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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产业创意个案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版权产业创意个案版权产品的创意是版权产业的核心,本节通过对成都版权人物和版权项目的考察,从微观的角度探讨成都版权产业发展的核心能量。杨红樱在2009年6月诉二十一世纪出版社著作权侵权一案中一审败诉。案件从一个侵权案最终定性为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所幸,杨红樱官司引发了业界人士对于版权、作家权益保护的大讨论。

第三节 版权产业创意个案

版权产品的创意是版权产业的核心,本节通过对成都版权人物和版权项目的考察,从微观的角度探讨成都版权产业发展的核心能量。选取个案时主要考虑了行业代表性、版权相关性和调研的方便性。

一、版权人物研究

对话杨红樱:中国作家遭遇的版权困境

杨红樱:儿童文学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青年作家》杂志社副编审,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50余种。已成为畅销品牌图书的系列有:《杨红樱童话系列》、《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其作品总销量超过3 000万册。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提名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等奖项。作品被译成英、法、德、韩等多种语言在全球出版发行。在作品中坚持“教育应该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的理念,在中小学校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多次被少年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笑猫日记》系列,获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并连续两年获全国最佳年度儿童文学读物奖。

被媒体称为“中国童书皇后”、“中国童书畅销第一人”的杨红樱,部分作品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电视剧。她在著作权、改编权等问题上具有绝对的发言权。

杨红樱在2009年6月诉二十一世纪出版社著作权侵权一案中一审败诉。这场被人们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著作权诉讼官司”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版权、作家权益保护的大讨论。近期杨红樱仍有再次上诉的打算。杨红樱在北京注册有自己的图书经纪公司,全面代理其图书版权以及其他相关产业事务。所以,在版权以及侵权等方面,她的经历与遭遇极具代表性。

无奈:品牌商标遭遇恶意抢注

《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等作品总销量超过3 000万册,杨红樱部分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也频频推出,如今“杨红樱”已成为一个品牌。

当问及有没有发展品牌文化产业的想法时,杨红樱坦言,她对自己树立的品牌很是珍惜,里面包含了她多年的血汗以及广大读者对她作品的认可。比如《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等作品在小读者群体里已经具有了相当大的影响力。杨红樱也有发展“马小跳”、“笑猫”等品牌衍生产品的打算。

现在杨红樱的经纪公司正在做有关马小跳漫画的书,随着马小跳漫画的完成,相关衍生产品也会随之出现。除了对发展自身品牌产业表现出来的极大热情之外,杨红樱语气里又显出了许多无奈的情绪。现如今摆在杨红樱面前的问题是,“马小跳”以及新系列《笑猫日记》的商标遭到别人抢先注册。商标被抢注,使得她计划内发展的一系列衍生产品也就无法跟上,工作受到极大阻碍。这种恶意抢注行为让杨红樱很是头疼。

对于现阶段我们国家在商标注册方面的混乱局面,杨红樱感到十分困惑。对此,杨红樱的经纪公司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做出抗议。

不服:著作权侵权官司里意料之外的败诉

2009年6月杨红樱诉二十一世纪出版社侵权案一审宣判,北京朝阳法院以被告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拥有杨红樱作品出版合同,认为杨红樱诉讼请求不成立,一审被判败诉。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杨红樱明显感觉出乎意料。在她看来,自己的作品遭到侵权,出版社以她的名义出版伪书,法院却无法给她一个公正的答案。自从官司败诉后,国内有关杨红樱的盗版书、伪书瞬间泛滥。盗版行业的都认为,反正杨红樱一打官司就输,没什么可怕的。杨红樱显得有苦难言。

据杨红樱称,事情最开始源于一封家长的邮件。这位家长的小孩在市面上买了一本《杨红樱作品精读》,但发现不到三分之一的内容是她的作品,对此,家长认为杨红樱是在利用自己的名声赚取小孩子的钱财。面对家长的投诉,在与出版社商酌解决措施无果而终后,她才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案件从一个侵权案最终定性为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单单只从合同出发,并不参考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出版业禁止出版伪书,禁止一号多用等规定。司法过程没有参考版权保护条例以及新闻出版法规,那些旨在保护作家权益的条例显得形同虚设。

在官司败诉后,杨红樱坦言,自己现在更加关心的是中国作家的权益保护以及版权保护。

杨红樱说,在作家与出版社的合作过程中,许多合同都是在诚信基础上达成的。事实上许多作家都把精力用于创作,对于版权知之甚少。出版社拿来一纸合同,也很少探究细节,因为合同都是出版社固定好了的,大家都这么签自己也就直接签了。以前的杨红樱就是这样。现在杨红樱在北京成立了自己的经纪公司全面代理其图书版权以及其他相关产业事务。在遭遇到这么多事情之后,杨红樱开始有了版权、合同等自身保护的概念。她的经纪人和经纪公司把对方的合同一条一条地进行研究,甚至有时候根本不要对方出合同,由经纪公司自己出合同。

因为事业的壮大,杨红樱的版权保护事宜也得到逐步完善。而现如今国内许多知名不知名的作家仍遭遇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他们势单力薄,即便遭到侵权也束手无策。杨红樱诉二十一世纪出版社侵权案的败诉某种程度上对当前中国作家的维权是一种巨大的伤害。杨红樱坦言官司的败诉让她看见了整个中国作家群体的弱势地位。杨红樱表示她将继续上诉,这不仅仅是她的意思,还是许多作家朋友的想法。

思考:漫漫长兮的中国版权之路

现阶段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存在很大的欠缺。在法规落实上、司法过程中、执法实施里、社会风气上与国外相比差距还很明显。在遭遇侵权的过程中,杨红樱还特别提到,即便在全国文化最发达的首都北京,版权方面的专业律师少之又少,但是国外这方面的律师却很多。另外,外国对版权的保护更健全,对盗版等行为惩罚更严厉。

尽管对于消费者而言,盗版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一种奇怪的福利增进,似乎并无不妥,但对于国家而言,那事实上意味着它从此与创新绝缘。因为创新需要巨大的固定成本投入,而当创新的产品尚未上市时,盗版就已肆无忌惮地充斥市场,谁还愿意创新呢?国家的最终发展需要完善版权制度,也需要保护知识产权。

