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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丁”稱謂及其相關問題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曹定雲[提要] 殷墟卜辭中有貞人“歷”的卜辭,按傳統的看法,是武乙、文丁卜辭。李先生此論一出,在甲骨學界引發了長達34年的關於“歷組卜辭”的時代争論。這是歷組卜辭時代争論中的癥結所在。這是本文最重要的發現,它是歷組卜辭時代之確證。我們認爲,歷組卜辭其實是武丁晚年到祖庚時代期的卜辭。

曹定雲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提要] 殷墟卜辭中有貞人“歷”的卜辭,按傳統的看法,是武乙、文丁卜辭。1977年李學勤先生根據“婦好”墓新材料,認爲武丁賓組卜辭中的“婦好”與歷組卜辭中的“婦好”是同一個人,因此他認爲歷組卜辭是武丁晚年到祖庚時期的卜辭。李先生此論一出,在甲骨學界引發了長達34年的關於“歷組卜辭”的時代争論。争論主要是兩種觀點:一種以蕭楠爲代表,認爲“歷組卜辭”中的“父丁”是指“康丁”;另一種以李學勤先生爲代表,認爲“父丁”是指“武丁”。這是歷組卜辭時代争論中的癥結所在。本文再次從稱謂、世系等方面進行論述,指出該類卜辭中的“父丁”應是康丁。本文的獨特之處在於:將《綴合》336與《明後》B2526卜辭内容“繫聯”,復原了“小乙→三且→父丁”這一祭祀過程,證明在“小乙”、“父丁”之間確實存在“三且”。此“三且”就是武乙稱“孝己、祖庚、祖甲”,與康丁卜辭中的“三父”完全吻合。這是本文最重要的發現,它是歷組卜辭時代之確證。對於長期存在的歷組卜辭中“父丁”是誰的争論,無疑起到了“一錘定音”的作用。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traditional viewpoint,the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of Li Group unearthed in Yinxu were made during the reigns of Kings Wu Yi and Wen Ding.Based on the newly discovered materials from Fu Hao Tomb,Li Xueqin proposed that the“Fu Hao”in theinscriptions of Bin Group generated during the reign of King Wu Ding and the“Fu Hao”in the inscriptions of Li Group actually refers to the same person.Li Xueqin further proposed that the oracle boneinscriptions of Li Group were produced during the late period of King Wu Ding and beginning of King Zu Geng's reign.Li Xueqin's proposal started out a heated debate on the dating of the oracle boneinscriptions of Li Group for over thirty years.One group,as represented by Xiao Nan,says that the“Fu Ding(Father Ding)”in the Li Group inscriptions refers to King Kang Ding whereas the other group, represented by Li Xueqin,says that this“Fu Ding”refers to King Wu Ding.Here,we re-examine the appellations and kingship lineage described in the Li Group inscriptions.We paid particular attention to the term san zu三且“three ancestors”mentioned in the piece of Zhuihe 336 and the piece of Ming Hou B2526 and found that the contents of these two pieces are related to the same sacrificial event.Thus,based on the sacrificial order,from Xiao Yi to San Zu and then to Fu Ding,as described in these inscriptions,we concluded that theappellation“Fu Ding”mentioned in the Li Group inscriptions would have to refer to King Kang Ding,and not to King Wu Ding.

一、“小乙、父丁”稱謂是歷組卜辭時代争論的焦點

殷墟卜辭中存在貞人“歷”(其字作)的卜辭。其字體和内容根據稱謂大致可以分爲兩類:一類以“父丁”爲中心,其字體較粗大,剛勁有力;另一類以“父乙”爲中心,其字體較小、圓潤,筆風柔軟。按傳統看法,這兩類卜辭是武乙、文丁卜辭。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發掘之後,我們在整理小屯南地甲骨過程中及其以後,一直堅持這種看法,並將武乙卜辭和文丁卜辭作了區分。[1]1977年,李學勤先生根據“婦好”墓新材料,認爲武丁賓組卜辭中的“婦好”與歷組卜辭中的“婦好”是同一個人;而“婦好”墓是屬武丁後期的,因此,歷組卜辭的時代應當提前。他説:

從近年發表的各種材料看,組等必須列於早期。“婦好”墓的發現,進一步告訴我們,歷組卜辭的時代也非移前不可。……我們認爲,歷組卜辭其實是武丁晚年到祖庚時代期的卜辭。歷組與賓組的婦好,實際是同一個人。[2]

