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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分类问题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动词分类问题动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或发展变化的词。《世》中动词共1775个,在《世》实词中数量仅次于名词居第二位。其中单音节动词1039个,占动词总数的58.54%;复音节动词736个,占41.46%。《世》中助动词共27个,占动词总量的1.4%;普通动词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有1748个,占动词总量的98.6%。

第一节 动词分类问题

动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或发展变化的词。《世》中动词共1775个,在《世》实词中数量仅次于名词居第二位。其中单音节动词1039个,占动词总数的58.54%;复音节动词736个,占41.46%。我们参考李佐丰先生(1994)的分法,把动词先分为两大类:助动词和普通动词。《世》中助动词共27个,占动词总量的1.4%;普通动词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有1748个,占动词总量的98.6%。

一、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

(1)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在传统语法理论中也被称作“外动词”、“内动词”或“外动字”、“内动字”或“他动词”、“自动词”。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的区分标准问题,至今仍是众说纷纭,大体上有“意义”、“形式”和“意义与形式相结合”三个标准。早期学者多采用逻辑意义标准,马建忠(1898)说:“凡动字之行仍存乎发者之内者,曰内动字……凡动字之行发而止乎外者,曰外动字。”黎锦熙(1924)说:“动作的影响,只是‘凝集自身’。那么这述语所用的动词,就是‘内动词’……动作的影响,定须‘射及它物’。那么这述语所用的动词,就是‘外动词’。”这种单纯以意义为标准的分类在操作上有困难,分类结果也得不到形式上的验证,因而这样的分类标准实际用途不大。但是我们不能抹杀这种分类的意义,因为它从根源上讨论了两类动词的不同,讨论了存在及物与不及物这两种动词的语义基础,这就是马建忠(1898)所说的“故凡外动字概有止词,而其意始伸,以其行之必及乎外也。内动字皆无止词,以其行之不通乎外也”。另外,对于大部分动词来说,依据意义划分及物不及物还是能够与形式上带不带宾语对应起来的。

采用彻底的形式标准对动词本身进行及物、不及物划分的是李临定先生(1990)和陆俭明先生(1991)。李临定把凡是不能带宾语的都看作是内动词,把凡是能够带宾语的(不管哪一类宾语)都看作是外动词。陆俭明针对现代汉语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的区分,认为“凡能直接带宾语的是及物动词,凡不能直接带宾语的动词是不及物动词”,宾语既包括名词性宾语,也包括动词性宾语、形容词性宾语以及小句宾语。名词性宾语也不仅限于受事宾语,不管动词后直接所跟的名词性成分与动词之间的语义联系如何,都在名词性宾语之列,陆文共列举了12种宾语类型,把一般认为是不及物动词的“飞、来、去、到、上、下、死、睡、蹲”等动词都看作及物动词。

意义与形式两个标准相结合是大多数学者所追求的目标。吕叔湘先生(1942)、潘汞先生(1958)采用意义与形式标准相结合,二者并重。意义标准仍然是看动词是“内凝”还是“外射”,增加了“外动词可以带宾语,内动词不能带宾语”等形式上判断的标准。但这个标准还是含有难以把握的意义因素,还要解决意义与形式标准相统一的问题。另外,有些学者虽然也是二者结合,但以形式标准为主,辅以意义标准。如朱德熙先生(1982)把动词宾语分成“真宾语”和“准宾语”两类,不及物动词只能带准宾语,不能带真宾语;及物动词能带真宾语和准宾语。准宾语有三类:表示动量、时量和程度的宾语;表示运动终点的处所宾语;表示存在、出现或消失的存现宾语。吕叔湘(1980)根据能否带受事宾语来区分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认为能带受事宾语的是及物动词,不能带受事宾语的是不及物动词。这种划分也并非没有困难,印欧语动词宾语一般仅限于受事宾语和与事宾语,没有施事、工具等宾语类型。我们在借鉴印欧语语法时就受其影响,也以带不带受事宾语为区分及物不及物的标准,但是受事宾语的性质有时很难确定。

在古汉语动词及物与不及物研究方面,各语法著作也见仁见智。

李佐丰先生(1994)通过区分直接宾语、间接宾语和使动宾语的不同来划分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他认为及物动词可以带直接宾语,不及物动词中真自动词不能带任何宾语,准自动词可以带间接宾语和使动宾语,但不能带直接宾语。蒋绍愚先生(2000)认为,外动词后面通常带受事宾语,内动词后面除了带使动宾语外,常带关系宾语(表示对象、原因、处所等宾语)。

