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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书(上)

时间:2022-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韵书产生的原因是为了适应诗赋的需要。一般人以为最早的韵书是三国魏代李登的《声类》和晋代吕静的《韵集》。隋代陆法言《切韵》是韵书中影响最大的一部。《广韵》全名是《大宋重修广韵》,陈彭年等奉敕撰,这是目前保存下来的最早的完整的韵书。对于这些问题,在语言学史上无关紧要。但是,《切韵》实际上已经超过了这种需要的范围,而进入了语言学的领域。

陈澧《切韵考》卷六说:“盖有反语,则类聚之即成韵书,此自然之势也。”这只能说明反切是韵书的基础,还不能说明韵书产生的原因。韵书产生的原因是为了适应诗赋的需要。莫友芝《韵学源流》说:“今韵者,隋唐以来历代诗家承用之谱也。”〔14〕莫氏的话可以说明韵书的性质。

一般人以为最早的韵书是三国魏代李登的《声类》和晋代吕静的《韵集》。可惜这两部书都已经亡佚。清代陈鳣从群书中所摘出,辑成今本《声类》和《韵集》,那是偏重于字义,极少涉及反切;至于全书体例,更是无从窥见。封演《闻见记》说:“魏时有李登者,撰《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声命字。”《魏书·江式传》:“晋世义阳王典祠令任城吕忱,表上《字林》六卷。……忱弟静别放(仿)故左校令李登《声类》之法,作《韵集》五卷,宫商龣徵羽各为一篇。”可见二书体例是一致的,问题在于“以五声命字”的真正意义是什么。有人猜想是四声或平仄的分别(如陈澧),但是莫友芝说:“今按古人用韵,未有四声之限。登、静书俱不传,无从知其部例,然其时犹未闻有四声之说。”〔15〕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可能“以五声命字”是把韵部分为五类。古人喜欢以五声配合声韵(如宋人以五音配牙舌唇齿喉),我们可以不必深究。

按四声分韵的韵书大约是始于沈约的《四声谱》。《梁书·沈约传》说:“约又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寤,而独得胸衿,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隋书·经籍志》载有《四声》一卷,梁太子少傅沈约撰,今已亡佚。从此以后,声调成为韵的组成部分,不同声调的字不能同属一个韵部。

在此之前,也许古人还不能自觉地辨别四声,但是我们也不能说古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声调的区别。试看上节所举孙炎《尔雅音》反切下字必与其所切的字同一声调,那绝不是偶然的。至于有人说沈约“发明”四声,那更是荒谬了。

隋代陆法言《切韵》是韵书中影响最大的一部。《切韵》虽已亡佚,但是《广韵》前面还保存着陆法言的一篇《切韵序》,国内外也还保存着一些《切韵》残卷〔16〕。唐代的《唐韵》、宋代的《广韵》都是直接和间接以《切韵》为基础的。郑樵《通志·艺文略》载孙愐著《唐韵》五卷。孙书亦已亡佚,现存的有清末蒋斧所藏的《唐韵》残卷。《广韵》全名是《大宋重修广韵》,陈彭年等奉敕撰,这是目前保存下来的最早的完整的韵书。

《切韵》的韵部,基本上与《广韵》的韵部相同。依照故宫所藏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残本看来,《切韵》共有一百九十五个韵。跟《广韵》的二百零六韵比较,只是并谆于真,并准于轸,并稕于震,并术于质,并桓于寒,并缓于旱,并换于翰,并曷于末,并戈于歌,并果于哿,并过于箇。这只是把合口呼和开口呼合并,完全不影响到语音系统〔17〕。据王国维考证,现行的《广韵》二百零六韵是依照李舟《切韵》的韵部。对于这些问题,在语言学史上无关紧要。我们试看《广韵》的反切,也基本上与《切韵》一致,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广韵》的语音系统看成是《切韵》的语音系统。

