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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的定义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标准中明确规定:快递服务就是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快递服务属于邮政业的增值服务,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商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属于竞争性商业服务,主要由市场主导,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等均由市场决定。快递服务也不同于日常所说的快运服务。

一、快递服务的定义

世界贸易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按照联合国集中产品分类系统,将服务分类定义为12个部门。其中,快递服务被定义为:“除国家邮政当局提供的服务以外,由非邮政快递公司利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提供的服务,包括提取、运输和递送信函和大小包裹的服务,无论目的地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这些服务可利用自有和公共运输工具来提供。”

我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标准中明确规定:快递服务(express service;courier service)就是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其中,快件(express items)是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并封装完好的信件和包裹等寄递物品的统称。快递物品的规格为:快递物品的单件不能超过50千克,单件包装规格任何一边的长度不宜超过150厘米,长、宽、高三边长度之和不宜超过300厘米。

从上述快递的定义中,可以概括出快递服务的业务运作性质和经营性质:从业务运作看,快递服务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强调递送时间的无缝链接,不需要储存;从经营性质看,快递服务属于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贸易,高附加值主要体现在时间上要快、传递上要送到“手”。

快递服务属于邮政业,但不同于邮政业务中的普遍服务业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主要是指政府为保障公民通信权益而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履行国家法定义务,确保向所有公民提供基本通信需求的统一规范、低价普惠的服务,属于非竞争性产品性质,由政府主导,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等均由国家规定。快递服务属于邮政业的增值服务,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商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属于竞争性商业服务,主要由市场主导,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等均由市场决定。

快递服务也不同于日常所说的快运服务。快递和快运虽然都是指物品的快速运输,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区别:快递业务通常比快运业务运输的货物重量、体积要小,品种要多,而且快递的时效性最强;快运业务运输的货物重量、体积一般较大,品种较少,而且快运的时效要求相对较低,可以由货主自取。快递是从寄件人交寄(收寄)到收件人接收(投递)的全过程的快速传递,是一个业务概念;而快运仅是物品在全程传递的干线运输过程中采用快速运输方式(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等)进行运送。严格来讲,快运只是物品全程传递过程中干线运输环节运输方式的一种选择,是物流企业的一个生产作业概念,而不是一个业务概念,因为快递业务必然采用快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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