本研究根据能否带宾语以及所带宾语的不同来区分《世》中的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世》中的不及物动词的语法性质是,既能单用,也能带宾语,带宾语时一般是关系宾语,如处所宾语、原因宾语等;带实体宾语时只能是使动宾语。及物动词能带受事宾语、结果宾语、工具宾语、类同宾语等,也能带部分关系宾语。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及物动词与所带宾语的关系以施受关系为主。

(2)虽然是考察《世》的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但是我们判断时又不能专于《世》一书。因为一个动词是否带宾语及带何种宾语,受封闭材料的限制,不可能在一部专书中都有所体现,所以判断一个词及物还是不及物,还要参考同时期文献来进行。如“耕”在《世》中出现2次,“耦耕”(“耕”是语素)与“一田父耕于野”各1次,“耕”后没有直接带宾语的例。但是我们却不能据此得出“耕”是不及物动词的结论。判断动词及物与不及物的标准是“能否带宾语”而不是“是否带宾语”。在同期文献中“耕”有直接带宾语的例子。如:

省诸卒,令耕公田,以周穷急。(《后汉书·循吏列传》)

以下几个与“耕”一样,也是《世》中不带任何宾语而同期文献带宾语的词,我们看作及物动词。如:

洒扫

主已知子猷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事坐相待。(简16)

欲奉瞻尊大君公侯墓,当洒扫坟茔,奉祠致敬。(《三国志·蜀书·蒋琬费祎姜维传》)

信任

何次道为宰相,人有讥其信任不得其人。(品27)

初,权信任校事吕壹,壹性苛惨,用法深刻。(《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许可

世尊默然,则为许可。(言97)

老母喜悦,便许可之。(《贤愚经·梨耆弥七子品第三十二》)

简选

林公曰:“金玉满堂,复何为简选?”(赏83)

琮……简选良吏试守诸县,岁闲荡定,百姓以安。(《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伺察

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任8)

臣辄力疾,将兵屯洛水浮桥,伺察非常。(《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

钦羡

闻皇京多才,钦羡弥至。(赏152)

汝等钦羡叹慕斯迹。蹑杀众生有何奇哉。(《贤愚经·波婆离品第五十》)

赏募

时峻赏募觅冰,属所在搜检甚急。(任30)

幢主王玙之赏募数百人,从东门出攻龙骧将军程天祚营,断其弩弦。(《宋书·列传第三十九·竟陵王诞 庐江王祎 武昌王浑 海陵王休茂 桂阳王休范》)

接取

修载走投水,舸上人接取得免。(仇4)

接取白汁,绢袋滤,著别瓮中。(《齐民要术·卷五》)

《世》中有些词出现次数仅为1~2次,不带任何宾语,虽从意义上看似乎是及物动词,但检索同期的纳入我们考察范围的语料,也未见带宾语的用例,并且也未见有特殊句式帮助判断它们是及物动词。如“候拜”、“申叙”、“预防”、“疑虑”、“陶练”、“陶写”、“乳哺”、“讥訾”、“徵摄”、“劫钞”、“脍截”、“眄睐”、“谈论”、“品评”、“企慕”、“乞索”、“裁制”、“抚御”、“顾睐”等。我们区分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主要依据形式标准,即看其后带宾语的情况。但有时动词带宾语的语法功能未在语料中出现,这时只能依靠意义加以判断。我们把以上动词看作及物动词。

有的动词有几个义位,在有的义位上是及物的,能带宾语;有的义位是不及物的,不能带宾语。如“败”,在“失败”义位上是不及物动词,在“损害”义位上是及物动词,这两个义位《世》中都有出现。我们把“败”看作是兼及物与不及物,统计时计入及物动词。再如:

张季鹰往哭之,不胜其恸,遂径上床。(伤7)

后诣门自通,主人既哭,不前而去,以陵辱之。(仇5)

“哭”分别是“吊唁”、“哭泣”义。“吊唁”义是及物动词,“哭泣”义是不及物动词。

桓公停欲言,中悔,曰:“卿喜传人语,不能复语卿。”(品52)

髯参军,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宠3)

“喜”分别是“喜欢”、“喜悦”义。“喜欢”义是及物动词,“喜悦”义是不及物动词。

作此寂寂,将为文、景所笑。(尤13)群胡同笑,四坐并欢。(政12)

