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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哲学与翻译批评学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价值哲学与翻译批评学一、翻译批评与翻译批评学1.翻译批评研究为什么是必需的近年来,我国译界对翻译批评的问题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实际上,翻译批评学是对翻译批评的研究,即以翻译批评为客体对象的。但是,翻译批评所涉及的理论是翻译理论,而翻译批评学的理论则是评价理论,评价理论是价值理论的一部分,它是以价值哲学为基础的。

价值哲学与翻译批评学

一、翻译批评与翻译批评学

1.翻译批评研究为什么是必需的

近年来,我国译界对翻译批评的问题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这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翻译学的学科结构所提出的要求。从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来说,是指当一个学科完成创生阶段而进入学科发展时期时,建立该学科的评价理论体系是必然的。因为在学科的创生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学科理论准备、学科模式的选择以及学科方法论形成。而在学科发展阶段,其主要任务才是该学科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评价理论的形成。只有评价的理论体系迅速建立起来,才能促进该学科健康发展,它不仅对该学科的理论与实践起到检验与评价作用,还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

翻译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在20世纪80年代已完成了其创生阶段,这一点已为国内外学者所公认。自90年代以后它就进入了发展阶段,所以关于翻译批评的研究也自然会进入研究者的议事日程。

从学科结构来说,作为人文学科,它应由三个部分组成:理论研究、批评研究和历史研究,翻译学属于人文学科,也应由翻译理论、翻译批评和翻译史三部分组成。为什么人文学科必然需要批评研究,而自然科学的诸学科却不需要批评研究呢?这是由学科所研究的客体中有无主体的地位与意义及其性质来决定的。自然科学的学科不需要批评理论,这是因为在自然科学的客体中没有主体的地位与意义。它们的客体是与主体脱离的,有独立于主体的独立性,有自身的规律性,因而不受主体差异性影响。对于自然科学的成果,人们可以通过实证的方法,如实验、计算、测量的方法,或以逻辑推理的方法得到检验和验证,并且人人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所以人们称这类学科为实证性科学。虽然在自然科学里也有主客体之分,但那只是因为自然科学也同样表现为一种人类活动,即它的存在也必须依赖于人类的认识,表征着人类的一种本质力量。我们都知道,这种主体性是一种类主体性,它力避主体的个性差异,即个体主体性。与自然科学的实证性不同,人文学科常被人们称之为评价性科学。也就是说,人文科学必须有评价和评论。评价研究是这类科学结构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这些学科的客体是个体主体的精神产品,是不同个体主体的内心结构、意志、情感的表现,是它们的外化形式,它们都是以主体心性的自我追求与实现为内容的。所以在这种客体中主体性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有着明显的主体性意义。人们常用“主体化了的客体”与“客体化了的主体”来形容这种主客体关系。因此,这些学科的客体是表现着主体差异性的,或者说是主观性的,这种客体中的主体性,正如皮亚杰所指出的,“以自身的感官或自己的行动为中心……是可能产生主观性歪曲和错觉的根源”(皮亚杰,21)。由于这种个体主体的差异性很难用实证的方法得以解决,人们只能诉诸批评和评论来对它进行检验,因此,评价理论便应运而生,并成了人文学科的学科结构的必要组成部分。

社会科学虽然也需要批评与评论,但情况又有所不同。它居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这是因为在社会科学的客体中也包含主体性的地位与意义。但是这种主体性并不与个体主体相联结,而是群体主体的主体性。因为社会科学是以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现象为客体对象的,说到底,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现象也是人与人的关系和现象,所以主体性在客体中仍是有地位与意义的。这一点与人文科学相近。但是,其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种群体主体的主体性,而非个体主体的主体性,即这种客体不会因个性差异而受影响,也不受任何个体主体的左右和摆布,从而获得相对的独立性与规律性,这又与自然科学相近。所以尽管社会科学也需要批评与评论,但无论在侧重点与方法论上都不同于人文科学。翻译学属于人文科学,它是十分需要评论与批评的,因此评价理论是它的学科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翻译批评学与翻译批评之不同