上文说过,韵书是为了适应诗赋的需要而作。但是,《切韵》实际上已经超过了这种需要的范围,而进入了语言学的领域。陆法言在《切韵序》里说:


昔开皇初,有仪同刘臻等八人同诣法言门宿,夜永酒阑,论及音韵。以(古)今声调既自有别,诸家取舍亦复不同。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伤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又支脂、鱼虞,共为一韵;先仙、尤侯,俱论是切。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若赏知音,即须轻重有异。


这一段话共有两层意思:第一,当时各地方言多有误读,必须加以规范;第二,如果为了适应诗赋的需要,定韵还可以从宽,如果为了语音分析,就必须从严。所以他在《序》里还说:“辨析毫厘,分别黍累。”陆法言及其同道八人,正是以音韵专家的资格来编写这一部韵书的。

关于《切韵》的性质,历来就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派以戴震为代表,他以为二百零六韵太多,其中有些是陆法言等人主观地硬分出来的。他说:


仆因究韵之呼等:一东内一等字与二冬无别,脂内三等字与八微无别……其余呼等同者,音必无别。盖定韵时有意求其密,用意太过,强生轻重。其读一东内一等字必稍重,读二冬内字必稍轻,观“东,德红切”、“冬,都宗切”,洪细自见。然人之语言音声,或此方读其字洪大,彼方读其字微细;或共一方,而此人读之洪大,易一人读之又微细;或一人语言,此时言之洪大,移时而言之微细。强生轻重,定为音切,不足凭也〔18〕


第二派以陈澧为代表,他以为二百零六韵是适合实际情况的。他说:


陆氏分二百六韵,每韵又有分二类、三类、四类者,非好为繁密也,当时之音实有分别也〔19〕


第三派以章炳麟为代表,他以为《广韵》兼有古音成分和方音成分。他说:


《广韵》所包,兼有古今方国之音,非并时同地得有声势二百六种也。昧其因革,操绳削以求之,由是侏离,不可调达矣〔20〕


我的意见是:《切韵》的语音系统是以一个方言的语音系统为基础(可能是洛阳话),同时照顾古音系统的混合物。陆法言等人并没有进行实地的方言调查,他们谈及方音时,只凭笼统的印象;但是,他们照顾了古音系统,自然也就照顾了方音,因为方音正是从古音发展来的。陆法言等人之所以能够照顾古音系统,也并非由于他们能像清儒那样进行过古音研究,只是他们谨守古人的反切,而这些反切也正反映了古音系统。我们千万不要轻视谨守古人反切这一点,这正是陆法言等人引以自豪的地方。如果他们明确地知道古人能分别的,而他们所据以为基础的方言不能分别,他们就宁可依照古音系统,违反当时最有势力的方言(如洛阳话)。

《切韵序》说:“萧颜多所决定”,可见萧该和颜之推对《切韵》的语音系统是起决定作用的。现存关于萧该的材料很少,但关于颜之推的材料则颇多。从《颜氏家训·音辞篇》来看,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复古主义者。他说:


北人之音多以“举”“莒”为“矩”,唯李季节云:“齐桓公与管仲于台上谋伐莒,东郭牙望桓公口开而不闭,故知所言者莒也。然则,莒矩必不同呼。”此为知音矣。


以古音为是非的标准,这是不合理的,也是行不通的。但是,正因为《切韵》这样做,倒反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较古时代的语音情况,如支脂、鱼虞的分别就是这样。其实陈澧也正是这个意见。他说:


李涪《刊误》云:法言平声以“东”“农”非韵,以“东”“崇”为切;上声以“董”“勇”非韵,以“董”“动”为切;去声以“送”“种”非韵,以“送”“众”为切;入声以“屋”“烛”非韵,以“屋”“宿”为切。何须“东”“冬”“中”“终”,妄别声律?戴东原《答段若膺论韵》书云:“涪去法言非远,已读‘东’‘冬’如一、‘中’‘终’如一,讥其妄别矣。……”澧谓李氏、戴氏皆未详考古书而辄诋陆氏为妄。……顾野王切语分别甚明,不独陆氏为然也。唐以后声音渐变,不能分别,故李涪妄讥之〔21〕