所幸,杨红樱官司引发了业界人士对于版权、作家权益保护的大讨论。如果仅仅是合同纠纷是绝对不会出现这样广泛影响的。作家在维权道路上遭遇的艰辛与无奈或许会使得这些维权人士感到寒心,然而,中国版权完善之路也许正是从这里开始,至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版权问题、作家权益问题、知识产权问题。我们寄希望中国的创作界和出版界的市场行为由此能够更加成熟起来。

潜力:人杰地灵的家乡,版权兴市具有可能

如今杨红樱已定居北京,谈到离开成都定居北京的缘由时,杨红樱道出主要是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以前杨红樱主要负责写作,书籍出版也多在外地。相比其他工作,创作对于地域并不存在多大要求。而现在事业越来越大后,她开始需要一个自己的经纪公司对日常事务进行打理。北京毕竟是中国的文化中心、国际化的大都市,各方面的信息资源都比成都充足些。在没有定居北京之前,杨红樱常常平均一个月两三次地从成都飞北京,现在定居北京后在事业发展方面对她来说要更加便利些。

说到家乡,杨红樱大大赞叹成都的人杰地灵,人才特别多。但是以前很多成都的人才在本土并没得到多大重视,相反他们在外地更有名气,不过现在情况好多了。杨红樱认为要版权兴市,首先应该对人才高度重视。现阶段成都市领导干部很有干事情的想法和魄力,她也比较看好成都的发展。虽然杨红樱对国内版权现状普遍感到非常失望,但是另一方面来说正是因为缺失才需要发展,正是许多不足才更显潜力。杨红樱认为成都还是具有版权兴市的可能。作为一个版权的创造者,杨红樱最关注的是对作家权益的保护。她觉得版权兴市应该把法制和司法结合起来。

对话王瑞林:摄影业呼唤版权保护

王瑞林:《成都日报》摄影部主任,高级记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西南交大兼职教授。1994年到《成都晚报》任摄影记者,2001年7月到复刊的《成都日报》工作至今。

采访过2002年韩、日世界杯,2004年雅典奥运会,第13届世界女排锦标赛,第13届世界乒乓球世锦赛,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34届世界体操锦标赛,第七届世界田径锦标赛,第七、八、九、十届全运会等大型运动会。参加《今日新加坡》、《缤纷的澳门》、《澳门回归五周年画册》等大型画册的拍摄工作。

曾荣获:“中国当代十大杰出体育摄影家”称号,中国摄影最高奖“金像奖”,中国摄影记者最高奖“金眼奖”(提名奖),2003年度中国摄影家协会“德艺双馨”会员,四川省“十佳”新闻工作者,成都市“十佳”新闻工作者,获得省级以上摄影及论文奖100余项。

无奈:深受照片侵权之痛

王瑞林坦言,自己从事摄影多年,被全国各大报纸、杂志、电视侵权使用的照片不计其数。这些被侵权使用的照片有的是从网上复制而来,有的是从画册或报纸上扫描下来,直接用到公开出版物中。很多媒体在使用他的照片时,既没有获得他本人的同意,也没有署名,更没有支付任何报酬。

面对这种情况,虽然很无奈,但他最后只能一笑了之。究其原因,王瑞林认为有四点:

一是自己版权意识不强,虽然自己的作品屡受侵犯,但只能选择默认接受。

二是自己是有工作单位的公职人员,很多照片都是职务创作,版权不完全属于个人。

三是社会公众对打版权官司的受害人存在一定的误解,总认为打官司的人往往看中的就是那一点钱,结果使得受害者还理亏,造成照片著作权人处于很被动的地位。

四是自己时间精力有限,如果每一件作品都要去追究的话,要牵扯进去的精力很多。虽然现在有了律师代理机构,但是打一场官司还是很不容易。

王瑞林是摄影发烧友,摄影既是他的爱好,更是他的事业。从开始摄影至今,他的个人摄影器材已买了接近二十万元,有些精心拍摄的照片纯成本都在几百元钱以上,如果自己的作品轻易就受到侵犯,除了痛心之余,更多的是对摄影业未来的担忧,这是对摄影业发展的无形伤害。

现状:数码时代照片拷贝更容易

和国画、雕塑等艺术品的复制比起来,照片的复制简直没有难度。扫描一张图片的真实度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数码相机出来以后,拷贝复制出来的照片,和原件就是百分之百的相同。互联网加快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一张图片瞬息可以传遍天下。互联网的进步,在方便人们工作生活的同时,也加大了照片版权保护的难度,照片的侵权事件屡见不鲜。

传统照片可以通过底片来证明版权人,但是一张数码照片,如果没有前后更多的详细数据来佐证的话,被别人盗用时也百口莫辩。

如何应对数码照片受到的版权冲击,这是版权保护部门需思考的问题。

进步:国内照片版权意识逐步加强

20年前,版权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的名词。1990年,我国颁布了《著作权法》; 1992年,中国先后加入了《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随着法律的完善和对外交流的增加,版权保护在我国逐渐受到重视,版权人的版权意识逐步增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对版权的认识也不断深入。

2009年6月,洛阳职业摄影师张晓理状告龙门石窟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4幅照片发布广告索赔20万元一案,经过两年之争终于有了结果,龙门文化旅游园管理委员会和刊登广告的媒体因侵犯著作权,赔付张晓理5.5万元。王瑞林认为,这个案件是法律维护版权人利益的表现,也是中国版权保护的进步。

王瑞林发现,近年来,政府部门在使用照片方面也越来越谨慎。使用图片前,一定会确认照片的作者是谁,有重大活动时,也会和摄影师签照片使用协议。以2009年5月13日影星成龙被聘为成都熊猫大使事件为例,成都市政府部门就提前和摄影师签了照片使用合约,合约内容中特别注明这些照片的版权使用问题。

这些事件,是中国版权保护问题得到重视的表现。不光是著作权人,同时作品使用方也开始注重版权问题。王瑞林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每件摄影作品都是摄影师的心血之作,好照片不仅仅只是按下快门这么简单。“照片版权如果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对鼓励摄影师拍出好作品肯定是一个很大的鼓舞,这也是对知识产权的一个尊重。”

差距:国外照片版权保护意识更强烈

因工作需要,王瑞林到过多个国家拍摄照片。在与外国摄影师的交流中,他明显感觉到国外摄影师的版权保护意识要强烈得多。国外摄影师的版权保护意识贯穿在整个作品的构思、创作、成品、使用全过程中。

