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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甲骨文金文说文很多人高喊:不信命,才有人的尊严。正邪,严格按照阵营划分。但是,两个阵营之间,不将对方视为坏人,而是视为敌人。父母之命,师长之命,官家之命。它们是强制性的,是对我们生活的某些方面的规定。面对同样的命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在身不由己之处闪展腾挪,思量自我之当与不当,能与不能,正是生活之艰难与精彩所在。

甲骨文

金文

说文

很多人高喊:不信命,才有人的尊严。可是,很多英雄是在自己的命运里活出人的尊严。

文字:王维的诗《终南别业》

朗读:北宸

小毛:

我从小听评书长大。小时候,家里没电视,每天最大的乐趣,是定时打开收音机听评书。

北方的评书,从故事到说辞,大多传承有序。有些,可以追溯到宋元话本。取材于清代演义、公案小说的,也很多。

听得久了,就发现一些套路。几乎所有评书,都是正邪分明。正邪,严格按照阵营划分。好人阵营,碰巧都是好人。好人,不但武艺高强,连相貌都惹人喜欢。一到坏人阵营,说书先生就会用上所有鄙夷、败坏的字眼。坏人该死,迟早会死,而且,死状一定很惨。或许,说书先生认为,坏人越猥琐死状越惨,越能大快人心。

童年时代,我的确跟着说书先生大快了好多次小心灵。后来,慢慢大快不起来了。听得越多,越挑剔。一旦学会把说书先生那些挑动神经的说辞剔除出去我就发现那些大同小异的正邪之争战索然无味。坏人就是站错阵营的人,站错阵营的人就是该死的人,该死的人注定以各种死法为听众提供乐趣。在这样的故事里,坏人没有人的尊严,连带着,我也不会觉得那些以杀坏人为使命的好人有值得尊敬之处。

后来,能够读一点儿书,我就自己寻找真正有趣的战争故事。读到荷马的《伊利亚特》,我才知道,原来还可有另外一种区分好人坏人的办法。荷马史诗里,希腊联军和特洛伊是两个阵营。好人坏人,却不按阵营划分。在古希腊,好人与高贵者同义,坏人与卑贱者同义。高贵者便是担荷起自己的职分与命运的人卑贱者便是命运面前的懦夫,他们注定为奴,死不足惜,甚至不值一提。哪里都有高贵者,哪里都有卑贱者。但是,两个阵营之间,不将对方视为坏人,而是视为敌人。敌人,是必须决出生死的对手,却不是卑贱之人。没人愿意跟卑贱之人一决雌雄。

盲诗人荷马,大概属于他那个时代的说书先生吧。他从不关注那些死不足惜的卑贱者,他要讲述的,是把死当成命运担荷起来的英雄。他不为战争双方分别义与不义。战争,就是杀人和被杀。关键是看你有没有体面地杀人,体面地被杀。

荷马讲战争,并不关心正义,或者说,关心的不是集体的正义。他要吟唱的是个体生命自我完成的壮举。他写战斗:“他们曾经在吞食灵魂的战争中打斗,相逢作战,又在友谊中彼此告别。”他写死亡:“有那么多特洛亚人和阿开奥斯人,在那天彼此挨近躺着,面向尘土。”何其宏大的生命视角。

中国的说书先生,提到好人阵营,常说他们是“替天行道”。似乎“天道”总是整整齐齐地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似乎总有一方合法杀人,总有一方合法被杀。荷马的世界里,特洛伊人和希腊人都敬神,但他们从不把自己的义和神的义等同起来,或者说,从未有过替神行道的念头。对他们而言,神,即命运,不可理解,不可抗拒。“宙斯今天会把荣誉赐给那个人,日后他会赐给我们,只要他愿意。”人的义务,就是体面地迎接命运。那,就是英雄了。

《伊利亚特》里,我最喜欢读赫克托尔的死。赫克托尔不是不惧怕阿基琉斯,但他还是决定像个样子地打这一仗。因为他得接受命运。可是,命运到底如何呢?荷马替他唱道:“还是让我和他尽快地全力拼杀吧,好知道奥林匹斯神究竟给谁胜利。”原来,命运就是自己所能走到的那个地方。

