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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方言研究及《公羊傳》“齊人語”的性質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春秋時期的齊國,都營丘,疆域大致東到海,南到穆陵關與泰山,西到古黄河及今河之西,北到今冀、魯交界一帶。然而《方言》涉及這兩個方言區的192條材料中,沒有一條與《公羊傳》中的齊方言材料重合。唯有並非齊方言的“輈”被共同記載。因此,《公羊傳》的方言材料,對於古漢語方言研究有着重要價值。關於《公羊傳》“齊人語”的性質,需要明確的有三點。

春秋時期的齊國,都營丘(今山東省臨淄縣附近),疆域大致東到海,南到穆陵關與泰山,西到古黄河及今運河之西,北到今冀、魯交界一帶(童書業2006:132)。《春秋》和《公羊傳》所記載的齊國,即在此範圍內。戰國初期的齊國,疆域包括今山東省偏北的大部和今河北省的東南部,全境東部靠海,南與越、莒、杞、魯等國接界,北和燕接境,西和趙、衛交界(楊寬2003:279)。這是傳授公羊學的齊地學者的生活範圍。西漢的齊地,根據《漢書·地理志下》:“東有甾川、東萊、琅邪、高密、膠東,南有泰山、城陽,北有千乘,清河以南,渤海之高樂、高城、重合、陽信,西有濟南、平原,皆齊分也。”兩漢時期,這個區域主要包括青州、徐州、兗州三個刺史部。這是揚雄、鄭玄、何休等人生活時代的齊地範圍。

方言區劃與行政區劃既有重合也有區別。先秦、秦漢時代的方言地理分布,並沒有直接文獻記載。目前能做的最早的較系統的方言區劃擬測,是以揚雄《方言》爲基礎的漢代方言區的劃分。《方言》中,在齊地的地理範圍內,提到齊、東齊、中齊、齊部、齊魯、宋魯、齊魯之郊、徐兗之郊、齊右河濟、海岱、東齊海岱之間、東齊青徐之間等30個地方或片區的方言,一般被歸納爲“齊魯”和“東齊海岱”兩個方言區(劉君惠1992:188—211)。然而《方言》涉及這兩個方言區的192條材料中,沒有一條與《公羊傳》中的齊方言材料重合。唯有並非齊方言的“輈”被共同記載。《方言》卷九:“轅,楚衛之間謂之輈。”《公羊傳》僖公元年:“於是抗輈經而死。”何休注:“輈,小車轅,冀州以北名之云爾。”

除了《方言》,根據華學誠先生(2007)的統計,《說文》有194條方言記錄,提到齊、齊魯、齊楚、宋齊、青徐等地名共30次。《釋名》有40條標明方言地域的材料,其中大部分涉及齊方言,提到青徐、齊、齊魯、兗州等地名共34次。此外還有一些訓詁材料有齊方言記錄。鄭玄的《周禮注》、《儀禮注》、《禮記注》和《毛詩箋》中,涉及方言研究的內容共60條,提到齊、齊魯、齊東等地名共40次。高誘的《淮南子注》和《呂氏春秋注》中,涉及25個地名,這些地名共出現84次,其中提到齊、兗州、青周、青兗等地名共15次。這些材料雖還不足以反映先秦兩漢時代齊方言的全貌,亦不可謂不豐富,然而這其中也沒有與《公羊傳》記錄重合者。

因此,《公羊傳》的方言材料,對於古漢語方言研究有着重要價值。尤其是關於語音和語法的內容,雖然條目不多,但十分可貴,例如在討論上古漢語的形態和“四聲別義”問題時,“伐者爲客,伐者爲主”是一定會被引用的語料。

關於《公羊傳》“齊人語”的性質,需要明確的有三點。第一,時間上,《公羊傳》是反映戰國到西漢初期語言現象的語料,因此其中的方言,也應當被視爲該時期的方言材料。雖然很多方言現象是由何休揭示出來的,但不能認爲是何休的時代,即東漢時期的語料。也就是說,這些方言與揚雄《方言》所記錄的漢代方言,嚴格來說不處於同一個共時平面上,而是時代更早的材料。第二,空間上,根據上文簡述的行政區劃演變,《公羊傳》流傳和寫定時期的“齊”,在何休的時代已經成爲古地名。何休並未說明他所謂“齊人語”的“齊”的所指範圍,我們衹能推測可能指的是春秋戰國時期的齊國的中心地區。但是,古人沒有現代的方言區劃觀念,也沒有科學的方言調查,何休謂之“齊人語”,並不表示這個詞僅出現在齊地。如以下個案研究所示,很多“齊人語”實際亦在其他地區的文獻中出現,但這不能成爲否定“齊人語”的證據,衹能說,“齊人語”是齊國的,但不僅僅是齊國的方言。第三,《公羊傳》的方言詞,並不僅限於何休所揭示的28條。這28條是何休的方言研究成果,除此之外,若與其他齊地文獻相比較,一定還能發現他尚未觸及的材料。但是限於學力,我們僅在何休的研究成果之上進行申發,暫不討論《公羊傳》中其他的方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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