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意脉与语篇阐释

意脉与语篇阐释

时间:2022-04-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脉、意脉与语篇阐释——Halliday与刘熙载篇章理论之比较研究0.引 言0.1 关于“语篇”抑或“篇章”,以Halliday为代表的西方学者主要从存在论的意义予以界定。因此,语篇亦可称之为一种自足完满、文脉绵长丰满并呈线性延展的持续语际表达流。

文脉、意脉与语篇阐释——Halliday与刘熙载篇章理论之比较研究

0.引 言

0.1 关于“语篇”抑或“篇章”(text),以Halliday为代表的西方学者主要从存在论的意义予以界定。他们认为语篇之成立原在“眉目筋骨”(texture)之存在,这是因为texture这个概念足以表明being a text这种特质,即是说texture= being a text= text,因此,仅凭texture即可界定text。(1)但是,由于texture只是决定语篇关合相因之“文脉”(cohesion)的衍生物,因此文脉便自然成为篇章语言学的研究中心。在他们看来,文脉在语篇中的推衍主要通过一些具有语言学特征的词法与句法手段实现(如词汇交互指涉、词汇与句法的省略、词汇和句法的衔接与耦合以及词汇与句法的交互指代等),(2)因此研究重心便以这些显性的词法与句法手段为推移,(3)从而忽略了文脉由于具有“势能”、结合章法提供的“文局”和“局势”其所具有的潜在而动态的语篇整合价值。比如,语篇之成立在某种意义上讲完全是由于“语言流”基于线条性持续叠加并实施整合贯注的结果,其间有意脉酣畅,亦有文脉游走,但均须在“文眼”的统贯之下,拘于文局,依于局势,靠字与字、句与句、段与段、章与章之间的沛然流动,蔚成语篇之大势与格局。因此,语篇亦可称之为一种自足完满、文脉绵长丰满并呈线性延展的持续语际表达流。文脉之性质于此得以确认,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即使将文脉之“眉目筋骨”称作中国传统修辞学的“顶针回环”抑或“语际或字间、句间、节间、章间、语篇文法”亦无不可。关于这种语际文法与文脉之间的关系,日本学者结城显彦曾在其《文章丛话》一书的“顶针”一项中作过如下的阐述:“所谓顶针,乃顶针回环之略,意为针环之顶,回复归处。凡文章踏步之时,不费展开之力,其文脉则畅而如流。”(4)同样是日本的冈三庆也在其《文法学讲义》一书中留下了有关的记述:“以针突圆珠之顶而回转循环之作用,古人称之为顶针回环之妙,因以顶针回环为物无痕迹评语。而何以顶针回环为物无痕迹之评语,因其以针突之顶上,回转循环,圆珠疑有针痕,手执而检视,不见丝毫痕迹。于是,文章家亦以顶针回环之语称呼于文之接绕及转换处,毫无接转痕迹之作文手法。……然如此成句有何之妙?则其文脉畅通,其音调圆朗,恰如球之突而循环于盘上。非仅如此,不论接续转换,有读者不觉其接续转换之妙。”(5)用“物无痕迹”形容文脉之筋骨,正与刘熙载所论暗合:“《文心雕龙》谓贯一为拯乱之药,余谓贯一尤以泯形迹为尚。”(6)关于这一点,一代国学大师刘咸焮亦在其著名的《文学述林·文学正名》一文中作过精辟的论述:“一曰字,二曰集字成句(字群在内),三曰集句成节(句群在内),四曰集节成章(亦曰段),五曰集章成篇。”(7)论语篇构成而不谈字词节章篇,却反复申说“集成”和“群”这两个概念,说明刘咸焮因承国学传统,既有明确的语篇意识,同时也点明语篇分层概念以及语际文法作为文脉筋骨的动态生成过程。

0.2 的确,中国自古即有丰厚的章法学和解经学阐释传统,其中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篇章语言学思想和具体的操作手段与阐释模式,挖掘并整理这笔财富,应是当今中外篇章语言学比较研究的重要任务,也是本学科相应研究得以持续推进的必要前提。基于这种想法,本文拟以清末学者刘熙载《艺概》(8)一书为蓝本,重点讨论其中有关的篇章语言学思想,并以文脉这个概念为中心,援以与西方相关理论交互映照,期以“中西化合,相互推助”为目的,说明文脉于意脉、于语篇阐释的整合价值。下文首先以西方哲学解释学为理论背景,说明阐释的基本性质及其于语篇阐释的理论规定,然后即对以Halliday为代表的西方篇章学说尤其是其中的“文脉理论”和刘熙载的相关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和理论阐发,最后再对韩愈《送孟东野序》以及Charles Dickens之Bleak House第一章作个案研究,以展现文脉于语篇阐释的整合价值和理论阐释力。

