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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小说中有认知隐喻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隐喻与一词多义(一)意义的创造一词多义的研究具有语言学的重要意义。一词多义集中体现了语言的语义变化、认知概念网络的形成及其转换规律、客观世界和语言的关系、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等重要问题。

二、隐喻与一词多义

(一)意义的创造

一词多义的研究具有语言学的重要意义。一词多义集中体现了语言的语义变化、认知概念网络的形成及其转换规律、客观世界和语言的关系、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等重要问题。其揭示的规律,同样适用于语言的使用和言语交际。过去对一词多义的研究一般限于词源学或语义学(语义引申)的研究,而词源学的研究一般目的只是追根溯源,发现其原始义和演化结果(后来义)。但对原始义和后来义形成的原因只做直观的、外在的说明,而没有对其认知结构及语义转化本质做深入的分析。

如王希杰(1980)在谈到语义引申时指出,语义引申是语义学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一词多义种种意义之间是连通的,其连通大致有两种形式:一是串联式(linking),一是放射式(radiating)。所谓串联式指的是从一个意义产生第二个意义,然后丢开第一个意义而不顾,直接从第二个意义产生第三个意义,并以此类推;所谓放射式,指的是以一个意义为中心而演变的,派生出的各个意义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彼此独立的。”

王希杰的归纳是客观的,但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个词能够由第一个意义产生第二个意义,或者派生出关系平行的各种意义。换言之,串连式和放射式反映了人怎样的认知结构,各个意义(概念网络)是怎样形成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等等,他未予说明。

我们先看串连式的语义引申模式是怎样进行的。我们的方法是将其放在认知主体的认知结构中去观察,看隐喻的转换机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如“习”最初的意义是“鸟数飞”(A),《说文解字》说:“数飞也”。后来引申为“温习”(B),因为温习是多次反复的行为。后来引申为“习惯”(C),因为习惯是多次反复的行为所形成的。串连的图示可以表示为:A→B→C→……(Ibid)

我们把“习”最初的意义看作是对“鸟数飞”客体现象的常规描写。显然“习”这个词语代表着认知主体的一个概念网络结构,与这个网络结构对应的是媒介域(外部世界)的结构,即认知主体所能感知的鸟数次飞行的情景。我们在看到“习”的抽象符号时,所唤起的是“鸟数飞”的情景,换言之,它激活了我们认知图示中的一般的概念结构,这个结构中起码包括:“鸟”、“数次”、“飞行”及相关概念。这个概念网络(词)成为对媒介域的常规描写,同时也成为认知主体的已获得的知识结构。

在认知主体面对新的认知对象,如人的某些活动(如在读书、练功)时,发现其中有反复进行的特征,认知主体很容易联想到这些反复进行的行为与“鸟数飞”这个已知对象域具有相似性,而且这个对象域是已经被描写的(习),那么,我们说可以用“习”这个媒介概念网络与新的对象域建立非常规的隐喻描写关系。其描写要经过媒介概念网络“习”(注意这里是“鸟数飞”)的投射和对象域的调节才能实现。如图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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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习”的隐喻概念网络演化过程

这个图示至少揭示了如下几点:

1.图中在A与B的隐喻关系中,A为媒介网络,B为对象域;在B与C的隐喻关系中,B为媒介网络,C为对象域。B的双重身份说明,看一个符号(概念)是常规的还是隐喻的,要做动态观察才能看出。如韩礼德(1985)所说:“语言的发展是从隐喻到非隐喻发展的历史。”

2.隐喻投射(语义引申)是有方向性的。认知主体总是以已经获得的概念范畴(A)认知新的对象(B),它说明认知主体总是用已知来认识未知,是认知主体的主动行为。

3.隐喻的调节作用是由对象域决定的。媒介概念网络中的哪些概念可以在对象域中实现,哪些不能实现取决于对象域的自主结构。它说明一个认知(语义引申)过程不能是任意的,必须接受客观自主结构的调节,它只能接受适应这个自主结构中的部分。这是认知的客观性的一面。如媒介概念网络中(习)的“鸟”、“飞”概念不能在对象域中实现。只有“数次”及相关概念(如反复行为的“目的”、“结果”、“准备”等)得以实现。