在美国,有一个人断了一根指头。一位摄影师在拍摄时请患者举起手指,并做出痛苦的表情来拍。旁边另外一位摄影师看到,也赶紧拍下一张照片。但那位摄影师认为这是自己的创作,坚决不允许别人同时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而坚持让他删掉照片。

拍到照片后,摄影师会征得被摄影人同意,说明照片的用途,并征求被摄影人的意见,如果同意使用,摄影师会拿出一张随身携带的单子请他签字确认,并支付一定的报酬。

在照片的使用和销售环节,美国有健全的摄影师经纪人制度,摄影师大多有自己的经纪人,负责打理照片商业和版权事宜。在美国,图片库是照片销售和流通的重要渠道。书刊、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体都需要大量的图片来支撑,图片库就像摄影师和客户之间的桥梁,在提供给客户满意图片的同来,也给摄影师带来经济收入。

美国的图片库交易始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迅速发展成为图片产业,成为美国版权产业中的重要力量。与美国的摄影业比起来,我国的图片市场处于刚起步阶段,虽然市场需求巨大,但是缺少专业的流通渠道,图片产业的核心利润来源——“版权”保护仍有待加强,在这条道路上,中国任重而道远。

展望:摄影业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版权环境

成都市创建全国首个版权示范城市,这是完善成都版权保护环境和发展版权产业的良好契机。摄影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版权保护环境。王瑞林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权利人要加强维权意识,遇到侵权事件发生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版权管理部门应完善版权保护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版权意识。

第三,我国民法通则第94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获得报酬等权利。”当使用版权作品时,无论是个人、公司还是政府部门,都应尊重著作权人的劳动,著作权人有署名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对话易丹:注重传播思想的版权人

易丹: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近年来积极参加电视创作与研究,参加主创的电视连续剧《誓言无声》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得到了全国观众的好评,并获得了“飞天奖”等一系列全国性的专业奖励。2008年其担任编剧的电视剧《英雄无名》获韩国首尔国际电视节5项大奖提名。电视剧《英雄无名》自中央电视台播出以来人气飙升,根据AC尼尔森的数据显示,该剧以最高周平均4.4的高收视率勇夺第二季度全国卫视台的收视冠军。

出版有《从存在到毁灭——对二十世纪西方文论的反思》、《断裂的世纪——论西方现代文学精神》、《中国现代艺术史:1979-1989》(与吕澎合著)、《我在美国信息高速公路上》等专著多部,以及有关西方文学艺术和中国当代前卫艺术论文若干,并发表长篇小说《左右与螺旋》、中短篇小说《一个当了十二天的都督》、《卜琳》、《O舍纪事》等。

易丹教授属于学者型代表,近年来学者“下海”的情况相当普遍,而基于专业方面的优势和便利,他们中的多数都投身于文化产业,对于版权产业多有涉猎。此外,由于学者社会地位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其对版权问题的看法显得尤为重要。易丹教授不光出版过小说和专著,更是著名的编剧,对于版权产业的两大重要部类都有所涉猎,因此他作为学者代表,对成都的版权问题有着相当的发言权。而其电视人的身份更是使他对成都的版权产业,尤其是影视剧方面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附采访稿:

1.您已经完成了八部电视剧的创作,其中不乏获奖的、热播的。现在在您众多身份里又有了一个“电视人”的名号,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您从学术著作、小说创作之余开始大量地编写电视剧本的?

(笑)好像没有人叫我“电视人”吧。

要说剧本的编写,主要是源于我一直以来的创作爱好。以前,我也写过小说,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电视剧电影的创作。

我作为一个学者,肯定是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能了解我的一些想法。做一个研究,写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读者可能就几百人。一部长篇小说,若能印上三万册便可以称为畅销书。试想,每本小说有两个人读,也只有六万名读者。相比之下,电视剧的受众就大得多。我所编写的电视剧最高周平均收视率有4.4,这个指数意味着有几千万的观众。可以说,大众媒体可以把你一些想法传达给更多的受众。

2.您参与编剧的电视剧如《誓言无声》和《英雄无名》都获得了广泛的好评,那这些影视剧有没有出相应的小说、画册或者其他?如果没有,是策划方或投资方没有策划,还是其他原因?对此您自己有没有什么成熟的想法?如果有,您觉得做得够不够好,是否能形成产业链?

除了电视剧播出之后,投资方会出些DVD、小说,之外没有其他产业。因为电视剧的热播,出版商会愿意出版由剧本改编的同名小说,这样利于销售。《誓言无声》要不同些,它是先出的小说,其实是一个剧本。电视剧一般没有画册或其他相关文化产业,谈产业链就更远了。

我作为创作者只负责编写稿子,然后的事情都属于公司的运作范围。现在美国一公司欲购买《英雄无名》,他们打算将其剪成十几集的电视剧配英文字幕,但这与编剧没有关系。这过程中,编剧只拥有著作权,也就是署名权。

3.您兼有学者、作家、编剧的多重身份,这些身份对您的工作有什么交互影响呢?比如说您在编剧的时候,学者的您是不是会提醒您要更精英化一些,而太精英的东西又不见得适应市场、适应投资方。遇到这种冲突的时候,您会如何找到平衡点呢?

平衡点很难找。

事实上,我认为精彩的东西,观众不一定认同。因为坐在电视机前各种层次的观众都有,普通观众居多。根据我写的电视剧收视时段调查来看,往往我认为能反映我的想法或者历史的某个重要转折的时段,收视率并不高。一般观众更喜欢收看婚姻情感方面的。据说,这几年央视收视率最高的是《天仙配》、《李小龙传奇》等这类型的戏。我觉得我会完全不感兴趣的电视,但收视率却是最高的。

现在就存在这样的问题。我周围的朋友看了《英雄无名》,都觉得好看。因为他们喜欢这段历史,喜欢思考当时历史大格局下中国做何选择,阎宝航在中间起了什么作用。但实际上,可能更多观众不会喜欢这类,他们可能更多关注情感题材的电视剧。

编剧与投资方都在不断博弈。投资方会让你多写一些迎合观众的剧情,有些内容编剧会认为这样写太低俗了,但往往最后更多的决策权掌握在投资方手里。投资方是面向市场的。编剧与投资方在这样博弈的过程中,最好是能达到双赢。

4.现在影视剧很热,很多学校都专门开设戏剧影视专业,但创作人才还是有些欠缺,您认为当下高校、文化机构等在培养人才方面做得怎么样,还应该有哪些改进?易老师您对现今热衷影视剧创作的青年人有什么建议?

