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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置与管理_庆城县教育志

时间:2022-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校设置与管理_庆城县教育志第二节 学校设置与管理一、学校设置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小学教育发展十分缓慢,学校长期停留在私塾学堂阶段。同年,因在陇东中学原址创办的庆阳县初级中学搬至庆城北关,庆城西街小学即搬至南街陇东中学原址,更名为庆阳县南街小学。1972年,将北关小学迁至庆城西大街胜利巷并更名为城关小学。到1980年12月2日,又将庆阳县东方红小学、庆阳县城关小学和西峰向阳小学确定为全省重点小学。

学校设置与管理_庆城县教育志

第二节 学校设置与管理

一、学校设置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小学教育发展十分缓慢,学校长期停留在私塾学堂阶段。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安化县在庆城钟楼巷和西峰镇寨子街先后创办了两所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庆城创办了西街小学。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利用庆城北关旧寺庙创办了私立国民学校,后改为庆城北关小学。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在庆城西街王母宫原址创办了庆阳女子学校。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根据民国政府指示精神,又把利用庙宇、公房及闲置民房创办短期小学或在普通小学内增设短期小学班作为中心工作,使办学规模有所扩大,小学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到1944年,除县城和乡(镇)都建起了有一定规模的小学外,一些人口比较密集的村庄也都有了初级小学,这是全县小学教育发展历史上第一个高峰时期。

1949年7月西峰解放后,庆阳县立即接管了原国统区的什社、西峰、董志、彭原、政和等乡(镇)的所有小学。9月30日,庆阳县政府发布命令要求继续办好庆城、驿马、彭原、温泉、什社、六秦、董志、高社、蒲川等9所完全小学的同时,又创办了庆阳市北关、高楼、樊家庙、卅铺、赤城、安家寺6所初级小学,使全县小学创办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从1950年5月29日开始,按照庆阳县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全县各完小、初小进行了整编和布局调整,在规模较大、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均设立一所完全小学,在人口相对集中、有办学条件的村组均办起了初级小学。到1954年,全县共办起各类小学223所,其中完小12所,初小211所,在校学生13254名。

1958年,在全国“大跃进”的形势下,庆阳县提出了“苦战7天,普及小学教育”的口号,强令全县98.4%的适龄儿童在7天内全部入学。在这一热潮中,全县共创办公立完小41所,初小235所,民办完小15所,民办初小252所,1958年底,全县共有小学543所。同年,因在陇东中学原址创办的庆阳县初级中学搬至庆城北关,庆城西街小学即搬至南街陇东中学原址,更名为庆阳县南街小学。1959年,随着国家对“浮夸风”的纠正,许多学校停办。庆阳县政府决定将庆城、西峰、柔远3所小学确定为全县重点小学,并决定保留肖金公社上刘小学、西峰公社马家集小学、米家堡小学、刘家店小学、什社公社湫沟小学、驿马公社夏涝池小学、赤城公社高楼小学、齐楼小学、土桥公社柳树沟小学、合水公社李家渠小学、庆丰公社吴家塬小学、阜城公社蔡家庙小学、翟家河小学等13所完全小学,其他43所完全小学一律进行合并,学生转入附近同级完小就读,至于在大跃进中创办和挂牌的一些初小和村学,则在调整中自然撤销或停办,使小学布局基本趋于合理。1963年后,按照国家“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在全县大办耕读学校,即半耕半读(半天劳动,半天学习)的学校411所。(www.guayunfan.com)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频繁的政治运动,使全县小学设置没有大的变化,基本保持乡(镇)办完全小学和村办小学及村学的办学格局。1969年,响应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精神,将农村小学的四·二分段制改为五年一贯制,把庆阳二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全部与南街小学合并,改名为庆阳县东方红九年制学校。另外,还在原来的一些村级小学增设初中部,改为七年制学校,这类七年制学校全县共办了51所,每个公社最少都有一所,一些大公社就有好几所,当时的肖金公社前后就办有“五星七年制学校”、“显胜七年制学校”、“上刘七年制学校”、“芮岭七年制学校”共4所。卅铺公社就设有“百步寺七年制学校”、“阜城七年制学校”、“四十铺七年制学校”、“卅铺九年制学校”共4所。1971年,又将庆阳县东方红学校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全部搬出,小学部仍留原址。1972年,将北关小学迁至庆城西大街胜利巷并更名为城关小学。1978年,将南街小学与城关小学合并,在城区只保留一所完全小学。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县各类小学进行了一次改革调整,将小学由原来的256所增加到272所,村学由407所减少到399所。与此同时,按照国家教育部“切实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以提高教育质量,总结经验,推动整个中小学教育革命的发展”的指示精神,将庆阳县肖金小学、庆阳县城关小学,庆阳县西峰向阳小学确定为全县重点小学。到1980年12月2日,又将庆阳县东方红小学、庆阳县城关小学和西峰向阳小学确定为全省重点小学。为了保证小学教学质量,到1980年底,将“文化大革命”时期创办的七年制学校的初中部大部分撤销,逐步恢复小学建制,部分改为八年制学校。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议》,全县除巩固原有的小学而外,还在边远山区和群众居住较分散的地区新办了一些村学,以满足实现普及初等教育的需要。