不只荷马史诗,后来的古希腊悲剧,最震撼人心的主题,也是命运。同样,重点不是人的命运如何,而是人如何面对命运,走向命运。

《俄狄浦斯王》的主题,是人无法逃脱神的安排。真正令读者窒息的,却是人在神意下的抗争和担当。神意规定情节。抗争和担当,则是英雄的专利。知晓一切的读者终将发现,比起理解神意,他们更操心注定屈服的英雄。英雄的屈服之路,不能简化为屈服,动魄惊心的,是如何走那条路。

小毛,我把民间评书和希腊的史诗、悲剧放在一起比较,似乎有欠公平。我并不打算在文学上评价它们的高下,只是想引出两种看待生命的视角。

一种是把人看成某个阵营的成员,仅此而已。另一种,人除了隶属某个群体,他还是他自己。命运感,只有在第二种视角之下才会出现;因为所谓命运,不是一个有关生死的结果,而是生死之间的一段路。必须由人自己去走的路。

今天,我们聊聊“命”字。

许慎说:“命,使也,从口,从令。”“命”和“令”是同源字,有时联用,有时独用。写《说文通训定声》的朱骏声说:“在事为令,在言为命。散文则通,对文则别。”意思是,“命”字和“令”字,各自单独出现时,意义相通,如果成对出现,则有细微的差别。“命”从口,偏指从嘴里说出来的指令。

生而为人,我们要面对不计其数的命令。父母之命,师长之命,官家之命。大多数命令,都以“应该”、“必须”开头。它们是强制性的,是对我们生活的某些方面的规定。

面对同样的命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有人顺从,有人逃避,有人耽搁有人反抗,各种悲剧、喜剧、闹剧由此展开。凡有命令处,就有人的身不由己。在身不由己之处闪展腾挪,思量自我之当与不当,能与不能,正是生活之艰难与精彩所在。

人间时时处处都能遇到命令,有的合理,有的荒谬。那么,在人间之上,有没有一个更高的指令,规定了世界的“应该”“必须”?古人认为,有。那就是“天命”董仲舒说:“命者,天之令也。”上天向人发出指令,那是人必须承受的“命”。

小毛,中国思想史上,人们如何认识“天命”?世界文明史上,各种不同的文化如何思考命运?这样的话题,已经催生无数学术著作,今后不知还会催生出多少。今天,我只向你介绍孟子的一段话。

《孟子·尽心下》: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

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上一封信我们谈“性”,这封信谈“命”。孟子的话,正好同时讨论到“性”“命两个字。我先大致翻译一下:

人的口舌喜欢美味,眼睛喜欢美色,耳朵喜欢美声,鼻子喜欢美好的气味,四肢喜欢安逸舒适。这些都是人的天性中本有的欲望,能否得到,则取决于命。所以君子不强调这些是天性之必须。

仁爱应当存于父子之间,道义应当存在于君臣之间,礼法应当存在于宾主之间,智识也为贤者所有,圣人应当阐扬天道。这些能否实现,也取决于命。但它们都是天性规定的义务,所以君子不以命运不济为借口来推脱。

这段话,只能姑且意译。为了让它意思显豁,我笨拙地加了很多串联。我们先看看,在孟子这里,何谓“性”,何谓“命”。

孟子说,有两种“性”:耳目口鼻四肢之类的生理需求,性也;仁义礼智天道之类的道德追求,性也。小毛,这正好对应了我们上一封信提到的“性”的二重结构。人的生理需求,是“性”的实然——人本来有的样子;人的道德追求,是“性”的应然——人应该有的样子。

“命”是什么呢?这样说吧:实然之“性”,是人开启生活的材料;“应然”之性,是人的生活的目的。实然、应然,都代表了生命、生活的可能性;“命”,是人最终可以实现、或者最终实现了的生活。实现了一种生活,就意味着排除了其他所有可能性。所以,“命”首先昭示人的局限性。

实现了的生活,也就是生活的全貌,自然要到人生终点才能看清。但古人相信,生活的全部轨迹,不完全由自己掌握。更进一步,人最想由自己掌控的部分,已在冥冥之中有所预定。子夏说:“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死生寿夭,富贵穷达,是人最想掌控的生活大事,偏偏要交由某种神秘力量——天命。