按照李先生的觀點,有“父乙”稱謂的應當是武丁卜辭;有“父丁”稱謂的應當是祖庚卜辭。李先生此論一出,立即在甲骨學界引起激烈的争論:我們和一部分學者提出了不同意見,但也有另一部分學者同意李先生的看法。雙方都進行過論證,有關這兩種意見的争論,學界大多數學者都是知情的,故此處不詳加徵引。自1977年到現在已經整整34年,這種争論始終未曾停止過。時至今日,基本上是各派説各派的觀點,學界並無統一的認識。

歷組卜辭時代争論的焦點,在於對歷組卜辭“小乙、父丁”稱謂中“父丁”的理解與看法。歷組卜辭中,有“父丁”稱謂的卜辭相當多,我根據《類纂》作了初步統計,大約有211版215條。[3]其“父丁”稱謂,有如下幾種情況:

(一)單稱“父丁”,如:

丙申卜:告于父丁牛一? 《合集》32031[4]

丁亥貞:用于父丁? 《佚》875[5]

庚子:又伐于父丁,其十羌? 《合集》32071

(二)“小乙、父丁”連稱,如:

……乙丑,在八月,大乙牛三,且乙牛三,小乙牛三,父丁牛三? 《屯南》777[6](圖一)

圖一 《屯南》777

自祖乙告,祖丁、小乙、父丁? 《屯南》4015

……大乙、大丁、大甲、祖乙、小乙、父丁? 《合》15[7]

甲午貞:乙未,高祖亥……,大乙羌五牛三,祖乙羌……,小乙羌三牛二,父丁羌五牛三,亡?兹用。 《南明》477[8]

(三)“祖乙、父丁”連稱,如:

叀夕告于祖乙、父丁? 《合集》32578

丁未貞:王其令望乘帚(歸),其告于祖乙一牛,父丁一(牛)? 《綴》334(粹506+明續499)[9]大乙,大丁、大甲、祖乙、父丁? 《甲》754[10]

(四)“毓祖乙、父丁”連稱,如:

庚午貞:王其,告自祖乙、毓祖乙、父丁? 《屯南》2366

上文“毓祖乙”之“毓”,王國維讀爲“后”,[11]學者多從其説。上世紀90年代,裘錫圭先生指出,“毓”與“后”上古音並不相通,“毓”不應讀爲“后”,糾正了王氏舊説。裘先生讀“毓”爲“戚”,認爲“毓”乃“指世次居後的,也就是跟時王血緣關係比較密切的某些先王”。[12]前不久,劉桓先生發表文章,提出新看法。他在裘先生文章的基礎上,指出“毓”應讀爲“胄”,“胄當以子孫相承續,世次在後爲本義,衍生出直系相承,世次在後之義”。[13]劉説更優於裘説。按照劉説,“毓祖乙”當是指與時王有直接血緣關係的最近的一位名“祖乙”者。

對於歷組卜辭中的“父丁”究竟指誰?學界存有不同的看法。概括起來,有如下幾種:

(一)明義士認爲指武丁。1928年,明義士將所收購的一部分甲骨拓成墨本,定名爲《殷墟卜辭後編》,在其未完成的《序言》中,曾將1924年冬小屯村中一坑所出的三百餘片甲骨加以分類,企圖以稱謂和字體決定甲骨的時代。他認爲歷組卜辭中的“父丁”是武丁,“父乙”是小乙。[14]

(二)董作賓在整理殷墟發掘的甲骨時,則持不同的看法。他在《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中討論到有父丁、母辛稱謂的歷組卜辭時代時説:“本來,武丁之配有妣辛,康丁之配也名妣辛。稱父丁、母辛,固然可以是武乙時卜辭,但同時也可以説是祖庚、祖甲時的卜辭。”因此,他説:“單以稱謂定時期的方法,便窮于應付了。在貞人、文法、字形等方面,固然也可以幫着解決,而最有力的標準却是坑位。因爲這父丁、母辛的卜辭出土村中(第三區),我們就可以斷然説這是武乙時的卜辭。……這裏的‘父丁’自然是指康丁。”[15]

董作賓没有單憑稱謂去決定卜辭的時代,而是采用“坑位法”,將歷組中的“父丁、母辛”卜辭定爲武乙卜辭。從嚴格意義上講,他的“坑位法”本身並非十分科學,但董先生據此爲歷組卜辭的時代找到了適當的處所。

