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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报道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禁用词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报道中遇到“阿拉伯人”等提法,不要改称“穆斯林”。但一些穆斯林的名字也叫“穆罕默德”,为了避讳,对这些人的名字在报道中应使用两节姓名。

民族宗教报道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禁用词

1.对各民族,不得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带有污辱性的称呼。不能使用“回回”“蛮子”“老回回”等,而应使用“回族”等。也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为“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为“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为“哈萨”等。

2.禁用口头语言或专业用语中含有民族名称的污辱性说法,不得使用“蒙古大夫”来指代“庸医”,不得使用“蒙古人”来指代“先天愚型”等。

3.少数民族支系、部落不能称为民族,只能称为“××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僜人”“图瓦人”,不能称为“摩梭族”“撒尼族”“穿(川)青族”“僜族”“图瓦族”等。

4.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称与后世民族名称混淆,如不能将“高句丽”称为“高丽”,不能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等泛称为“突厥族”或“突厥人”。

5.“穆斯林”是伊斯兰教信徒的通称,不能把宗教和民族等同。不能说“伊斯兰教就是回族”等。报道中遇到“阿拉伯人”等提法,不要改称“穆斯林”。不可用“穆斯林国家”“穆斯林世界”等概念,要用“伊斯兰国家”“伊斯兰世界”。

6.维吾尔族对宗教职业者一般称“伊玛目”,对在清真寺学习经文的学生称“塔里甫”;回族对宗教职业者一般称“阿訇”,对在清真寺学习经文的学生称“满拉”。

7.不能把穆斯林斋月里每天早、晚吃的饭称为“斋饭”。“斋饭”专指佛教中和尚通过化缘而得的素食

8.在涉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报道中,不要提及“猪”或“猪肉”。在登载猪肉价格、猪的照片和主要写猪的内容版面时,不能登载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的有关内容。

9.在有关穆斯林“宰”牛羊及家禽的报道中,只说“宰”,不能写做“杀”。

10.“穆罕默德”通常指伊斯兰教的创始人和先知。但一些穆斯林的名字也叫“穆罕默德”,为了避讳,对这些人的名字在报道中应使用两节姓名。如“穆罕默德·穆萨”。

11.严禁使用“穆斯林恐怖主义”“伊斯兰恐怖主义”等涉及民族宗教的词语。

12.宣传中华文明史要多提“中华民族”的概念,注意表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

13.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报道,要与宗教工作部门或统战工作部门核实是否属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场所,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宗教活动都属非法宗教活动,不能报道。

14.不能公开报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一类活动,否则给人的印象是借助行政手段发展宗教,这与党和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悖。

15.宗教与迷信、邪教有根本区别,不能相提并论,更不能模糊评价。

16.在所有涉藏报道中,不笼统说“藏区”和“藏人”,要明确具体地点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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