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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范畴的词义限制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2 性范畴的词义限制语言中的性原指语法形态上的性,它与表示生理性的词汇意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动物界雄性授精,雌性排卵受孕。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是语言词汇概念意义产生的重要基础,也是概念意义的重要组成要素,因此也为词语的搭配和词义的引申提供了条件。科学地说,“鲸鱼是鱼”是100%的不合格搭配。

4.2 性范畴的词义限制

语言中的性原指语法形态上的性,它与表示生理性的词汇意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虽有差异,但又有一定的联系。在综合语中,语法上的性远远大于词汇意义上的性。汉语和英语的性在语法上的体现远不及有形态标记的语言(如法语、俄语)那么显著。如前所述,与综合语不同的是,汉语名词的性须以生理为基础,主要通过加词缀或词组(如雄鸡、公鸡、母鸡、男孩、女孩、男朋友、女朋友、的哥、的姐)或语义蕴含(如凤与凰、麒与麟、牝与牡、雌与雄、公与母、男与女、夫与妻、爷爷与奶奶、哥哥与姐姐、弟弟与妹妹、嫖客与妓女、须眉与巾帼/半边天、皇帝与皇后)等方式实现的。在组合上的要求也都是在这些层面进行的。性是区分生物界最根本最原始的方式之一。以生理上的性为词语搭配基础是语义的搭配原则,也是所有语言的共性。词语搭配的语义基础可以从以下例子的合格与不合格中得到证实:

14a.妻子在生孩子/妻子给丈夫生了个儿子。

14b.*丈夫在生孩子/丈夫给妻子生了个儿子。

在以上组合中,a例是合格搭配,而b例不是。因为a例中的述谓结构在意义上能够满足选择限制条件,或者说名词与动词的语义搭配符合了性一致原则。在不考虑科技因素而人为改变生理机能的常规情况下,生孩子是妇女的生理行为。“妻子”和“生孩子”的语义特征中都包含了[+female]的义素。将“丈夫”和“妻子”做替换组合就会产生不合格搭配,如以上b句所示。这是因为“丈夫”的语义内容中缺少[+female]的关键义素,与“生孩子”中[+female]的义素形成对立。这种对立是事物生理本质属性决定的,反映到词语搭配中就是语义不相容。

这种现象在综合语的德语中也不例外。以Das Weib ist schwanger(那位妇女怀孕了)为例,das Weib是语法上的中性,但是却是语义上的阴性。按照现有语法规则,“schwanger”(怀孕)要求主语必须具有[+阴性]的语法意义特征。这里遵循的是词汇意义原则而不是语法意义原则。

从生物的生理特征出发,词语搭配还受约于有性事物的各种生理属性。在动物界雄性授精,雌性排卵受孕。在植物界,雄花授粉,雌花结果。只有这样,物种才能生生不息,繁衍后代。在人类中,女性会来例假,有乳房,男性不具备。男人会长胡须,有突出的喉结,女人不具备。在兽类动物中,雄性狮子的头部长有长长的棕毛,雌性没有;雌性的袋鼠有育婴袋,雄性袋鼠却没有。在鸟类动物中,雄性孔雀会开屏,而雌性不会。在昆虫类动物中,雄性的蝉和蟋蟀会鸣叫,雌性不会,所以雌蝉也叫“寒蝉”或“哑蝉”。严格地说,“孔雀开屏”的搭配仅适用于雄性孔雀。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是语言词汇概念意义产生的重要基础,也是概念意义的重要组成要素,因此也为词语的搭配和词义的引申提供了条件。由于决定搭配合格的根本因素是意义,参与搭配的词语在关键义素上不能对立。以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为例,我们就能看出词语搭配的工作机制:

15a.公鸡喔喔啼。

15b.母鸡下蛋。

生物以性为基础出现了不同的分工。客观世界是复杂多样的。语言反映的是世界的一般规则,生物界雄海马有育婴的能力,软体动物有无性繁殖的能力。但这并不能作为否定语言反映性分工关系的依据。只要分工的事实在语言上得到反映,搭配便是合格的。以生理特性为基础的搭配从逻辑上说是不可替换的。这适用于任何语言中的词语搭配。如英语对应的表达方式是The cock crows和The hen lays eggs。当然“公鸡下蛋”的搭配在现实语境中也时有出现,如幻想的童话故事或搞笑的小品中。如何看待和处理这种现象是一个有趣而又棘手的理论问题。从纯语义学的角度看,这确实是一句有意义的话。我们完全能够理解这句话的信息含义。它只不过是传递了一个不真实的信息而已。传递不真实的信息也是一种信息。日常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话语,只是普通使用者没有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上,语言学采用了区分语言和言语搭配的处理方式。语言搭配需要符合真实性原则,言语搭配可以违反真实性原则。

以现实世界的真假为依据涉及真值条件论。真值理论有这样一个公式:公鸡下蛋的句子是真,当且仅当现实世界中公鸡下蛋是真。用客观世界的真实性衡量,公鸡下蛋的命题显然不真,因为它没有满足现实世界的真值条件。这就回到了一个古老而又新鲜的话题:语言知识能否脱离百科知识而独立存在?这是一个永无休止的争论。百科知识如何界定?它有没有范围?确定范围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所有人的百科知识都相同?如果不同,那么哪些百科知识为社会成员所共有?这些都是十分尴尬的问题。对任何一个单方面的接受往往就意味着对某个立场的全盘否定。百科知识与语言知识的关系是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的核心话题之一,也是当代语言学的语义研究(linguistic semantics)面临的三大挑战之一[2]。出于理论体系内部的一致性要求,历代学者都必须在这个关键问题上作出选择。语言学的许多争议也源出于此。

以上例子的合格与不合格是显而易见的知识,所以很容易判断它们的合格与不合格。如果把例子的知识范围扩大到类似“鲸鱼是鱼”和“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 is bald”的经典例子中,要确定搭配合格的难度就加大了。例如:在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鲸鱼是鱼,也有人认为鲸鱼不是鱼而是哺乳动物。用原型理论(Protype Theory)(Rosch 1973,1975;Rosch and Mervis 1975;Rosch et al 1976)的话说,这是因为鲸鱼不是典型的鱼,也不是典型的哺乳动物,而是介于两种典型之间的模糊边缘体。边缘的不确定性给人们带来了模糊的认识,也是民间通俗的认识。科学地说,“鲸鱼是鱼”是100%的不合格搭配。因为鲸鱼不是鱼,而是生活在海洋里的哺乳动物。根据排中律当今法国国王要么是秃子,要么不是。两个命题中必定一真一假,然而两个命题同时为假,因为法国现行共和制。以真值条件论衡量正误,它们都不符合这个表达式:既然法国没有国王,也就不存在他秃顶不秃顶的问题。按照逻辑学的观点,“法国国王是秃子”的说法不蕴含(does not entail)“法国有国王”这个命题。这是预设(presupposition)出了错,或者说是前提为假。既然前提为假,所以整个句子的意义信息为假。搭配也因此成为不合格。而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单说语句的是否为真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一个句子在某个场合为真,却可能在另一个场合为假。“克林顿是现任美国总统”这句话在1999年是真,但在2007年为假。按照真值逻辑,我们如果在2007年时说这句话,就等于说了一句没有任何意思的话。按照真值条件论的观点,这显然不能成立。

然而,从语言体系内部组织规律,真值逻辑的标准不起作用。这一点甚至在真值明显都为假的句子合格搭配中见出。一个典型的例子是1958年6月8日,媒体为大跃进运动放出了第一颗卫星,河南某县粮食亩产2 105斤!在当时科学技术的条件下,粮食亩产达2 105斤的命题不可能为真,但是这句话显然是有意义并有效地传递了信息,之后的报道更是惊人。违反真值条件的搭配并没有被语言系统内部的规则所否定。