“笑”分别是“讥笑、嘲笑”、“微笑”义。在“讥笑、嘲笑”义上是及物动词,在“微笑”义上是不及物动词。

动词的及物与不及物并非从古到今没有变化。如“立”,在“站立”义上,“立”可以带处所宾语,如“帝自捉刀立床头”(容1)。而现代汉语没有这种用法,在“站立”义上成了纯粹的不及物动词。太田辰夫(1987)说:“在古代汉语中自动、他动两用动词很多。但是时代往后,产生了两用动词固定为自动动词的倾向。”这个看法对我们很有启发意义,即不能以现代人的观点来判断一个动词是否及物。如:

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德38)

“裂”在《世》中是及物动词,能带宾语;在现代汉语中则是不及物动词。

二、动词与宾语的语义关系

动词与宾语的语义关系是多样的,施受关系只是其中之一。杨伯峻、何乐士先生(1992)把动宾关系分为20小类,又归纳为5个大类:受事宾语、关系宾语、施事宾语、主题宾语、其他宾语。孟琮、郑怀德等(1999)把现代汉语动宾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出14类之多,还另立一个“杂类”,把不好归类的关系都网罗于其中。陆俭明先生(1991)列举了12类动宾关系类型。《世》中动宾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列举数例:

受事宾语 受事宾语是由句子里直接受动作支配的人或事物充当的宾语。《世》中名词作受事宾语是宾语类型的主体,用例极多。而能带受事宾语的动词都是及物动词。如:

觊亦即晓其旨。(德41)

今正伐荻,不宜久废。(任38)

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德13)

谢胡儿作著作郎,尝作王堪传,不谙堪是何似人,咨谢公。(赏139)

顾长康好写起人形,欲图殷荆州。(巧11)

工具宾语 工具宾语的涵义是动词所表达的动作行为要通过宾语所表达的工具或材料进行。带工具宾语的动词是及物动词。如:

在车中照镜,语丞相曰:“汝看我眼光,乃出牛背上。”(雅8)

韩康伯病,拄杖前庭消摇。(方57)

未尝梦乘车入鼠穴、捣齑啖铁杵,皆无想无因故也。(文14)

类同宾语 类同宾语指主语与宾语间有类同关系,动词通常是判断动词、譬喻动词。带类同宾语的动词是及物动词。如:

我是李府君亲。(言3)

鬓如反猬皮,眉如紫石棱。(容27)

臣犹吴牛,见月而喘。(言20)

不徒东南之美,实为海内之秀。(言34)

结果宾语 常由无生名词充任,指动词所支配的名词所指称的事物是在动作完成后产生的,能带结果宾语的动词都是可持续性的。带结果宾语的动词是及物动词。如:

令作阬,阬毕,垂加害矣。(仇2)

将让河南尹,请潘岳为表。(文70)

明帝为外祖母筑馆于甄氏。(言13)

原因宾语 动词的宾语表示动作发生的原因,称原因宾语,是关系宾语的一种。带原因宾语的动词一般是不及物动词。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任3)

“尺布斗粟”之谣,常为陛下耻之!(方11)

所谓势利之交,古人羞之。(忿7)

仲智恚之曰:“斯人乃妇女,与人别,唯啼泣。”(方26)

下面我们着重讨论《世》中的两类宾语:使动宾语和处所宾语。

(一)使动宾语

使动宾语是施事者发出的致使性动作的对象,宾语一方面是受事,另一方面它又是话题。在这种句子中包含两次陈述,前一个陈述的完成导致后一个陈述的出现。[1]很多古汉语语法著作都把带使动宾语作为不及物动词的特点之一,认为动词的使动用法不是活用,动词的使动以不及物动词为主,使动是不及物动词的基本功能。[2]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说:“在古代汉语里,动词的使动用法一般只限于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本来不能带宾语,用于使动时,后面就带有宾语。”但在认定动词后的宾语是使动宾语还是受事宾语时有分歧,从而难以判断一个动词是及物还是不及物。李佐丰先生(1983)认为“灭”、“伤”、“败”、“坏”、“折”是自动词,所带的宾语都看作是使动宾语。而蒋绍愚先生(2000)认为“灭”、“伤”、“破”、“败”、“坏”、“解”是外动词,“灭蓼”、“灭鄫”之类的宾语都是受事宾语。蒋文列举了几个外动词使动用法的例句:

昔者关龙逢说桀而伤其四肢。(《韩非子·人主》)

(楚)王曰:“……再败楚师不如死。”(《左传·哀公六年》)

蒋文还认为,“伤其四肢”意为“使其四肢伤(于桀)”,“再败楚师”意为“我使楚师再败(于吴师)”。“伤”、“败”等动词可带使动宾语,而在语义上可以补出“于+施事”,可说明二动词是及物的,因为只有及物动词才可以表被动。这说明仅靠动词是否用为使动来判断一个动词是及物还是不及物是不可行的。

姚振武先生则认为及物动词也可以有使动用法。姚先生考察的是《晏子春秋》,指出在该书中有11例及物动词带使动宾语,远远少于不及物动词带使动宾语的82例。[3]古代汉语及物动词用作使动的情况比较少见。及物动词本来就带宾语,在形式上和使动用法没有区别,区别只在意义上。使动用法本质上是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所共有的性质,不能作为区分及物与不及物的标准,也不能作为及物动词内部再分类的参考。

以上学者大都是以先秦文献为考察对象的,结论是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都可以带使动宾语。《世》中动词带使动宾语时,情况有所变化。《世》中未见及物动词带使动宾语的用例,有使动用法的动词有20个,都是不及物动词,使动用法所带的宾语是动作的发出者,即施事宾语。如:

故宣武公黜昏暗,登圣明,功超伊、霍,纷纭此议,裁之圣鉴。(言101)羊稚舒后至,曰:“杜元凯乃复连榻坐客?”不坐便去。(方13)

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方16)

密令人在舆前后鸣鼓大叫。(雅25)

时人共论晋武帝出齐王之与立惠帝,其失孰多?(品32)

焉有屈洪流之量,而执丝妇之事?(言9)

昔武王伐纣,迁顽民于洛邑,得无诸君是其苗裔乎?(言22)

郗超与傅瑗周旋。瑗见其二子,并总发。(识25)

卫洗马以永嘉六年丧,谢鲲哭之,感动路人。(伤6)

《世》中及物动词未出现使动用法的原因有三:一是受语料限制,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没有在《世》中呈现。二是因复音词的大发展以及动补式、兼语式等新兴结构的产生,动词的使动用法到了南北朝时期已呈萎缩趋势,包括先秦时期常见的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此期也有减少。三是正如姚振武所解释的:“由于及物动词的及物用法是大量的常见的,具有天然的多数优势,这就使得它的使动用法只有依赖语境才能与之相区别,从而受到限制。不及物动词没有及物的用法,不能带受事宾语,它所带的宾语,时间宾语和方所宾语,从语义到形式都很好辨别,所以不及物动词用作使动受到的限制比较少,出现的频率也就大超过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4]

(二)处所宾语

处所宾语由处所名词、地名或方位短语充当,动词可以是及物动词,也可以是不及物动词。如:

后丁艰,服除还都,唯赍《战国策》而已。(谗2)

谢万作豫州都督,新拜,当西之都邑,相送累日,谢疲顿。(言82)

山遐去东阳,王长史就简文索东阳。(政21)

孙安国往殷中军许共论,往反精苦,客主无间。(文31)

许玄度送母始出都,人问刘尹:“玄度定称所闻不?”(赏95)

帝自捉刀立床头。(容1)

晏乃画地令方,自处其中。(夙2)

诸葛亮之次渭滨,关中震动。(方5)

将发新亭,朝士咸出瞻送。(排26)

以上例句中,前5例中是及物动词带处所宾语,后4例是不及物动词带处所宾语。普通事物名词也可以作处所宾语,如:

桓胤遂以书扇。(文100)元方入门不顾。(方1)

不及物动词可带处所宾语,处所宾语与“于”字介宾结构充任的处所补语有变换关系。如下面的“隐”、“卧”、“居”。

遂隐门侧,至晓得食便退,了无怍容。(任41)

《世》中另有“隐”后有介词“在”或“于”的句子,如:

许玄度隐在永兴南幽穴中,每致四方诸侯之遗。(棲13)

南阳刘img19之,高率善史传,隐于阳岐。(棲8)

高坐道人于丞相坐,恒偃卧其侧。(简7)

同期文献中另有“卧”后有介词“在”或“于”的句子,如:

今部曲皆年耆,卧在床席,非糜不食。(《三国志·魏书·任城陈萧王传》)又卧于空室,以朽索悬万斤石于心上。(《后汉书·方术列传》)