我认为戏剧影视专业开得太多了。真正有必要开设戏剧影视专业的学校,全国最多10个,充其量20个。现在的情况是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戏影专业,这个专业并不是开得多就是好事,最重要的是要做得精。学生太多,就业就是个问题。出来不能人人都当导演、编剧吧。还应该相应地培养一些灯光、服装,化装之类的人才。一句话就是,不能多而滥,应该少而精。做到“精”、做到“专业”是我对青年人的建议。虽说影视剧很热,但其实这个创作圈子很小。还有客观条件上,中国缺少代理机构,专门代理导演、演员、编剧、摄影、灯光等。没有像美国好莱坞具有专门的代理机构,对于喜欢戏剧创作的年轻人来说,门户变少了。

5.您有没有想过在成都形成一个以您为中心的创作团体,突出您这个明星作者的龙头作用,带动成都影视剧创作的整体发展?

没有。我跟钱斌从90年代初就开始合作写影视剧,比较顺手,而且我们两个都比较懒嘛,两个人写可以商量商量,我写了该他写,总可以写几天偷下懒嘛。你们所说的这种创作团体,我了解的在电视剧这个行业当中,有很多名编导他去跟公司谈好,把这个项目拿下来,然后他把大纲拿出来,手下有一帮写手来帮他写,写完之后他改,这种创作团体是有的。我跟钱斌是属于拍档,不可能像公司那样去运作,跟个人的风格啊、默契啊等等都有关系。

6.成都是一个休闲之都,那么您觉得在成都有没有发展影视产业的可能呢?

可能当然是有的,但是关键问题在于资金的投入。影视剧是一个资金、智力密集型的产业,一次性投入很重,风险也比较大。所以如果要发展影视剧产业,首先得具备雄厚的资金以及融资的能力。

7.目前的情况来说,在事业上有野心的人才都喜欢去北京、上海等地发展,您觉得成都有没有能力吸引高端人才来发展影视产业呢?

北京等地方的信息、平台等等肯定不一样,成都还有差距,目前它发展的一个最大的瓶颈问题,一个是资金,一个是投资人的眼光和胆量。

8.那您也是著名的“四大才子”,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您安于留在成都呢?

我是呆惯了嘛,生活习惯什么的都适应了,北京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也不愿去了。北京的生活太过繁忙,成都的生活更加自由。

9.您觉得舒适而安逸的生活可不可能成为成都吸引人才的一个亮点呢?

这个肯定是可能的,虽然很多人觉得成都是一个太过舒适、好耍的城市,不是干事业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对于写作来说,它可能恰好是一个很适合的地方。比较民间的、比较休闲的地方才是一个好的写作环境,一个紧张的环境不一定写得出东西来。

10.如今市场上盗版猖獗,我们经常会在大街上看到卖《誓言无声》和《英雄无名》的盗版碟,大家都知道应该抵制盗版,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会买盗版,对此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盗版的价格要便宜太多,我觉得是永远都不可能消灭的一种现象,只是猖獗的程度问题。所以对于我的戏被盗版,我也觉得无所谓。

11.之前有歌手以很便宜的价格卖正版碟,希望以此来抵制盗版,您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吗?

当然可以,只要你卖得出,但是这样赚钱就少了,可能不太现实。盗版应该靠社会的法制进行控制,但是不可能杜绝,因为人都有贪便宜的心态。

12.除了盗版碟之外,您是否还遇到过其他的侵权行为?您是怎么应对的?

当然有啊,我的书也被盗版过。1996年我写过一本《我在美国信息高速公路上》,这本书出来以后满街都是盗版,这个你完全没办法。但是这个问题要看你怎么想,比如说像这本《我在美国信息高速公路上》,我反而觉得盗版越多越好,这样看的人也就越多,我的想法也就有更多的人了解。被盗版损失的是公司,我只是作者,只有著作权,当然如果是签的版税制,卖多少我得多少,我仍然觉得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要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的观点和想法。

从采访稿我们可以发现易丹教授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典型,由于习惯了成都舒适安逸的生活以及自身的淡泊名利,虽然他认为成都的创业环境不如北京、上海等地,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也没有那么大,也还是安于留在成都。虽然特殊,但是作为学者型代表,还是能让我们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著作权人自己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强,认为盗版是不可能杜绝的,即使自己作品的版权遭到侵犯,也只是感到无奈,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由于希望自己的思想和观点被更多的人接受,对于作品被盗版反而感到高兴。

二、产业链意识不够强烈,虽然目前已经形成了基本的产业链,但并不完善。动漫和儿童文学在这一块做得比较好,其他如影视剧、小说等则相对薄弱。

三、缺乏相应的代理机构,著作权人由于时间、精力等原因,对于版权相关的事务难以事事亲自处理。而相应的版权代理机构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但成都目前这一机制并不成熟。

四、合同签订方式对著作权人的版权态度深有影响,目前主要的合同签订方式有版税制和享有著作权两种,后者使著作权人只享有著作权,即只管创作,作品遭盗版的损失属于公司,跟著作权人无关。因此版权人对作品是否被侵犯版权的关注度大幅度下降。相反的,版税制由于跟版权人的利益直接挂钩,使得著作权人对作品的版权问题会相当关注。

此外,与易丹教授的对话让我们对成都版权产业的创业环境、优势、劣势等有了相当的认识。总的来说,成都有着发展版权产业的优势和潜力,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都作为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环境优美,气候温和,生活舒适,历史文化积淀深厚。这些对于人才都是相当有吸引力的因素,尤其易于激发创作灵感。但另一方面,成都又是有名的休闲之都,很多人认为过于安逸的生活会消磨人奋斗的意志。因此,如何改变人们的这一观念,对于成都来说是一大挑战。

二、以影视剧创作为例,目前国内的培养机制并不健全,存在跟风现象,应该更加专业化。

三、成都发展版权产业的瓶颈在于资金问题,此外成都这方面的信息和机会也远远不如北京、上海。

王建平:版权管理者的希冀

王建平,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在编辑出版行业工作已30年,对版权保护、版权贸易具有深刻的认识。在她担任社长近15年的时间里,以“优质、创新、适销、高效”为原则,锐意进取,带领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逐步发展壮大。