以往在谈论翻译批评时,我们对这一概念并非就有十分清晰的理解,通常的情况是混淆翻译批评与翻译批评学的区别。实际上,翻译批评学是对翻译批评的研究,即以翻译批评为客体对象的。它是对翻译批评的一般理论、原则与规律的研究,是一种理论性活动。而翻译批评则是一种实践性活动,它是以具体译文文本或具体翻译现象为客体对象的。这一点正如一些论者已经指出的那样,如“翻译批评是指专门研究译语文本及其他翻译问题的批评实践”(彭甄,47)。对翻译批评研究较早地给予关注的许钧也指出“翻译批评则是对这种转换活动的合理程度和转换结果的等值程度作出评价”(张柏然、许钧,97)这里他所说的“转换活动”是指翻译过程的“信息再现活动、语言转换活动、符号转换活动和内容传达活动”。显然,这也说明它是一种实践指向性的批评活动。在这里应予以指出的是以实践为指向的翻译批评并非与理论无关,它同样需要理论的指导,正如纽马克所指出的“Translation criticism is an essential link between translation theory and its practice”(翻译批评是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的纽带)(纽马克,184)。但是,翻译批评所涉及的理论是翻译理论,而翻译批评学的理论则是评价理论,评价理论是价值理论的一部分,它是以价值哲学为基础的(这一点在下文中有专述)。我们知道翻译理论是指翻译学形成过程中吸收和内化了相关学科的一些理论、原则与方法而形成的,也包括人们在长期翻译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规律与原则。人们运用这些原则和规律去指导翻译批评实践,并不会改变翻译批评的实践指向性。因为它针对的客体对象仍是具体翻译文本和具体的翻译现象。而翻译批评学就不同了,它是对包括翻译批评活动在内的翻译活动本身为客体对象的理论思考,是对翻译活动及翻译批评活动的本质、内在联系与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的总体性和整体性的探讨,并为翻译批评活动提供一般性的准则的理论活动。它的客体已脱离了具体译文文本或翻译现象,而是对翻译这种人类活动对人的生存意义与社会发展的价值进行评价并做出引导的活动,因此其理论依据已不再是翻译理论了。

翻译批评与翻译批评学的区分很有些像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对评论与元评论所作的区分。詹姆逊在《元评论》一文中指出“关于解释的任何真正有意义的讨论的出发点,绝不是解释的性质,而是最初对解释的需要。换句话说,最初需要解释的,不是我们应如何正确地解释一部作品,而是为什么我们必须这样做”(詹姆逊,4)。用于翻译批评研究,我们可以理解为翻译批评只是指出应如何正确地进行翻译,而翻译批评学则是讨论为什么我们必须这样来翻译。

也许在文论中的另一种划分方法能更清楚地说明它们的这种区别,即理论性批评和应用性批评的区别。美国文论家阿伯拉姆在他所编写的《简明外国文学辞典》中这样写道:“理论批评的任务是在一般原则基础上建立一套研究和解释文学作品的前后一致的术语、区分标准、分类方法及评论作家和作品的尺度(标准、准则)……实用批评或运用批评涉及的是特定的作品、作家的讨论。”(阿伯拉姆,71—72)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翻译批评与翻译批评学的区分概括为如下几点:前者是实践指向的,后者是理论指向的;前者是应用性活动,后者是认识性活动;前者是具体性或个别性的,后者是总体性的与整体性的;前者是以特定译文文本或翻译现象为客体对象的,后者是以前者为客体对象的;前者以翻译理想为指导,而后者以评价理论为指导。

从以上的区分来看,我们以往的翻译批评基本上属于实践性的,而不是翻译批评学的那种理论性。对此,人们不禁会问,翻译活动十分古老,翻译批评活动也是几乎伴随着翻译实践同时产生的,为什么翻译批评学却如此滞后呢?我认为,这可能会有不少原因,但其中有两个原因是主要的。其一是翻译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形成得比较晚。人们长期以来只把翻译活动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来看待,所以在理论发展方面,自然是受到限制的。故翻译学创生就很迟,而在该学科的创生阶段,其主要任务又是关于翻译理论、翻译模式,以及翻译方法方面的准备,而且翻译评价理论应包括对翻译理论本身的反思和批评,因此,在评价对象尚未真正形成之前,评价研究的迟延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其二,翻译批评学同任何元批评一样,是一种评价理论。评价理论属于价值学的范畴,它的哲学基础是价值哲学。但是,价值哲学在所有哲学的基本理论中,是发展较晚的。即使在哲学发展较为先进的西方,价值哲学的真正诞生和发展也只是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事情,也正是由于20世纪价值哲学在西方的兴起才带动了西方文学批评理论的飞跃发展,使得20世纪成为“批评的世纪”,而在我国,可以说价值哲学在“文革”结束前都一直属于禁区,它的发展只是近20年的事情。由于价值学及价值哲学发展的延迟,评价理论的发展自然也是落后的。加上第一个原因,即翻译学自身的原因,翻译批评学直到今天才开始进入研究者的视野,这也是很正常的。