(三)郭沫若認爲“父丁”指康丁。他在《殷契粹編·考釋》第20片中指出,該片中的“父丁”是康丁。[16]郭沫若的這一看法也影响到後來的學者。

(四)1975年小屯南地甲骨開始整理。考古所甲骨整理小組(筆名“蕭楠”),在其《小屯南地甲骨》專著和相關文章中,都始終認爲歷組卜辭中的“父丁”是指康丁。1973年小屯南地所出甲骨中,歷組卜辭最早出在中期地層。蕭楠將中期地層分爲中期一組與中期二組。中期二組地層打破或叠壓在中期一組之上,這證明中期一組早於中期二組。而同出的甲骨情況是:中期一組出“父丁”類卜辭,中期二組則“父丁”類與“父乙”類卜辭同出。正是根據這一地層關係,蕭楠指出:“武丁卜辭中有父乙稱謂,祖庚卜辭中有父丁稱謂,二者的關係應當是父乙早於父丁。但根據我們在1973年發掘的地層關係看,恰恰與此相反,是有父丁稱謂的卜辭,早於有父乙稱謂的卜辭,即父丁早於父乙。因此,此父丁不可能是祖庚卜辭中的父丁,此父乙也不可能是武丁卜辭中的父乙。”[17]

(五)李學勤先生認爲,此“父丁”是祖庚稱其父武丁。他在《小屯南地甲骨與甲骨分期》中説:“這裏父丁排在小乙之後,自系武丁。如果説父丁是康丁,那麽這些祀典中就是把武丁和祖庚這兩位直系的名王略去了。無論從歷史還是從卜辭慣例來看,這都是不可能的。”[18]裘錫圭先生亦持相同的看法。他列舉了如下卜辭作爲依據:

甲申貞:小乙日,亡

丙戌貞:父丁日,亡? 《明後》2487+《人文》2288[19]

裘先生認爲:“甲申隔一天就是丙戌,其間也没有容武丁、祖甲的餘地。”[20]總之,李學勤和裘錫圭兩位先生都認爲,歷組卜辭中的父丁必是武丁。

從以上的論述可以看到,由于對“小乙、父丁”中的“父丁”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而對歷組卜辭時代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持“父丁”是康丁論者,認爲歷組卜辭是武乙、文丁卜辭;持“父丁”是武丁論者,認爲歷組卜辭是武丁晚年至祖庚時代的卜辭。這是歷組卜辭時代争論中的癥結所在。

二、“父丁”爲康丁之世系根據

歷組卜辭中的“父丁”常常緊排在“小乙”之後,這是事實。我們最初也曾想過:這“父丁”會不會是“武丁”?但單憑稱謂去判定卜辭的時代是不行的。考查一類卜辭的時代,必須要綜合各種因素。首先要考慮地層,然後要考慮世系、稱謂、字體、文法、事類等等。因爲這類卜辭至今没有在殷墟早期地層中出現過。歷組卜辭是1973年小屯南地甲骨的主體,它們全都出在小屯南地中期和晚期地層,而小屯南地中期相當於殷墟文化三期,是殷代歷史中的“康、武、文”時代。因此,我們認定:歷組卜辭中的“父丁”應該是康丁。至於它緊排在“小乙”之後,只是一種“現象”,並非是“本質”的反映。在“小乙”與“父丁”之間,究竟還隔着哪些先王,值得我們注意並認真思考。

要考查“小乙”與“父丁”之間究竟還存在哪些“先王”並非易事,因爲單個出現的“父丁”無從考究,而卜辭中的“小乙、父丁”恰恰是我們要論證的“問題”。因此,要考查這兩者之間還存在哪些“先王”,必須從祭祀卜辭中的“集合廟主”入手,考查其中存在的世系。這應該是一條有效的途徑。

殷墟卜辭中,“集合廟主”表現的形式也多種多樣。有“大示”、“小示”之分,有“上示”、“下示”之别。“大示”一般是指直系先王,“小示”一般是指旁系先王。“上示”與“下示”則是根據廟主存放的方位而言的:存放在上方者爲“上示”,存放於下方者爲“下示”。“上示”與“下示”是不分直系與旁系的,而是直系與旁系在一起的合祭。卜辭中還有别的“集合廟主”稱呼,在此暫不一一討論。

殷墟祭祀卜辭中,其祭祀“大示”的“集合廟主”也很多,但有些“集合廟主”所反映的世系王數在“十位”以下,難以説明本文所要論證的問題。而武丁時代的組卜辭中,出現過有“十示”的“集合廟主”,這是我們討論問題的基點和依據。現徵引如下:

囗未卜: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中丁、祖乙、祖辛、祖丁十示,率? 《佚存》986

這是一片很有名的卜辭,即今《合集》32385。後來,裘錫圭先生又將該片與《合集》35277綴合。[21]該片中所祭的對象均是直系先王,屬於“大示”,但上甲與大乙之間略去了三匚二示。該片是武丁卜辭,它將武丁時代祭祀直系先王時的“十示”表現得清清楚楚,爲我們考察歷組卜辭中“十示”以上的“集合廟主”提供了依據。

歷組“父丁”類卜辭中,對時代斷定有決定意義的“集合廟主”是“十示又三”和“十示又四”。先將“十示又三”擇要介紹如下:

乙未貞:其自上甲十示又三,牛;小示,羊? 《後上》28.8[22]

甲辰貞:今日禾自上甲十示又三? 《屯南》827(圖二)

乙未貞:其自上甲十示又三,牛;小示,羊?

