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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在探索中稳步前进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体制改革在探索中稳步前进广播电视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体制改革的滞后,阻碍了宣传业务改革的深化。看来,体制改革已成为广播电视改革的关键所在。其实何止上海,全国广播电视系统莫不如此。

三、体制改革在探索中稳步前进

广播电视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先行多年的宣传业务改革,愈来愈需要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体制改革的滞后,阻碍了宣传业务改革的深化。旧体制不改,新体制建立不起来,就会从根本上制约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看来,体制改革已成为广播电视改革的关键所在。

龚学平同志把始于50年代按照前苏联模式建立发展起来的上海广播电视体制的主要特点归纳为:“统一内容、统一财政、统一人事、统一分配、免费享用”。其实何止上海,全国广播电视系统莫不如此。这种体制造成的统得过死、缺乏活力、“三铁一大”等弊端,已经越来越突出。在我国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改革开放方兴未艾的今天,在世界广播电视科技、采制、传送、管理诸领域发生日新月异变化的时代,如果我们不抓住有利时机,主动改革体制,转换机制,我们的广播电视工作就无法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而陷于极端的被动,我们的整个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就将被贻误而成为落伍者。

我们欣喜地看到,广播电视系统的不少领导者、决策者,已经逐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严重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改革。1992年部分厅(局)、台在体制改革方面(包括领导体制改革、机构机制改革、人事管理改革、劳动分配改革)迈出了新的步子。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寻求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领导体制;政、事分开,简政放权,逐步向企业化管理过渡;组建经营实体,开发信息产业,探索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推行承包责任制和干部聘任制,引进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

在全国广电系统率先进行体制改革的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按照“小局大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组建广播影视产业集团、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路子的战略构想,在原有“一局两台三中心”格局的基础上,1992年结合浦东开发提出并实施新的发展计划:在浦东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海电视二台和浦江之声广播电台;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优惠政策,在浦东筹建“浦东上海影视公司”;把音像公司、录像公司迁往浦东,搞“前店后厂”,成立音像集团和第二个股份有限公司;在浦东成立上海广播电视传输公司、广播电视制作公司和上海有线电视台。有朝一日,上海广播电视局及所属单位,将会形成一个全新体制、实力雄厚的庞大产业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厅从领导体制和人事管理方面进行了改革:成立厅编委会和技术委员会,加强对直属宣传单位和全省有线电视系统宣传工作、技术工作和事业建设的领导、指导和管理;明确厅属各公司为独立经营实体,由厅机关实行业务归口管理;在厅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干部任命任期制,在两台等事业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干部和专业人员职务聘任制,在各公司实行干部招聘制、劳动合同制和奖金浮动制。河南省广播电视厅在深化改革总思路中提出要努力实现一个“突破”和四个“提高”:在理顺管理体制、引进竞争机制方面取得突破,提高节目质量、提高节目制作能力、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创收效益,创出一条加速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路子。为此,采取的改革措施是:在经济台实行聘用制,经济台财务相对独立,形成经济台与人民台竞争格局,以利互相促进;对以经营为主的单位,与行政、事业单位分开,转换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做到从事宣传的人精心办节目,从事经营的人专心搞创收,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内蒙古广播电视厅的体制改革从四个方面进行:精简机构人员,在定岗、定责、定员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分流;推行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干部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把经济利益同业绩联系起来,改变平均主义;搞好经营创收工作,扩大两台及厅属经济实体的创收能力。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把破除“铁福利”、“铁奖金”作为这次改革的突破口,为此制订了考勤考绩的考核条例,分别成立了新闻、技术、行政三个考核领导小组,把考核目标量化,根据政绩、业绩发放奖金和福利,做到有奖有罚。从当年起,该台对在省、部和全国评上优稿者,对在优质服务、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实行重奖。

从总体上讲,体制改革的进展还很不平衡,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但这是大势所趋,今后必将普遍推开。早启动将争得主动,晚启动难免陷于被动。全面开展体制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应当不失时机抓好这一关键性的改革,以利于推进和深化其他各个方面的改革。我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上海的“小局大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组建广播影视产业集团、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路子的构想,不失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适应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发展趋势的新体制,代表着我国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本文发表于《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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