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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载体也是未来风口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可以由此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的多种内涵及其价值,找到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推行和谐理念的路径。那么,这种陌生人现象就会演变成社会问题,这显然不利于种族、文化间的和谐共存,也无法在每个人的内心中建立起和谐的平衡,西美尔的研究使人看到了跨文化传播中存在的具体障碍,并提示我们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协调是通向和谐的基础。

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58]

单波 薛晓峰

跨文化传播指的是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发生的信息传播和文化交往活动,它主要包含三个层面的问题:其一,日常生活层面的跨文化传播,指分属于不同文化范畴的人们在日常的互动过程中彼此之间的沟通;其二,文化心理结构层面的跨文化传播,指基于不同文化的符号意义系统的差异和类同的传播的可能性与可变性;其三,上述两个层面形成的实际传播过程的矛盾、冲突和戏剧性的变化,由此传播过程决定的文化的融合和变异。在这三个层面上,跨文化传播的目的不在建立个人的文化主体性,而是形成从他者出发的相互理解的文化主体间性;不是像社会共同体理论那样,消除人的文化特性和差异性,分享共同性和社会共同体经验,也不是像某些后现代理论那样,强化个体文化身份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而是达成人与人之间彼此倾听、彼此宽容与理解的文化关系。跨文化传播所面对的特定问题是:在矛盾、冲突、差异、多元、焦虑等文化交往语境中如何建构和谐的传播?这一问题的动态性、丰富性以及对人性与人心的挑战性,无疑扩展了社会和谐的思维空间和思想张力。面对这一问题的人所形成的和谐理念也具有某种独特性,它涉及社会文化理想,但更多的是寻求理想贯通于文化冲突现实的动态和谐;它改变了传播效果对象化、客体化的模式,转而面对主体间的多元文化关系;它不像文化相对主义那样仅仅强调必须完全接受文化差异,而是积极推进有着文化差异的人之间的对话与协商;它导入心理学的观念,但并不致力于发现人类传播心理的普遍规律,而是通过感知人类各种文化精神表现形式,发现各种文化心理之间的微妙关系以及文化对话的可能性。

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并不围绕一个单一的命题而展开,而是由其三个层面的问题架构的三个维度发散开去,即日常生活层面的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文化心理层面的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文化适应与融合层面的和谐理念。我们可以由此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的多种内涵及其价值,找到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推行和谐理念的路径。

1 日常生活层面的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

在日常的文化实践中,人们总是在不停的感知、理解着世界,相互进行着意义表达,而意义表达又依赖着对“差异”的感知,这是因为:“差异”是意义的根本,没有它,意义就不存在;意义是在对话中通过参与者之间的“差异”而显示出来的。[59]然而,人们对“差异”的感知又极具危险性,可以形成各种消极的情感、社会文化分裂以及对“他者”的敌意和侵犯。种族的差异和差异的种族化,是日常的文化交流中最使人困惑的问题。

在社会冲突不断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学家们纷纷探讨群体内的意义分享,并试图把这种意义分享推扩到整个社会,建构伟大的公共体,西美尔(George Simmel)则另辟蹊径,把冲突看作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形式,认为人类有一种“先天的攻击本能”,也就是他们有一种容易激发的对他人的敌意。[60]他认为群体间的冲突增加了每个群体内权威集中的程度、社会团结的程度和拥有共同对手的群体联合的可能性,但同时降低了社会宽容的程度,而生活在不宽容的社会是人的致命危险。于是,他转而进入对个体间关系的普遍思考。在他看来,传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社会由个体间的传播组成,某类传播在一段时间后变得相对稳固,并由此呈现出文化和社会结构,而文化和社会结构又反过来影响个体间的互动;当个体进入到一个群体中时,他必须放弃他的一些个性,与群体的普遍性保持一致,达成意义的分享,形成一定的文化价值系统。如此这般之后,群体的成员就不再用客观的标准看待彼此了,而是利用群体的文化“透镜”审视对方,这时,与一定文化系统相异的、不完全被群体成员接受的“陌生人”就出现了。或者说,我们所处的社会文化系统把成员的角色分配给了我们,把陌生人的角色分配给了“他者”。“陌生人”给我们带来了远距离视野的独特优势,并用不同的方式观察我们所处的社会文化系统,相对而言,他们不受约束,保持着进出这一系统的自由,可以越界生活在不同群体的边缘,并容易在交流中以对方的视角看问题。[61]因此,“陌生人”有跨文化的视角,他在对某种符号形式作出识别时,不会立即将其与特殊的含义联系起来,而是理解它在不同文化语境下可能有的不同含义。

