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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人到环境公民

时间:2022-0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 主体论:从消费人到环境公民在消费社会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如果说消费者注重的是大众的日常消费行为,那么消费人已经从日常生活中抽离出来进入了意义世界。我们在这里将要展现的是一种从消费人向环境公民转变的逻辑,试图回归到对环境问题日益恶化所考量的反思上,以公民身份域境的发展为主线,探讨何为环境公民身份形成的社会环境和背景?
从消费人到环境公民_环境义务规范论

第二章 主体论:从消费人到环境公民

在消费社会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塑造着人的意思和行为、描绘着人的生活图景和意义世界。正如布希亚[1]在其《物体系》所言:“消费是一种建立关系的主动模式(而且这不只是人和物品间的关系,也是人和集体与世界间的关系),它是一种系统性活动的模式,也是一种全面性的回应,在它之上,建立了我们文化体系的整体。”[2]在他看来,消费已经在塑造现代社会的同时演化成了控制人的行动的一种外在系统。在这种语境下,每个社会个体都是消费人,这个概念已经超出了消费者的概念外延,上升为一种具有特定品质和认同逻辑的抽象的身份观念。如果说消费者注重的是大众的日常消费行为,那么消费人已经从日常生活中抽离出来进入了意义世界。消费人具有特定的认同方式,这种认同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在时空的物质重组中的实现方式。就此而言,它是自我建构的一种工具”[3]

回到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行为,人们在传统社会中的消费模式是低层次、低水平的,人的消费理念也是以生存的满足为中心,人们所背负的理性标签可以是理性的、功利的、情感的、伦理的,而唯独不是消费主义的,亦即,在这种社会中人们尽管不断消费着物质和自然环境,但是传统社会中的人不能被视为“消费人”。而在现代社会,这种状况完全改变了:人的消费模式及其背后的消费文化和由此形成的权力宰制观念,将人的日常生活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融合在一起,整合到消费过程之中,进而将人的日常生活和整个社会活动转化为一种符号结构;使人们的心态和日常生活被消费欲望所主宰,人由此完全丧失了主体性;整个社会被由消费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相互勾连的权力宰制网络所覆盖。这种转变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并将所有的人及其生活方式装扮为这个符号系统中的一个环节,最终使消费者及其日常生活滑入物化世界的深渊并深处“向自然索取一切”的对自然的威权话语之中。

在此背景下,要改变人对自然的权威意志和控制欲望,并基于此构筑日常生活中人的义务观念和规则体系,势必要挣脱消费人的身份桎梏,迈入一种“向自身行为负责,向自然负责”的新的身份形态。我们在这里将要展现的是一种从消费人向环境公民转变的逻辑,试图回归到对环境问题日益恶化所考量的反思上,以公民身份域境的发展为主线,探讨何为环境公民身份形成的社会环境和背景?国外学者如何建构出环境公民身份的概念与理论?环境公民身份具有怎样的规范性意涵?环境公民身份理论的法治价值何在?我们最终目的是表明进入环境时代后,我们需要重新诠释公民身份,凸显公民身份理论所关切的生态范畴,并促进环境公民身份的充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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