1.阐释的本质及其理论规定

1.1 美国学者林格(David E.Linge)为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编文集《哲学解释学》,(9)收入伽达默尔有关哲学解释学的主要论文13篇,重点讨论自施莱尔马赫(Fridrich Ernst Daniel Schleiermacher,1768- 1834)时代以来解释学理论所关注的问题。文集长序开篇即称:“解释学起源于主体间性的断裂。它的应用领域包括我们在其中遇到意义问题的所有情境,这些意义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立刻就能理解的,因而要求作出解释的努力。”(10)接着又说:“在所有这些场合,解释学都必须弥合我们所熟悉并置身于其中的世界与抵制同化于我们世界视阈中的陌生意义之间的鸿沟。”(11)在林格看来,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两人的解释学本质上是一种建构解释学,其要旨是将文本的语言看做是代表隐藏在文本背后的某种东西的密码,而伽达默尔则与此不同,他将解释/阐释定义为一种“视阈的融合”,并且将注意力坚定地放在文本本身的主题(亦即文本对于后代的解释者说些什么)之上。这样一来,阐释的过程就成了一种综合视阈的形成过程,在这种综合的视阈中文本的有限视阈和解释者的有限视阈融合成关于主题(即意义)的共同视点,并因之而使主题或意义成为文本和解释者共同关注的对象。(12)因此,只有当解释者倾听文本、让文本坚持它的主题(意义)从而使自己真正地向文本开放的时候,解释学的对话才可能开始。由于任何一种语言的文本都具有一种确定的“意义理想”,故而挖掘这种“意义理想”、不断地超越文本的历史视阈并使之与我们自己的视阈相融合,从而改变我们自己的视阈,这便成了文本阐释的内在动力与理想。

1.2 那么,从本体论意义上讲,文本抑或语篇阐释的前提条件又是什么呢?是语言。在林格看来,伽达默尔所强调的阐释作为一种视阈的融合,本质上是一种“语言学的过程”(13)。“实际上,在一切关于我们的知识和关于世界的知识中,我们总是早已被我们自己的语言所包容”(14),即是说,我们总是“语言地”拥有这个世界并被这个世界所“语言地”拥有。因此,林格说:“我们对语言的拥有,或者更妥当地说,我们被语言拥有,是我们理解那向我们诉说的文本的本体论条件。”(15)这就意味着语言可以构造世界、建构意义,而语篇阐释也就因此成了对一个由语言预设所形成的特定的文本世界的阐释,它超越任何特定语言的界限,能够在语言预设的既定意义和待定意义之间进行调解,并通过视阈的融合予以弥合,从而达至阐释活动的最终完成。这里,假如我们用“词”来界定语篇阐释并将其作为一种“语言学过程”来看待的话,那么,在视野融合的本质意义上“当一个人试图确定词的视野的时候,他就把自己也置于其中了”(16),因为语篇阐释究其本质就是语言学意义上的动态“对话”,文本用“词”来“意指”某物,那么文本的阐释者就应该以相应的方式作出反应,从而使文本意义得以“显现”;并且,由于词之选择由其意义决定,而词之意义的阐释却又最终取决于“词”赖以出场的具体语境,这种语境除共时与历时限制以外,既有序次与层次性,同时又在为意义阐释提供语义生成与制约场景的同时也提供概念的自然形成过程。因此,词之意义的新质生成就在语篇的阐释活动之中被置入一种概念的延续生成过程,结果,“词”的既定意义和待定意义就在交相激活、历久弥新的阐释过程之中被“随机”赋予一些与意义阐释密切相关的“未被表达的圆圈”(17),这就意味着在阐释活动的每一个瞬间,文本向阐释者所传达的东西总是会和这些“未被表达的圆圈”相携而来,并赖以共同决定文本意义的新质生成。

2.Halliday与刘熙载:从texture到文脉

2.1 毫无疑问,在语篇赖以生成的各种结构元素中,除去那些质感很强、颇具刚性并且也是文本借以向阐释者进行“言说”的东西以外,还有一些软性的、隐而不宣、含而不露的“未被表达的圆圈”,这些所谓的“圆圈”照Halliday和Hasan的定义就是一些texture(经络/网络)状或具有texture性质的东西。Halliday和Hasan认为:“语篇有眉目筋节,无此不以成篇。”但“眉目筋节”的滋生基础却是“决定语篇关合相因之文脉”。(18)Halliday和Hasan认为语篇文脉的建立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借以确定语篇要素之间的交相阐释,二是借以确立“互指关系”并以之决定语篇要素之间的交互“预设关系”,只有这样语篇阐释才会有效地进行。(19)无疑,前一个目的是想借文脉定意脉,后一个目的则是想借文脉定筋节。由于文脉既可“联缀百骸,维络周身”,主司语篇“关节运动”,又可传注意脉,使语篇“气血通畅”,得以濡养灌溉,因此就语篇而言,如譬之以人体,则有“决生死,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的重要价值。因此“致通”进而达至“互通”便成了文脉得以存在的主要理由,也是语篇阐释时阐释者与文本双方进行动态“对话”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和所想达到的理想目的。