西美尔显然是将“陌生人”作为一个动态的概念来加以考察的,他让我们感受到传播是在社会距离不同的个体之间发生,这就打破了种族主义、社会分层、阶级等的褊狭,将人置于平等的地位,以“彼此都是陌生人”的眼光来关照传播和社会,同时也为跨文化传播设定了平等的基调。但是,在平等背后,西美尔也注意到,由于陌生人行为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人们总是对陌生人带有疑虑,这种疑虑的极端后果就是仇外。那么,这种陌生人现象就会演变成社会问题,这显然不利于种族、文化间的和谐共存,也无法在每个人的内心中建立起和谐的平衡,西美尔的研究使人看到了跨文化传播中存在的具体障碍,并提示我们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协调是通向和谐的基础。

在传播技术越来越发达、传播产品越来越丰富的今天,我们对陌生人的形象的感知和对他者文化的认识,更多地还是依靠对声音、文字、电子技术生产的形象、音符甚至是各种物品所蕴含意义的理解。我们总是通过我们的表征系统(意义生产系统)去建构文化和世界,而这种建构一旦用符号建立了属于它的边界,就成了一种定型化的排他实践,并且通过不同的表征实践(学术、展览、文学、绘画,等等),生产出一种有关他者的形式,并深深地卷入权力的运作。[62]无论是有偏向的意义,还是定型化的排他实践,都可能导致文化的误读和冲突。此时,跨文化传播的纠偏式理念在于,如果我们不能赋予他者文化以同情性的理解和尽可能接近真实的认知,只是从自我出发并且依靠权力去表征他者,那么,跨文化的理解就成为了自我中心主义的言说,和谐就会离我们远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般能体验到,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它使孤立的个人产生归属感,分享群体的共同经验,但是,跨文化传播的理性之眼总是从对冲突的特别关注中寻找文化间理解的途径,它对文化特性的独特理解之处在于,文化具有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倾向[63],即每一种文化都试图用自己的文化价值去观察和评价他者,特别是在文化冲突发生的时候,每一种文化都习惯于抬高自己的文化价值,以凝聚文化群体的信念,取得对他文化的支配权。他提醒人们警惕排他式的归属感和民族优越感。所谓排他式的归属感就是内集团通过夸耀自己和藐视外部的人来提升自己,个体不假思索地将内集团的价值视为完美的,并自动地运用它们去判断他人以及自己不熟悉的价值与行为,把具有这些价值与行为的人定义为外集团[64];相应地,民族优越感表现为个人判断其他文化比自己民族的文化低等的度,它是人们将自己归属于内集团的结果。而对于所谓文化认同、群体认同,跨文化传播承认这体现着人的相互依赖、渴望精神与情感有所归依的本性,但问题是,人们同时又设定了心灵的“囚室”,通过划定自己的文化地盘、坚持自己的文化理念与生活方式的唯一至上性,制造着新的歧视、偏见与成见,从而使文化处于不间断的冲突与排斥过程之中。所有这些都妨碍了我们对与我们不一样的人的沟通与理解。