从语言使用的社会接受程度,也不好这么定。这里关系到语言本身的意义和实际所指之间的差异问题。词语搭配是以概念意义为基础的。虽然真值反映句子命题意义与客观现实的关系,但意义与真值之间并不能画等号。反映客观事实只是语言的功能之一。Hamlet说“我谦卑地感谢你”(I humbly thank you.)(Shakespeare:Hamlet ACT III SCENE I),而实际上他却毫无谦卑和感激的意思。语言可以被用来描述客观的真实世界,同样可以用来描述主观的可能世界和丰富的感情世界。语言甚至还可以用来欺骗,否则撒谎就不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些不真实的信息都是通过词语按照全民公认的组合规律实现的。由此可见,除了反映客观世界,语言还可以用来表达思想和认识。观点无论正确与否,认识无论深浅,都可以用语言作为媒介得到交流。唯物主义认为,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世界上也不存在鬼魂,但语言中却允许“上帝与我们同在”和“人鬼情未了”的说法。这就是语言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语义的神奇之处。语义的高深莫测恰恰又是语言科学研究的原动力。问题越是复杂,越能引起人们的好奇欲。对此,陆俭明(2007:VIII)深有体会地说:“一位结构主义学者说‘意义是流沙’,意思是你没法抓住它;吕叔湘先生好像也说过,‘意义是泥潭’,意思是要是陷进去了就出不来,最后可能一事无成;我想说,意义是黑洞,对语言研究者来说,极富有挑战性,我们应该去闯一闯,虽然万分艰难。”对科学研究而言,任何一个真正的问题都是知与未知的统一体。历史地看,人类对语义的认识虽然不断深化,但问题却层出不穷,其中的奥妙似乎是没完没了。以已知的事实为基础去探索未知的世界符合“美诺悖论”的原理:“一个人既不能研究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研究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如果他所研究的是他所知道的东西,他就没有必要去研究;如果他所研究的是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就不能去研究,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他所要研究的是什么。”[3]

使意义变得难上加难的是,受到人类经验和百科知识认识程度的限制,人与人之间的知识结构不可能完全相同,判断它们合格的程度就会因人而异。不被科学认可的知识却可能得到不同程度的社会认可度。从语言社会属性的角度,我们会接受同时又拒绝科学和不完全科学的语言现象。百科知识与正确用词的关系使得意义的讨论陷入了十分窘迫的境地。如果将百科知识纳入语言分析,谎言和许多不符合科学定义的日常生活用语随即成为不合格搭配。然而,倘若将它排斥在语言分析之外,评判语言形式是否正确又缺乏标准和依据。在语言世界中,我们确实很难对外部世界做出真假判断。这就解释了为什么Chomsky坚持采用语言知识可以脱离百科知识的形式主义立场以及为什么新兴的认知语言学派采用反其道而行之的语言知识属于百科知识一部分的论点。正是因为语义虽难以把握但又无处不在,Chomsky一直在接受和不接受语义的状态之间徘徊。他(1957)一方面认为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是一个合法不合格的句子,然而在Katz &Fodor(1963)和Katz &Postal(1964)等人的影响下,他(1965)正式把语义研究纳入语法研究的范围,因此又认为The boy may frighten sincerity不合语法。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想采用生成语法来解决词语搭配的意图。这是转换生成语法引入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概念之后的标准理论时期。80年代以来,他的研究重点从个别语言的具体规则向普遍语法的更抽象规则转移,其标志性著作是1981年的《管辖与约束讲演集》,简称“管约论”。这时,他放弃了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的提法,用管辖作为句子结构限制,用约束作为语义的限制,再一次回到了生成语法第一个发展阶段的立场上。我们感到,哪怕是这样,Chomsky的语法理论也没有真正脱离意义对句法的贡献和约束作用。没有意义作为基础,NP、VP、主语、谓语、宾语等的语法功能项又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如果没有语义学作为其后续理论,句法本身没有什么意义。”(Montague 1974:223)

