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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論《聯緜字典》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聯緜字典》[172],近人符定一編著,1943年出版,1983年中華書局有新印本。但《辭通》著者没有稱自己的書爲“聯緜詞典”,這是説得過去的;本書明標爲《聯緜字典》,就未免名實不符了。《聯緜字典》收羅的材料很多,解釋比較詳細,是一部有用的古漢語工具書,對訓詁學研究也有一定的幫助。可是本書巳集火部却據《史記》此文收了“然是”一個詞目。

《聯緜字典》[172],近人符定一(1877—1958)編著,1943年出版,1983年中華書局有新印本。這也是一部古漢語雙音詞詞典,跟《辭通》相比,約有三點異同:

(一)跟《辭通》一樣,本書所收條目除聯緜詞外,還包括其他雙音複合詞和詞組[173]。但《辭通》著者没有稱自己的書爲“聯緜詞典”,這是説得過去的;本書明標爲《聯緜字典》,就未免名實不符了。

(二)本書所收條目比《辭通》多,但取材範圍限於六朝以前,不像《辭通》對於南北朝以迄唐宋的材料也有所采録。

(三)本書按雙音詞語上字的部首和筆畫排列,不像《辭通》按下字的韻排列。

《聯緜字典》收羅的材料很多,解釋比較詳細,是一部有用的古漢語工具書,對訓詁學研究也有一定的幫助。但是,本書也有顯著的缺點,約舉如下:

(一)編排問題 本書采用《辭源》、《辭海》的編排方法。這種編排法的缺點是不但不能讓人看出音同(或音近)義通的詞之間的關係,而且同一個詞由於寫法不同就得分散在幾處,難以觀其會通。例如:“逪”=“交錯”,但“交錯”在第一册子集亠部,而“逪”在第九册酉集辵部;“逸欲”=“佚欲”,但“佚欲”在第一册子集人部,而“逸欲”在第九册酉集辵部。

(二)收詞問題 第一,按照本書所定的收詞範圍和體例,凡見於六朝以前典籍的雙音詞,不論是單純詞還是複合詞,都在采録之列。據此而論,本書搜羅雖富,掛漏亦多。第二,由於不明句讀而誤收了一些“不詞”的詞條。例如:《史記·鄭世家》:“然是二者不害君身。”“是二者”即“此二者”,指實沈和臺駘兩個神;“是”字屬下讀,不屬上讀。可是本書巳集火部却據《史記》此文收了“然是”一個詞目。

(三)釋義問題

(1)義項多有遺漏。例如:丑集大部“大曲”釋爲“弓名”,而不提“古代一種大型樂曲”一義;“大家”釋爲“巨室,富家”,而不提“古代對尊長的一種稱呼”一義;寅集宀部“家家”釋爲“每家”,而不提“對嫡母的稱呼”一義;“實録”釋爲“録事實”,而不提“專記帝王行事的一種編年體史書”一義。

(2)生搬經傳文句或事物異稱以代替詞典的正規釋義。例如:“曲折”有“(音樂的)節奏”一義,如《詩·商頌·那·序》鄭箋:“樂師失其聲之曲折。”可是本書辰集曰部“曲折”條的義項却不這樣解釋,而是搬用《禮記·樂記》的文句[174],以“曲如折也”作爲釋義。“鼓舞”有“鳴鼓而舞,舞蹈”義,如《墨子·非儒下》:“弦歌鼓舞以聚徒。”可是本書亥集“鼓舞”條的義項却不這樣解釋,而是搬用《樂記》的文句[175],以“動其容也”作爲釋義。“石蜜”指“崖穴間野蜂所釀的蜜”或“飴狀蔗糖”[176],可是本書午集石部“石蜜”條却不這樣解釋,而是搬用《本草》所載此物别名,以“石飴也”作爲釋義。諸如此類食古不化、生吞活剥、照搬舊文、注了等於不注的釋義,本書中所在多有,結果是使讀者查了這部大型詞典往往仍然不知某詞爲何義、某名指何物。

(3)誤以整個詞組的意義作爲其組成部分的意義。例如:“馬齒已長”有“比喻年老”的意義[177],但“馬齒”並無這一意義。可是本書亥集馬部收“馬齒”爲詞條,釋爲“喻年老也”,這顯然是錯誤的。

(4)誤以舊注對甲詞的釋義作爲乙詞的釋義。例如《文選》左思《魏都賦》:“牢籠百王。”五臣吕向注:“牢籠百王之制法。”吕注是以“百王之制法”解釋原文的“百王”,猶言“百王,謂百王之制法”。可是本書巳集牛部“牢籠”條却據吕注釋“牢籠”爲“制法”。果如此釋,則“牢籠百王之制法”的意思就是“制法百王之制法”了!

(5)按語無謂。本書編者常在詞條釋文之末附加按語,但無謂者多。例如:“家家:每家也。……定一按:家家猶言每家。”“鼓舞:動其容也。……定一按:《禮記·樂記》:‘舞,動其容也。’”

(6)釋文字訛。例如酉集車部“輻湊:如車輪之集於轂。”“車輪”是包括“輻”、“轂”在内的整體,如何能“集於轂”!“輪”當作“輻”。

總之,由於編者學力和識解的限制,本書所做到的主要是大量材料的抄撮;從語文學的角度來看,其水平還不及《辭通》[178],雖然它成書在後。自然,作爲一部訓詁資料書,本書自有它一定的用途,不容抹殺,問題在於我們能揚長避短,善於利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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