孟万年及弟少孤,居武昌阳新县。(棲10)

郭景纯过江,居于暨阳,墓去水不盈百步,时人以为近水。(术7)

但有的及物动词带处所宾语时也可以有以上变换关系,如:

a庇其宇下,使人忘寒暑。(赏35)

a’诩结伴数十共行,暮遇雷雨,不可蒙冒,相与庇于岩下。(《异苑》)

b且念营苟全,以庇性命,弟奈何载物相求,是以祸见追也。(《后汉书·党锢列传》)

a炊忘著箄,饭落釜中。(夙1)

a’头颅断落于万丈之山,支革判解于重崖之上,不可校计。(《后汉书·西羌传》)

b朝夕哭临及思至、宾客吊省,号踊哀绝,路人为之落泪。(德47)

a阮宣子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任18)

a’谢承书曰“蟠前后征辟,文书悉挂于树,初不顾眄”也。(《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

b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裈于中庭。(任10)

“庇、落、挂”都是及物动词(b例),但它们也都可以带处所宾语(a例),而且可以变换为“于”或“在”介宾短语作处所补语(a’例)。所以仅凭动词后的处所能否转换为“于”或“在”介宾结构作处所补语,无法把及物与不及物动词截然分清。因为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在这个标准面前表现并非泾渭分明。及物动词除了能带处所宾语外,还能直接带受事宾语等,这才是二者最本质的区别。

(三)带宾动词与不带宾动词

动词是及物的还是不及物的,如上所述,一部专书的语料是不能准确地反映出来的,只能反映出部分义位和用法。及物动词有时不带宾语,有时带宾语,而且宾语类型多种多样。这两种情况可能只出现一种,也可能会同时出现在一部书中。要想准确判断某一动词是及物动词还是不及物动词,必须进行断代的比较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鉴于本书是针对《世》这部专书的封闭性研究,所以在动词研究中,我们以《世》中已经实现的动词功能为依据,在采用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的分法之外,把普通动词分为带宾动词和不带宾动词两类,这种分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一个动词不管带何种类型的宾语,都是带宾动词;绝不带宾语的动词是“不带宾动词”。《世》普通动词中带宾动词与不带宾动词的使用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 《世》普通动词中带宾动词、不带宾动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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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句式判别及物动词

及物动词可以带受事宾语,不及物动词不能带受事宾语,这是判别二者最重要的标准。但在《世》中,有些及物动词带宾语的功能受语料限制并没有实现。对于它们,没有带受事宾语的形式标准可依,只从意义上判断又不是那么可靠。我们根据《世》的具体情况,结合前辈学者的说法,借助一些特殊句式来判别及物动词。另外如兼语句、双宾句的主要动词也都是及物的,这些我们放在“几个特殊的动词小类”一节中讨论。我们先谈其他句式中的动词。

(一)被动句

能够用作被动句的主要动词是及物动词的重要语法功能之一,本书把它作为“带受事宾语与否”以外的一种比较可靠的判别方法。《世》中的被动句式中的动词是及物动词。《世》中共86例被动句,有如下七种类型。

1.[V+“于”]式

[V+“于”]式用于引进动作行为主动者,先秦时期较为常用,汉代以后就开始萎缩而趋于消失了,《世》仅4例。这种句式中动词只能是及物的,如:

君性亮直,必不容于寇雠。(方34)

中年伤于哀乐,与亲友别,辄作数日恶。(言62)

沙门虽云俗外,反更束于教,非情性自得之谓也。(轻25)

然君文未重于世,宜以经高名之士。(文68)

以上例子都可以变换为[“为”+N+“所”+V]式。用于[V+“于”]式的动词有4个,都是及物动词,如:容、伤、束、重。

2.[“为”+N+“所”+V]式

这种被动句式在《世》中出现频率最高,占各类被动句式总数的40%。王力先生曾经指出:“到了汉代,被动式有了新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为……所’式;第二种是‘被’字句。”[5]在此式中,“为”是介词,引进施事者,“所”是助词。这种句式《世》中有34例。如:

王珣、郗超并有奇才,为大司马所眷。(宠3)

王文度、范荣期俱为简文所要。(排46)

“所”后动词(不计重复)有25个,列举如下:

眷 要 重 知 谗 卖 憎 笑 沾 润 逐 禽(通擒) 器制 禁 传 赞 亲 许 逼 食 叹 患 诛 羁紲

3.[“为”+“所”+V]式

这种句式在《世》中仅一现,“为”与“所”连用,中间没有施事者。

刘庆孙在太傅府,于时人士多为所构,唯庾子嵩纵心事外,无迹可间。(雅10)

“构”是及物动词。同期语料也有例证,如:

臣松之以为绍于时与卓未构嫌隙,故卓与之谘谋。(《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裴注)

4.“被”字式

《世》中“被”作实义及物动词的用法仍然存在,如“忽被笃疾”(尤11),但其用法已主要表示“被动”语法意义。与[“为”+N+“所”+V]式相比,“被”字式有较浓重的口语色彩。《世》中此式有30例,占被动句总数的37.6%,仅次于[“为”+N+“所”+V]式。其中“被”后直接跟动词有28例,占“被”字式的94%。如:

殷中军被废,在信安,终日恒书空作字。(黜3)孔融被收,中外惶怖。(言5)

“被”引进施事者的有2例,占“被”字式的6%。“被”字后引进施事者大约产生于汉末魏晋时期,[6]《世》处于发展的萌芽期。如:

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方25)

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言8)

后1例不是单纯的动词,“谪”后跟了补语成分,说明“被”字句的发展。

“被”字式中动词(不计重复)共有18个,都是及物动词,大多为单音节的,复音的只有2个,动词后没出现接名词性宾语的情况。列举如下:

亲 收 害 谪 诛 遇 弹 废 责 判 徵 系 束 缚举 召 礼遇 知遇

5.[“见”+V]式

[“见”+V]式《世》中有13例。如:

于时既叹褚之默识,又欣嘉之见赏。(识16)

世林既以忤旨见疏,位不配德。(方2)

“见”是表被动的助动词,意思与“被”同,但用法有区别。“见”紧接于动词之前,中间不能引进动作的施行者,而新兴的“被”字句则可以,因而在表达上更完备。所以[“见”+V]式后来逐渐为“被”字句所取代。

[“见”+V]式中动词不计重复有10个,大多是单音节及物动词,复音动词只有2个。其后不再跟宾语。列举如下:

赏 遇 疏 杀 诛 题 执 重 亲待 爱重

6.[“见”+V+“于”+N]式

“于”的作用是引出动作的施事者。《世》中仅1例,动词是及物的。如下:

张玄,吴士之秀,亦见遇于时,而使至于此,深不可解。(方66)

7.[“蒙”+V]式

“蒙”字表被动是中古时期的新生语法现象,比“被”字式产生要晚。“蒙”也是由“遭受”义发展而来的,“蒙”后没有施事成分。吴金华认为“蒙”与“被”用法相同,但比“被”多一层表敬的色彩。[7]何亚南(2001)认为正是由于“蒙”有表敬色彩,于是就降低了它在被动句领域的竞争力,没有发展成熟就被淘汰了。[“蒙”+V]式在《世》中有3例,动词有“眷接”、“眷识”、“佑”三个。如:

孔仆射为孝武侍中,豫蒙眷接。(德46)

昔肃祖临崩,诸君亲升御床,并蒙眷识,共奉遗诏。(方37)

谓至诚有感者,必当蒙佑。(尤11)

以上七种被动句式出现的动词都是及物动词,不计重复共有52个,列举如下:

逼 谗 传 弹 废 缚 构 害 患 禁 举 眷 卖 判 器

亲 禽 容 润 杀 伤 赏 食 收 疏 束 叹 题 系 笑

许 要 遇 赞 责 憎 沾 召 谪 徵 知 执 制 重 诛

逐 爱重 羁紲 知遇 礼遇 亲待

以上51个及物动词中,46个单音词,5个双音词。

(二)[“相”+V]式

吕叔湘先生把“相”看作偏指副词,在句法上“用此‘相’则宾语可以从略,且非从略不可”,“此‘相’字不得不谓为具有一种指代作用”;“苟以此‘相’字列于副词,则应定为代词性副词”。[8]董秀芳(2001)称之为“偏指代词”。它总是位于动词前,在语义上代替动词后的宾语,并且宾语总是名词性成分。“相”虽来源于表相互的副词,但在[“相”+V]中已成为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的位置是粘着的。董秀芳从韵律句法理论出发,认为[“相”+V]式中V的宾语不能出现,“相”的作用在于使句中的动词获得重音。V在语义上是有宾语的,只不过隐含了,隐含的宾语可以是第一人称的,也可以是说话的对方,还可以是第三方。[9]《世》中分别有6例、13例、57例。这种句式中的动词都是及物动词。各举1例如下: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文66)