“九五”期间,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已跻身全国图书出版社综合竞争力评估百强社之列,居第42位,同时,据2007年11月发布的《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最新数据显示,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在全国专业少儿出版社出版能力评估中位列第三,竞争优势突出。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肯定,曾连续三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良好出版社”称号,另外《中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书系》、《幼儿十万个为什么》、《爱心与教育》、《大迷宫》、《赏识你的孩子》等300余种图书在全国和省级图书评比中先后获得了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等奖项;在版权贸易方面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也收获颇丰,与英国、韩国、日本等国进行了多项合作,被评为四川省版权贸易先进单位。

王建平社长作为一名版权管理者,在出版行业的实践领域取得了骄人成绩,同时,她还注重理论反思,担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外聘教师,为学生开设《书刊选题策划与成本核算》课程,分享她从图书出版的角度对版权产业的思考与展望。

版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措施逐步完善

王建平社长从自己多年的版权工作经验中来看,版权保护一直是图书出版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特别是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大量教辅,被盗版的情况严重。而要打击盗版,涉及方方面面的力量整合。她为我们讲述了自己几年前的一次经历,当时出版社方面已经得到某盗版窝点的确切信息,联合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工商局等相关行政部门一起行动,在某县印刷厂现场缴获盗版图书数量惊人,盗版行为证据确凿,但当地印刷厂的大批工人却拿出铁锨、锄头等对抗执法,他们不知道自己生产的印刷品已经侵犯了其他人的权利,还理直气壮地以维持生活来源为由阻止执法者销毁盗版书籍。如此缺乏版权意识和基本的法律常识,让出版社方面觉得很无奈。另外,这几年盗版图书的水平在不断提高,反识别能力也不断增强,出版社方面几乎不可能掌握市场上所有盗版图书的信息,因此,盗版到底给出版业造成了多大的损失难以计算。她希望,出版社方面能够得到相关行政机关更多的支持,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维护正版的良好氛围。

王建平社长说,从全国范围来看,近年来编辑和作家的版权意识都在不断加强,纠纷有减少的趋势,目前出版社与作家之间存在的纠纷大多集中在未经作者授权而选用作品上面,特别是作家作品选集类图书。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联系到作者,而图书面市后,作者发现自己的智力成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用,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双双受到侵害,因此将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保护作家的著作权,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采取了不少措施。例如,他们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的《珍贵的记录——中小学生笔下的共和国60年》一书中选取了从1949到2009年60年间中小学生优秀作文,由于年代久远,很多作品无法找到作者,出版社方面在报纸和图书的后记中,登载“重要启事”,向社会广泛告知自己的出版计划,主动说明情况,邀请作者在知道消息后主动与出版社取得联系以奉稿酬。同时,将所有应付稿酬交与版权事务中心代为管理,落实对作者经济权利的保护措施。

作为版权管理者,王建平说出版社一方面需要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保护作家的著作权,另一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确保自己的权利。例如,过去一些图书的选编者盗用他人作品并向出版社隐瞒真实情况,图书出版后原作者将出版社告上法庭,出版社由于事先不了解情况而陷于被动。近年来出版社在与选编者签订合同时,明确了选编者必须对作品来源负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更加明确,这种情况就开始减少。

版权贸易:“走出去”刻不容缓

王建平社长执掌的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出版强国都曾有过版权贸易合作,引进的优秀外版图书多达百余种,同时也向外输出了大量优质出版物,是四川省版权贸易先进单位。在与本课题小组对话前夕,她刚刚参加了第16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带回了版权贸易的最新动向。

从全球范围来看,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版权贸易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原来的出版强国受冲击明显。在第16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外国参展商和参展图书数量较往年有明显减少,而中国的出版社却表现积极。据最新数据显示,本次书博会共达成中外版权贸易意向与协议12 656项,比去年增长10.52%。在已达成的版权合同中,引进与输出之比为1∶1.29。书博会版权贸易输出产品从以前集中于语言教材、中医、养生、菜谱、气功等图书,逐渐扩大到反映我国传统文化和当代中国的书籍。

在目前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的总体业务结构中,国内出版物占到90%左右,对外版权贸易不到10%,版权贸易目前所占份额较小,但“走出去”的态势已逐步显现。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在这次书博会上达成版权输出的意向协议多达19项,较以往有很大提升,这种进步很大程度上有赖政策支持。随着中国融入世界市场的程度加深,国际上许多知名出版社对国内市场这块大蛋糕觊觎已久,都在积极谋划占领市场。国内出版社的机会与挑战并存,一方面他们得到了更多输出版权的机会,另一方面国外优秀作品逐渐打入中国,势必会加剧已有的竞争。以前,出版社对国外图书市场的需求不了解,缺乏版权交易的平台,往往是自己有优秀的作品,却找不到输出渠道和目标客户,浪费了许多资源。现在,国家积极支持“走出去”战略,王建平领导出版社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在图书选题、策划、包装上不断进步,同时一改过去坐等客户的方式,变成了积极主动向外推荐。在与国际出版社的激烈竞争中,只有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才能开辟版权产业发展的新市场,壮大版权产业实力,谋求版权产业在国际竞争格局中的新发展。

版权资源:作家资源不受地域局限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地处成都,与落户于北京、上海等经济文化交流中心的竞争对手相比,在掌握文化资讯、动态等方面存在劣势,但成都也有自己在作家资源方面的优势,比如成都以及周边地区在低幼读物方面具有较高水准,在全国竞争中具有突出优势,为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的发展打造了良好的作品资源基础。王建平社长作为出版管理者,要求旗下的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尽可能地放眼全国,淡化地域差异,感知出版行业的最新趋势,到全国各地挖掘、培养自己的作家资源。

从王建平社长的讲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家基于版税收益的考虑,在选择出版社的时候,也主要考量出版社的资源分布、营销实力等综合出版能力,一般不会顾及出版社的地域因素。这对成都本土出版社而言具有可借鉴的意义,编辑要有长远眼光,不仅仅局限于身边资源,尽可能地拓展版权资源领土,以优厚的条件吸纳更多的优秀作品,建立自己独有的优势资源库。