二、翻译批评学与评价理论

1.何为评价理论

前面已经提到,翻译批评虽然是一种实践指向的活动,它同样需要理论指导,但这种理论是翻译理论,是翻译学在形成过程中借用并内化了的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原则。如人们可以通过文艺学的一些原则来评价一篇译文是否达到了原文的美学标准,也可以用语篇学原则来衡量译文是否做到了衔接与连贯,还可以从文化学的角度批评译文是否过于归化,等等。但是由于这些理论与原则分别来自不同的邻居学科。它们之间是很缺乏内在关联性和一致性的,是离散的、多学科和多元视角的。它们之所以行之有效并且彼此相安,不发生冲突,是因为翻译批评本身就是一种有具体所指的单向度的活动,并不要求批评者对翻译活动给出全息性、总体性或整体性的研究。所以它们可以各自发挥作用。

但是,翻译批评学则不然,它是总体性的,是整体性的,它必须要有一个系统性和一致性的理论来指导,那就是“评价理论”。所谓“评价”,顾名思义,就是对价值的评论与评估。它是人把握客体对人的意义和价值的观念性活动。那么,什么又是价值呢?价值是一种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也就是说当客体满足了主体需要时,客体就对主体有价值,如果客体不能满足主体需要,它就没有价值,如果客体损害了主体的需要,它就有负价值,如果客体暂时不能满足主体需要,但在未来可能会满足,那它就有潜在价值。但是如何知道一个客体对人是否有价值或有意义呢?那就首先要凭借人们对客体的认识,但这种评价论的认识又不同于认识论的认识。在认识论中,认识的任务是以揭示客体的本质与内在规律为目的,而在评价论中的认识则不仅包括认识论的认识,还必须进一步揭示客体对人的意义与价值,即看它是否能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例如,对一种植物我们知道它的形态特征与生长规律只是一般的认识,但是我们一旦发现它对治疗某种疾病很有效用,这就是发现了它的价值,即满足人类治病的需要。评价正是要把人们的认识从一般认识论水平提升到价值论水平。哲学理论中的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也还是这个问题。所谓认识世界只是认识论的问题,而改造世界则是实践的问题,为了从事社会实践人们必须要揭示客体的价值潜能以便让它向更好地服务于人类进步的方向发展。这里显然寓存着人类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这种认识是让我们在社会实践中达到一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所以评价论的认识是把我们引向社会实践的重要一步,因此评价理论是对人类一切实践活动本质特征的揭示,也是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准则。因为人类一切社会活动都是有目的性的,那就是人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进步。而要想达此目的,我们就必须对实践客体的本质与规律有所认识,并揭示出它能服务于这一目的的性质,进而使得两者统一起来。

翻译活动是人类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它同样是一项价值活动,同样需要评价理论的指导。翻译活动既是一种事实存在,又是一种价值存在,作为事实存在,它有它的本质特征和规律,而作为价值存在则表征着能满足人类进步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性质。翻译活动要实现其社会价值,就必须遵循自身的规律性,合规律是为了合目的,即产生更大的社会价值。翻译批评学正是运用评价理论对翻译活动中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关系的揭示与认识。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两者的关系,评价理论理所当然地应对这种活动的结构系统、中介系统、主体系统和场域系统进行研究。它的结构系统包括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及它们的互动过程。中介系统是指社会实践,实践是一切评价活动的中介,它一头牵着客体,一头牵着主体的需要,在翻译中的实践就指翻译实践和翻译批评的实践,主体系统是指评价主体。虽然评价主体可以是个体主体、群体主体或社会主体,但作为社会评价来说一般是指社会主体,是以满足社会主体需要为评价标准的。即使一个译者是为了谋利而进行翻译活动,他的这种私人目的也不会成为我们评价的对象,因为从抽象的角度来看,任何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人,他的目的性不可能脱离社会的需要,必须以社会赋予他的条件为前提条件,因此,他个人的目的性行为结果也不可能完全是私人性的,必定会带上社会性特征,即满足社会主体的需要,换句话说,他所译的作品一旦产生,就会带来相应的社会价值。我们在评价他的作品时,也同样不会去问他是否是为了挣几个稿费而翻译的,而只能评价他的译作在哪些方面,又如何地满足了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要。所以,评价论中的主体具有属人性质。