乙未貞:于〔父〕丁〔〕? 《屯南》4331(圖三)

上述三例中,《後上》28.8與《屯南》4331之“十示又三”與“小示”相對,可知這“十示又三”必是“大示”。我們又從《屯南》4331得知,“父丁”是單獨祭祀,是不包括在“十示又三”之中的。這就爲我們判斷這類卜辭的時代提供了依據。當年董作賓先生根據《佚存》986中的“十示”,在論述《後上》28.8中的“十示又三”時説:“可知這十示又三,是增加了三示,祖丁以後的三世,是小乙、武丁、祖甲,可知此片至早也須在第三期(廩辛、康丁之世)。但從字形考之,自作,未作,當是武乙時物。”[23]董氏的推斷是正確的。

圖二 《屯南》827

圖三 《屯南》4331

我們認爲,此“十示又三”是上甲、大乙至祖甲十三世直系先王(大示)。在此合祭中,上甲與大乙之間略去了三匚二示,而父丁(康丁)又是單獨祭祀的。所以,此“十示又三”之先王數與武乙時代所祭直系先王數完全吻合。與此同版而單祭的“父丁”當然是康丁。

歷組父丁類卜辭中,又有“十示又四”之“集合廟主”,今徵引如下:

辛未卜:于大示?三。

于父丁?三。

,其告于十示又四?三。

壬申卜:于大示?三

于父丁?三。 《屯南》601(圖四)(《南明》655與此同文)

關於此“十示又四”,陳夢家先生認爲是“小示”,並説:“小示的十四示,當指上甲至中丁十二大示之後,自且乙至康丁的六世十四王(不包括祖己)。”[24]我曾指出:陳先生認爲是“小示”是對的,但具體的推算却欠妥。既爲“小示”,則只祭旁系先王,而武乙時代,從卜丙至廩辛的全部旁系先王恰好是十四個。所以,此小示“十示又四”當是卜丙至廩辛的旁系先王。與此同版的“父丁”當然也必是康丁。[25]

圖四 《屯南》601

綜上所述,歷組“父丁”類卜辭中,無論是“大示”的“十示又三”,還是“小示”的“十示又四”,其所祭先王數與武乙時代所祭之先王數(世系)完全吻合,故此中的“父丁”應當是康丁。這個結論有充分的根據,是能够經受起檢驗的。

三、“小乙→三且→父丁”是“父丁”爲康丁的確證

我們從歷組“父丁”類卜辭的“集合廟主”——“十示又三”(大示)與“十示又四”(小示)的分析中,已經充分證明:該類卜辭中的“父丁”應該是康丁。儘管如此,仍有學者不予認同,理由是:“十示又三”與“十示又四”中的被祭先王數(世系)是按照我們的思路設定的,儘管這一思路是對的,但仍不予認同。這就“逼”着我們要拿出在“小乙”與“父丁”之間存在别的先王的確證。否則,論戰不會“停止”。

李學勤先生反復强調:“小乙、父丁”中的“父丁”肯定是“武丁”,否則是難以理解的,“無論從歷史還是從卜辭慣例來看,這都是不可能的”。[26]事實果真如此嗎?難道“小乙”與“父丁”之間就不存在其他的先王嗎?回答是否定的。我們在《再論武乙、文丁卜辭》一文中,曾經提到該類卜辭中存在着“三且”,這“三且”應該是武乙稱孝己、祖庚、祖甲。[27]可當時的認識比較浮淺,對“三且”重要性的認識遠没有達到應有的高度。現將這兩片卜辭重新提出來,按照正常的隸釋次序隸定如下:

圖五 《綴合》336

甲辰貞:□歲于小乙?

弜又?

二牢?

三牢? (二)

弜至于三且? (二) 《綴合》336(《合集》32617)(圖五)

在上述祭祀中,“小乙”明顯排在“三且”之前,這是確定無疑的。

弜至三且?

丙子貞:父丁彡?

不冓雨? 《明後》B2526(《合集》32690)(圖六)

在該片祭祀中,“父丁”明顯排在“三且”之後,這同樣是確定無疑的。如今的問題是:這兩片祭祀卜辭中,都有祭祀“三且”的卜問。祭祀“三且”的日期是在“小乙”之後,但却在“父丁”之前,是在“甲辰→丙子”中間的某一天。我們現以“三且”作爲“接合部”(聯結點),將兩版卜辭内容繫聯如下:

圖六 《明後》B2526

甲辰貞:□歲于小乙?