版权人才:新形势下要求高

王建平社长作为版权管理者,在出版产业一线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同时也在四川大学任教,将自己的心得与四川大学编辑出版专业的研究生分享。她说,目前学院式的教育与出版行业真正需要的素质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国内出版市场的竞争也正在加剧,出版社的编辑不仅要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还要具有敏锐的市场嗅觉,了解潜在的读者需求,独立策划组织适销对路、格调高雅的内容产品,成为引领潮流的文化成果搜寻者、文化产品设计师,成为作者和读者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伴随出版行业的发展,我国出版社正在摆脱以往单纯引进的贸易逆差状况,出版水平不断提高,向外输出版权不断增多。对人才的要求有所改变。例如,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2009年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版权贸易编辑,对应聘人员的编辑专业能力(研究生学历)和英语交流能力(专业八级)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选拔综合实力突出的人才,更加有效地推动出版社了解国际出版市场资讯,加强对外沟通与合作,保障自身权利。

忧虑与展望:一个版权产业管理者的希冀

王建平作为一名优秀的版权管理者,她认为出版行业对国民素质、民族文化充满了深远意义,对自己从事这个行业感到很骄傲,也对中国出版业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她认为,从出版业整体来看,虽然国家政策、出版社管理、人才储备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提升,但出版社对于盗版的无奈,对电子出版的力不从心,还有内部和外部的种种问题没有解决。她希望,出版管理机构在工作中能够更加深入实际、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工作,加大力度贯彻执行,同时加快版权立法进程,营造版权产业大发展的环境。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虽隶属省级新闻出版机构管理,但地处成都,与成都的文化资源、文化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版权兴市的城市方略来看,区域内的出版社具有国内一流水平乃至国际知名度,对于版权产业的整体发展,有着榜样的品牌效应,能够起到启动器和加速器的突出作用。在行业内部进行各方资源有效整合,共同解决发展所面对的相似问题,取长补短,才能真正实现出版兴、产业兴、城市兴的宏观战略,成就区域的历史新跨越。

二、版权作品(项目)研究

◆金 沙

1.《金沙》简介

音乐剧《金沙》是由成都演艺集团集合国内顶级创作团队,精心打造的中国首部真正的音乐剧。它深入挖掘成都文化元素——金沙文明,通过音乐剧展现成都历史文明的精华,形式与内容上均有许多创新,至今已在国内外巡回演出近千场次,创下了中国音乐剧演出历史的新纪录。《金沙》以金沙遗址的发现为切入点,以成都平原文化3 000年沿革为时间线索,讲述了一个由考古学家揭开的发生在3 000年前“金”与“沙”之间凄美的爱情故事,再现了金沙祭祀和二十四伎乐的想象奇迹。《金沙》一剧重现3 000年前的古蜀文明,与这个城市的文化氛围深度融合,已经成为成都新的城市名片。

(1)独特的文化背景:《金沙》据遗址演绎古蜀文明

2001年“金沙遗址”发现于成都市西郊苏坡乡金沙村,考古发现本区域很可能是商末至西周时期成都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遗址出土的珍贵文物将成都的建城史往前推至距今3000年前。这一考古发现立即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也同样令成都演艺界眼前一亮。借鉴此前《印象·刘三姐》、《云南映象》等演艺项目的成功经验,结合成都本土实际和优势,成都演艺(集团)公司开始创作大型音乐剧《金沙》。

(2)一流的创作团队:《金沙》耗巨资打造八大看点

为某一考古发现定做演艺剧目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尝试,优秀的创作队伍是项目得以成功的保障。出于对市场需求的考虑,成都演艺集团聘请了目前国内享有极高知名度,并且创作出众多脍炙人口作品的作曲家三宝作为该剧的作曲和总导演。以三宝为中心,吸引了一大批科班出身,又有相当丰富音乐剧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为创作班子,包括编剧关山、执行导演刘天、舞蹈总监朱永龙、编舞韦强、舞台总监朱一公、音响设计金少刚、舞美设计张慧、灯光设计邢辛、服装设计文戈、多媒体设计王蓬等。这些专业人士的加盟,不但使音乐剧《金沙》的艺术品质得到了保证,同时也为这个音乐剧品牌树立了旗帜。

该剧制作成本高达1600万元,对作品硬件软件等各个构成因素均精雕细琢,力求达到艺术上的尽善尽美。三宝的创作由两首歌曲增加到了25首35个唱段。著名音响设计师金少刚利用高达300万元的世界一流MEYERSOND音响系统为《金沙》带来高品质的音响水准。著名灯光设计师邢辛采用了价值300余万元的灯光设备,仅进口电脑灯就多达100余台,使舞台灯光瞬息万变。著名舞美设计师张慧用40余个场景,每5分钟一次场景变换,营造了色彩绚丽的舞台效果。著名服装设计师文戈精心打造的360余套演出服装精美绝伦。总之,大师们在音乐剧《金沙》中突出了“八大看点”,即音乐、剧情、演员、音响、服装、灯光、舞蹈、金沙文化。

(3)创新的运作模式:《金沙》因项目成立独立公司

为了打造好这张文化名片,由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演艺集团、金沙博物馆等共同出资,合资组成了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演艺文化有限公司,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筹集到了1600万元的制作资金。为一个项目成立一个股份性质的公司,按现代公司制度进行规范化市场运作,这在中国演艺界可以说也是极为少见的。在这种投资模式中,出品方同政府之间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合作关系:过去,政府要扶持一个重点文化项目,多半是拨一大笔款项,运作后期往往资金短缺;而对于《金沙》音乐剧而言,政府则是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这种“无形资产”的投资方式对其进行文化品牌宣传和积极推动,使其接受市场检验,实现经济上的自主“造血”功能。在这场文化事件与商业行为的联姻中,政府部门以成都市文博发展战略为指导,通过品牌引导的方式,邀请众多媒体参与到对《金沙》品牌的推广中。在出品方中,成都市政府内主管文化的政府职能部门——市文化局,主管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市广播电视局,以及成都市本地的文化传媒机构——成都日报报业集团(后来转型为成都传媒集团),均为《金沙》的出品出谋划策,同时也行使引导和监督的政府职能。通过利用政府部门在资源和政策上引导和鼓励这种无形投资,音乐剧《金沙》主要吸引民营资本获得了投资,较为有效地把政府的无形资本同企业的有形资本结合了起来,实现了资源的优化组合。

综合了以上特点的音乐剧《金沙》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金沙》2005年4月7日在北京首演,5月25日在成都开始营业性演出。截至2007年底,《金沙》已在全国及新加坡等地巡演了近千场,观众超过45万人,突破了中国音乐剧观众人数之最和演出场次之最。《金沙》剧目前已被有关部门确定为成都和四川旅游的定点观赏剧目,成为成都的一张文化名片。2007年国家文化部首次对部分优秀出口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给予奖励,音乐剧《金沙》榜上有名。