翻译批评学摆脱了翻译批评那种以特定文本或现象为评价对象的具体层面,就可以把原来无法进行比较的翻译活动放在一起比较了。如原来我们无法把《共产党宣言》的翻译同一本文学名著的翻译放在一起进行评论,甚至认为这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是荒唐的。但是如果把两者均放在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大目标下来看,它们的社会价值就显而易见了,一个是改造社会并带来人类社会翻天覆地变化的强大思想武器,而另一个给人们带来的仅是满足审美需要的愉悦感。若从审美需要的满足上来看,前者又无法同后者相比。但是在评价活动中,在不同类型的价值的选择上是有一定的等级序列的。在这里,重大的社会进步价值当然远高于审美价值。在评价理论中,评价客体和评价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例如在同一客体中,也存在着不同的价值,不同的评价主体也会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所以如果不以评价理论的原则来制约它,人们对翻译活动的评价就会陷入混乱。例如,在译论界常有人把译作说得比原作更有价值,这实际上就是混淆了不同类型的价值,是把原作的原创性艺术价值同译作在译语世界的社会价值或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了。我们知道,艺术价值很大程度存在于原创性中,任何复制或仿作,无论与原作如何相像,也无法与之相比。这是因为艺术的价值在于独特性、始发性和不可重复性。正如凡·高的一幅原作可以价值连城,而仿作无论如何高妙,也无法卖出大价钱。你把肖邦的钢琴曲弹得再好,也不能成为肖邦。翻译虽然是一种再创作,但也只能是在模仿中的创造而不是始发性的创造,所以在艺术价值上,译作是无法同原作相比的。但由于时间差与地域差的原因,译作可能在译语世界中发挥了比原作在原语世界中更大的作用,那是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问题,所以在评价活动中,我们必须对评价理论的一些基本概念与基本原则有所了解才能正确地评价翻译活动中的各种现象。

2.评价理论的功能与翻译批评活动

评价理论是翻译批评学的基本理论,它对翻译批评活动具有总体性指导作用。而这种作用又是通过评价的功能来实现的。一般说来说,评价有如下几种功能,即判断功能、选择功能、预测功能和导向功能。

所谓判断功能是指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各种价值(如真理价值、道德价值、审美价值、功利价值)的判断的功能。判断功能决定着评价主体的价值取向,价值取向又决定了人们的实践方向。以林纾的翻译实践为例。他的早期翻译活动是以道德价值为主要取向的,如翻译《黑奴吁天录》,主要是揭露西方殖民者对黑奴的虐待与欺压,让国人通过了解黑奴的悲惨命运而间接了解华人在美的境况,呼唤民族觉醒与自强让国人在哀黑种将亡的同时哀黄种之将亡。因为他的目的主要在宣教启蒙。而到了后期,林纾开始以审美作为主要的价值取向,所以他后期翻译多为文字华美、艺术性强的文学作品,如《吟边燕语》等作品,这是因为他认为“政教两事与文章无属,政教既美,宜泽以文章,文章徒美,无益于政教。”(林纾,2)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价值的判断问题取决于评价主体的认识问题。如果人们认识不到客体中所存在的价值,人们也无从去评价。但对价值认识也并非易事,因为价值并不是一种实体性存在,它是一种关系的存在,关系是抽象的、隐晦的,它需要人们运用思维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去揭示客体属性与满足主体需要之间的这种关系。评价的对象虽然与客体有关,但并不是客体本身,而是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评价活动就是对这种关系的认识与揭示。如果人们不能揭示这种关系,也就很难进行实践活动。例如,在明朝万历年间,西方传教士曾带到我国七千余部反映西方科技成果的著作,试想,这是多么宝贵的财富!可是由于当时人们认识不到它们与我国强兵富国的需要有密切关系,也即没有认识其价值所在,所以一直束之高阁长达二百余年,没去翻译它们,从而使我国的科学发展大受影响。

