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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和地位是什么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第27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教师法之后生效,又是对民办学校和教师的专门规定,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原理,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待遇完全适用于民办学校的教师,因而民办学校教师同样获得教师法规定的法律地位。

35.民办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和地位是什么?

教育法第34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以教育法的规定为基础,教师法则对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作出了详尽的规定。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我国的教师资格分类及学历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民办学校教师根据不同的类别,应当分别具备教师法规定的上述资格和条件。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第27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第31条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教师法之后生效,又是对民办学校和教师的专门规定,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原理,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待遇完全适用于民办学校的教师,因而民办学校教师同样获得教师法规定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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