2.《金沙》产业链分析

《金沙》音乐剧的一大特点就是:面向市场,多种经营,扩展产业链。以《金沙》剧为龙头,成都演艺集团打造了一条“金沙产业链”:策划开拍一部名为《金沙之战》的电影,并且打算开发以《金沙》为题材的电视剧;开发《金沙》系列旅游纪念品,如首饰、服装等;组建《金沙》国际演艺团,推出本土演艺明星等等(见图5-1)。整个《金沙》剧及其衍生产品的经营运作,全部采用美国“百老汇”的娱乐运作模式推向市场,充分挖掘《金沙》剧的潜在价值,增加了《金沙》剧的产业附加值。其中,无论是国际巡演涉及版权输出,影视作品改编涉及版权交易,还是丰富多样的衍生产品对《金沙》品牌的使用,都与版权产业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是《金沙》实现收益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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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金沙产业链

3.《金沙》成功对版权产业的启示

启示一:发展版权产业必须强化创新意识。

创意、创新、创造,是版权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发展版权产业就是要突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创新文化内容、创新产品形式、创新生产方式、创新传播手段,实现文化资源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紧密结合,实现不同业态间的相互融合。《金沙》的成功,正是得益于策划投资方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金沙》以一种创新性、开放性的思维,实现了文化、资本、科技的对接,实现了版权产业、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使人们摆脱了长期以来满足于对历史文化遗存浅层利用的禁锢,走出了一条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挖掘的新路。

启示二:发展版权产业要以大集团为依托,整合资源出精品。

《金沙》的成功与成都演艺集团多年积累的人脉资源以及项目运作经验有密切关系。2007年11月18日,成都演艺集团改制、更名、挂牌为成都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一家不再接受市文化局直接领导的社会股份制文化企业,迈出了成都市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他们学习世界上市场运作最成功的舞台剧《猫》的经验,力求实现《金沙》市场更大的成长空间。演艺集团董事长业丹2007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未来三年的目标时说:要把《金沙》做成国际一流的音乐剧,打造一条成熟的《金沙》产业链,最终把这台音乐剧做成一个资产数亿、年利润数千万的上市公司。这样实力强大的集团为《金沙》提供了充足的发展条件与平台,为做成世界精品提供了可能。

启示三:发展版权产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

文化项目或者文化产品只有以良好的经济回报和市场前景做支撑,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版权产业推崇创新,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音乐剧《金沙》的创作和推广,将爱情元素融入历史并加以表现,正是准确把握了文化和经济之间的共生关系,坚持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了艺术创作中专业化和大众化相结合的思路,才使得项目从立意、内容到形式都有了准确的市场定位,产生了较好的市场回报,形成了良性循环,成为一部专家叫好、百姓叫座的艺术精品。

启示四:发展版权产业必须深化体制改革。

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版权产业的发展不单单是企事业单位本身的事情,政府部门更要从各个方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营造版权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等,成都市政府在音乐剧《金沙》的推广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为了打造好这个文化品牌,在成都市委和市政府支持推动下,该剧实现成都文化、广电、报业三大文化和传媒系统的大联合,共同投资组建了“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演艺文化有限公司”,合力打造《金沙》剧。可以说《金沙》的成功,成都市政府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推手角色。

《金沙》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发展版权产业非常宝贵的经验。在今后通过项目开发进行文化资源的深度整合,进而促进版权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以此为范例是十分有益的。

◆巴布熊猫

1.《巴布熊猫》简介

2006年10月26日,大熊猫主题三维动画——《巴布熊猫》落户成都启动暨首播仪式在成都举行,10月27日《巴布熊猫》在成都市电视台少儿频道首播。自此,成都有了第一部熊猫主题动画,以大熊猫作为城市名片的宣传模式通过动漫的形式上了一个新台阶。此外,动画片制作方成都市火车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火车头公司)将与成都当地开展教学、设计、制作等合作。该公司将开发一系列巴布熊猫衍生产品,建立一个相互促进、相互补充、良性循环的产业链。

《巴布熊猫》主要讲述一只会功夫的布偶熊猫巴布及其一家的故事。家庭成员还有:爸爸巴曲、妈妈依莉、姐姐素芝,主角巴布和弟弟巴比。故事围绕着它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在这个家庭中,每位成员各怀一身独特的武功,这些武功会融入它们的生活当中,很多在现实生活中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故事情节幽默、搞笑,妙趣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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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巴布熊猫全家福(图片来源:长江网)

《巴布熊猫》寓教于乐,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出家庭成员间内敛的感情。故事刻画出每位家庭成员间的信任及爱护,洋溢着温馨的感觉。作者力求把现实生活里中国家庭观众的心态投影在故事中,从而引起观众共鸣,让观众珍惜可贵的亲情,去爱他们的家人。

《巴布熊猫》四川回乡系列故事讲述了巴布一家回乡后的所见所闻。片中不少情节是以四川、成都著名的旅游景点如都江堰、卧龙风景区、九寨沟等为背景展开的,还穿插了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风俗和艺术,如成都茶馆风俗、成都糖画文化、四川麻辣火锅、灯会……巴布一家带着观众一起认识、了解四川和成都。《巴布熊猫》将成为更好地弘扬四川和成都传统风俗和旅游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

2.“巴布熊猫”与其产业链

火车头公司开发出许多不同种类的巴布熊猫衍生产品,形成了一条较为完整的动漫产业链,从对巴布熊猫的形象开发创作,到音像制品出版,以及授权与动漫形象有关的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这每个链条之间从根本上说就是版权的许可或转让关系。充分利用版权的有偿许可,授权给各大媒体以及衍生产品制造企业,在发挥动漫作品价值的同时,实现版权增值。

2006年12月,立志把“巴布熊猫”打造成中国第一时尚卡通品牌的成都火车头公司,在成都举行了巴布熊猫礼品招商会,标志着巴布熊猫产业链的完成,这是继10月落户成都后,火车头公司在动漫领域迈出的又一大步。

小小的米老鼠、唐老鸭在世界范围内创造了难以计数的经济价值。其品牌成为一个赚钱的符号。前几年,中国开发的《淘气蓝猫3000问》在电视播放时,也引起各方关注,开发的蓝猫系列产品,如书包、衣服等在市场上掀起热潮,大大小小的专卖店遍布全国。今天,巴布熊猫以其系列产品开发方式,正在动漫界引起广泛的关注。

