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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养老机构发展趋势预测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受此影响,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也将成为民办养老机构走错位经营、特色发展的新选择。以此为契机,青岛市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并且明确,参加本次培训的养老护理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培训补贴。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有力促进青岛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快其职业化进程,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三、青岛市养老机构发展趋势预测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增强,老年人口对社会化养老的需求必将越来越多、越来越迫切,以“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的养老机构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

(一)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据市老龄委预测,今后20年仍将是青岛市老龄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预计“十二五”期间,老年人口年均增速达到4.7%,每年净增6.6万人,到2015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约160万,约占总人口的19.3%,其中80岁及以上人口约25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5.6%;人口老龄化高峰将于2030年左右出现,届时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5%左右,青岛将成为人口高龄化城市。

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需要,《青岛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的任务,今后将采取公办、民办、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形式,通过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导向、以社会投入为主体、以福彩公益金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并鼓励和引导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档次不同、形式多样的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另据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全市城乡机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达到3%以上,届时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将提高到36张,床位总数将达到5.8万张。

(二)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将得到较快发展

失能、半失能、高龄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和我国现阶段人均医疗资源比较匮乏的状况,决定了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看病难的矛盾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缓解。据推算,2012年青岛市需要照料的老年人约有25万人,其中完全失能的有8万多人。不仅如此,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伤病患者经短期临床治疗后伴随着部分身心功能障碍进入养老机构,无疑将对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创新养老服务理念和模式,加快建设一批以康复医疗为特色、兼具一般性诊疗、护理和生活服务功能的专业化养老机构迫在眉睫。

“医养结合”的养老方式,不仅可以让老年人晚年得到很好的照料,还有专业的医护人员负责治疗病患,一举两得。《青岛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今后将重点发展面向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医养结合的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明确要求各市和有条件的区(市)至少建有1所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据此,政府投资、资助的养老机构也将向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机构倾斜。《规划》同时提出,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领域,发展“医养结合”的老年医疗护理,建设一批社会化养老机构。2012年,市内四区将各建成一所不少于15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让最需护理的高龄、失能、长期患病老人享受到专业服务。尤其是2012年青岛市出台的《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调整医疗专护结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定点养老院和长期医护保险定点机构护理费的结算和报销比例,对于促进医养结合这种新型养老模式的持续健康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受此影响,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也将成为民办养老机构走错位经营、特色发展的新选择。

(三)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如前所述,青岛市为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而出台的《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规定》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已分别于2012年7月15日和9月25日起施行,9月~12月为青岛市养老机构首次争创“星级”阶段。各养老服务机构将对照《办法》及有关细则,组织自查和整改;市养老服务协会也将组织相关培训和交流等活动。以此为契机,青岛市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在此基础上,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围绕从业人员培训、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行业评估培训与交流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作用,承担起规范行业管理、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的职责,进而提升青岛市养老服务事业标准化、规范化的整体水平。

(四)养老机构护理员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将不断提升

为解决养老护理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老年人不满意的问题,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各养老机构的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培训。根据培训计划,一方面将加强对在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的培训,其中,由各县(市、区)负责培训辖区内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养老护理员,各市负责培训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养老护理员,省负责培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养老护理员。全省养老服务机构中在岗且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或已经取得初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晋级资格的养老护理员,都被列为培训对象。并且明确,参加本次培训的养老护理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培训补贴。另一方面,山东省将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辟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与此相匹配,青岛市将依托刚刚成立的养老服务协会,不断加强护理员职业资格免费培训,每年培训在岗护理员的20%,力争到“十二五”末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有力促进青岛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快其职业化进程,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随着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和社会对机构养老认知程度的加深,一方面将有越来越多的护理及相关专业的人才进入养老机构,最终从根本上解决专业服务人员不足的状况;另一方面,青岛市已明确提出了开发养老机构社工岗位的计划,通过引入高校社工的专业学生,既可以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又可以带动管理人才的成长和储备,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高中初级相匹配的养老服务队伍。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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