弜又?

二牢?

三牢? (二)

弜至于三且? (二)

弜至三且?

丙子貞:父丁彡?

不冓雨?

上述兩版卜辭繫聯之後,意想不到的“情況”出現了:在“小乙”至“父丁”的祭祀過程中,明顯存在着“三且”。此中的致祭次序是“小乙→三且→父丁”。這是“小乙”與“父丁”之間存有别的先王的確證,也可以説是“鐵證”。李學勤先生徵引的“小乙、父丁”卜辭,中間明顯的是略去了“三且”。該卜辭可以有力地證明:其中的“父丁”就是康丁。我們在論證歷組卜辭“集合廟主”時就已經指出,“小乙”與“父丁”之間不是緊緊相連的,肯定還存在别的先王。如今通過《綴合》336與《明後》B2526卜辭内容的繫聯,復原了這一祭祀過程,證明我們的推斷不誤。

也許有人會提出這樣的疑問:上述兩版卜辭並没有“綴合”,能够作爲“證明”嗎?回答是肯定的。甲骨的“綴合”固然重要,但甲骨卜辭内容的“繫聯”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許多重要問題的解決,都是依靠於卜辭内容的繫聯,例如“周祭祀譜”的復原,帝辛“征人方日程與路綫”的恢復,都是卜辭内容“繫聯”的結果。當然,卜辭内容的“繫聯”是有條件的,而不是無條件的。我認爲,卜辭内容能否繫聯成功,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必須字體相同;

二、必須内容相同(或相似);

三、繫聯“接合部”(聯結點)應當牢靠,最好能“吻合”。

本文將《綴合》336與《明後》B2526兩版卜辭繫聯,完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首先,字體相同,都是“歷組父丁類”卜辭;第二,内容相同,都是祭祀先祖;第三,“接合部”非常牢靠,都是祭祀“三且”,卜辭内容只差一個“于”字(按:也可能不差,因《明後》B2565“至”下殘,下面很可能有“于”字)。因此,“繫聯”不存在任何“障碍”,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均無紕漏。也許,還會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這兩片祭祀卜辭是“逆祭”,其釋讀可能是“從上往下”,故不能按照“從下往上”(順祭)次序來“繫聯”。筆者認爲:第一,卜辭中確有“逆祭”,但行文次序基本上仍然是正常的;之所以是“逆祭”,是從内容上判斷的。第二,行文次序反常,是少有的“特例”。筆者現在“退一步”,就按照“逆祭”(從上往下)的次序,將兩版卜辭内容重新“繫聯”如下:

不冓雨?

丙子貞:父丁彡?

弜至三且? 《明後》B2526

弜至于三且? (二)

三牢? (二)

二牢?

弜又?

甲辰貞:□歲于小乙? 《綴合》336

根據“逆祭”次序“繫聯”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在“小乙”與“父丁”之間仍然存在“三且”。“三且”的祭祀是在“父丁”之後,但在“小乙”之前,是“丙子”至“甲辰”中的某一天。

總之,不管你按“順祭”或“逆祭”去“繫聯”,“三且”的存在是無法擺脱、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本文通過“繫聯”,復原了“小乙→三且→父丁”這一祭祀過程,證明在“小乙”與“父丁”之間確實存在“三且”,這是十分重要的“發現”。這一祭祀過程的被“發現”,對於歷組卜辭中“父丁”是誰的争論,無疑起到了“一錘定音”的作用。

歷組卜辭中的“三且”還見於《南輔》63,其辭云:“庚子卜:其又歲于三且?”[28]此“三且”是誰?陳夢家曾指出,是武乙稱祖己(孝己)、祖庚、祖甲。[29]屈萬里先生亦主此説。[30]陳、屈二位之論是正確的。

圖七 《人文》1817

與歷組卜辭中的“三且”相對應,在康丁卜辭中有“三父”之稱,今徵引如下:

凡于三父又? 《人文》1817(圖七)[31]

上述康丁卜辭中的“三父”,當是指父己、父庚、父甲,亦即孝己、祖庚、祖甲。此“三父”之稱與歷組卜辭中的“三且”之稱完全吻合。

同樣重要的是,在歷組父丁類卜辭中,還存在着祭祀“父辛”的卜辭。今徵引如下:

……□又歲父辛〔八〕牢,易日,兹〔用〕。 《綴新》588[32](圖八)