小毛,问题来了。如果像死生寿夭富贵穷达这样的人生大事都已经由“天命”预定,人,还能为自己的生活做些什么?这可不是小问题。“我的人生谁做主”,几乎所有伟大的宗教、哲学都把这当成最核心的议题。如果说,生命、生活的一切都由人自己做主,这根本违背生活经验。因为直至今日,人也不能知悉或预约自己的死生富贵。如果说,生命、生活的一切都由神秘力量预先注定,这同样违背生活经验。因为每时每刻我都在作为“我”进行着选择。如果说这些选择终究只是假象,那将是令人绝望的——原来,所谓人,只是误以为自己是人的棋子;所有身为人的努力都是徒劳。

那么,我的人生谁做主呢?伟大的宗教、哲学各有回答。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孟子如何说。

前提是,“命”是只能接受不可逃避的。那么,面对无可逃避的“命”,要区分两种情况。

其一,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

其二,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孟子的意思:有时,应该接受“命”;有时,应该承担“性”;“性”“命”之间的取舍,在于人看重的是生活的哪一层面。

在生命的自然之“性”上面,人应该尊重并接受“命”。人有眼鼻口耳,享受美好的感官刺激,是他生命先天拥有的可能性。但是,生活终究有太多不由自主无可奈何。再多可能性,终将抵挡不住人之有限性。既然只是有限的人,那就坦然接受欲求而不得的现实。可以得到,不意味着一定得到。得不到,就坦然认命。有限的人,面对生命的有限性,该有这份豁达。

在生命的应然之“性”上面,人同样需要尊重并接受“命”,但他更应敬畏那些关于何为正当生活的道德法则。作为个体,他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过完什么样的生活,这是“命”的问题。对所有人而言,正当的人、正当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是“性”的问题。后者远比前者重要。无论结局如何,人都有义务尽最大的努力向他应该的样子致敬。虽然只是有限的人,但他仍要意识到自身无限的可能性。只要生命不息,他就要毅然担荷那份可能性。就算真的做不到,那也不能成为不该做的理由。有限的人,面对道德的可能性,该有这份担当。

总结一下:作为自然的生物,人得把自己交给“命”。交给“命”的意思是,他得承认并且接受所有的不由自主无可奈何。作为道德生物,人得靠自己活出该有的样子。在“应该做个好人”这件事上,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不该把自己交给“命”。

接下来的问题就简单了。人如何看待“命”,取决于如何看待自己:他是仅仅服从生存欲念的动物,还是可以领会道德法则的人。当然,大多时候,人同时具有这两种身份。死生寿夭富贵穷达,仅仅对前一种身份而言才是大事。对后一种身份而言,真正的生活大事,是如何在死生寿夭富贵穷达当中活成人。

小毛,我们谈到了两种命运观。一种见诸古希腊,一种见诸孟子的教诲。学者们可以在二者之间找到无尽的差异。我却想谈谈它们一致的地方。

最重要的一致是,古希腊和古中国的圣贤,都在有限、无限的双重视野中领会“命运”。人是有限的生物,但他必须立身于有限之中,领会某种来自无限的神秘的呼召——神意或天命。

神意或天命,规定一个人走不通的路,也规定了一个人必须走的路。接下来,就由人来选择自己的演出方式:是做一个戴着镣铐的等死的囚徒,还是在一切结束之前跳一段戴着镣铐的舞蹈。要知道,禽兽皆可成为囚徒。跳舞,才是人的姿态。

战败、死,是赫克托尔的命运。赫克托尔却让自己“败”成了英雄,“死”成了英雄。英雄,无非是在人将不人之际守住了人的样子。“命运”是人的专利。动物无所谓命运。人在何时守住人的样子,就在那一刻配得上他的“命运”。或者说,只有在那样的时刻,他才活出自己的“命运”。

当然,担荷“命运”,并不需要都像希腊英雄那样血染沙场。甚至也不需要都像孟子笔下的君子那样,充满道德紧张。王维有句子: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行到无路之时,未曾哭号惊惶颓靡,而是坐看云卷云舒。动物无此表情,这是人才有的样子。就在这云淡风轻的一瞬,诗人活出了自己的“命运”。

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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