4.隐喻的转换必须是部分的。“部分”的是相似性(共性)部分。其他差异性被忽略。如“数次”是其相似性部分,被转移保留,“鸟”、“飞”为其差异部分,被忽略。

5.就“习”的语义引申过程(隐喻化过程)来讲,认识向逐步抽象化的方向发展,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知过程的抽象。在A、B、C三个阶段中,抽象化逐步增强,在A的层面,“习”所唤起的只是感知层面上“鸟数次飞行”的刺激;在B阶段它同时能唤起读书与练武反复行为的刺激,具体内容扩大了;在C阶段,具体内容(语义)空前泛化,它几乎包括一切反复进行的行为或结果。

符号本身的抽象性。应该注意,这里“习”的符号没变。经过一系列的隐喻认知,它的承载越来越多,具体内容越来越丰富,然而,它本身却依然是一个抽象符号,使得认知主体运用这个符号时灵活性大大增加。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隐喻化过程反映了具体和抽象的对立统一,一个符号既可以说是抽象的又可以说是具体的。一旦说它是抽象符号时,应注意它来自于具体,一旦说它是具体的时候,应注意符号本身的抽象特性。许多语言学上的理论争论都是由此(偏废一方)而生的。因为抽象和具体的关系反映到语言上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难以截然分开。在高度抽象的层面上它的特征最少,因为在隐喻化的过程中只注重相似性,但它忽略的具体特征最多,只不过它们都潜存于认知主体的概念网络中,即作为语言知识储存在头脑里。

我们再来看放射式的语义引申。我们仍以王希杰的例子做分析:

“头”最初的意义是指:“人与动物的最上部”(A)。在这个基础上,分别产生了下列意义:

B.物体的顶端或两端

C.事物的起点或端绪

D.头领、头目

E.量词

其模式为(见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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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头”的隐喻概念网络演化过程

“头”最初的意义(概念网络)对应的是认知域中的“人与动物的最上部”,同时这也是“头”这个词(概念网络)对“人与动物最上部”这个感知图示的常规描写。在这个概念网络中有“人”、“动物”、“最上部”的概念及相关概念,所谓相关概念指由这些基础概念作为一个动态因子产生的、可以在对象域中实现的概念。如“最上部”的“不可延伸性”,以及这个部位的“重要性”、“司职作用”等。说到底,这种相关性的根本原因在于概念结构是认知主体与客观实在互动认知的结果。如前所述,放射式同样具有从具体到一般的隐喻发展过程。

语言史的研究表明,最先产生的词汇大都是具象词汇,然后再产生抽象词汇。“整个语言和个别词的历史,明确地表现了思维从原始具体形式向抽象形式发展的过程”(A.T.斯皮尔金,1956)。现代人所运用和理解的许多词和句子,本身包含着用实体感知世界的旧观念的残余。“作为现代的意识格式,其实是过去曾有过的最现实意义的隐喻(黑体为本书所加)。在人类思维发展的早期阶段上,借助于与指称对象密不可分的、统一中的言语,对象的质被思考着,概括着”(ibid)。有时同一个名词同时标示着对象和质,(头——人和动物的最上部——首领)。这不但在汉语中,在世界其他文字中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古伊朗词“suxra”(红色的),它的字根“suk”,是“火”、“燃烧”的意思。火的直观形象是抽象颜色“概念”形成的基础。奥塞丁语的“arf”(深的)来自古伊朗词“apra”,字根是“ap-”(水)。“深水”(河,湖,海)的具体表象先于“深度”这个抽象概念;从深水的形象逐渐产生了“深的”这个一般概念。在经济文化上最落后的一个民族——阿伦达族的语言中,表示“石头”的一个词同时也意味着“躺卧”;“天空”、“明朗的”和“淡蓝的”等是一个词;“水坑”和“深的”是一个词;“标枪的尖”、“尖锐”、“锐利的”是一个词,“父亲”和“大的”是一个词。