該版的綴合是成功的,我們反復觀察拓本與摹本,認爲没有障礙,拓本與摹本一致,不存在紕漏(見圖九)。該片是《合集補編》10627,1999年出版的《合集補編》在《釋文》中亦認爲是“□又歲父辛〔八〕牢,易日,兹〔用〕”。[33]該片是確切無疑的歷組“父丁”類卜辭。此“父辛”當是武乙稱其父廩辛,卜辭内容與時代完全吻合。該類卜辭中,既有“父丁”稱謂,又有“父辛”稱謂,那麽這類卜辭只能是武乙卜辭,是武乙稱其父廩辛和康丁,别無其他可能。

除此之外,歷組父丁類卜辭中,還存在單獨祭祀武丁和祖甲的卜辭。今列舉如下:

于且乙,以且〔丁〕、且甲? 《拾遺》1.11[34]

隹且庚?隹且辛?隹且乙?隹且□? 《屯南》1046

以上二例中,《拾遺》1.11的“且丁”應指武丁,“且甲”應指武丁子且甲;《屯南》1046之“且□”根據先後次序排列,當爲“且丁”,即武丁。

至此,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説,歷組“父丁”類卜辭中,“小乙、父丁”中的“父丁”不是武丁,而是康丁:這不僅有該類卜辭中“集合廟主”(“十示又三”、“十示又四”)之證明,而且有“小乙→三且→父丁”之致祭過程作證明,還有單獨祭祀武丁和祖甲的卜辭作證明,再加上地層上的證據,都可以力證歷組卜辭中的“父丁”就是康丁,歷組“父丁”類卜辭是確切無疑的武乙卜辭。

圖八 《綴新》588

四、論歷組“父乙”類卜辭的時代

歷組卜辭中的“父乙”類與“父丁”關係十分密切。前面論證已經指出,“父丁”類屬於確切無疑的武乙卜辭,其“父丁”是康丁;那“父乙”類卜辭就不可能是武丁卜辭,而只能是文丁卜辭。今論證如下。

歷組“父乙”類卜辭以《屯南》751、2100、2126、2601爲代表,其字體的主要特徵是字體較小,筆風圓潤、柔軟。其上的稱謂主要有“父乙”,相對於“父丁”稱謂而言,“父乙”稱謂要少得多。我根據《類纂》作過初步統計,大約有21版。這類卜辭的字體特徵也明顯,學界對此並無分歧,故本文此處從略。

“父乙”類卜辭的“父乙”稱謂組合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單個的“父乙”;二是“兄丁、父乙”。現擇要分述如下。

圖九

(一)單個的“父乙”

壬午卜:又伐父乙? 《屯南》751

甲戌卜:又于父乙一牛? 《合集》32722

癸亥卜:兄(祝)于父乙? 《合集》32723

(二)“兄丁、父乙”連稱

丙子貞:將兄丁凡父乙?用。 《粹》373[35]

癸巳卜:將兄丁凡父乙? 《甲》611

(三)稱“兄丁、父宗”

辛酉卜:將兄丁于父宗? 《摭續》223[36]

此稱目前僅一見,“兄丁、父宗”即“兄丁、父乙宗”。廟主常稱“宗”,是文丁卜辭的特點之一。

歷組卜辭“父乙”類與“父丁”類有密切的聯繫,它們都出在1973年小屯南地中期地層。根據地層叠壓與打破關係,歷組“父丁”類卜辭要早於“父乙”類卜辭。既然“父丁”類卜辭時代屬於武乙,那“父乙”類卜辭時代自然是文丁。[37]在此還要指出的是:這一地層關係是對“歷組卜辭是武丁晚年至祖庚時代卜辭”的强力否定。因爲,按照李學勤先生的觀點,出“父乙”類卜辭的地層應當早於出“父丁”類卜辭的地層,可地層提供的證據恰恰相反。

圖一〇 《京》4101

我們再來分析一下“父乙”類祭祀卜辭中“集合廟主”中所反映的世系。對該類卜辭時代推斷有重要意義的“集合廟主”是“伊廿示又三”。今擇引如下:我曾經指出:“陳先生對此世系的推算是對的,但認爲是小示則可商。‘伊、廿示又三’是伊尹、大甲以下直系、旁系先王的合祭,故不是小示。此‘伊、廿示又三’與文丁卜辭的時代亦相吻合。”[38]

叀新用?

