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普通话水平测试按行业分级测试的构想

普通话水平测试按行业分级测试的构想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测试工作的重点是工作和学习需要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普通话三级水平测试由各地按照测试标准和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地的情况和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对于广电系统人员、传媒学院学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因为其达标要求是一级普通话,所以仍采用Ⅱ型卷进行测试,即完全按照《测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包括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二 普通话水平测试按行业分级测试的构想

(一)分级测试的依据

在测试工作开展之初,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主要设计者刘照雄先生就提出了分级测试的设想。

刘照雄在《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构想与实施》(1996)一文中指出:“现阶段推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方案,是针对在工作岗位上语言的运用具有示范作用的人员制定的。也就是说,应试人所从事的职业要求他们具备能说标准的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的能力。”“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最初构想,曾经把这种测试设计为对一切社会成员的测试。这种构想不但在操作上不分缓急、轻重,而且也难以实现普遍的实际效用。”“现阶段还不可能也不必要对社会各阶层、各行业普遍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刘照雄同时指出:“对不同行业人员的不同要求,不仅在普通话的等级上有区别,还要在测试的内容(范围),也就是测试的总量上作适度的区别。”“现阶段推出的《大纲》是最高层次的要求,它适用于语言有示范作用的行业人员。对其他行业或系统的人员,则应根据他们的职业需要,适应他们业务培训的条件,限定较少的训练和测试的内容。”“普通话水平等级都是三级六等,由于测试范围不同,训练的量不同,测试所覆盖的训练内容不相同,所以,尽管不同行业的等级是一样的,但是,其实际意义、实际价值是不同的。”

刘照雄的这一设想,是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合理定位,是比较科学的一种设计,但形势的发展却使这种设计束之高阁。

但并非没有人赞同这一设计。伍巍就曾提出“初级、高级两步测试方案”。他认为,“目前《大纲》只有一套测试方案,其测查的精密度以一甲为目标,而对于绝大多数被测人员来说并不需要这样高的精密度,所有被测者不必一律要经历‘单音节字词’、‘双音节词语’、‘朗读’、‘判断’、‘说话’五项测查程序。为节省人力资源,加快测试进度,我们建议宜将整个测试分成初级测试与高级测试两个阶段,以现有的测试程序为‘高级测试’方案,然后再简化内容,适当增删‘词语’与‘说话’两个测试项,重新设立‘初级测试’方案。‘初级测试’方案同样以‘三级六等’分级,按100分考计。每个被测者必须首先经历‘初级测试’阶段,‘初级测试’达到二甲以上者,方可有资格进入‘高级测试’阶段”(伍巍,2003)。但伍巍的方案遭到了反对,李全洲就曾撰文对此方案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李全洲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分级考试”异议》(《第二届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6)中,认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分级考试’的构想,因忽视普通话标准的唯一性而不具有科学性;因改动幅度过大而不具有连续性;而唯一具有的可操作性,也因为以牺牲测试的长远目的为代价而使这一构想丧失了前瞻性。”

尽管有人反对,但这一由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主要设计者刘照雄提出的设想,仍有专家、学者在进行思考。在2007年5月举行的第三届普通话水平测试学术研讨会暨测试中心主任论坛(福州)上,陈章太先生在大会闭幕式上发言时提出,“对不同的测试对象,培训内容与测试内容可以有所侧重,有些可以简化一些,以适应行业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统一,但具体操作上可以有所不同”。

再来看三部委的文件是如何表述的。按照三部委联合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1994)第十五条,对一级、二级、三级普通话的测试与评审是分开进行的:

测试评定的一级甲等,需分批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复审比例为:10名以内复审1/3,11~50名以内复审1/5,51名以上复审1/10。复审后,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盖章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

测试评定的一级乙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必要时得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抽查,然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证书。

测试评定的二级甲、乙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并发证书。

测试工作的重点是工作和学习需要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普通话三级水平测试由各地按照测试标准和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地的情况和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

这实际上就是要求进行分级测试的一种隐性表述。

(二)分级测试对培训与测试内容的要求

其实,刘照雄先生与陈章太先生的设想,在有些地方已有了具体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之初,曾将测试试卷区分为Ⅰ型卷和Ⅱ型卷。Ⅰ型卷原先是为“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申请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外籍或外族人员使用”而设计的,但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总论”部分还有这样的描述:“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处于试行阶段,同时考虑到在校学生的负担,所以在1996年12月底以前,对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学生以及小学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时,也采用Ⅰ型卷。”

Ⅰ型卷与Ⅱ型卷的区别主要是训练内容与测试内容不同,Ⅰ型卷训练与测试的内容仅占Ⅱ型卷的二分之一弱。实际上,很多省市在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时,Ⅰ型卷的使用时间长达五年之久,远远超出了原先设计的两年期限。只是在具体操作中,同时将原《测试大纲》的评分办法进行了一些加工和改装,如限定在采用Ⅰ型卷进行测试时,测试对象仅限于教师、师范院校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最高只评为二级甲等。对于广电系统人员、传媒学院学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因为其达标要求是一级普通话,所以仍采用Ⅱ型卷进行测试,即完全按照《测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包括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采用Ⅰ型卷的做法,就是用减少训练量、缩小测试范围、改变评分办法进行测试的一个例证,也是分级测试的一次较为成功的实践。