2.2 作为意脉运行的“交通网络”,文脉“内属于脏腑(眉目),外络于筋节”,因此关于“眉目”和“筋节”的讨论便成了语篇阐释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在Halliday的体系中分别称之为“题眼”(topic/ theme/ focus)和“指涉词”(referents),(20)与此相应的还有两个网络系统,一是所谓“题眼框架”(topic framework),二是所谓“指涉框架”(reference framework)。前者涉及语境的“共享预设”(presupposition pools),主要围绕“切题而论”(speaking topically)与“扣题而论”(speaking on a topic)两个方面进行讨论。显然,在这里“题眼”便是语篇阐释“切题与扣题而论”必须因循的“共享预设”,真可谓“一语为千万语所托命,是为笔头上担得千钧”(21)。至于后者则涉及指涉词的具体分类,包括指称、指代等,其中像传统意义上的代词和一些“决定语篇关合相因之文脉”的接续词都作为语篇文脉之“筋节”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讨论。(22)

2.3 然而,关于上述这两点,刘熙载的见解却更为精当,他一语切中肯綮,同时还条分缕析,就“题眼”之为“眉目”以及“指涉词”之为“筋节”对于语篇文脉的结构构成和相应的语篇阐释作了更为全面的阐发和解释。关于“题眼”,他说:“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要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破题、起讲,扼定主脑;承题、八比,则所以分滤乎此也。主脑皆须扩大精微,尤必审乎章旨、节旨、句旨之所当重者而重之,不可硬出意见。主脑既得,则制动以静,治繁以简,一线到底,百变而不离其宗,如兵非将不御,射非鹄不志也。”(23)在此基础之上,刘熙载还加以发挥,又提出了“读题”、“认题”、“原题”和“尊题”等概念,以申“不可硬出意见”之说,同时认为“破题”、“承题”与“肖题”须“善扼题要,统摄题绪”,以见“一线到底,百变而不其宗”之旨,并将此悬为语篇文脉得以灌摄入注的基本法度。(24)与Halliday的“题眼框架”相比,二者异曲同工,但从中又可见出刘氏理论之高下。在《艺概卷六·经义概》中,刘熙载曾就其“题眼框架”逐项叙说,既有理论模式,又有操作规则,既应承前人陈说,又自得机杼,别创新论,可见其篇章理论在“题眼框架”学说这个问题上较之于Halliday以及西方其他篇章语言学家已经体现出较高的理论品质和科学属性。林格说阐释的“每一步特定行动都是传统的一个瞬间,阐释者和文本都是这个传统的附属部分”,同时认为“我们的解释活动也不像强调方法论和客观控制的解释学所暗示的那样是自我创造的,相反,它预先设定并使我们浸入传统,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传统实际上就是我们所完全依赖的语言早已具体给定的东西”。(25)这于刘氏理论而言不啻一个绝妙的注脚。

2.4 刘熙载的“题眼框架”首先从“破题”上立论,其论因袭前说,又别创新意。《艺概卷六·经义概》云:“昔人论文,谓未作破题,文章由我;既作破题,我由文章。余谓题出于书名,可以斡旋;题出于我者,惟抱定而已。”又说:“破题是个小全篇。”强调题面、题意必遵题眼,由题绪之为文脉一以贯之,以达“一线到底,百变而不离其宗”之后。在破题的各种操作模式中,刘氏特地拈出“分合明暗、反正倒顺、探本推开、代说断做、照下缴上”诸法,以保证文脉“联缀百骸,维络周身”,达到经络全篇的目的。由“抱定”说出发,刘熙载又提出“尊题”这个概念,认为“文莫过于尊题。尊题自破题,起讲始,承题及分比,只是因其己尊而尊之,尊题者,将题说得极有关系,乃见文非苟作”。这“关系”二字极为重要,相关相系因有文脉相牵,实为至当之语。但要“将题说得极有关系”,其前提是要尊题,因为题眼这位“己尊”,必得“尊之”,这与西方当代译学理论颇有暗合之处,(26)尤其值得注意。不过,在刘熙载看来,尊题须先“认题”,“善认题,故题外无文”,即是“不可硬出意见”;之后再以“肖题”辅之,“善肖题,故文外无题”,即将“题眼”化于文中以成“题绪”,变有形为无形,隐而不宣,含而不露,全以文脉统摄之。刘熙载认为:“肖题者,无所不肖也,肖其神,肖其气,肖其声,肖其貌。有题字处,切以肖之;无题字处,辅以肖之。自非肖题,则读题、认题亦归于无用矣。”(27)这里,刘熙载实际上已经先于Halliday等西方学者提出了所谓的“切题而论”(“切以肖之”)和“扣题而论”(“辅以肖之”)学说,相比之下,刘氏理论更加丰满,理论肌质更为细密,其规则体系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2.5 其实,刘熙载的“题眼框架”在题眼与文脉之间的关系上也有较为精当的阐述。《艺概卷六·经义概》云:“题有题眼,文有文眼。题眼或在题中实字,或在虚字,或在无字处;文眼即文之注意实字、虚字、无字处是也。”又说:“章旨在本题者,阐本题即所以阐章旨也。章旨在上下文者,必以本题摄之。摄有三位:实字、虚字、无字处。”(28)所谓“摄”字,其本意是要求“扼题要,统题绪”,“善理题绪,所以拱题要也”。(29)在这里,“题绪”、“无字处”即所谓文脉,刘熙载将二者合而称之,叫做“题缝”,其着眼点是章法与句法之间的“无字处”。在刘熙载看来,“章法之相间,如反正、深浅、虚实、顺逆皆是;句法之相间,如明暗、长短、单双、婉峭皆是”(30),同是无字处,亦须“复然为续”、“前伏后应”,并“贯摄一切,然后以转接收合回顾之”。(31)刘熙载所提出的题缝之笔法尤与文脉切切相关,他说:“题缝中笔法有四,曰:急脉缓受,缓脉急受,直脉曲受,曲脉直受。”(32)于人多有启迪。值得注意的是,在“题缝”之后,刘熙载随即建构自己的“指涉框架”,指出:“题缝不独两截题有之,凡由题中此字说到彼字,彼字说到此字,欲到未到之间皆是。”这已分别涉及西方当代篇章理论中最重要的几个概念,比如cataphoric reference(“此字说到彼字”)、anaphoric reference(“彼字说到此字”)以及exophoric reference(“欲到未到之间”)(33)等,可以说刘氏早已发当代语篇指涉框架之理论端绪。不独如此,刘熙载还就文眼之实字、虚字中引发文脉之念,说:“题兼虚实字者,文则有坐虚呼实、坐实呼虚二法。题兼上下句者,文则有坐上呼下、坐下呼上二法。”(34)所谓“呼”字无非是要求人心营构巧谋行文须使“主意纯一而贯摄”,“不散神,不破气”,既要“扼定主脑”、“统摄题绪”,又要“审乎章旨、节旨、句旨之所当重者而重之,不可硬出意见”,做到“一线到底,百变而不离其宗”,以达语篇文脉得以贯摄、意脉得以灌注的整合目的。