因此,跨文化传播理念指引着一条更冷静的和谐之路:交流的挑战不是忠实于我们的地盘,而是对别人抱原谅的态度,他们不可能像我们看自己一样来看我们。因为我们不可能彼此相同,也不可能你是我,我是你,所以我们的问题不应该是:我们能够交流吗?而是应该问:我们能够互相爱护,能够公正而宽厚地彼此相待吗?[65]也就是说,我们不应该以自我文化为中心来俯视他者,而是应消除文化意义上的“异教徒”的想法,在存在论意义上宽容他者,承认他者的存在权利,承认他者文化体系的价值。真正说来,占据我们心灵的跨文化传播的焦虑都与他者有关,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他者的角度考虑跨文化传播。如果我们转换观念,不是从自我出发,而是从他者出发,那我们就可能放松主体性视野的内在紧张关系,从各种角度观察文化,并在相互合作、保证相互的义务基础上获得各自的权利(right)。

由此,跨文化传播理念更多地指引人们去关注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体验在种族、民族、宗教、职业或其他变量上个体与他者缺乏亲密感的程度,使得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在积聚过高的敌意水平之前释放敌意,并创造出调解冲突的规范;同时,把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的边缘人(marginal man)作为观察的重心,以此理解文化的变异和融合,理解那些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有不同的观念信仰的人们在互动的过程中如何说明和理解意义,消解人与社会的疏离感,如文化休克、隔膜、自我封闭、对立等不良情绪,侧重于发挥边缘人的双重乃至多重文化视角的优势,激发人的共同文化体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走向文化同化,因为文化同化的作用并不能消除彼此的仇恨[66],那些隐含在文化同化过程中的文化排他主义、一元主义行为和种族主义行为一样加深着彼此的误解,引发彼此的敌对。它依然反映了种族的不平等系统,并由社会内部成员共享的话语体系来维持、复制和巩固。[67]因此,对于人来说,要把学会欣赏和容忍多样性、复和性和文化差异真正落实到人的生活层面。

在上述意义上,跨文化传播理念发展出异质传播新思维。一般说来,传播效果理论倾向于认为,大多数传播发生在同质的个体之间,同质传播比异质传播更有影响,个体之间的有效传播能导致知识、态度和整个行为的更大同质。与此相对应的是,跨文化传播促使人们把目光转向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之间的异质传播,有效的传播是将异质的个体间的误解降低到最低水平,在各自保持自我的文化特性的背景下取得相互的理解。只能消灭个体间的差异、导致人的同质化的传播绝对是单向的、片面的传播,它最终使人接受同质化的控制。真正说来,一个有意义的传播是在社会文化距离程度不同的个体间展开的,其意义分享的过程永远是同质与异质双向呈现的过程。在这个有意义的传播过程背后,存在着一个跨文化伦理问题,即一个具有人文价值的跨文化传播应该体现为国家、民族、文化间的互动过程,并由于这种互动,每一个国家、民族,每一种文化都打破了片面性、局限性和对抗性,同时又能保持自我的发展特性,形成相互依赖、相互尊重、相互沟通的多极化、多样化格局,这时,跨文化伦理的意义在于:尊重人的文化个性和跨文化特性,促进文化的开放,促进文化表达方式的无限可更新性和无限多样性,抗拒文化的同质化;促进文化区域间的信息分享与意义分享,抗拒文化帝国主义的权力支配体系的形成,保护文化的多元化价值体系,从而使跨文化传播体现为人的目的。[68]

2 文化心理层面的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

当归属于不同文化的人们走到一起,而他们相互感到“陌生”时,跨文化传播就开始了。在一般意义上讲,跨文化传播是触及人的心灵、表现人的文化心理的社会行为。所谓跨文化是指参与传播的人不只依赖自己的代码、习惯、观念和行为方式,而是同时也经历和了解对方的代码、习惯、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所有关系,因此,跨文化包括所有的自我特征和陌生新奇性、认同感和奇特感、亲密随和性和危险性、正常事物和新事物一起对人的中心行为、观念、感情和理解力起作用的关系。