这些语言事实证明了那时人类不能抽象地、孤立地离开这些质的体现者去思考质。抽象及与其相应的语言表现法的发生和发展,在人类认识活动中,在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普遍进步中有着巨大的意义。人类巨大的认识力量就在于人类思维抽象活动。抽象过程必须将以后要概括的那些特征抽象出来。在思想上,把这些特征从某一对象概念网络的许多特征中划分出来,聚集到一个相应的词内。人们依据抽象特性在一个词内的巩固,便能运用这些特征的形象,而不需去感受对象本身。“人类将抽象特征和其他对象的类似特征加以对比时,便揭露出它们之间的共性,创造了关于一类对象、现象和特性的概念”(ibid)。没有抽象的出现和发展,任何一门知识就不可能产生和发展。在人类思维发展的一定水平上,由于抽象能力的发展,才产生了科学。然而,在抽象思维的产生过程中,隐喻化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是不能忽视的。

(二)一词多义与语法多义

认知语义学认为,在词汇方面所取得的语义解释程序,同样适用于句法的语义解释。这一点,也必须从动态的认知的角度来认识。换言之,语义、语法、语用之间不能截然分开。

在语言使用中,我们趋向于用表达外部客观世界的词汇通过隐喻引申来表达内部情感或心理世界。从历时角度分析的隐喻在许多语义变化过程中发挥着作用;从共时角度分析,隐喻机制体现在众多一词多义和用物质词汇表达抽象概念方面。

斯威策(1990)指出,在言语中使用时,自然语言的许多类词汇可以多义性地在三个不同层面上操作,这三个层面是“命题内容”、“认知世界”和“言语行为情景”:

1)John came back because he loved her.(约翰回来了,因为他爱她。)

2)John loved her,because he came back.(约翰爱她,因为他回来了。)

3)What are you doing tonight,because there’s a good movie on.(你今晚有事么,因为今天有电影。)

例1)为真实世界中的因果关系,即他对她的爱是让他回来的原因;例2)却倒因为果,但他回来显然不是爱她的原因。那么,例2)中的“because”形成的“果”是什么呢?在此只能理解为说话人做出的“推理”和“判断”:

I know he came back,therefore,I make the judgment that he loved her.(我知道他回来的事实,所以我断定:他爱她。)

例3)是认知层面的特例,只从字面看似乎不合任何逻辑,因为问话与晚上有电影之间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因果关系,主句不是一个陈述(statement),因而原因状语从句也不能理解为主句所描写真实世界中的事件或情景的原因。所以“because”指向言语行为:

Because I want to invite him to the movie,therefore,I asked him…(因为我想邀他去看电影,所以,我问……)

从隐喻角度分析,“because”的常规概念网络(例1)只能描写真实世界中的原因和结果,人们在认识主观推理的结果时,将常规概念的“because”带入一个假设的、主观的认知世界中,因为两者具有相似性/共性,原因和结果尽管一个是真实世界,一个是认知世界的或言语行为情景的。

毕永娥(1987)曾指出,汉语“也”同样可以在客观世界、认知世界和言语行为三个层面进行操作,如:

1.他是学生,我也是学生。

2.就算你请我坐车去,我也不去。

3.你再问我,我也不告诉你。

在第一个(常规概念网络)层面,“也”指两个句子中相互并列的两个值或两个值之间的相似性,并列的基础是客观世界的实体之间的相似性。而第二个层面却是指明极端的、不典型的或未预期的值,从认知上看作是与第一种情况相同的情景,从讲话人的“强行”带入中(用“也”的媒介对新的对象进行描述),可以看出作者的态度。

句法中的隐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现象,韩礼德(1985)在其《功能语法导论》(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中曾列专章(Chapter 11)对此予以研究,限于篇幅,本书不可能就此做细致分析,只想说明的是,语法中同样存在隐喻现象,而这种现象与词汇意义的引申是同构的,语法分析同样离不开主体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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