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娱乐文化市场法律责任

娱乐文化市场法律责任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娱乐文化场所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擅自从事娱乐文化场所经营活动的,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文化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娱乐文化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节 娱乐文化市场法律责任

一、娱乐文化场所经营单位法律责任

娱乐文化场所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擅自从事娱乐文化场所经营活动的,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文化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其中,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其他证件具备但未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理。

县级公安部门对娱乐文化场所经营活动进行处罚情形,主要是涉及刑事与消防安全情况。娱乐文化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娱乐文化场所经营活动中实施了法律禁止性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娱乐文化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第三,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适用娱乐文化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未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未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未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未配备保安人员的。第四,娱乐文化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回购奖品两种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娱乐文化场所经营活动进行处罚情形,主要是涉及经营内容、经营变更事项违法的情况。第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6个月: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连接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禁止性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变更有关事项,未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的。

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对娱乐文化场所经营活动进行处罚情形,主要是涉及混合违法的情况。第一,娱乐文化场所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报告的,由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3个月。第二,娱乐文化场所未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三,娱乐文化场所因违反《娱乐市场管理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6个月;两年内被两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此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娱乐文化场所违反经营活动,依据各自职权也有相应的处罚权。第一,娱乐文化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第二,娱乐文化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娱乐文化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第四,娱乐文化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娱乐文化场所负责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自己不正确行使职权,而承担相应责任。第一,因擅自从事娱乐文化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文化场所因违反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除此之外,投资人员和负责人还依据《公司法》承担准入责任。第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文化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持证经营并正确使用资质,否则当事人或单位要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第一,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当事人或单位要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第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法律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违反法规规定未履行监管措施和制度等行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自己的经营管理不当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和财产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安全隐患的。

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具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电信管理等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信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件。

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应用案例7-3

【基本案情】2006年6月8日,某市警方一举捣毁了一个中学旁特大黑网吧,现场缴获用于非法经营的电脑200台及相关联网设备一批,涉案金额约100万元。据调查,该网吧24小时营业,不仅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还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并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黑网吧负责人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开始营业。

【问题】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黑网吧负责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案例分析提示】本案涉及娱乐文化市场主体法律责任问题。

【引例分析】

案中李某因买卖鸦片被判刑而不能够作为投资人,歌舞厅设在汽车站旁边的居民楼地下室也不符合要求,且未取得全部证件就开业;王某因为是当地文化站站长侄子,不能够担任经理;工作人员应该有档案且应统一着装;保安要具有资质,李某无技能且只看守大门,不适用其职责;包厢面积、装修不符合要求;整个娱乐厅只有一个出口且没有路灯属违法;私自招收学生演唱、服务费用不标价、营业时间及未成年人去参加活动均属违法。案例涉及文化娱乐市场设立及其经营规则。

【本章小结】

娱乐文化市场是以娱乐文化服务为主要交易对象的市场。它的基本特点是群众的自娱自乐和广泛参与,它的目的是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生活的需要。

设立娱乐文化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文化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并对申请开办的娱乐文化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不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娱乐文化场所使用合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产品;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建立营业日志,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歌舞娱乐场所组织的表演活动或者播放的曲目以及演播的屏幕画面,不含有法律禁止的内容;游艺娱乐场所不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场所不招用未成年人。娱乐文化场所禁止营业时间为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文化场所不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经营,不损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从事违法行为。娱乐文化场所的设施、标志能够正常使用,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娱乐文化场所经营单位根据其经营范围,对参与者可能的违法行为,建立相应的标识及监控设施。娱乐文化场所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文化场所的从业人员持有身份证明。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通过依法接入互联网,其提供上网消费者不直接接入互联网;不经营非网络游戏,不利用网络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复习思考题】

1.娱乐文化活动场所不应设在哪些地方?

2.从事娱文化乐场所经营有什么前提条件?

3.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娱乐文化经营法律制度内容有哪些?

【案例讨论】

案例1:【基本案情】2007年9月25日22时40分,位于某市赣东大道的一个酒吧内发生火灾,共死亡12人。火灾原因是酒吧经营者在酒吧内举办中秋晚会抽奖活动后,员工在酒吧大厅燃放的电子烟花将大厅顶棚点燃所致。

【问题】酒吧经营者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2:【基本案情】2006年5月26日晚子时,某市公安局禁毒处侦查员悄悄进入一个歌厅检查时,发现A10包房内客人一起K歌吸毒,歌厅服务生在旁观看未制止、举报。随后,公安机关对歌厅及相关违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

【问题】歌厅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案例3:【基本案情】2004年8月,某县一个舞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此事造成恶劣影响。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公安部门发现,该县一名文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妻子变相参与了该舞厅的经营活动。

【问题】该名文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是否要承担责任?该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4:【基本案情】2009年“五一”节期间,某市滨江区一个小区的电子游戏厅全天24小时营业,使附近许多小学生沉迷游戏,彻夜不归,学生家长非常气愤,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该游戏厅当即被处罚。

【问题】该游戏厅违反了什么规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