日常语言哲学家(如维特根斯坦、赖尔、奥斯汀、斯特劳森等)认为,尽管我们无法进入他心,检验他的经验是否在性质上与我的经验相同,然而这并不排除一种谈论“感觉”、“知道”等心理现象的公共语言,这种公共语言是可以比较的。现象学家胡塞尔明确地肯定他人意识的独立存在,而不是把他人看作是意识活动的构成物。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则宣称,他人跟我一样作为具有否定特征的纯粹意识而存在;他是一个生存主体而不是认识对象;我和他之间存在着一种互相限制对方的自由,却又恰恰意味着彼此都是自由的这种微妙关系。这些哲学思想内涵各不相同,但都批判了他心问题上的怀疑论和唯我论,为跨文化传播提供了根本性的价值观,即确认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它在精神分析学意义上的论点是,“他者”是根本性的,无论对自我的构造,对作为主体的我们,对性别身份的认同都是如此;我们的主体性是通过向来不完整的无意识与“他者”的对话,才得以形成的。[69]确认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的过程又是一个不断超越文化的过程,即不以自己所属文化群体的价值来判断其他文化群体的价值,反思自身的文化价值,民族中心主义向文化价值平等的方向转变。霍尔在七十年代出版的《超越文化》中提出,人类要走向跨文化传播,必须超越文化,而超越文化的重心在于“无意识文化”,也就是一种已潜入民族或个人的深层心理结构里的文化,一种“心中”的文化,一种已经与民族或个人行为模式浑成一体的“隐藏着的文化”,它像一张无形的网,把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团体、一个人死死地套住了。在他看来,要解构这种“无意识文化”,不能仅仅进行尊重文化差异的空洞说教,还必须从文化交流过程中的感知、语境与文化心理表现、文化映象与记忆、文化的非理性力量等方面,解开人们的心结,感知人类各种文化精神表现形式,发现各种文化心理之间的微妙关系,找到文化对话的可能性。

跨文化传播的核心心理问题是“文化适应”(acculturation),它指由个体所组成,且具有不同文化的两个群体之间,发生持续的、直接的文化接触,导致一方或双方原有文化模式发生变化的现象。最初心理学家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的时候,得出了这样的“普遍规律”:对于新到一个文化环境中的个体来说,其文化适应的最后结果必然是被主流文化所同化;同时,个体受到主流文化的影响越多,原来民族文化对他的影响就相应地越少。这实质是单向度、单因素文化分析的结果。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心理学家仅仅是对个体的文化适应策略稍做区分,就发现了整合(intigration)、同化(assimilation)、分离(separation)和边缘化(marginalization)四种文化适应策略,其中,文化心理向度也表现出保持传统文化和身份的倾向性以及和其他文化群体交流的倾向性。进一步,心理学家又看到了第三向度,主流文化群体与少数族群在相互适应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从而呈现出跨文化传播中的多样化心理表现。而文化适应研究的“融合模型”(fusion model)则直面跨文化传播的现实:文化适应中的个体实际上面对的是一种新的整合文化,而不是单一的主流文化,或者原有文化。[70]这样,在文化交流中,就无所谓单一的模式和心理规律,而只有随文化的多样性与文化传播活动的丰富性而律动的心理过程了。