2.6 语篇文脉之“筋节”主要决定语篇之关合相因。按texture的特点予以界定,可知作为意脉运行的“交通网络”,文脉“内属于脏腑(眉目),外络于筋节”,筋节有别,而筋又会于节。“节者,点也。”由于阐释作为一种视阈的融合,本质上是一种“语言学的过程”,因此“筋节”在Halliday的“指涉框架”中专指一些传统意义上的接续词,(35)另外,也包括代词和指称、指代、替换、重复以及省略等。(36)对此,刘熙载寄意深微,所论亦不乏见地:“题有筋有节。文家辨得一节字,则界划分明;辨得一筋字,则脉络联贯。”(37)《艺概卷六·经义概》曾就语篇文脉之“筋节”予以分类,但与Halliday(38)等西方学者强调所谓的“语义关系”不同,刘熙载(39)却紧扣题眼与指涉框架,相继以题中虚实字、题中轻重字、题中明暗字、题中要紧字以及无题字予以分类,同时还着重讨论了“点题字”于文脉贯摄的重要意义。他说:“点题字缓急蓄泄之异,皆从题之真际涵泳得之。先点必后做,后点必先做;先点以开下,后点以结上。点者,乃经也。”(40)为配合这个“点”字,刘熙载还特地提出“出落”说,认为这与文脉休戚相关:“出、落二字有别。自无题字处点题字,可谓之出,不可谓之落;自题中此字出彼字,就彼字而言谓之出,就自此之彼而言谓之落。审于出落之来路去路,文之脉理斯真矣。”(41)《艺概卷四·词曲概》亦云:“词中承接转换,大抵不外纡徐斗健,交相为用,所贵融会章法,按脉理节拍而出之。”(42)在刘熙载看来,融会章法之“所贵”,“贵”在拱出文脉,所谓“切脉”而已。刘熙载之高妙处,在于他不似西方学者植根于原子主义传统,直接承袭分析性思维,仅以字词为文脉筋节,大凡字、词、章法以及局法皆在刘氏考虑之列。这显然直接导源于他明确的文脉观,博识宏通,深文周纳,绝不偏居一隅。比如字句之炼,刘熙载认为:“炼字,数字为炼,一字亦为炼;句则合句首、句中、句尾以见意,多者三四层,少亦不下两层。词家或遂谓字易而句难,不知炼句固取相足相形,炼字亦须遥管遥应也。”(43)有时倘有阻滞,文中“合用虚字呼唤”。为此,刘熙载化用前说,强调“字眼”、“词眼”、“文眼”,以为“字句能与篇章映照,始为文中藏眼,不然,乃修养家所谓瞎炼也”。(44)刘氏认为映照即为“顾注”,亦是文眼,意在“揭全文之旨”。《艺概卷一·文概》云:“揭全文之旨,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在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45)有文眼方能与篇章映照,顾盼之间文脉畅注,如有“线索在手,则错综变化,惟吾所施”。(46)其实,在这个意义上讲,所谓“文眼”其功能就是“因索以引”,故此刘熙载感叹道:“一索引千钧,是何关系?”然而,文眼不过是“字工句警”,倘要索引千钧篇章映照,还须与章法呼应,为此刘熙载援用刘勰《文心雕龙·隐秀》篇中引己论:“词以炼章法为隐,炼字句为秀。秀而不隐,是犹百翡明珠而无一线穿也。”(47)又说:“余谓眼乃神光所聚,故有通体之眼,有数句之眼,前前后后无不待眼光照映。若舍章法而专求字句,纵争奇竞巧,岂能开阖变化,一动万随耶?”(48)章法又分文句、文势,前者指谋篇布局,后者指“文章”之体势,依势灌注全篇,因有“形迹”,而成文脉。据此,章法之功能在于为文眼提供了文局和文势,假如没有这种“局束”,则形散神逸气破,倘无神光所聚,“纵争奇竞巧,岂能开阖变化,一动万随耶?”二者之间的关系于此明了,所论亦与Halliday和Hasan暗合,(49)值得注意。