在废除Ⅰ型卷之后,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测试大纲》规定的训练量,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较低的应试人员,普遍反映测试与训练的内容偏多。由于需要训练的内容超出了应试人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出现了练得越多,不标准的语音、语调反而更加稳固的偏向性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水平的空间。我们曾对普通话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只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但其现有水平差别不大的两组应试人员进行对比训练:一组(25人)减少了训练的量,词语只要求训练“表一”,朗读文章只要求读熟、读好20篇,说话题以10组(每组两个说话题,任选一个)为限,训练时间为三个月;另一组(26人)则要求完全按照《实施纲要》的内容进行训练,训练时间也是三个月。最后按照限定内容进行测试,结果是25人组成绩普遍高于26人组,平均分高出3.2分左右。从与应试人交流的主观感觉来看,25人组的普通话也比26人组要好。分析原因,除了训练的针对性更强外,分层次的推进、循序渐进式的学习可能更适合低等级人员。

目前,随着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全面铺开,人事部门也提出要求,希望减轻公务员的培训与测试压力,采用压缩培训与测试词汇量和朗读材料篇目等方式,并且采用配套的限制等级的办法(如最高等级只能评定为二级甲等),是个不错的选择,部分省市对此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较为乐观的效果。这实属按行业分级测试的成功之举,对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分级测试中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

测试实践证明了分级测试的可行性,另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内涵分析,来证明实施分级测试的确是一种科学的选择。

由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在对不同等级的普通话进行定性描述时,区别性特征是比较明确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理应根据这些区别性特征来进行评判,即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对不同等级要有一定的区别性。

一级普通话是属于专业级、标准级,应试人的普通话表达已不存在熟练问题,重点是“规范”。对一级普通话特征的描述,使用的就是标准与规范:“朗读与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这是在已不存在语音问题的基础上,高层次的一种测试。测试重点应该是词汇、语法、语调,如发现应试人存在词汇、语法问题,要限制进入一级;有语调问题,更不应该进入一级。唯一可以宽容的是,偶有字音、字调失误,可以进入一级乙等。

从这一级别的定性描述来分析,目前执行的评分标准中,应加入限制进入一级的相关条件:词汇、语法有失分的,不能进入一级;语调有失分的,不能进入一级。在设定测试内容时,应适当加强词汇、语法、语调的考查内容。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应适当增加词汇、语法、语调的评判项目。

目前实施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对一级普通话是通过复审的办法来进行核定的。是否可以考虑在测试中进行定性,如应试人分值达到一级,立即加试词汇、语法、语调内容,以进一步确定应试人是否达到一级普通话的标准。

二级普通话是普及级、比较标准级,要求应试人的普通话既熟练又相对比较规范。对二级普通话的描述,要求语音相对比较标准,词汇、语法允许有少量失误,允许有方言语调存在。这是一种由熟练向熟练加规范过渡阶段的普通话,是对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群的普遍要求。现阶段的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最适合这一等级的评判。

二级普通话是涉及人数最多的一个等级,是应该重点管理与研究的对象。

三级是入门级、不太标准级,重点是要解决口语表达的熟练问题。从理论上说,三级普通话应有相当的宽容度,尤其是三级乙等。这一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重点在发音问题上,对词汇、语法、语调等可以宽容一些。

在国家语委制定的三级六等标准的描述中可以看到,三级普通话对语调的要求非常宽容:“方言语调较明显”、“方言语调明显”,因此,这一等级对语调可以不作为评判的重点。词汇、语法可以“有失误”、“失误较多”,因此对词汇、语法的评判也可以不作为重点。三级普通话的评判重点应该是语音问题和表达的流畅性问题,即要求应试人具有用普通话思维和表达的习惯,发音尽可能标准。

三级普通话是一个设限等级,重点是评判沟通是否产生障碍的问题,因此,测试的内容和方式应该简单和宽松,如时间限定问题,测试内容的限定问题,说话时的离题、背稿等问题,都应比一级、二级要宽容,甚至测试方式也可以有所改变。

(四)分级测试的一些相关问题

为真正实施分级测试,应进行相应的测试条件限定。除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省级及以上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外,只有通过二级甲等的人员方有资格报考一级普通话;除大学生、教师、导游、广播员等有行业要求的人群外,必须通过三级甲等的人员方可报考二级普通话。

每一级(共分三级)的测试内容及评分方法应自成体系,可以按行业设置;因为行业的限制,每一等级的普通话不可转化为高一等级的普通话。

一级普通话测试时,应有三位测试员协同测试,其中至少一位是国家级测试员,测试结果如达到一级乙等应立即进行加试,测试结果将不再复审;达到一级甲等,除加试外,还要进行抽样复审,复审至少应有两位测试员同时打分,复审结果要进行复议方可最后确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