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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主义理论与政策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商主义可分为早晚两期。以贸易差额论的政策主张为例,重商主义保护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货币政策。重商主义对外贸易理论和政策,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重商主义的理论存在明显的错误。虽然重商主义是西方最早的国际贸易理论,但它在理论上是不成熟和肤浅的,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重商主义主张仍有实践意义。

第一节 重商主义理论与政策

一、重商主义的对外贸易学说

重商主义是15世纪到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随着新大陆和新航线的发现,商业活动的范围空前扩大,西欧对美洲、非洲、亚洲的殖民掠夺,使大量金银流入西欧各国,积累了巨额的货币财富,导致了商品货币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封建自然经济的迅速瓦解。社会财富的重心由土地转向金银货币,社会各阶层的经济生活对商业资本都有很大依赖。货币财富成为各阶层共同追逐的对象,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支配力量,赤裸裸的拜金主义成了社会风尚。这时,商业资本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只存在于自然经济的缝隙中,而是在不断破坏自然经济的同时,大规模地存在并发展着,并且发生着“压倒一切的影响”。社会经济的这种剧烈变化,必然要反映到上层建筑中来,在经济思想和政策方面,就表现为重商主义的兴起。

英国是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国家,重商主义发展得最为成熟。重商主义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实为重金主义,其代表人物为英国的威廉·斯塔福(W.Staffor,1554-1612);晚期以“贸易差额论”为中心,成为名符其实的重商主义,其代表人物为英国的托马斯·孟(T.Mun,1571-1641),其主要著作是《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马克思称之为“重商主义福音书”。

二、重商主义的经济思想

不论是货币差额论还是贸易差额论,它们都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认为一国拥有的黄金和白银越多,就越富有。总之,财富就是金银,金银是财富惟一的形态,是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惟一尺度。商业资本家当时认为,只有通过对外贸易才能将产品变为货币;只有商业,尤其是对外贸易才是利润的源泉和财富的源泉;只有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货币量,从而增加国家财富。因此,国内商品生产应当服从于对外贸易的需要,须尽量鼓励工场手工业和出口贸易的发展。

贸易差额论在认识上比货币差额论向前推进了一步,在政策实践上也较完善。它是商业资本发展得更加成熟的表现。货币差额论将货币与商品绝对地对立起来,而且孤立地对待货币运动,设法把侥幸得到的货币保存在国内并把它窝藏起来。贸易差额论开始认识到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的内在联系。托马斯·孟的两句名言概括了这一联系:“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贸易差额论并不是单纯用金银的多寡来衡量一国的国力,它片面追求贸易差额,认为贸易顺差是一国取得和保持金银的主要手段,只要总体的贸易状况是顺差,金银就必然会流入国内,总体的贸易状况是逆差,金银必然外流。所以,贸易差额论追求的是贸易顺差。

三、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

货币差额论和贸易差额论在政策上都主张实行保护主义的对外贸易政策,即国家必须干预对外贸易。以贸易差额论的政策主张为例,重商主义保护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货币政策。贸易差额论的货币政策不是主张严禁金银出口,想方设法吸收外国金银,而是寓对货币的追求于贸易顺差的追求之中。

对外贸易垄断政策。葡萄牙和西班牙在16世纪实行对外贸易垄断。葡萄牙国王直接掌握并垄断对东方的贸易,西班牙则垄断它和美洲殖民地的贸易,不许外国人插手经营。通过贸易垄断,西欧国家在其殖民地获取廉价的原料,运回本国加工成制成品,高价向殖民地或其他国家出售。

奖出限入政策。在英国,如果本国货在外国或国内不能和外国货竞争时,可以退还原来对其原料征收的税款,必要时国家给予补贴。阻止原料或半制成品的出口;奖励制成品的出口;并且认为输出廉价原料,再用高价购买制成品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另外,国家还用现金奖励在国外市场上出售本国产品的商人。

保护关税政策。此政策在货币差额论时期就开始实行。贸易差额论者把它作为扩大出口、限制进口的一种重要手段。对进口货几乎都要征收重税,其税负往往高到使人不能购买的地步,对原料则免税进口。同时,对出口的制成品则减免关税,或退回进口原料时征收的关税。

发展本国航运业政策。贸易差额论者认为,建立一支强大的商船队和渔船队是一个国家经济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禁止外国船只从事本国沿海航运和殖民地之间的航运。

发展本国工业政策。为了实现贸易顺差,必须多卖商品。因此,他们认为应该发展本国工业,使本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有竞争能力,保持出口优势。为此,各国都制定了鼓励本国工业发展的政策。如有的国家高报酬聘请外国工匠,禁止熟练技术工人外流和机器设备输出,给工场手工业者发放贷款和提供各种优惠条件。

四、重商主义对外贸易理论简评

重商主义对外贸易理论和政策,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这种理论和政策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它与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深刻的矛盾,由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变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重商主义的理论存在明显的错误。此理论把经济研究局限于流通领域,认为财富和利润都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特别是认为对外贸易是财富和价值增殖的源泉,把货币——黄金、白银当作惟一的财富,这一切都反映了商业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他们不能洞察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只限于简单地描述从社会生活表面见到的那些经济现象。真正的经济学,是理论研究由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才开始的。

虽然重商主义是西方最早的国际贸易理论,但它在理论上是不成熟和肤浅的,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它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重商主义的财富观之上的,这种理论只研究如何从国外得到金银,没能进一步探讨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以及是否能为参加国带来贸易利益。所以,它认识不到国际贸易有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重商主义主张仍有实践意义。重商主义主张国家干预对外贸易,实行保护贸易的政策;通过贸易顺差,从国外取得货币收入;禁止奢侈品进口和对一般制成品奖出限入;积极发展出口工业,提高产品质量;保持关税措施等政策,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对外贸易政策仍有一定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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