词语的搭配组合方式与语言社团成员的认识水平和知识结构息息相关。语言知识本身虽然与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关联,但这种联系不是必要条件,更不是充要条件。语言作为人类表达思想和认识的工具无可厚非地被个人用来表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程度。命题有真假之分,而语义只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就句子而言,它们都表达了特定的意义,因此无所谓真假。从语言表达看问题,我们没有必要对每一句话的命题作真假论证,并由此确定词语搭配是否合格。词语搭配的合格与否取决于社会群体在某个阶段对客观事物的普遍认识程度。比如: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地球是围绕太阳作公转的一颗行星。从相对关系的角度看,太阳是恒定的,而地球是运动的。这是科学知识,但曾几何时这却不是社会常识,更不是语言本身。这是因为在这一知识被掌握之前,语言中早已经规定了“太阳东升西下”的合格说法。词语的搭配只反映形成固定说法之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搭配方式一旦成为全民公认,任何个人都很难随意改变。不仅普通百姓如是说,科学家在日常交际中也这样说。“半斤八两”的说法源自旧市制,用于指称势均力敌不相上下的两个对立个体。现行市制计量单位中的半斤是五两而不是八两。现实生活中,尽管我们乘火车可以买站票和卧铺票,但语言中除了“乘火车”的说法外,另一种最广泛的用法就是“坐火车”了。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用“站火车”、“睡火车”、“卧火车”、“眠火车”等一些可能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说法。用现代标准及其纯逻辑的方法来衡量,以上搭配均不合格。词语搭配反映了人类某一历史时期的认识与规定。因此不合乎科学但合乎社会普遍认识的搭配仍然是合格的搭配。

我们再回到上面的例子,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鲸鱼是哺乳动物,他们并不知道鲸鱼在动物分类中属于哪一个纲。科学知识只有成为社会常识才能在词语搭配中发挥作用。也就是说,社会常识允许“说话者无知”(speaker ignorance)(Saeed 2000:36)。这种“‘幼稚的’文化模式,尤其是那些技术领域的模式,不必与专家的科学精确知识相吻合,而可能是建立在社团经验基础之上的,甚至严格地说是‘错误的’假设。然而,只要人们对语言的功能预测是正确的,这些幼稚的文化模式能够为社会中大多数外行所共享。”(Ungerer &Schimid 2001:55)换言之,不能辨认或正确定义鲸鱼的属性并不影响人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正确使用“鲸鱼”这个词语。正如Putnam(1975)和Kripke(1983)所指出的那样,有时人们可以在不完全认识一个名称所指事物的前提下使用这个名称。一个通俗而典型的例子就是城里的孩子不能区分韭菜和麦苗差异的事实,却不会影响他们正确使用“韭菜”和“麦苗”这两个词语。在不能辨别事物差异的情况下,他们能够成功建构“吃韭菜”、“种麦苗”等的合格组合。语言的使用并没有向使用者提出掌握精密科学知识的要求。认识事物的确切所指并区分不同事物的差异和知道词语的意义并正确使用这个词语并不能画等号。当然这里的正确与否视观察者是否考虑真值而定。我们的看法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词语搭配的合格与不合格也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既然语言的正确使用受约于语言系统知识和百科知识,那么搭配的正确与否也就应该以这两部分知识为参照。考虑真值和真值条件,需要语言知识和精确的百科知识;而不考虑真值和真值条件,仅考虑独立于百科知识的语言系统知识。各种不同的观点都始源于对语言的不同定义。

