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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词的变化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数词的变化数词的一般基数古今没有多大的差别。但在古汉语中,有许多数词和现代汉语表达方式不同。一是古汉语在数字中间往往加上“又”或者“有”,作为位数的标志。现代汉语中“再”表示“又”的意思,这种意义,在古汉语中用“复”来表示。约数的表达方式,古今汉语十分相近。如“二分之一”、“一又五分之三”、“百分之七十”等,分数的表达,比古汉语规范得多。

二、数词的变化

数词的一般基数古今没有多大的差别。但在古汉语中,有许多数词和现代汉语表达方式不同。

一是古汉语在数字中间往往加上“又”或者“有”,作为位数的标志。古汉语中在整数和不是零的数之间加上“又”、“有”,如“战十有二胜,是民之用也。”(韩非子),“十有二胜”,意思是“打了十二次胜仗”,并不是“打了十仗胜了两次”。现代汉语中,百位与十位,十位与个位之间直接按顺序排列,不会产生误解。古汉语中往往要在千位、百位、十位、个位不同位数间加上“又”字,有时会形成理解上的误导。

①岁有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汉书·律历志)

句中的两个“有”,实际上是两个“又”,意即一年有三百六十六天。

②此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又七。

“凡五十又七”是“五十七”的意思。

二是古汉语中“一”往往可以省略。

①凡郡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汉书·地理志下)

句中的“千三百一十四”实际上就是“一千三百一十四”。古汉语中的这种习惯,在现代汉语中也保留了下来。如“买件衣服”、“来了个人”、“上碗肉”、“喝杯酒”、“买张纸”、“来盒烟”等,都省略了“一”。

三是零数的表达古今差别较大。现代汉语中零数要用“零”,如“一千零九十”、“一千零九”、“一百零九”等。这种表数十分清楚。可是在古汉语中并不这样,如:“汉兴以来,三百二年,宪令销增,科条无限。”(后汉书)“三百二年”意即“三百零二年”。又如“口二万四十”(后汉书),“二万四十”意即“二万零四十”。这种表达,容易产生误解,如“一千九”,究竟是“一千九百”,还是“一千零九十”或者是“一千零九”,就很难断定了。

四是古汉语中用“数+(百或千)”形式表示接近一百或一千。

①籍所击杀数十百人。(史记·项羽本纪)

“数十百人”就是八九十乃至百人的意思。

②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韩非子)

“数十百万”指几十万至百万。

五是古汉语中,两个数字相连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表基数、约数、倍数、分数、虚数等,容易造成表数的混乱。

两个数字相连表示约数:

①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论语

②虽四五国周将得利焉。(墨子·非攻)

两个数字相连表示倍数:

①三五明月满,四七蟾蜍缺。(古诗十九首)

②夫诸侯上象四七,垂耀在天。(后汉书)

③此纸十七供冥烧,十三供日用。(宋应星·天工开物

“十七”即“十分之七”,“十三”即“十分之三”,两个数字相近表达的是分数。

④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左传·桓公二年)

“十一”是基数。

⑤妇人为之自杀于房中者二八。(战国策·赵策三)

“二八”指“十六”,两个数字相连表示相乘关系,是倍数。

⑥由汤至于武丁,圣贤之君六七作。(孟子·公孙丑上)

“六七”是约略的数字。

⑦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辛弃疾词)

“七八”、“两三”是虚数,是夸张的修辞数字,极言其静。

六是古汉语中有一些特殊数词

古汉语中“一年”可以用“期年”表示,这里的“期年”是周年的意思,也有人把“期年”说成“期月”。

古汉语中“两次”或“第二次”用“再”来表示。现代汉语中“再”表示“又”的意思,这种意义,在古汉语中用“复”来表示。

古汉语中“四”可以用“乘”表示,古代一辆车配四匹马拉叫“一乘”,有时就用“乘”表示“四”的数字概念。

总之,古汉语表数还比较混乱,相比之下,现代汉语中数词就趋于规范了。

古今汉语基数词差列不大,主要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亿、零、半”等,这些基数词互相组合,形成“合成数词”。基数词可以用来构成序数、倍数、约数、分数等。

序数通常由基数加上“第”构成,也有由基数直接表达序数的,如“第二、第三”或“一、二、三”。

倍数由基数加“倍”或“番”构成,如“三倍”、“五倍”、“两番”。“番”只能用在动词“翻”的后面,“翻三番”。用分数形式也可以表示倍数,如“百分之二百”表示二倍。

约数表示的方法很多,可以在基数后面加上“多、把、来、上下、左右、以上、以下”等,如“百把人”、“二十来岁”、“五十多斤”、“六十上下”、“七十左右”、“十以上”。“十二以下”等。也可以在基数词前加上“成、约、近、上”等,如“成千上万”、“约五十”、“上千”等。基数词连用也可以表示约数,如“三五(个人)”、“十七八(岁)”等。约数的表达方式,古今汉语十分相近。

分数在现代汉语中常用固定格式表示、基本格式是“×分之×”或“×又×分之×”。如“二分之一”、“一又五分之三”、“百分之七十”等,分数的表达,比古汉语规范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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