所以,判断功能是评价理论的最主要的功能,也是评价活动的基础。没有它也不会有以下的功能。例如选择功能就是以判断功能为基础的。

所谓选择功能,是指人们将同具价值的事物进行比较,排列出价值序列,然后择其重要者去实践它。或者在同一事物中将其不同价值进行利弊权衡,然后决定实践与否或进行实践策略选择。这在翻译活动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前者如翻译方针或典律的制定、翻译计划的制作;后者如在翻译中根据拟译文本各种价值关系(如正价值与负价值的权衡,道德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冲突)来制定选择、摘译、编译、内部发行或限定读者对象等策略。

评价的预测功能实际上也是一种价值的判断功能,但它是一种超前性的价值判断。是对特定对象的未来状况应当如何做出的一种预测。它是具有期望性、设想性的观念建构。由于这种功能依赖于对已有现实的否定性评价,表达着一种对更美好未来的追求,因此它具有引导性、激励性和规范性。这种功能对翻译学的理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例如,人们正是由于对传统翻译理论强调神思与顿悟的神秘性与拒斥分析的研究范式的否定性判断,才很快从结构主义语言学那里获得灵感,并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内容引进到译学研究中,形成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后来当人们对结构主义语言学范式的封闭性与静止性进行否定批判之后,又很自然地接受了解构主义的诸多思想。这种发展与变化中蕴含着一种对未来的筹划与预谋,表现了对合理性的不断追求。这种功能同样对翻译实践与翻译批评活动具有指导性意义。例如,重译与复译的问题,对批评的再批评问题等,无不体现出对原有事物的否定而指向一种新的预测。

评价的导向性功能基于预测功能,但仍要以判断功能和选择功能为基础。它是评价理论的核心功能,是评价活动的最终目的。因为人们进行评价的目的并非在于对已有的、现存的事物的价值进行揭示和评估,而主要是通过对现存事物价值的揭示把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向更高一级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上来。翻译活动也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都是在批评与评价中不断前进、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如果翻开翻译活动的历史,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事实,即无论是翻译理论的发展、翻译观念的更新、译文种类与数量的日益增多,还是质量的提高都是朝着不断满足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的方向发展着。这种结果出现的背后,是翻译评价活动在起作用,尤其是它的导向功能的作用。

三、价值哲学与翻译批评学

翻译批评学是以评价理论作为理论基础的,而评价理论是价值学的一部分,它是以价值哲学为哲学基础的。所以翻译批评学的哲学基础也应是价值哲学。

价值哲学是哲学的应有之义,哲学界普遍认为哲学应有四个基本理论,即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及方法论。本体论哲学解决的是世界是什么的问题;认识论哲学探讨的是人们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而价值论哲学是解决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问题。而这一切哲学活动又都以辩证法作为一切方法的基础。确切地说,价值哲学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理论,它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满足主体需要及如何满足需要的角度来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现象、精神现象及个人的行为对个人、阶级和社会的意义的。从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只有价值哲学才真正把客观世界与人类主体联系在了一起,并导致社会实践的哲学思想。因此,价值哲学理当受到重视。哲学界就有人指出,“20世纪末人类社会面临的危机和哲学危机,彰显了价值哲学理念的哲学变革意义。20世纪末哲学开始了自语言学转向之后的新的哲学转向——价值哲学转向。”因为人类活动的本质是创造价值和享用价值,驱动人类实践活动的动力是人类对价值的追求:“价值是哲学的核心范畴。”(冯平)而评价论又是价值哲学中的重要内容,如有人指出当今价值哲学主要要解决的三大问题之首就是“深入进行价值活动论,特别是评价活动的研究”(王玉樑)。马克思曾批评以往的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57)。马克思强调的“改变世界”实际上就是强调人类的社会实践。仅仅认识世界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客观世界不会直接地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通过社会实践这一中介去改变和改造世界才能满足人类的自我完善及社会不断进步的需要。可是,如何改变世界才能让它按人类物质与精神需要的方向发展呢?那就必须认识客观事物的属性,去发现它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那些性质,即发现它对于人类的价值,然后再去开发它、改变它、改造它,让它服务于人的需要。由此可见,人类一切活动都是由价值的评价活动作为起点和行动指南的社会实践活动。翻译活动是人类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人类从事这样一种实践正是因为翻译活动本身有其价值属性,即对人类社会发展需要有效用。如何更好地开展这一社会实践,评价活动是一个重要环节,所以翻译的评论与批评活动也离不开价值学和价值哲学的指导。

