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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标法》规定,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侵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和有关的民事法规对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所作出的、由侵权人承担的强制性处罚措施。商标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因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其注册商标造成的不良影响的法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第三节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解释》第4条对“利害关系人”作了解释:《商标法》第53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我国处理侵权案件的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被侵权人或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商标法》规定,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侵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及其方式

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和有关的民事法规对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所作出的、由侵权人承担的强制性处罚措施。根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商标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因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其注册商标造成的不良影响的法律责任。实际生活中,一般由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通过新闻传媒方式,公开表示道歉,以消除其侵权行为的不良影响。(3)赔偿损失。这是商标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标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

前述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在具体应用中,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解释》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商标法》第53条的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可以作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专门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民事制裁决定。罚款数额可以参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三)人民法院的临时禁令和其他规定

为保证上述措施得以实现,《商标法》修改时,根据Trips协议的要求,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如人民法院的临时禁令、商标权人的“即发侵权”的制止权以及证据保全和担保的规定等。

人民法院的临时禁令,是指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配合临时禁令的实施,修改后的《商标法》还增加了证据保全制度和担保的规定。《商标法》第58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二、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

(一)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及其方式

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商标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对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所作出的、由侵权人承担的强制性处罚措施。

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5.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视情节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上述方式,可视具体情节,单处或并处。

(二)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司法救济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9条和《刑法》第213条、214条、215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犯罪的主要有三种罪名,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侵犯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上述三种犯罪都和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一般将其统称为侵犯注册商标罪。侵犯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犯罪主体。侵犯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单位犯罪的要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侵犯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

3.犯罪客体。侵犯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活动和注册商标权人的商标权。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侵犯注册商标罪的具体罪名

1.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权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小,没有给商标权人造成很大损失,没有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损害,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只能按照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来处理,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非法销售,销售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数额较大”是认定本罪的必要条件。对犯罪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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