1985年后,庆阳县的彭原、后官寨、温泉、什社、董志、肖金、显胜、陈户、西峰镇等9个乡(镇)分置为新设的县级西峰市,这些乡(镇)的所有小学也随之转分西峰市教育局管理,留下的19个乡(镇)的所有小学归庆阳县教育局管理。在此后的发展过程中,小学的数量再没有大的增加,只是通过各类项目投资加快了校舍基本建设。许多小学也从原来比较偏僻的村庄搬迁到了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扩大或新迁了校舍,使办学条件发生了较大的改变。1998年,由香港邵氏集团董事长邵逸夫先生捐助在庆城南街原庆阳县副食厂旧址建成逸夫小学。2005年,由兰州军区捐助在庆城北区建成庆华小学。2002年9月,利用长庆石油勘探局运输三大队在卅铺镇的闲置资产办起了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六年制小学,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庆城县办起的第一所民办小学。从2001年开始,根据国家有关指示精神和庆城县小学布局的客观实际,开始对全县小学进行布局调整,到2010年,全县共有小学179所,教学点31处,先后共撤并各类小学188所,建寄宿制小学5所。这是小学教育从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的重要过渡,更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对小学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发展方向。

二、学校管理

民国时期,一些官办学校开始从城镇发展到农村,“国民教育”成了那个时代教育发展的主流。由于“国民教育”的出现,使一些学校管理方法和办学体制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这一变化就促使了国家在客观上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并逐步把教育作为富民强国的一大国策。20世纪40年代初期,国家就开始实施普及初等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不过那时由于战争影响,这项工作进展比较艰难。新中国成立后,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全县的小学教育管理是在经济管理体制上经历了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和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样三个发展阶段。在政治体制上大体采用了群众自管和国家统管两种形式。

(一)经济管理体制的三个阶段

1.民办公助阶段

这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的学校管理体制。当时国家经济不发达,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管理大多依靠群众和地方力量。除完全小学由国家创办管理外,所有初小和村学全靠群众自己管理,基本上都是以民办为主。校舍都由当地村民自己解决,或选旧庙宇,或选旧庄院,或选公益用房,学生的课桌凳都由学生自己从家里带,万一无法解决的,就借用群众一块木板,然后用土坯做泥台子支起来就算是课桌了。至于教师,由村上聘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承担,报酬和当时人民公社社员一样,按同等劳动力计算工分,年终参加生产队统一分配。学校一切工作,全由村干部自己管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在业务上进行一些指导。这类学校从1949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的17年间,全县就有380多所,除部分公社所在地的完全小学有国家投资修建的土木结构平房而外,其他初小和村学几乎全都在窑洞里。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学生人数增加,有些利用旧庙宇和旧庄院办成的学校明显不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地方村民自发地投工献料建了新学校,但也还是从旧窑洞搬到了新窑洞,仍然是群众自主创办和管理。即使有个别小学有能力盖成几间简易的房屋教室,也大都是以村民自已投料为主,国家只能选派个别公派教师。所以,新中国成立初期大办初等教育,多数是以民办公助形式为主,在管理上除中心小学由教育局直接管理外,其他村学和初小都是由所在生产大队管理。