陈澧的缺点在于一口咬定隋代语音还能分别二百零六韵,其实只要承认上古能分(但不一定能分为二百零六),也就够了。

总之,《切韵》的语音系统决不是向壁虚造的,而是有事实根据的。语音本身富于系统性,由于《切韵》有事实根据,所以也很富于系统性。现在只举入声与非入声的对应规律来说明问题。

(一)入声配阳声,这是《切韵》的系统。入声的韵类等呼与阳声的韵类等呼基本上是一致的。东韵有一三等,屋韵也有一三等〔22〕;冬韵只有一等,沃韵也只有一等;钟韵只有三等,烛韵也只有三等;江韵只有二等,觉韵也只有二等。即以韵部中所包的声母而论,入声与阳声也是一致的。例如文吻问三韵只有喉牙唇音合口三等;入声物韵也只有喉牙唇音合口三等;元阮愿三韵只有喉牙音开合三等和唇音合口三等,而且喻母有合三而无开三,入声月韵也正是只有喉牙音开合三等和唇音合口三等,而且喻母有合三而无开三。这种情况决非偶然。

《切韵》(及其后身《广韵》)无疑地是中国语言学的宝贵遗产。过去许多人把它当做一时一地的语音实录来研究,那是不善于利用材料。陆法言在序里说明是“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我们就应当把它看成是兼包古今方国之音,而特别以古音为准的书。所谓“南北是非”,实际上是说合于古则是,不合于古则非;所谓“古今通塞”,实际上是说合于古则通,不合于古则塞。当然颜之推也说过不能迷信古人〔25〕,但他指的是不能迷信个别的古人;至于以古音为准,仍然是古代士大夫的信条。这样,《切韵》所代表的语音系统比成书时代的语音系统更古,虽然不是一时一地之音,其所反映的语音情况仍有巨大的参考价值。我们可以拿它作为窥测上古语音的桥梁,清儒正是这样做了,而且取得巨大的成绩。我们又可以拿它来做调查方音的出发点,近年来我们正是这样做的。这并不是说,中国现代所有的汉语方音都是从“切韵音系”演变而来的,更不是说都是从隋代的洛阳音或长安音发展来的,但是“切韵音系”仍然与较早地离开中原的某些方言有其对应的规律。我们又可以拿它作为出发点来研究外族的借词,例如在越南借词中,喻三与喻四不同声母,曾摄与梗摄不同韵母,正可与《切韵》互相印证。

当然我们还不能说《切韵》完全没有缺点。例如注“又读”的时候,没有经常照顾到跟互见的地方的反切统一起来,就是一个缺点。其次,既然“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最好是随时明确地指出来。譬如说,以洛阳音为基础,就应该把洛阳人所不能辨别的读音注出。这样做,则参考的价值就更高,可惜陆法言、颜之推等人看不到这一点。

这种工作牵涉到对规范化工作的认识问题。民国初年曾经有过读音统一会,制定了注音字母,那种做法恰像陆法言等人的做法,把一些北京人所不能辨别的音也加了进去,以为做到了“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结果是行不通。今天我们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才真正把普通话推广开了。假如当时陆法言等人也知道以洛阳音为标准音来制定一部韵书,它将可以与后代的《中原音韵》媲美。

但是,《切韵》虽然没有达到规范化的目的,它所反映的较古时代的语音系统,从某种意义上说,却比如实地记录当时一地的语言更有价值。因为较古时代的语音系统与《诗经》音系更为接近,更有利于上推古音;同时,较古时代的语音系统更能全面地照顾各地的方言,更有利于下推今音。有人认为《切韵》音系是拼凑而成的,从而贬低它的价值,那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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