2.7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Halliday与刘熙载同异互见,就理论性质而言,前者重刚性的分析,后者重柔性的描述,前者体系性较强,后者体系潜在,往往就例发凡、随感随录,犹如散金错玉,“一语担得千钧”,予人多有启迪。但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却在于理论内涵的分合差异,对此前文已作详细讨论,兹不赘述。下文即对韩愈《送孟东野序》以及Charles Dickens之Bleak House第一章作个案研究,希望能够借此展现文脉于语篇阐释的整合价值以及相应的理论阐释力。

3.韩煎《送孟东野序》(50):文眼、文脉与语篇阐释

3.1 韩愈此文沉郁顿挫,有开有阖,前后照应,上下勾连,风清骨峻,精警动人。除其他因素之外,文眼与文脉亦功不可没,因而就此入手当是该篇阐释的路径之一。先看原文:

送孟东野序

韩 愈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灸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乐也者,郁于中而泄于外者也,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金、石、丝、竹、瓠、土、革、木八者,物之善鸣者也。维天之于时也亦然,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是故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四时之相推兑,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

其于人也亦然,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其在唐、虞、皋陶、禹,其善鸣者也,而假之鸣,夔弗能以文辞鸣,又自假于《韶》以鸣。夏之时,五子以其歌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凡载于《诗》、《书》六艺,皆鸣之善者也。周之衰,孔子之徒鸣之,其声大而远,《传》曰:“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其弗信矣乎?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臧孙辰、孟轲、荀卿,以道鸣者也,杨朱、墨翟、管夷吾、晏婴、老聃、申不害、韩非、慎到、田骈、邹衍、尸佼、孙武、张仪、苏秦之属,皆以其术鸣。秦之兴,李斯鸣之。汉之时,司马迁、相如、扬雄,最其善鸣者也。其下魏、晋氏,鸣者不及于古,然亦未尝绝也,就其善者,其声轻以浮,其节数以急,其辞淫以哀,其志驰以肆,其为言也,乱杂而无章。将天丑其德莫之顾邪?何为乎不鸣其善鸣者也?

唐之有天下,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李观,皆以其所能鸣,其存而在下者,孟郊东野,始以其诗鸣,其高出魏、晋,不懈而及于古,其他浸淫乎汉氏矣!从吾游者,李翱、张籍其尤也,三子者之鸣信善矣,抑不知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邪?抑将穷饿其身,思愁其心肠,而使自鸣其不幸邪?三子者之命,则悬乎天矣,其在上也奚以喜?其在下也奚以悲!东野之役于江南也,有若不释然者,故吾道其命于天者以解之。

全文凡628字,“鸣”字登场37次,每处均套方框标志,以醒目;“鸣”之“因”为“不平”,下画细横线表示;“鸣”之质量高低行文用“善”烘托,这里用黑粗线表示;另有一个“天”字,特用黑体标出,大一号字,以使醒目。

3.2 根据上面的理论解说,可以肯定,本文的题眼抑或文眼即是这个“鸣”字,因为它“牢笼百态”,既能与篇章映照,且能“揭全文之旨”,通观全文处处“顾注”这一“鸣”字,正所谓“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51)。“鸣”字全文凡37见,自文首至文末,一线到底,同时借此形成了一种自足完满、文脉绵长丰满并呈线性延展的持续语际表达流。就“指涉框架”而言,全文围绕“鸣”字还形成了一个特有的指涉结构:首先是在第一段“鸣”与“不平”形影相随;接着第二段,“善”字开始与“鸣”字相携而行,随后又频繁出现该词的变体“善鸣者”,并同时照映第二、三段;另外,凡有“善鸣者”出必有“天”字登场,二者交互指涉,文脉畅通,意脉灌注,同时还将整个指涉系统构成一个论题框架,并以如下程序展开:

a.不平生鸣;

b.鸣之中生善鸣者;

c.善鸣者之中有天择的善鸣者。

在“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这句话中,“天”第二次亮相,自此这个词便在篇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在全文末段甚至逐渐缩短间距,连用三次,并且最后压阵,结束全文。然而,“鸣”固然是文眼,可“天”也是全篇文脉之所系。在文中此词“立定主意,步步回顾,方远而近,似断而连,特其余事”(52),恰似风行水上,渐行渐远,却又涟漪绵绵,正所谓文脉绵长,犹如草蛇灰线。“天”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仅与鸟鸣、雷鸣、虫鸣、风鸣相偕而行,“维天之于时”,春夏秋冬,不外“物竞天择”,以传天声;“天”第二次亮相,与“夫子”同出,自此历代圣贤便以“善鸣者”的身份相随左右,至文末“天”假一代明君而“鸣国家之盛”,并总结全篇,文脉相续之间,浑然天成。可见“天”总在题缝中出现,接续婉转,全赖文脉缝合。初次露面以“正身”淡淡出场,继而拟人化为圣贤,终与所谓“明君”合二而一,文脉不断,意脉相续,其间的脉络大致沿以下线索展开:(自然之)天——善鸣者(天之代言人)——鸣(天假人/物以鸣)——(天不公,人)不平。这便使该篇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4.Bleak House:文眼、文脉及其语篇阐释

4.1 上文韩愈《送孟东野序》通篇以“鸣”和“天”互作文眼,一出一落,一隐一显,眉目筋骨俱全,既有题眼和指涉框架的合理布局,又做到了“善扼题要,统摄题绪”,以见“一线到底,百变而不离其宗”之旨,全篇意脉贯通,文脉灌注,蔚成一篇通体朗畅的篇章,的确可见出一代大家手笔。总括此文,可以刘熙载评论为凭:“‘一波未平,一波已作,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而法度不可乱。’此姜白石诗说也。是境常于韩文遇之。”(53)换句话讲,即是“鸣”字未平,“天”字已作,虽出入变化,但法度不乱,而所谓法度“拟于房屋,则有所谓间架结构;拟于身体,则有所谓眉目筋节”(54),正与Halliday持论吻合。与此类似,Charles Dickens的Bleak House第一章In Chancery的前四个段落也表现出了相同的篇章品质,正好援以为例,进一步说明文脉的阐释力及其于语篇浑然天成的整合价值。先看原文:

LONDON.Michaelmas Term lately over,and the Lord Chancellor sitting in Lincolnps Inn Hall.Implacable November weather.As much mud in the streets,as if the waters had but newly retired from the face of the earth,and it would not be wonderful to meet a Magalosaurus,forty feet long or so,waddling like an elephantine lizard up Holborn Hill.Smoke lowering down from chimney- pots,making a soft,black drizzle,with flakes of soot in it as big as fullgrown snowflakes- gone into mourning,one might imagine,for the death of the sun.Dogs,undistinguishable in mire.Horses,scarcely better;splashed to their very blinkers.Foot passengers,jostling oneanotherps umbrellas,in a general inflection of ill - temper,and losing their foothold at street corners,where tens of thousands of other foot passengers have been slipping and sliding since the day broke(if the day ever broke),adding new deposit to the crust upon crust of mud,sticking at those points tenaciously to the pavement,and accumulating at compound interest.

Fog everywhere.Fog up the river,where it flows among green aits and meadows;fog down the river,where it rolls defiled among the tiers of shipping,and the waterside pollutions of a great(and dirty)city.Fog on the Essex marshes,fog on the Kentish heights.Fog creeping into the cabooses of collierbrigs;fog lying out on the yards,and hovering in the rigging of great ships;fog drooping on the gunwales of barges and small boats.Fog in the eyes and throats of ancient Greenwich pensioners,wheezing by the firesides of their wards;fog in the stem and bowl of the afternoon pipe of the wrathful skipper,down in his close cabin;fog cruelly pinching the toes and fingers of his shivering little prentice boy on deck.Chance people on the bridges peeping over the parapets into a nether sky of fog,with fog all round them,as if they were up in a balloon,and hanging in the misty clouds.

Gas looming through the fog in diverse places in the streets,much as the sun may,from the spongy fields,be seen to loom by husbandman and ploughboy.Most of the shops lighted two hours before their time- as the gas seems to know,for it has a haggard and unwilling look.

The raw afternoon is rawest,and the dense fog is densest,and the muddy streets are muddiest,near that leaden- headed old obstruction appropriate ornament for the threshold of a leaden- headed old corporation- Temple Bar.And hard by Temple Bar,in Lincoln’s Inn Hall,at the very heart of the fog,sits the Lord High Chancellor in his High Court of chancery.