2.公办民助阶段

到了20世纪70年代,教育管理就逐步进入到公办民助阶段。这一时期,国家对教育有了一定的投入,而且是以国家投资为主,只是部分由地方群众出资解决。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这段时间,学校发展和管理就由国家和群众共同承担,那时提倡群众投工投资,即有钱的出钱,无钱的出建校物资,也可以劳代物,但不管投劳投资多少,还基本是以国家为主。因为群众有所投入,所以在学校管理与校舍分布上还是听取了群众的意见,按照群众意见办事。“文化大革命”后期,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校长就直接由生产大队干部担任。20世纪80年代之后,国家在办学管理上的力度有所加大,对教育的投资也逐年增多,公办比例增大,民助的比例逐渐减少,由群众投工投劳变成了捐资助学,即国家投资一大部分,群众集资一小部分,资金的管理使用由教育局统一规划,专项捐助专项使用。

3.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阶段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快速增长。随着“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实施,许多部门和行业也自发地开始了对教育的投资。先后出现的“希望工程”项目投资建成了许多“希望小学”,结束了主要依靠群众力量捐资办学的历史,进入到由国家或部门直接包揽建校的新阶级。这一阶段全县前后建起了各类“希望小学”10余所。还有国家“贫三项目”、“义教工程”项目和“危改项目”的实施,使小学教育直接进入到由国家全部投资办学的新阶段。由于国家投资建校速度加快,也引起了对学校管理方式上的一些改变。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学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同时,调整和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建立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村学生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2007年,国家下拨全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604.7万元,其中免费教科书资金达625.4万元,免杂费1693万元,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286.3万元。2010年,国家对全县的教育经费投入达2.2亿元,国家包揽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全部费用,建立并完善了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为义务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二)政治体制管理的两种方式

1.群众自主管理与国家统一指导的方式

这种方式是在建国初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实行的,那时国家没有足够的资金办教育,就是依靠群众自己办教育。在全县小学教育中,所有村学都是在国家指导下群众自建自管,现在全县300多所中小学的办学场地都是从建国初到1980年前后这段时间由各村自愿划拨的,所以对使用学校场地和开展有关教学活动,当地群众都有监管权力。全县80%以上学校的搬迁、改建、扩建也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有的小学前后数易其址,但国家都没有任何投资。到“文化大革命”中提倡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群众就成了学校的直接管理者,但从解放初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27年间,除县城和部分乡(镇)小学由教育局直接管理外,农村所有小学都是“双轨制”的管理方式。

2.教育局统一管理的方式

这种方式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步实施的。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经费投资,学校发展对群众的依赖性相应减弱,群众管理学校的权力也逐步取消。进入新世纪之后,国家逐步承担了对教育投资和管理的全部责任,也加大了对教育管理的力度。从1991年开始,全县各乡(镇)设立了“教育管理委员会”,凸现了教育管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地位,保障了国家对实施义务教育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2003年以后,按照国家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改乡(镇)教育管理委员会为学区,使学区业务管理和教育局业务联系更为密切。在这一管理体制之下,县城小学全部由教育局直接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2007年,又实施各乡(镇)由学区主任兼中心小学校长的管理体制,这是为适应全县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利用而采取的一项全新的管理措施。与此同时,在财务上实行“校财局管”制度,在教育局设立核算中心,各学区、学校只设报帐员,各学区、学校所有经费均由教育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为教育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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