跨文化传播呈现的另一个核心心理问题是文化焦虑,而这种焦虑常常表现为文化身份焦虑。所谓文化身份(cultural identity)就是一个群体或个人自己承认同时也被他人承认的在文化上的位置。文化身份焦虑首先来自自我与文化环境关系的失衡,其根本原因是对主体性和文化主体的过分看重,主体性能够导引出行为主体的权利,却不能保证相互的义务,且易使人处于权利与义务失去平衡后的危险之中;文化主体有助于呈现自我文化的价值,但总是表现为单一文化视野,并隐含着排斥其他文化价值的看不见的暴力。要摆脱焦虑,必须回到文化的主体间性上来建构文化身份,使之处于动态的过程之中。美国文化学家斯图亚特·霍尔(S.Hall)说:“我们先不要把身份看作已经完成的,然后由新的文化实践加以再现的事实,而应该把身份视做一种‘生产’,它永不完结,永远处于过程之中,而且总是在内部而非在外部构成的再现”。[71]这样,我们才能摆脱以控制为宗旨的虚假的整体性身份认同,让个人真正回到人与人的关系之中。只是问题在于,我们如何超越文化中心主义的心理障碍,依然有赖于我们自身的道德理性力量。

在个体跨文化心理层面上,如果缺乏对自我有效的管理和与他者沟通有效的符码,也无法到达和谐的状态。古迪昆斯特(W.B.Gudykunst)从陌生人的传播困境入手进行研究,认为动机因素、知识因素、技能因素这三组因素的非平衡交互作用,导致了陌生人面临传播情境产生焦虑和不确定性。当焦虑和不确定性高于最大限度时,就无法有效传播(例如因为我们过分关注焦虑或者不能预测陌生人的行为);当焦虑和不确定性低于最小限度时,由于不在意发生的事情(焦虑小)或者过于自信所作预测(不确定小),也无法有效传播。[72]汀-图梅(S.Ting-Toomey)则关注到了每一种文化里都有某种用于协商的“面子”,这种“面子”,即自我的公众形象,是个体在群体生活中的最基本的符号资源。在跨文化传播中,如果没有采取“自我面子关切”和“他者面子关切”的协商式行为,文化间沟通的目的就很难达到。[73]

3 文化适应与融合层面的和谐理念

在主体间性的关照之下,跨文化传播理论认为和谐的最高价值理念表现为文化融合。文化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的,和谐的跨文化传播表现为人类各种文化都通过对话而获得思想的新资源,进而开始某种文化的生成过程,文化融合就是在不同的文化观念、价值彼此影响、交流互动中实现人类文化共同发展的主要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抛弃了民族偏见,在尊重各文化实体的差异性基础上以进取的姿态致力于将人类文化的发展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一般说来,为了生存下去,我们会采取适应策略,即调整自己的个人准则来适应东道主文化,或者相互之间简单地尊重文化差异,这样一来,我们只是生存下来了,但还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行事,克服不了文化间的内在紧张关系,不足以应对新的问题和挑战。为此,我们必须创造文化融合。融合是指个人在心理上开始将东道主文化的价值观念融入自身的价值系统,同时东道主文化也受到旅居者价值观的影响。其基本的和谐理念包括:

第一,伦理上的跨文化对话是可能的,因为伦理原则如同其他文化形式是人为地产生的、传播的,伦理原则既非天生固有也非写进形而上学的图式之中,如果伦理规范是由文化缔造的,那么同样可以根据新的问题而得到修正从而在跨文化的交往中获得新的视角。

第二,虽然不同文化中存在不可通约的规范,跨文化交流者仍可能融合各自文化中的价值观而创立新的规范。跨文化对话能有效地融合表面上不相容的看法,甚至会产生处理新问题的全新的概念和规范。

第三,那些了解到其他文化如何看待这个世界的人有着跨文化的头脑,这使得他们以多种文化的参考框架来判断。跨文化头脑的形成使得他们对人类和世界有着更广阔的看法。通过对他文化的移情作用,我们获得了对于这个世界的更客观的看法。反之亦然,来自其他文化的人在对话中可以从经验里通过移情作用理解不同的文化传统,但这并不意味着摒弃自身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虽然在接触不同思考方式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反复审视自身的文化和价值观。从这样的思考中我们获得了更开阔的视野,并逐渐形成更开阔、更全面的世界观。

