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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所属的十六个专门机构之一,属于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这便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身。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申请书,并于1980年6月3日正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其仲裁程序、调解程序及专家解决方案依据的程序规则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快速仲裁规则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裁决规则。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过程[1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所属的十六个专门机构之一,属于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截至2010年9月,共有184个成员国。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其他主要成员国包括美国、日本、瑞士、瑞典、法国、德国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渊源可追溯到1883年。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缔结并于1884年生效,当时成立了一个国际局作为公约的执行机构;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结,并且也成立了一个国际局作为执行机构;1893年,上述两个国际局合并,成立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设在瑞士,并且接受瑞士政府的监督。这便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身。

为了更好的发挥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的国际组织功能,增强其独立性,1967年7月14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巴黎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伯尔尼联盟)的51个成员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通过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并于1970年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就此设立。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和职能

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第三条、第四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在于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国与国、国际组织之间关于知识产权的合作;其主要职能在于四个方面:(1)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包括协调立法、缔结新的国际条约;(2)给予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内的法律和技术援助;(3)行政事务处理,包括巴黎联盟、伯尔尼联盟;(4)知识产权领域内的研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设三个领导机构:大会、成员国会议和协调委员会,决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任务和方向。

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执行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联盟,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联盟,专利合作条约联盟等二十几个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组织的行政任务,并就知识产权法律起草、修改、建立专利机构和专利文献机构,培养专业工作人员等事项,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和咨询。

(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着三类条约:知识产权保护条约:确定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和内容;全球保护体系条约:构建知识产权全球范围申请的程序,简化申请程序并减低申请费用;知识产权分类条约:创建分类体系,将有关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编排为便于检索的索引式可管理的结构。

具体的条约名称、主要内容、缔结时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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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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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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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虽然该条约的缔约国目前只有83个,但大多数专利局和专利组织都使用该分类,如非洲专利组织和非洲区域专利组织。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申请书,并于1980年6月3日正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之后,我国一直与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并积极参加各种其管理下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我国已加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条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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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成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隶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是独立的国际性商事争端和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构。其主要职能在于为私人当事方之间的国际商事或知识产权争端提供不同于诉讼的仲裁、调解或其他专家裁决方案,也提供一些合同起草及培训服务。其仲裁程序、调解程序及专家解决方案依据的程序规则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快速仲裁规则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裁决规则。任何国家的任何当事方,无论是个人还是实体,均可申请该中心裁决,并且裁决过程可在世界任意地方以任意语言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任意法律进行。

虽然中心成立于1994年,但大多数案件是在过去五年内提交的,迄今共裁决案件220件左右。根据中心的数据,所裁决案件按照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工业领域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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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一域名争议解决程序[17]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还承担执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对当事方提交的域名纠纷进行仲裁。但是,仅限于明显属于恶意抢注和使用域名的案件,且允许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将争议提交主管法院审理。

自1999年12月以来,WIPO中心已办理17 500多起域名相关的案件。2009年,申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争议解决服务的数量继续攀升,商标持有人共提起2 107件,与2008年相比,案件量减少了9.5%,但案件涉及的单个域名数量,却是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启动十年来最多的一年(4 688个)。2009年投诉人业务活动涉及的前五大领域为:生物技术、零售以及食品、饮料和餐饮。制药公司仍然是投诉最多的企业,原因是受保护的名称被不断组合并注册,用于在线销售药物和药品或为之提供链接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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