由此可见,语言具有心理逻辑和社会的双重属性。在许多情况下,这两种属性是一致的,但冲突不可避免。在发生冲突时,逻辑属性服从于社会属性。回到性限制的讨论上,从真实语言的使用出发,“公鸡下蛋”是一个虽合法但不合义的搭配。它违背了社会群体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显而易见的根本原理。社会知识从而也就成为社会经验的结果。

当然,反映客观事实只是语言的功能之一,语言还可以用来交流观点,传递信息,正确的观点和错误的观点都需要用语言来表达。从意义的角度看,它们都能表义。在2007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赵本山在小品中使用了“公鸡下蛋”的搭配方式。然而这是言语搭配,而不是语言系统允许的。从语义学立场出发,这样的搭配依然属于不合格搭配,因为它会使判断搭配的正确与否失去标准,也得不到社会认可。偶然用于虚构语境的搭配不能作为衡量搭配语义合格与否的依据。衡量搭配合格与不合格的标准是词汇语义在义素上的兼容性以及对义素被全民公认的程度。科学的定义得不到社会定义的认可就无法成为全民的公认。“公鸡”和“下蛋”的对立是词义本身在概念定义上的对立,也是社会普遍接受的观念对立。因此,它除了在童话故事等虚幻的可能世界中合格之外,在真实语境中违背了迪尔海姆的“社会事实”和语言社会性的根本原则。而king of France与bald之间在语义内容上并没有天然的矛盾,法国没有国王并不是自然因素决定的。何况法国没有国王的命题并不是一个社会共知的事实。只要人心所向,法国完全可以有国王。我们看不出有国王和没有国王对这句话的意义有什么影响。因此我们可以说,类似“法国国王是秃子”的句子具有句子意义和话语意义,但没有陈述意义;而类似“公鸡下蛋”的句子没有陈述意义,但却有句子意义和临时话语意义。

搭配的合格是根据逻辑和意义以及社会经验知识共同确定的,而不是一定要根据陈述的真假来确定。至于whale和fish的真值对立关系是科学的定义,而不是全民公认的普遍知识。这种知识在具备这一知识的群体中就能起作用。语言是对整个社会而言的,鲸鱼作为鱼具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因此无论是鲸鱼是鱼还是法国国王是秃子都可接受搭配。在科学定义和社会定义发生矛盾时,语言遵循的社会定义标准。因为语言的社会性是语言的最高属性。

因为社会的人不可能都具备完整的科学知识。科学定义中的[+哺乳动物]因不能成为社会知识而无法生效。相反,“护士”[+女性]的非科学义素倒可能因具有社会属性而成为人们判断正误的一种依据。面向广大的现实语言使用者,“叔叔是护士”的搭配可能被认为不合格。这是人们对事物常规关系的认知结果,是真实语言中的语义默认(semantic default)。道理很简单:知识来自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代表普通人百科知识的“图式”(schema)或框架(frame)符合他们对“护士”的认识。但这已经和语言的使用有关。

为了说明语言中的这种默认现象,Jaszczolt(1997:315—336,1999,2005)在信息科学研究和Bach(1984:37—58,1994:124—162)关于默认推理的基础上提出了默认语义学(default semantics)的理论(参见张权等2006:69—73)。采用语义正常的默认关系,我们可以从“老张有个女儿,很美丽”、“老张有个女儿,很知足”分别推导出“很美丽”和“很知足”的默认所指,但无法推导出和“老张有个女儿,很骄傲”中“骄傲”的所指。看来语义默认对解释带有性别倾向的词语搭配有一定的作用。这一结果与Dirven and Taylor(1988:397)讨论tallness的结论吻合。在他们看来,与tall能够构成典型合格搭配的词包括a skyscraper、the Effel Tower、a block of flats、a spire、a telegraph pole、a tower、apylon等等,构成次典型搭配的词语包括apyramid、people、a church等,构成可疑搭配的词语包括a book-case、a bridge、a dog等,构成不合格搭配的词语有a door、a room、a cloud、a bird、hair、a baby等等。语义具有默认范围。符合默认范围的搭配为合格搭配,违反默认范围的搭配可判定为不合格搭配。