第四,按照贝勒特(Bennett)的描述,一个人获得文化融合的视角可分为6个阶段:否认,在早期“种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c)阶段简直没认识到差异;防御,承认差异但认为一种文化比另一种优越;简化,采取表面的普遍主义(universalism)把差异估计得最小;接受,在后来的“种族相对主义”阶段,以一种简化的相对主义的方式接受了差异;适应,个人能够以其他文化作为参考框架;或融合,个人采用了双文化的视角,利用多种文化框架为参照。[74]每个阶段都代表了一个更高层的变异了的应对跨文化差异的框架,在它的最终阶段个人通过在他们的思维方式中至少融合了一些观点和其他文化的价值观而获得了一种双文化视野。

第五,同化带来的一元化让文化失去了生命和存在的理由,因为只有在相互依靠和配合之中,各种文化才能展示出其最大的价值和意义。而如果采用“我们”与“他们”的尖锐对立的观点来维护自身文化,一方面会让个体为自己所遭遇的扭曲和伤害备感焦虑,一方面甚至会导致其演变成某种具有反现代反人类倾向的本土文化偏执狂。因此,无论是同化还是对抗,其文化后果都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这样面对冲突的方法也悖离了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

第六,促进沟通、控制冲突、达到和平已成为当代跨文化传播的历史使命。和平并非意味着无冲突,实际上,差异性的存在先天地为传播活动(及人类其他活动,如政治、贸易、外交等)设置了冲突的可能。但是,可能性同样不意味着必然性。人类应该通过自己的富于创造性的理性行为,实现“跨文化冲突的有效管理”,创建一个不同文化的人民都能和平共处的共同世界。传播学者大卫·卡尔(David W Kale)描述了作为跨文化传播伦理的和平所包含的三个阶段:最小和平、中等和平、最佳和平,他认为,只有当双方都像对待自己的目标一样认真考虑对方的目标时,最佳和平才能够达成。在传播方面,卡尔明确表示,通过破坏他人对于其自身观念以及人类精神的尊严和价值的方法进行传播,是不道德的。基于这样的理解,卡尔进一步提出了跨文化传播中全球化道德代码四原则,即:对不同文化的人采取自己希望得到的尊敬态度;尽可能准确地描述你所感知的世界;鼓励其他文化的人用他们独特的方式表达自己;努力寻找同其他文化的人的共同点。[75]

也就是说,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尽可能表述自己并倾听他人的表述,在表述与倾听中寻找共同点,达成共识,跨文化传播活动才能回避冲突,达到和平。也只有这样,跨文化传播才能真正体现为人的目的,从而体现其本身固有的基本伦理诉求。

4 如何推行跨文化传播的和谐理念

跨文化传播理念事实上已成为自成体系的和谐理念体系,它认为一切都应该从我们自己做起,把和谐理念贯通到具体的行动,并且层层推扩为从个人、团体、社会到媒体、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联合行动。

第一,个体:在日常生活中反思。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何克服障碍去达成积极的跨文化传播的答案,就隐含在个体的积极反思之中。跨文化传播是一项日常生活实践,个体的反思必须立足于生活。比如:通过阅读民俗学、地理文化方面的书籍杂志,观看民俗方面的记录片(而非电影),了解其他文化的价值观并加以吸收,使自己拥有多元文化价值视野;记录自己与他文化群体的人交往的经历,反思是否做到了彼此尊重;观察本国报纸、电视、文学、电影等媒体对其他文化群体的呈现,在哪些方面扭曲了他者形象?是什么原因形成了这种扭曲?在跨文化团体(如跨种族家庭、社区、办公室、班级、球队等)进行调查,看文化交流成功与不成功的因素是什么;当文化冲突性事件发生的时候,看各种文化群体的人如何参与到冲突性事件之中,有什么问题是可以避免的?在此基础上,个体的跨文化传播能力就是处理文化差异与陌生、群体间冲突、生活中的文化压力等问题的内在能力,它是和谐理念贯通于现实的基础。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对文化特殊性、背景特殊性、文化普遍性的感知与学习[76],了解交流对象的文化习俗、说话方式、文化价值观等基本文化信息,熟悉双方文化交流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交流对象的心理背景,寻找对所有文化来说都普遍存在的文化特征和行为,以此提高自己与他者和谐相处的能力。