在国际上,动漫作品主要有三种赢利方式,分别是播放、图书音像和授权。中国以前的动漫作品在运作模式上非常单一,大多都是通过播放赢利。巴布熊猫产生后,将上海天络行作为品牌的授权代理商,采用先进的营销模式,开展品牌授权,寻找有实力的厂家开发、设计、销售部分品类的巴布产品,利用“巴布熊猫”的品牌号召力进行各种经济活动。

《巴布熊猫》在成都电视台播出了,火车头公司也在全球范围制作、推广它的形象,目前已经和新加坡、美国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据介绍,火车头公司与腾讯、猫扑等多家大型网站签署了合作协议,网民不但可以在网上看到动漫,还可以获得大熊猫电子数据产品;还推出彩信、收集游戏等手机增值业务;与杂志社、报社合作,出版巴布系列图书。巴布熊猫完整的产业链,成为探索成都动漫行业产业化的一个示范。

火车头公司的谭总监在招商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巴布熊猫落户成都后,让我们对成都乃至四川市场有更深刻的认识。动漫产业链不仅包括动漫作品的制作,还应该包括动漫周边产品的开发、推广和销售,我们在成都发展动漫,必然有责任投身到产业链的完善中去。”

3.项目成功因素分析

(1)国宝形象与地方特色结合

《巴布熊猫》中有五只熊猫,熊猫是我国国宝,是在外国人心目中最能代表中国的形象之一,也是四川的一张特色名片,因此巴布一家的形象具有浓厚中国特色和四川本土特色。同时,五只熊猫性格各异,充满个性,形象时尚,得到广大动漫爱好者的喜欢。

火车头公司注重地方特色的引入,以丰富产品内涵。例如《巴布熊猫》四川回乡系列讲述巴布一家因在电视节目里看到自己的家乡四川,一家人回乡后的所见所闻。片中不少情节是以四川著名的旅游景点为背景展开,还穿插了成都茶馆风俗、成都糖画文化、四川麻辣火锅、灯会、变脸和矮子功等有成都地方特色的文化风俗和艺术。离乡久远的巴布一家对这些家乡传统风俗和艺术非常好奇且感兴趣,带领着观众一起认识和了解四川及成都。火车头公司希望《巴布熊猫》不仅能提高人们保护大熊猫的意识,而且能成为推广四川及成都的旅游和文化的一个渠道,更好地弘扬四川和成都传统风俗和旅游文化。

(2)动画产品的精品战略

《巴布熊猫》讲述了一只会功夫的布偶熊猫巴布及其一家的故事。巴布熊猫一家中的每一位成员都有鲜明个性、独到言行及奇怪嗜好,同时也各怀一身独特的武功,这就使他们一家人在相互交流及对不同事件的处理上各有手法,故事独具趣味性,又十分人性化。融合了中国地方民俗和文化精髓的《巴布熊猫》更是寓教于乐的国产动画精品,曾经被国家广电总局列入2006年度第一批优秀国产动画片。它也曾获世界华裔青少年华文卡通原创大赛入围作品称号。此外,还曾成为日本TBS(DIGICON6+ 2)国际数字动画大赛入围作品。

(3)大投入与国际化操作

《巴布熊猫》的制作投入共计5 000万。总投资还包括品牌以及产业链的打造,公司目前已开发出个人饰品、家用品、汽车用品等一系列衍生产品,还将率先在成都开展彩话、彩铃、彩信、手机游戏等相应增值服务。

《巴布熊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除参加海外展会屡获殊荣外,还与日本、新加坡、以色列、丹麦、香港等地的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这不仅能帮助我国动画产业提高知名度和国际地位,而且把保护世界珍稀濒危动物大熊猫的信息以温馨、搞笑的形式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让保护大熊猫的工作更加国际化。《巴布熊猫》将成为成都的又一张闪亮的城市名片,为成都赢取更多的国际美誉。

(4)动漫人才培养与渠道建设同步

火车头公司品牌运营总监谭禹炼先生表示,“火车头公司会与成都高校动漫教育界广泛合作和交流,为成都培养动画制作人才,丰富动画人才的产业经验,增加动画人才就业机会,也为成都引进先进的动画制作技术,推动成都动漫产业发展”。火车头公司即将掀起动画片新潮流,在主题、风格、技术等多方面大胆创新。市文化产业办认为,该企业具备动漫产业链开发较完备的形态,对于推动成都市动漫产业发展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因此,作为火车头公司的引进单位,在企业落户成都后,成都市文产办协调市文化、信息化、广电等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各项工作开展予以了大力支持。

(5)开展互联网营销,参与数字化教育产业

火车头公司曾与腾讯、猫扑、世纪前线、互联星空等大型网络媒体、授权代理商和授权生产商等签订合作协议,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巴布熊猫》的推广及其衍生产品的授权扩展、生产和销售。另外,秉承资源互换的原则,火车头公司与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深度合作,近期的合作内容为:火车头公司派行业专家参与学校教学,该公司与该学院设立联合实验室,以实际项目对学生进行培训和生产实习。

火车头公司还积极参与动画教育产业。国家计算机动画认证管理中心与其合作了CEAC国家信息化计算机(动画)教育认证培训项目。CEAC是国家信息化教育认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视协卡通艺委会共同设立的国家级动画培训认证项目,旨在为国家和企业信息化工作培训出大批的实用型、技能型动画职业化人才。该项目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专业权威性。火车头公司承担了CEAC的培训任务,是该公司依靠自身优势支持本土人才培养而开展的又一件实事,得到成都政府的欢迎。

(6)开发动漫衍生产品,投入品牌建设

火车头公司将瞄准青少年消费者开发出不同种类的巴布熊猫衍生产品。另外,大力投入品牌建设,目标是把“巴布熊猫”打造成深受青少年欢迎的时尚个性品牌。同时,为了充分利用“巴布熊猫”品牌所带来的巨大附加价值,采用先进的营销模式,开展品牌授权,寻找有实力的厂家开发、设计、销售部分品类的巴布产品,或利用“巴布熊猫”的品牌号召力进行各种经济活动,从而获利。

这些个案都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对未来成都版权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也是考察成都版权产业发展所必须研究的对象。

【注释】

[1]何冰:《董事长盘点全年工作集团未来充满希望》,《成都传媒》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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