〔壬〕戌卜:又歲于伊、廿示又三? 《京》4101[39](圖一〇)(《佚》211與此同文)

關於此辭,陳夢家先生曾指出:“‘伊廿示又三’,當讀作‘伊、廿示又三’。伊尹事湯,放大甲而爲大甲所殺,爲沃丁所葬。則此二十三示應是自大甲至康丁的二十三王,乃小示。”[40]

綜上所論,無論是從地層關係還是卜辭内容(“世系”)進行分析,歷組中的“父乙”類卜辭也應是確切無疑的文丁卜辭。

五、論地層在卜辭斷代中的地位和作用

殷墟甲骨文是在1899年發現的。甲骨文的發現者王懿榮和隨後的研究者羅振玉、王國維等,都是傳統的“金石學家”。他們都有很深的文字學功底,在文字的整理和文字的考釋上,都作出過傑出的貢獻。在1928年以前,所有接觸甲骨的學者,基本上都屬於這一類型。當然,由於各人的學識程度不同,其貢献自然也不一樣,歷史已經對他們作出了恰當的評價。

明義士原本是加拿大的一位牧師,他在安陽期間,收購了大批甲骨,並根據他當時的認識水平,作過初步的分類和整理。在那個特殊的年代,他所做的工作,對保存殷墟甲骨和對甲骨的研究作出過一定的貢献。但這並不意味着他的斷代是“成功”的。他當時將歷組卜辭中“父丁”定爲武丁,“父乙”定爲小乙,完全是憑他的原始“印象”,除了稱謂稍微“沾邊”外,没有任何其他根據。正因爲如此,明義士只是將這一想法寫入未完成的《殷墟卜辭後編·序言》中,在他有生之年並没有公開發表。應當説,明義士仍然是一位謹慎的學者。

甲骨卜辭是地下出土文物,是經科學發掘的甲骨卜辭,必須運用田野考古學方法進行整理與研究,才有可能得出正確的結論。田野考古方法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層學(地層關係)。地層關係,主要有兩種:一是叠壓;二是打破。無論是“叠壓”還是“打破”,總是“打破”者和“叠壓”者晚,被“打破”者和被“叠壓”者早。這是基本的原理。考古分期就是在地層學的基礎上進行的。一般説來,早期地層出早期遺物,晚期地層既出晚期遺物,也可以出早期遺物,這是考古中的正常現象。某一類早期遺物雖然可以出現在晚期地層,但它必須而且應當在早期地層中出現過。如果某類遺物只出現在晚期地層,從來就没有在早期地層出現過,而要説它是“早期”的,那就是“言之無據”,是不能成立的。歷組卜辭的情況就是如此。1973年小屯南地的發掘中,歷組卜辭出在小屯南地中期、晚期地層,[41]我們檢查過解放以前的殷墟發掘中甲骨出土的各種情況,可以歸結爲一句話:“在廩康以前的地層和坑位中,没有發現‘歷組卜辭’。”[42]1986—2004年小屯村中、村南的發掘中,歷組卜辭還是出在中期及其以後地層。[43]從1928年開始的考古發掘到現在,已經整整83年,歷次發掘都没有在早期地層中找到過歷組卜辭,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事實。

李學勤先生在《殷墟地層與甲骨分期》一文中,似乎找到了一點“根據”,其文曰:“YH372位於C318探方,爲上圈(按:應爲圓)下長方形。打破殷墟一期的墓YM388和灰坑YH306,出陶簋258E(……)和瓿283K(形近283J),緊鄰該坑西南隅的YH354出有歷組卜辭一片,《乙》9089。”[44]這段文字能説明什麽呢?充其量只能説明YH354是在YH372的旁邊(没有具體距離),這兩個坑是什麽關係?是叠壓還是打破?一切都不知道。所以,這段文字只是説明《乙》9089所出“坑位”,没有提供任何實質性的地層關係。“坑位”如果没有明確的地層關係,是不能決定卜辭時代的。儘管有這一段文字,但説明不了任何問題,故將歷組卜辭提前到武丁、祖庚時代的觀點,至今没有找到任何地層根據。

歷組卜辭時代争論已經進行整整三十四年,隨着“小乙、父丁”卜辭中“父丁”稱謂問題的解決,這場争論可以告一段落。人們通過這場争論,吸取有益的經驗和教訓,以促進甲骨學的繁榮與發展,這正是學界所期望的!

