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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的得体性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所述,言语行为的基本主张可以概括为说话就是做事情。换句话说,医生既遵守了构成性规则,也符合了合适条件,但是所取得的交际效果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其原因就在于实施言语行为的得体性。可见,言语行为的实施也离不开得体性。我们认为,将“六何说”理论与这些基本概念结合在一起,对如何界定言语行为实施的得体性,有一定启示。

如前所述,言语行为的基本主张可以概括为说话就是做事情。该主张改变了传统意义上人们对“言”与“行”关系的看法。在以往看来,言与行是对立的。俗话说,“你说到就应该要做到”。可见,言与行确实是分开的。但在言语行为理论看来,“言”就等于“行”。中国还有句话是“话不能乱说,事不能乱做”,况且现在“说”就等于“做”,那么人们要怎么“说”才能达到正确的“做”呢?

奥斯汀提出过实施言语行为的“合适条件”,认为说话人只有符合了合适条件,他才能成功地实施相应的言语行为。赛尔则归纳了实施言语行为的“构成性规则”,认为每一种言语行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构成性规则,如果说话人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那么与之对应的言语行为就无法成立。例如,我们想通过说话来实施“请求”这一言语行为,如果我们遵守了赛尔的构成性规则,那么我们就不会把“请求”实施成其他言语行为,比如“命令”等。

我们认为,说话人在实施言语行为的时候,如果仅仅满足遵守构成性规则与合适条件是不够的。言语行为的实施离不开语境,说话人想要使其实施的言语行为取得理想的交际效果,还必须考虑言语行为实施的“得体性”。

遵守构成性规则,我们不会将一种言语行为实施为另一种言语行为,但是这样的实施一定得体吗?符合合适条件,我们能成功实施某一言语行为,成功实施也一定是得体吗?答案是否定的。例如:

(67а)医生:小朋友,你把嘴张开。

    小孩:噢!(很不情愿地张开嘴巴)

(67b)医生:小朋友,咱们把嘴张开。

    小孩:嗯嗯!(很快地就张开了嘴巴)

在以上两例中,医生都实施了“请求”言语行为,让孩子张开嘴巴,方便检查喉咙。一方面,我们都不会将医生的该言语行为视为其他言语行为,例如“保证”“道歉”等;另一方面,医生这一言语行为的实施也都是成功的。换句话说,医生既遵守了构成性规则,也符合了合适条件,但是所取得的交际效果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其原因就在于实施言语行为的得体性。在例(67а)中,医生使用了“你”,感觉较为生硬;在例(67b)中,医生使用的是“咱们”,这就拉近了和患者(小孩)的距离,显得比较亲切。

可见,言语行为的实施也离不开得体性。那么什么是得体?说话人要怎样做才能使得言语行为的实施得体呢?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第271页)对得体的解释是:(言语、行动等)得当;恰当;恰如其分。在学术界,很多学者也都对得体进行过探讨和研究,但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我们在这里也就不一一列举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得体是一个涵盖面较广的概念,涉及的要素很多而且复杂。

陈望道先生在《修辞学发凡》中提出了著名的“六何说”理论,认为修辞要考虑以下六个方面:何故、何事、何人、何地、何时、何如。实际上,这“六何”包含了语境的一些构成要素。另外,我们在第一章里介绍过语用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它们是人们在语用中所涉及的一些要素,包括:发话人、受话人、话语、语旨、语效、语境。我们认为,将“六何说”理论与这些基本概念结合在一起,对如何界定言语行为实施的得体性,有一定启示。我们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二者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六何说”理论与语用学基本概念对应关系表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何故”和“语旨”对应,表示说话人的意图;“何事”与“话语”对应,事情(事件)可通过话语来表达;“何人”可以包括“发话人”与“受话人”;“何时”与“何地”相当于语境中的“情景语境”;“何如”和“语效”都单独列出,前者表示话语方式,后者为言语交际的成效。

其次,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可以量化言语行为实施的得体性参数。言语行为的基本主张是“说话即做事”,根据这一主张,我们可以将其得体参数归纳为七点:第一,谁说(发话人);第二,为何说(发话人的意图);第三,说什么、说几分(话语内容与容量);第四,对谁说(受话人);第五,何时、何地说(情景语境);第六,怎样说(话语方式);第七,达到理想的交际效果(语效)。这七点构成了言语行为得体实施的必要条件,只有当这七条必要条件都达到了,才算是言语行为的得体实施。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得体”中的“得”可以理解成“符合”,“体”则可以看作为“语境”,“符合语境”也就做到了得体。“谁说”“为何说”“说什么”“说几分”“对谁说”“何时、何地说”“怎样说”都体现了言语行为的实施要符合具体的语境,要做到恰如其分。这正所谓“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例如:

(68а)教练:跑得非常好,12秒56!

(68b)教练:跑得很不好,15秒33!

在例(68а)和(68b)中,教练分别实施了“表扬”和“批评”的言语行为。这两个言语行为的实施需要考虑到很多的语境因素,我们以“对象”为例来分析。在例(68а)中,如果被教练表扬的学生是一个容易骄傲的孩子,那么该表扬会显得有点“过”,它极易让学生得意忘形,忘乎所以,从而失去表扬应有的作用。如果教练不把话说满,而是留有一定的余地,那么其效果可能会更佳。在例(68b)中,如果被教练批评的学生性格内向,心理的承受能力较低,那么该批评则感觉又太过于直接,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这个孩子。此时教练应该采用较为委婉的间接方式来实施批评这一言语行为,或是换一种言语行为(例如“鼓励”等),会显得更加得体。由此可见,言语行为的实施如果不考虑它和语境的适合性,那么势必会影响到其最终的效果。再如:

(69)但忽然得到一个可靠的消息,说柔石和其他二十三人,已于二月七日夜或八日晨,在龙华警备司令部被枪毙了,他的身上中了十弹。

原来如此!……

(鲁迅《为了忘却的记念》)

在例(69)中,鲁迅先生在叙述的最后没有具体地说出意欲表达的内容,取而代之的却是省略号。正是省略号的使用,才使得这一看似不完整的“叙述”言语行为取得了理想的交际效果。该省略号留给了作为受话人的读者以足够的空间去领悟、去体会。结合具体的语境,读者不难得出,其中不仅有无限的悲痛,更有强烈的愤慨。这与直白且完整的叙述相比,更意味深长,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可见,为了使言语行为的实施符合语境,说话人需要看对象、看时间、看地点,根据具体的语境信息对语言形式、表达方式以及话语信息的容量等做出相应地选择,这样才有利于达到理想的交际效果。

需要强调的是,语境的范围甚广,而且组成语境的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复杂,它们既相互关联又彼此牵制,只要其中的一个要素发生改变,其他的要素也会有相应的变化。因此说话人在实施言语行为之前,首先要对所处的语境进行认知,了解和把握各语境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尽量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说话人还应该将认知的结果为自己所用,充分利用那些有利于言语行为实施的语境要素,避开那些不利的语境要素,做到扬长避短。

总之,言语行为的实施离不开构成性规则,也离不开合适条件,更离不开它在语境中的得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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