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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传播的规律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数字化信息一经产生,就由某种特定的符号所代替,信息的传播实质上就成为某种符号的传播。也就是说,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人们只是在不断地传递这种符号,而这种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是永恒不变的,只是随着传播产生了位移的变化。信息守恒,加上“符号”永恒,这就是信息循环规律,网络信息传播就是在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中进行的。

二、网络信息传播的规律

1.信息相对价值规律

信息是事物属性的反映,能够表征事物的运动状态,是信息的固有本质和普遍价值之所在。在网络上传播信息,是为了实现信息传递者的意图,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所以说,对于信息传递者来说,他们所传递的信息都是有价值的,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也就是实现信息价值的过程。信息的存在是客观的,但信息接受者对信息的选择是自由的,这种自由在网络环境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为主体的差异性,以及信息选择和信息理解的主观性,信息接受者对信息意义及其使用价值的判断和理解也必然产生差异。因此,信息价值也就具有相对性。对信息传递者来说有价值的信息,在信息接受者看来,不一定就是有价值的信息;面对同一信息,一个信息接受者认为很有价值,而另一个信息接受者则可能认为毫无价值;相对于同一个信息接受者来说,同一信息在此时很有价值,而在彼时则也有可能失去价值。因此,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的价值是相对的。

2.信息梯度转移规律

信息的传播可以看做是信息的流动,而任何一种流动,必须有势差才行。在网络信息传播中,这种势差也必然存在。在网络信息传播的两端之间,这种势差的存在是客观的,因为只有信息传递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存在某种差异,网络信息才能顺畅地完成传播。也正因为有这种差异的存在,才有进行信息选择的必要,才有信息传播需要的产生。与此同时,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生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普遍存在“马太效应”,这就决定了网络信息的传播方向:从占优势一方流向劣势一方。又因为网络的自由度增加,众多信息接受者可以同时存在,而这些信息接受者之间也必然都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网络信息传播的层次性。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网络信息是按一定的方向和层次循序进行传递的,这就是信息梯度转移规律。

3.信息循环规律

信息是可以共享的,它可以被多次重复利用。信息传递者在传递信息以后,不会对自身造成损耗,其信息量不会随“信息实体”的离开而减少,而是始终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信息一经掌握,就可以永远守恒。也正因为这种信息守恒,信息传播才得以进行,信息共享才得以实现。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传播的都是数字化信息。数字化信息一经产生,就由某种特定的符号所代替,信息的传播实质上就成为某种符号的传播。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种符号不受任何外力所影响,是永恒不变的。在网络环境下,这种符号是易于复制的,当一个信息传播过程完成后,信息传播并未终结,而是开始了下一个信息传播过程。也就是说,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人们只是在不断地传递这种符号,而这种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是永恒不变的,只是随着传播产生了位移的变化。信息守恒,加上“符号”永恒,这就是信息循环规律,网络信息传播就是在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中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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