4.2 相比而言,这段文字之谋篇布局更为完满,无论是文局、题眼及指涉框架还是文脉的实现都是匠心独运,真正符合Halliday关于语篇须具有total unity这个特点的有关定义。(55)通观这四个段落,可以看出其文眼的接续递转情况如下:

img26

刘熙载云:“起承转合四字,起者,起下也,连合亦起在内;合者,合上也,连起亦合在内;中间用承用转,皆兼顾起合也。”(56)上图表明,就文局而言,这四个段落完全呈顶针回环结构,起承转合,以合为要,贯摄全文。揣摩原文,可以看出其布局如下:

1.文首:the Lord Chancellor/ sitting/ in Lincoln’s Inn Hall

2.文中:Fog...Fog...Fog...

3.文末:in Lincoln’s Inn Hall,/at the very heart of the fog,/ sits the Lord

High Chancellor/ in his High Court of Chancery

文首及文末均出现了大法官(the Lord Chancellor)及其住处(Lincoln’s Inn Hall)的名字,但出现的顺序正好相反,中间靠文眼fog来穿针引线,及至文末呼唤文首的时候,内嵌的atthe very heart of the fog这个短语也还保证了意脉畅通、文脉相续,显然这是典型的顶针回环。作为一种语际文法,其与文脉之间的关系,上文(0.1)曾引日本学者结城显彦《文章丛话》一书“顶针”一项的阐述。显然,这是因为C.Dickens成功地运用了文脉展开的有关技巧,因此才取得了上述效果。

4.3 值得注意的是,fog在文中十分活跃,它既是文眼,又是回环的顶针,上下穿合,全篇照映,是本篇文脉沛然畅流的主要因素。不过正如韩愈《送孟东野序》成功地运用了文脉分层的有关技巧,既让“鸣”“天”分层,前字总扼题要,后字统摄题绪,二字相互照映涵摄,同时又让“天”字逐一分身(刘熙载云:“余谓贯一尤以泯形迹为尚。”),如草蛇灰线,若隐若现以穿合全篇一样,C.Dickens也以fog总扼题要,用最具文脉接续性质的句间文法形式——流水对(57)来统摄题绪,步步顶针,处处回环,依局而生,倚势而立,浑然成为一个密契无间的语言整合体。请看第二段,先以fog everywhere总扼题要,然后分以叙之:

img27

对仗极为工整,上下相续之间,前后应和之际,因作者巧谋行文,故有题绪统摄,文脉婉转。其中尤以fog于人印象十分深刻。它共出场13次,作为回环之顶针,针针密缝,无疑是该文文脉得以朗畅贯注的重要生成机制,亦即所谓“眉目筋节”,因之而有篇成。

顶针回环的经典结构是“A—B.B—A”,因参差变化可有如下变式,如“A—B.B—C.C—A”或“A—B.B—A.A—B”。在经典句式中,前后两个A形成回环,B则是顶针。就文脉贯注、意脉酣畅的层面看,上述结构用于句间可有句间蝉联(联珠式或双承式,亦称顶真续麻体),用于节、章、篇则有相应的语际蝉联(连环式)。此文之妙在于充分利用了流水对,遂使句间/语际蝉联俱备,以保文脉与意脉之“一脉相承”。比如上例,第一、二句中的“up the river,where it...”和“down the river,where it...”两个短语回环,第三、四句中的“on the Essex marshes”和“on the Kentish heights”两个短语回环,第五、六、七、八句中的“creeping into the...”、“lying out on the...”、“hovering in the...”和“drooping on the...”四个短语回环,第九、十句中的“in the eyes and throats of...”和“in the stem and bowl of...”两个短语回环,中间全靠fog作为顶针,针针密缝,终使全篇圆润通融、浑然天成。类似的结构在文中第四段还多有所见,可见作者自出机杼、匠心独运,其为名篇,因文势沛然、文局通融、文脉贯注、意脉朗畅,的确不愧为大家手笔。

4.4 基于上述讨论即可看出作者遣词造句谋篇布局全因“顾注”小说“题目”Bleak House这二字而成,所谓“主脑即得,则制动以静,治繁以简,一线到底,百变而不离其宗,如兵非将不御,射非鹄不志也”(58)。前引四段文首文末回环,上例十句句句回环,皆为照应House;至于顶针fog以及文中围绕fog所形成的语义场(如raw,dense与muddy等)则是为了照应Bleak,正如刘熙载所谓“字句能与篇章映照,始为文中藏眼”,或可用以“揭全文之指”。另外,所引四段其实也是全文起笔,照刘熙载的说法“起笔无论反正虚实,皆须贯摄一切,然后以转接收合回顾之”,(59)对此,Halliday也有类似的理论规定,验之于上述讨论也正好足以说明这个问题。由此可见,作为决定语篇关合相因之文脉以及相应的“眉目筋节”,其对意脉贯摄和语篇意义整合的确具有极为重要的阐释价值。