众所周知,哲学是时代的精华,是一切活动的思想指南。作为一种科学,它揭示了一切客观规律;作为意识形态,它揭示了世界对于人的价值关系并为人们确立正确的价值观。翻译活动是属于人们创造精神价值的活动,精神价值是指客体同人的精神文化需要的关系。精神价值可以包括知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翻译批评学则主要是研究这些精神价值在翻译活动中的结构与规律和特点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探讨它们是如何满足人的自我完善及社会发展需要的。

翻译活动,无论是科技作品、政论作品还是文学作品的翻译,都涉及上述三种精神价值,其中科技作品主要是知识价值,政论作品主要是道德价值,文学作品主要是审美价值。但在文学翻译中,从表面上看是审美的,但美的本质中是包括真与善的,没有真与善作为基础和前提,美是谈不上的。所以对文学作品翻译的评价是价值论研究的最复杂的对象。而以往在文学翻译中争议最大,使它成为译学中许多争论的焦点的原因也盖出于此。学习价值哲学可以为我们对审美价值系统的结构和特点的了解提供很大帮助,从而解决以往的许多争议不休、悬而不决的问题。

由于价值论的评价基本原则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这给我们的翻译批评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也给我们翻译理论的发展指出了道路。我们知道,合规律性是从客体角度出发的,而合目的性则是从人的需要的主体角度出发的,而其中合目的性又是更主要的一个方面,是核心,即合规律性是为了更好地合目的性。我们用这一原则重新审视一下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翻译理论到解构主义翻译学理论都有怎样的问题就会更清楚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翻译理论过分侧重于客体的构成规律,而完全忽视人的主体因素,甚至排除主体的目的性和活动的场域性等,因而走向静止与封闭,失去了对实践翻译活力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而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又走向否定客体的规律性的极端,完全不顾客体的规律的制约性及翻译作为社会活动的社会主体需要的一致性方面,而只强调个体合目的性,从而失去评价的社会客观标准,使翻译活动完全成了个人随心所欲的活动。这里涉及了个体主体需要的多样性与社会需要的客观性的矛盾问题,即翻译到底有无客观的评价标准问题。对此问题评价理论和价值学理论也同样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答案(此问题另有专述)。

总之,这种富有实际指导意义的价值哲学为我们的翻译研究,尤其是翻译的批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是它的理论基础。我们研究翻译批评,建立翻译批评学,价值哲学的思想是不可或缺的。

四、余论

虽然翻译批评活动由来已久,有关的论述也颇为丰繁,但翻译批评学这种作为学科结构构成的理论探讨仍是刚刚起步。从价值论与价值哲学的角度来探讨它更是前所未有,所以作为翻译批评理论的真正建立仍是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需要众人共同努力的,而笔者初涉此域,拙文尚有许多问题只是浮光掠影地点及,尚待细致深入,故不得要领或挂一漏万之处实难避免,欢迎译界同仁批评指正,更欢迎共同加入这一讨论中来。

参考文献:

[1] 皮亚杰,《人文科学认识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2] 彭甄,“文学翻译批评:结构与功能”,《北京大学学报》(外国语言文学专刊),1997。

[3] 张柏然、许钧,《译学论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

[4] Newmark,Peter.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2.

[5] 詹姆逊,《批评理论与叙事阐释》,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 阿伯拉姆,《简明外国文学词典》,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7] 林纾,《吟边燕语》(序言),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8] 冯平,“哲学的价值论转向”,《哲学动态》,2002-10。

[9] 王玉樑,“21世纪的价值哲学:从自发到自觉”,《光明日报》,2001-09-11。

[10]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外国语》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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