第二,团体:建构“第三种文化”空间。

作为社会文化冲突的缓冲地带,跨文化团体着眼于联系边缘人(包括移民、少数族群、旅居者、跨文化生存者、亚文化群体等)意义上的人群,推进相互的学习和了解,整合其文化特点和价值观,建构“第三种文化”(the third culture)空间,使有不同文化背景和精神需要的人们可以积极建构他们的共同基础,批判现存的规范形成新的规范,最终融合不同文化的规范指导跨文化情形中个人的交往。同时,发展治疗跨文化精神疾病的社会服务,解除跨文化交流的精神压力。

第三,社会:推广跨文化伦理。

跨文化伦理是社会裂痕与冲突的黏合剂,其精髓在于人的道德精神要合于人的文化创造自由与文化选择自由,合于文化生态的多样性平衡和文化意义的共同分享,合于人的文化传播无限可循环性的要求,合于文化创造所内含的超越文化限制的精神。[77]跨文化伦理的社会化将促进社会性道德意识的更新和社会道德准则的创新,丰富社会的道德资源。

第四,大众媒介:寻找跨文化的公共空间

跨文化的公共空间的最基本层面是跨文化的“共义域”,即跨文化交流双方共同的经验范围所构成的交流语境和背景。“共义域”越是广泛、完全,双方之间的了解和认识越是深刻、明晰、准确;而当“共义域”缺失或者不完全时,就会造成传播的不顺畅,误解和曲解也就由此产生。在跨文化传播中,由于传播者与所反映对象之间,共同的文化背景和经验范围严重缺失,使得两者之间的“共义域”超乎寻常的褊狭和缺失,因此难免出现曲解,造成误读。[78]跨文化的公共空间的第二个层面是少数和多数的共同空间,即吸引少数族群同时又让主流受众感兴趣的表达空间。它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因公共兴趣而聚集,同时又展现同一议题的多样观点,消解群体间语言偏见(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79],避免使用更抽象的语言描述与刻板印象一致的行为,特别是当行为者是一个外部群体的成员的时候。

第五,国家与国际社会:建构开放的、非暴力的跨文化空间。

国家要在政策与法规层面不断清理文化封闭、文化歧视,铺设通向开放社会的道路,同时又要保护移民、少数族群、边缘人、亚文化群体的文化权利,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生态的平衡。

在实践和谐世界理念的语境下,国家要与国际社会共同建构跨文化传播的合作机制,创造促进人类和平生活、和谐共处的国际环境,其中最具现实意义的是在国家间推行跨民族主义(Transnationalism)。所谓跨民族主义指的是跨民族国家疆界的人们和机构的多种联系和交往。[80]它反映国际上国家间的联系,在许多情况下,它被用来指移民缔造和保留多股社会关系以及其定居地和出生地社会的联系。它基本的要素是移民同时认可祖国和东道国社会。跨民族主义被地理上的接近性和远程通信服务所推动,有些人认为它更可能在移民占相当比例的国家中产生。比如,融合的移民会看重文化的保持同时也与东道国社会接触,并且通过与出生地的联系扩展文化保持的方式。另一方面,那些把分类和跨民族联系结合起来的移民会退避三舍,退回到种族的小团体内。这种种族小团体与祖国有着多种联系,如,贸易公司、旅行社等,特别是他们遭到种族歧视或感到被同化的巨大压力时。跨民族主义给移民在新国度的生活提供了更广的选择余地。当他们的身份受到威胁时,移民有更多的机会和东道国保持距离。多种选择的可能性使移民在新的社会中更自在。

【作者简介】

单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珞珈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薛晓峰,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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