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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节律的自然特征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面我们从语言系统的内因和社会发展的外因两个方面阐述了汉语双音化化的历时动因,应该说问题可以说清楚了。(一)汉语节律的自然特征对于汉语节律的自然特征,冯胜利的研究思路是值得肯定的。笔者认同冯胜利的看法,因为古代诗歌的节律格式不可能脱离汉语的自然属性,它必须植根于自然语言的节律特征,是对自然语言节律特征的规范化、格式化。

上面我们从语言系统的内因和社会发展的外因两个方面阐述了汉语双音化化的历时动因,应该说问题可以说清楚了。但是,无论是语言系统的内因,还是社会发展的外因,对于使用汉语的人们来说,都属于客观因素,因此,我们在这里还要引进另一个维度的因素,那就是主观因素,具体表现为反映人们认知审美观的语言节律的自然特征。就人类普遍的认知审美观来看,人们喜欢“成双成对”的形式,可以说是一种“偶数情结”。因为与成单的奇数形式相比,成双的偶数形式显得稳定、和谐。也就是说,抛开上文所讲的两个因素,语言节律本身就是以双音节作为节律单元的。上古的《诗经》还没有什么平仄律的规范,但我们相信作为四字句的《诗经》节律就是2+2的。例如《风·周南·关雎》篇: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虽然我们无法听到当时人是怎么吟诵的,我们相信他们会这样控制节奏。其中“在河/之洲”在句法上是“在/河之洲”,可节律上还是念成2+2。

(一)汉语节律的自然特征

对于汉语节律的自然特征,冯胜利(1998)的研究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他认为同英语比较,汉语的音节大多有意义,表现出“音节—语素”的特征,音节的组合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语素的组合,而语素的搭配不能不顾及语义和句法,因此音步的实现就不能不受语义和句法的限制。然而语义和句法的“自然”并不意味着节律的“自然”,只有自然特征才可以告诉我们节律的原始属性,因为受到语言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构成的韵律形式,不是它的本来面貌。因此只有根据反映纯节律模式的“本体”(default)特征,才能发现它们的本来面目,揭示它们的原始属性。依据这个思路,他采用两种材料来探索汉语自然节律的本体特征:一类是“无义字串”,主要是音译词,如“奥林匹克”,因为这类形式的每一个单位都是音节,没有意义,避免了句法平面的制约;另一类是“并列结构”,这类形式虽有意义,如“吃喝玩乐”,但在结构上是并列的,又是离散的,因此也避免了句法平面的干扰。通过对这两类材料的分析,他归纳出了从2个音节到7个音节段的音步构成模式。

当这些音步构成模式被概括为规则时,我们发现汉语节律的自然属性,只不过是古代诗歌的节律格式。冯胜利自己也认为现代汉语“无义字串”和单音节“并列结构”所反映出来的节律格式跟古代诗歌的节律格式“契如合符”,并认为这种现象说明古代诗歌的节律格式的确反映了汉语节律的自然属性。笔者认同冯胜利的看法,因为古代诗歌的节律格式不可能脱离汉语的自然属性,它必须植根于自然语言的节律特征,是对自然语言节律特征的规范化、格式化。同时,这种规范化的格式在节律上具有强制性,压倒了结构,基本上不受句法干扰。如果上述判断都是事实,那么我们就可以直接通过古代诗歌的节律格式来探讨汉语节律的自然特征。

(二)双音音步的主体优势

按照这个思路来探讨问题,首先必须把近体诗格律中的节律单元(音步)切分弄清楚,而最有效的依据是“平仄律”。根据本专著绪论部分对汉语“平仄律”的解读,从节律模式来看,可以归纳成下列规则(其中×表示音节,黑体显示声调必须分明的位置,/指较小的间隔,//指较大的间隔,下同):

右向→××/××//××/×

在上述规则中,以声调必须分明的位置为切分点,我们可以截取出三类基本的节律段:

双音节段: ××    (1+1)

三音节段: ××/×  (2+1)

四音节段: ××/×× (2+2)

其中双音节段自成一个音步,四音节段包含两个双音步,因为声调必须分明的位置必定是音步的分界点。三音节段从句法平面来看有两种可能:1+2或2+1,但从节律平面来看,排除了1+2的可能。也就是说,无论在句法上是1+2还是2+1,按节律都念成2+1,这是节律自然和谐的要求。比如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诗:

凤凰台上凤凰游 ,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 ,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 ,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谓浮云能蔽日 ,长安不见使人愁。

全诗八句的“三字尾”在句法上有的是1+2,有的是2+1,但出于节律的惯性,念起来都是2+1。这种自然倾向显示的是一个音节组合的规则,即“后置单音节具有粘附性”,具体解释是:在自然节律中,当一个单音节处于双音节之后,它会自然前附构成一个紧密的三音节段。因此三音节段也构成一个音步。

上面通过对近体诗格律的分析,我们得到了双音节(1+1)和三音节(2+1)两种音步类型。但问题并没有解决,一个敏感的问题是单音节能否自成音步。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把观察的范围拓展到以近体诗格律为基础变化出来的“词律”。在词律里,我们发现了“一字句”和“一字豆”现象。“一字句”就是只有一个字的句子,如“十六字令”的第一句:“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毛泽东);“一字豆”的“豆”就是“顿”,在一些词谱中出现了“上一下四”的句式,如“沁园春”词:“望/长城内外”、“看/红装素裹”、“惜/秦皇汉武”、“数/风流人物”(毛泽东)。这样汉语的基本节律单位就有了“单音节段”,只不过限制比较大:(1)前后必须有“顿”,或者独立成句,或者后面有音步但被“顿”阻隔无法归入;(2)平仄必须“分明”,即语音形式不能弱化,要保持一定的时并长显示完整的调形。

综上所述,汉语节律中音步长度有三种类型:单音节、双音节、三音节。这同现在一些学者的研究是一致的,双音节为“标准音步”,三音节为“超音步”,单音节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自成音步,称为“弱音步”。其中单音节有较大限制,三音节以2+1模式为常,而引人瞩目的是双音节段,是节律单元的优势选择。因此,就节律单元的类型来看,双音节段是主体,单音节段和三音节段是为了凸显双音节段的一种“陪衬”形式,这无疑反映了人们崇尚偶数的认知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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