语义默认与语义指向(semantic orientation)具有异曲同工的效果。语义指向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分。“按狭义的理解,句中某个句法成分与哪个语义成分的语义联系。”(陆俭明2004a:142)如在“他吃饱了饭”、“他吃好了饭”、“他吃完了饭”三个结构完全相同的句子中,副词语义的所指方向却不同,它们分别指向主语(他饱了)、谓语(吃好了)和宾语(饭完了)。广义的理解,语义指向“包括语义所指。所谓语义所指(semantic reference)是指代词(第三人称代词与反身代词)与先行词之间的照应关系,以及空语类与名词之间的指同关系。”(ibid:143)这样看来,“语义指向问题涉及词的小类划分。”(马庆株2003:335)本节中讨论的问题基本上都与语义指向有密切的关系。“老张”和“女儿”以及“知足”和“美丽”的默认所指,其实说到底也就是词语的语义内容具有分别不同指向而已;而“老张和女儿”与“骄傲”的语义默认指数在静态环境中属于AA制对半开,对它们之间关系的精确判断需要在更大的语境中得到确认。

利用[+female]这一关键的区别性特征就能确定以下一系列词语在性范畴的搭配关系:寡妇、鳏夫、嫖客、妓女、处女、处子、皇帝、皇后、壮丁、侍女等。汉语中的一些动词,如卖淫、嫖娼、打光棍、娶、嫁等对主语名词和宾语名词都是有性别要求的有标记用法。请再对比下列句子:

16a.儿子娶媳妇/老婆/妻子/小姐,女儿嫁张三/老公。

16b.*女儿娶丈夫/老公/小伙,儿子嫁张三/老公。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其中“婚”和“嫁”的搭配关系不宜替换。为什么男人结婚称为叫做“婚”或“娶”,而女人结婚却称为“嫁”?这是社会根据性别差异将性的义素人为地注入词语概念意义的结果。英语中就没有这种区分,无论是男是女,统统用marry或be married to。调整主语和宾语位置上有性别区分的词语丝毫不会影响句子的可接受程度。但是性在组合上依然有一定的约束力。比如:主语为阳性一般要求宾语为阴性,阴性名词作主语也会要求阳性的宾语。Cruse(2004:12)举了两个例子:Our doctor has just married a policeman和Our doctor has just married an actress。第一句中的policeman和第二句中的actress的性别都是定量或自变量,而doctor的性别是一个因变量。通过普遍原则推理我们可以确定第一句中的doctor应该是女性,后一句中的doctor应该是男性。当然一个可能的反例是同性恋者之间的性关系。但这种性关系不是本质的和普遍的,因此不能作为否定语义限制的合理依据。同一客观事物在不同语言中的不同概念划分反映了语言的心理性和理据性,也反映了社会性和任意性。“语言是一种心理活动,是一种社会现象。”(陈嘉映2003:2)人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自然属性决定男女性别,社会属性决定社会分工或社会角色(参见王振华2001:13)。性别差异的客观性通过心理认知和社会约定成为语言现象。在英语和汉语中,一些词语本身的客观语义并不区分性别。但因不同的性别扮演了不同的社会角色,搭配因受社会性别角色的影响有了性倾向。如上文中提到的“护士”。当然“叔叔是护士”和“My uncle is a nurse”在系统内部的语义上也是合格搭配,但受社会角色的影响得不到统计意义上的支持,而成为不典型的搭配。为了说明社会角色对语言用法的影响,Quirk et al(1993:189)使用了标记理论作为解释的工具。尽管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位子向两性敞开,还有必要使用性标记语(gender marker):一般情况下,nurse指称女性时无需增加标记语,而指称男性时则需要增加标记语;engineer正好相反。因此,a male nurse对应于a nurse;an engineer对应于a female engineer。