5.结 语

文脉与意脉是中国传统阐释学以及西方以Halliday为代表的篇章理论中的两个核心概念。作为阐释系统方法论的枢纽,它们既是致思手段,又是人心营构巧谋行文的操作模式,更是语篇阐释浑然天成的终极目的。文脉与意脉是文本生命之所系,也是语篇阐释的理想追求,因此,如巧谋行文,文本有意脉与文脉畅而游走,则“深者入黄泉,高者出苍天,大者含元气,细者入无间”,虽接续婉转,亦可达“文章踏步之时,不费展开之力,则畅而如流”之境界。美国学者林格称“解释学起源于主体间性的断裂”,说明文本主体与阐释主体之间的断裂当是不争之事实,而所谓断裂的表征则应首推刘熙载所说的“散神破气”,可见文脉之于“意气”贯摄非同寻常,绝对不可稍有忽视。因此希望通过文本的研究能为包括中西篇章语言学以及译学研究在内的相关阐释学学科提供一些新的理论启示。

(原载:《外语与外语教学》,2000年第1期,第19- 26页)

参考文献

[1] Brown,G.& Yule,G.Discourse Analysi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

[2] 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1985.

[3] 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M].London:Longman.1976.

[4] 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M].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

[5] Zhang,Longxi.Tao and the Logos:Literary Hermeneutics,East and West[M].Durham& London:Duke University Press.1992.

[6]伽达墨尔.哲学解释学[M].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7]利普斯.解释学逻辑研究[M].法兰克福.1938.

[8]廖秋忠.廖秋忠文集[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

[9]刘熙载.艺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0]刘咸焮.推十书[M].成都:成都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96.

[11]刘勰.文心雕龙[M].范文澜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12]姚鼐.古文辞类[M].长沙:岳麓书社,1988.

[13]张寿康、王福祥.日本文章学论文集[C].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

[14]章学诚.文史通义[M].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

【注释】

(1)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2.

(2)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London:Edward Arnold.1985:288.

(3)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

(4)张寿康、王福祥《日本文章学论文集》,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年,第65页。

(5)张寿康、王福祥《日本文章学论文集》,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年,第68页。

(6)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0页。

(7)刘咸焮《推十书》,成都:成都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810页。

(8)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9)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

(10)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1页。

(11)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2页。

(12)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10页。

(13)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20页。

(14)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62页。

(15)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21页。

(16)利普斯《解释学逻辑研究》,法兰克福,1938年,第86页。

(17)利普斯《解释学逻辑研究》,法兰克福,1938年,第71页。

(18)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2.

(19)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4.

(20)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London:Edward Arnold.1985:315..

(21)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1页。

(22)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London:Edward Arnold.1985:287.
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

(23)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2页。

(24)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3页。

(25)Linge,D.E.(ed.).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21页。

(26)傅勇林、朱志瑜《西方译学研究——学术范式的变革》,《外语与外语教学》(大连外国语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总第121期),第32页。

(27)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3页。

(28)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4页。

(29)同上。

(30)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81页。

(31)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8页。

(32)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5页。

(33)刘勰《文心雕龙·隐秀》:“是以文之英蕤,有秀有隐。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夫隐之为体,义生文外,秘响旁通,伏采潜发,譬爻象之变互体,川渎之韫珠玉也。”隐之“义生文外”犹如exophoric reference,亦即“词”赖以出场的具体语境;而秀作为“篇中之独拔者”,当“以卓绝为巧”,亦即刘熙载所强调的“所当重者”(主脑)与所当“尊”者,相当于西方所谓的endophoric reference,正好包括cataphoric reference(“此字说到彼字”)和anaphoric reference(“彼字说到此字”)这两类指涉关系。

(34)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5页。

(35)The taxonomy of types of explicit markers of conjunctive relations is exemplified as follows(Halliday,1985:303;Halliday& Hasan,1976:242):a.additive:and,or,furthermore,similarly,in addition;b.adversative:but,however,on the other hand,nevertheless;c.causal:so,consequently,for this reason,it follows,from this that...;d.temporal:then,after that,an hour later,finally,at last.

(36)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London:Edward Arnold.1985:287.

(37)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3页。

(38)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 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229.

(39)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5页。

(40)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6页。

(41)同上。

(42)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4页。

(43)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5页。

(44)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8页。

(45)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0页。

(46)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2页。

(47)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5页。

(48)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16页。

(49)“It(a text)derives this texture from the fact that it functions as a unity with respect to its environment.”
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

(50)本节以及下节所作个案分析均参考了日本学者林四郎的文章“文章学与修辞学”(张寿康、王福祥,1992:64),谨此致谢。

(51)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0页。

(52)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5页。

(53)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2页。

(54)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09页。

(55)Halliday,M.A.K.& Hasan,R.Cohesion in English.London:Longman.1976:2.

(56)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7页。

(57)“流水对”亦称“走马对”,文势单行直下、一气呵成,出句与对句字字相对、位置相倒而意思不变,其特点是文脉贯注、接续相连,如一水奔流、酣畅婉转。明人胡震亨《唐音癸签》卷四云:“谓两句只一意也,盖流水对耳。”

(58)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2页。

(59)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78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