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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对传播在公共领域中作用的分析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哈贝马斯较早认识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性。哈贝马斯认为,只有大众传媒才能构建起平等对话的机制。哈贝马斯认为,各私人交流个体在公共领域参加讨论,若要继续不断地在体制上消除这种现象,就需要强调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进一步分离。

二、哈贝马斯对传播在公共领域中作用的分析

哈贝马斯一开始就认识到大众传播对公共领域的决定性作用,他甚至把政治公共领域视为一种“由大众媒体编造和传播的整合文化[4]。他特别指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演化及其转型,都是与大众传媒的兴起和发展密切相关的,两者的关系无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并且公共领域是由“大众媒介支配的”;“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有些情况下,人们把国家机构或用来沟通公众的传媒,如报刊,也算作‘公共机构’”。[5]他说,在信息社会里,“文化作为一种公共领域应该是公共权力和民主原则的共有领域,是公共性本身表现出来的一个独立的领域;公共性是一种民主原则,公共领域的主体是作为公众舆论中坚力量的公众”。他指出,只有当个人意见通过公众批判而变成公众舆论时,公共性才能实现。[6]所谓公众批判,是指公民任意通过媒介表达对公共事务的意见;所谓公众舆论,是指某种意见成为社会普遍一致的看法,无论是公众批判或公众舆论,都要以媒介为载体

哈贝马斯认为,进入20世纪中后期以来,文化已变成一种由主体间性产生、公众所信奉的现象,它有益于提供同一性的源泉、社会交往的途径和共同体意识。随着公众文化继续不断地被商业化和市场化,一种建立于更加大众化基础之上的更为离散的全球文化正在兴起,以取代各民族国家的各种陈旧的一体化文化。这种跨国文化正在构建新的同一性,削弱关于民族协同性的各种较为陈旧的看法。在这一过程中,媒介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主体间性”是哈贝马斯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哈贝马斯认为,“主体/客体”作为哲学的基本范式,一直沿袭了几千年不变,其根本原因是人类几千年来所关心的基本问题未变。他在《为什么需要哲学》一文中写道,在传统观念中,人作为“主体”,可以任意对自然“客体”进行改造、征服、支配、处置和索取,构成了所谓的“生产世界”。在“生产世界”中,主/客关系是对立的和倾斜的。但进入20世纪后,随着人类生产力“巫术”般地提高,人类所关注的基本问题也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转移到“人与人的关系”(他称之为“生活世界”)上来,“这是一个别人和我一样都是主体的世界,是一个如何把别人当成‘我’一样去理解和交往的‘日常世界’”,是一个“多元主体生存‘合法化’的世界,这种多元主体之间构成的关系就是‘主体间性’”[7]。哈贝马斯较早认识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性。

根据哈贝马斯的论述,传播沟通是一切主体(它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元素)存在的前提,是任何具体主体存在的基本方式;传播沟通是“自我”与“他我”之间不断转换的过程,也是“自我”与“他我”理解的过程和意义在“主体之间”生成的过程。因此,有效的传播沟通必须遵守四项原则,即可领会性、真实性、真诚性和正当性。可领会性对应于“教化”、“灌输”,指“主体”应该以“理解”为向导,主动去获得关于信息意义的认识,而非任何外力的“强加”;真实性对应于客观世界(各种事态的总和),不能虚构和放大,也不能刻意隐瞒;真诚性对应于自我世界(说话者自己的感受和体验的总和),反对虚伪和逢迎;正当性对应于社会世界(各种规则的总和),所有社会主体都平等地遵守,不存在规则之外的行为。这种有效性认定与各种“中心主义”造成的权势认定有着根本的不同:在主体间性的“沟通”中,有效性是靠传播沟通双方或多方共同决定的;而在“中心性”的传播模式中,其实并没有“沟通”,而只有“灌输”、“教化”甚至是“强加”。哈贝马斯认为,只有大众传媒才能构建起平等对话的机制。

哈贝马斯以“主体间性”开辟出了一个有别于“官方领域”的“公共领域”,并以此作为现代传播的生存空间,无疑为我们深入研究当代文化的转型和充分发挥媒介的作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在哈贝马斯看来,报刊是公共领域最典型的机制,公共性原则的功能转变就是立足于报刊的功能转变的。“一方面,随着报刊逐渐商业化,商品流通和社会成员交往这二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难以确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私人天地里越来越没有明确的界限。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某些政治条件能够保障公共领域各种机制保持独立,因此,公共领域再也不是私人领域的一个部分了。”更为重要的是,“检查制度的废除,标志着公共领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进入报刊,并使得报刊变成一种工具,从而把政治决策提交给新的公众论坛”,这“最终导致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本身成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8]后来,随着一些报刊成了政治反对派的时事论坛,“报刊才真正成为具有政治批判意识的公众,即第四等级的批评机构”[9]

哈贝马斯的著述表征了与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在认识上的决裂。他认为,文化是一种由主体间性产生、公众所信奉的现象,它有益于提供同一性的源泉、社会交往的途径和共同体意识。在20世纪的进程中,社会民族国家的诸种公众文化继续不断地被商业化和市场化。目前正在兴起一种建立于更加大众化快乐基础之上的更为离散的全球文化,以取代各民族国家的各种陈旧的一体化文化。这种跨国文化正在构建各种新的统一性,削弱了关于民族协同性的各种较为陈旧的看法。

哈贝马斯认为,各私人交流个体在公共领域参加讨论,若要继续不断地在体制上消除这种现象,就需要强调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进一步分离。从这一观点出发,商业文化应由私人来消费。随着文化的“个人消费”,文化产品的平庸化与追求市场高利润的目标相符合。在哈贝马斯看来,看待市场的最佳方法,就是将市场看做是一个具有双重性和矛盾性的过程:既具有解放又具有支配的效应和内涵。譬如说,书市所提供的能阅读阳春白雪的文学的读者层面很小,然而,如果降低读者层面的各种要求,那么就意味着必须迁就大众的休闲文化,因为这种文化需要放松和易于理解。文化的这些大众形式具有特定的意识形态功能。现代的各种文化形式将各主体整合成一种非政治化的文化。在公共领域里,与公正相关的诸种要求能得到讨论,可这种文化却漠视公共领域。

在哈贝马斯后期的著作中,他更多的是谈经济和国家对文化领域的摧残。他把这种现象描述为对生活的殖民化。他指出,金钱和权利的各种有系统的导向机制已成功地将生活世界殖民化,交流行为受到排斥,以支持工具行为(instrumental),这都是为了获取“成功”。这就是说,如果支持不正当社会体系的诸种工具论的理性形式,就削弱了获得彼此理解的各种理性形式的可能性。

生活世界的状况,不仅受到重新封建化和殖民化的歪曲,还受到了哈贝马斯所称的文化贫困的扭曲。哈贝马斯指出,自18世纪以来,人们已经目睹了与知识、正义和欣赏力有关的三种不同要求的彼此分离。这些价值域的分裂和理性化,对具有解放性质的政治的出现是必要的,但同时造成了在日常生活中的氛围里意义的丧失。因而,应该有一种更具解放性的政治形式,能够包纳交流行为的基础训练与社会各界继续不断对话相结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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