汉语中有“严父慈母”的说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社会价值对性别社会角色的不同要求,也是语言作为社会交流的主要工具对词汇意义的常规默认。这些社会分工决定了词语搭配的性别倾向,并没有纯语义上的理据。由此可见,语言有构成规则和选择规则。构成规则根据正确性原则规定组合必须符合语言系统内部的构造要求,而选择规则根据适切原则对词语组合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当然,在真实的语境中,要准确表义,也可能需要突破某些规定。比如,据《汉语大词典》第四卷定义,“嫖”的标准定义是指男人的狎妓行为。这种定义要求男性作主语、女性作宾语,这才有“嫖妓”、“嫖娼”的动宾结构和“嫖客”、“嫖经”的偏正结构。然而,《红楼梦》中被指责为“淫奔不才、丧伦败行、不屑为妻”的烈女尤三姐“自己高谈阔论,任意挥霍洒落一阵,拿他弟兄二人(贾珍和贾琏)嘲笑取乐,竟真是她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她。”(《红楼梦》第六十五回)其实“嫖”本身并没有完全规定这是男人的专利,只不过现实生活中男人在性问题上扮演更主动的角色罢了,因此“嫖”多用来指男人的行为。这是语言社会性的一种表现形式,男妓是对应于妓女的尤物。真实的情况是,当玩弄与被玩弄的关系一旦被转换,语义的砝码即刻向另一方倾斜,搭配的方式随即改变。搭配的合格与否依然是语义决定的。

如果说以上搭配的合格与不合格离不开词汇概念意义和社会角色,那么以下搭配中的性却是依据引申的国俗语义实现的。单凭词语本身的概念意义和社会角色无法确定词语的性属性:

17a.她是破鞋。

17b.*他是破鞋。

概念意义上的“破鞋”是中性词,没有阴阳性之分。阴性的义素是文化赋予的。英语字面意义对应词broken shoes的词汇概念意义中就不含阴性特征。类似的用法还有许多。例如:“他寻花问柳”、“他戴绿帽子”、“她给他戴绿帽子”等在性范畴中的组合方式是固定的,不可替换的;而“他是破鞋”、“她寻花问柳”、“她戴绿帽子”、“他给她戴绿帽子”的不合格搭配都是词语所蕴涵的文化引申意义不允许的。同样,“花枝招展”、“柳眉倒竖,杏眼圆睁”等描写式搭配适用于女性,而“吹胡子,瞪眼睛”、柳湘莲“眠花卧柳”(《红楼梦》第四十七回)的用法只限于男性。这些合格与不合格的组合既体现了语言的心理逻辑语义的属性又体现了社会文化的属性,这是社会约定的。它们突破了概念意义范畴,已经涉及修辞比喻。我们将在第五章中详论。

由于同样的原因,英语的性范畴也是以生理为基础的,除了少数词语残留了一些阴性词尾标记之外(如actress,waitress,tigress),词语中性的形态标记主要还是通过主格代词、宾格代词、所有格代词的性范畴来显现。语义蕴含同样是英语的语言特点之一。我们知道*The bachelor is his sister是不合格的搭配。同样*That spinster is his brother[4]也是不合格的。在表示动物名称的名词中,无论动物性别如何,人们习惯上倾向于把某些动物规定为阳性,这一点在儿童故事中尤其突出。比如:笼统的狗多半被赋予阳性的特征(Every dog has his day,Give a dog a bad/an ill name and hang him);而笼统的猫被赋予阴性的特征。也正因为此,米老鼠和唐老鸭的故事中的狗因生性凶悍,代表男子形象;而猫因生性娇嫩,声音颇似女性,多半代表女子形象。英语谚语将不和谐的夫妻关系说成...lead a cat and dog life。当然,这也超出了生理定义上的性,属于语用修辞研究的范围。词汇性数范畴的句子成分搭配进一步说明了语义对搭配的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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