2011年4月22日初稿

2012年5月23日修訂

【注释】

[1]蕭楠:《論武乙、文丁卜辭》,《古文字研究》第3輯,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又蕭楠:《甲骨學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版。筆者對該文中“文丁卜辭”的分類,後來有所修正,見《論“上甲廿示”及其相關問題》一文,《文物》1990年第5期。

[2]李學勤:《論“婦好”墓的年代及有關問題》,《文物》1977年第11期,頁35—37。

[3]《類纂》,指姚孝遂、肖丁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版。

[4]《合集》,指郭沫若主編、胡厚宣總編輯:《甲骨文合集》,北京:中華書局1977—1983年版。

[5]《佚》,指商承祚編:《殷契佚存》,南京:金陵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1933年。

[6]《屯南》,指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小屯南地甲骨》,北京:中華書局1980—1983年版。

[7]《合》,指郭若愚、曾毅公、李學勤編著:《殷墟文字綴合》,北京:科學出版社1955年版。

[8]《南明》,指胡厚宣編:《戰後南北所見甲骨録·明義士所藏甲骨》,北京:來熏閣書店1951年版。

[9]《綴》,指曾毅公編:《甲骨綴合編》,上海:修文堂書房出版1950年版。

[10]《甲》,指董作賓編:《殷墟文字甲編》,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48年。

[11]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見《王國維遺書》第二册,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版。

[12]裘錫圭:《論殷墟卜辭“多毓”之“毓”》,見《中國商文化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

[13]劉桓:《殷墟卜辭中的“多毓”問題》,《考古》2010年第10期,頁63。

[14]見陳夢家:《殷虚卜辭綜述》,北京: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頁135—136。

[15]董作賓:《甲骨文斷代研究例》,載《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上册,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35年,頁409—411。

[16]郭沫若:《殷契粹編·考釋》第20片,北京:科學出版社1965年版。

[17]蕭楠:《論武乙、文丁卜辭》,《古文字研究》第3輯,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又蕭楠:《甲骨學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版。筆者對該文中“文丁卜辭”的分類,後來有所修正,見《論“上甲廿示”及其相關問題》一文,《文物》1990年第5期。

[18]李學勤:《小屯南地甲骨與甲骨分期》,《文物》1981年第5期,頁28—29。

[19]《人文》,指《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甲骨文字》;《明後》2487+《人文》2288是許進雄在《明後·序》中綴合的。

[20]裘錫圭:《論“歷組卜辭”的時代》,1980年成都古文字討論會論文集。

[21]《合集》32385+35277,由裘錫圭先生綴合,見氏著《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版,頁236。

[22]《後》上,指羅振玉編:《殷虚書契後編》上,影印本,1916年。

[23]董作賓:《甲骨文斷代研究例》,載《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上册,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35年,又見《董作賓先生全集》第二册,臺北:藝文印書館1977年版,頁369。

[24]見陳夢家:《殷虚卜辭綜述》,頁464。

[25]曹定雲:《論武乙、文丁祭祀卜辭》,《考古》1983年第3期,頁242。

[26]李學勤:《小屯南地甲骨與甲骨分期》,《文物》1981年第5期,頁28—29。

[27]蕭楠:《再論武乙、文丁卜辭》,《古文字研究》第9輯,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版,頁162—163。

[28]《南輔》,指胡厚宣編:《戰後南北所見甲骨録·輔仁大學所藏甲骨文字》,北京:來熏閣書店1951年版。

[29]見陳夢家:《殷虚卜辭綜述》,頁494。

[30]屈萬里:《殷墟文字甲編考釋》第627片,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1年,頁99。

[31]《人文》,指貝塚茂樹編著:《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甲骨文字》,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59年。

[32]《綴新》,指嚴一萍編著:《甲骨綴合新編》,臺北:藝文印書館1975年版。

[33]彭邦炯、謝濟、馬季凡:《甲骨文合集補編·釋文》(卷6),北京:語文出版社1999年版,頁1885—1886。

[34]《拾遺》,指葉玉森編:《鐵雲藏龜拾遺》,影印本,1925年。

[35]《粹》,指郭沫若編著:《殷契粹編》,北京:科學出版社1965年版。

[36]《摭續》,指李亞農編著:《殷契摭佚續編》,北京:商務印書館1950年版。

[37]蕭楠:《再論武乙、文丁卜辭》,《古文字研究》第9輯,頁176。

[38]曹定雲:《論武乙、文丁祭祀卜辭》,《考古》1983年第3期,頁242。

[39]《京》,指胡厚宣編著:《戰後京津新獲甲骨集》,北京:群聯出版社1954年版。

[40]見陳夢家:《殷虚卜辭綜述》,頁465。

[41]蕭楠:《論武乙、文丁卜辭》,《古文字研究》第3輯,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又蕭楠:《甲骨學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版。筆者對該文中“文丁卜辭”的分類,後來有所修正,見《論“上甲廿示”及其相關問題》一文,《文物》1990年第5期。

[42]蕭楠:《再論武乙、文丁卜辭》,《古文字研究》第9輯,頁122。

[4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前言》,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44]李學勤、彭裕商:《殷墟地層與甲骨分期》,《文博》1990年第6期,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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