恨吾老矣,不见君富贵,当以子孙相累。(识1)

时殷仲堪在门下,虽居机要,资名轻小,人情未以方岳相许。(识28)

《世》中用于表偏指的“相”后共57个及物动词,其中单音节的31个,双音节的26个。列举如下:

报 比 避 贬 酬 答 待 负 及 煎 见 看 累 留难 弃 轻 庆 杀 识 视 思 送 图 委 闻 许 要 遗

用 遇 剖击 敬重 问讯 推引 赞悼 猜惮 酬答 酬纳  负揭 忽略 亲重 推重 知重 咨尽 折挫 比数 剥掠 抗衡 料理 然可 赏重 痛悼 逊谢 开悟 赏得 忻待

(三)[“见”+V]式

与(二)中的“相”一样,“见”也是有指代作用的偏指副词,用于动词前,表示代词宾语的省略。吕叔湘先生曾指出:“见字之指代用法,其兴起视相字之指代用法为略后,而并盛于魏晋六朝。”[10]如:

我自是天下男子厌,何预卿事而见唤耶?(假10)

卿今日何故忽见推?(排22)

二例中动词隐含的宾语都是第一人称的,“见唤”即“唤我”,“见推”即“推我”。

在指代性副词用法产生之前,“见”是表被动的标志。指代性副词用法的产生使“见”动摇了作为被动标志的用法,句子的理解上产生了不确定的因素。这也是[“见”+V]被动句被“被”字句取代的原因之一。

《世》中共16例[“见”+V],V都是及物动词,不计重复共7个。列举如下:

赏 诣 关 及 饷 推 唤

(四)[“可”+V]式

此处[“可”+V]式,我们限定为受事成分作主语的句子。《世》中的助动词“可”性质有二:表“能可”和表“值得”。《马氏文通》认为[“可”+V]式“概有受动之意”,是外动转为受动的格式之一。[11]它虽然不是语法上的被动句式,但当主语是受事时,句式含有被动的意思,“可”后要跟及物动词。根据助动词的性质,我们把“可”字句分为两类。

第1类:《世》中表“能可”147例“可”字句中,有施事成分作主语的句子,也有受事成分作主语的句子。后者有52例,这52例中动词都是及物动词。如:

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任3)

王笑曰:“卿辈意亦复可败邪?”(排4)

曾送兄征西葬还,日莫雨驶,小人皆醉,不可处分。(尤14)

安石居然不可陵践,其处故乃胜也。(品45)

这类动词不计重复有30个,列举如下:

消 阙 败 留 听 测 致 知 及 得 容 漱 咨 道言 遗 夺 乘 通 攻 违 见 失 杀 为 制 解 处分 乐咏 陵践

第2类:《世》中表“值得”的“可”字句有11例,都是受事成分作主语,句中动词都是及物动词。如:

言容鄙陋,无可观听。(赏152)

家嫂辞情慷慨,致可传述,恨不使朝士见!(文39)

荀君清识难尚,锺君至德可师。(德5)

这类动词有10个:师 辅 畏 贵 通 嘉 矜 观 听 传述

(五)[“足”+V]式

《马氏文通》认为“足”与“可”一样,其后的动词“概有受动之意”,[12]但这种句子不是被动句。由于主语是受事,“足”表“值得”义时,其后的动词是及物动词。《世》中共13句,及物动词有10个:贵、慕、讥、惜、计、齿、重、杀、恨、称、耽。如:

谢车骑问谢公:“真长至峭,何足乃重?”(赏146)

奉倩曰:“妇人德不足称,当以色为主。”(惑2)

群臣莫不上谏曰:“此为小物,何足甚耽?”(规4)

(六)[“自”+V]式

对于“自”的性质,杨伯峻、何乐士先生(1992)认为“自”以“代词的意义作副词用”;姚振武先生(2005)认为“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己身代词,可以作主语、宾语,但其位置都是粘附于动词之前。二说都认为“自”的意义与代词有关联。在[“自”+V]中,“自”作V的宾语时,V是及物动词。如:

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贤4)

未出户,江叹曰:“人自量,固为难!”(方63)

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任3)

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容2)

因为汉语中有受事主语句的存在,这种“自”作宾语的句子与作主语的句子不好区分。第1例中“自”只能是宾语;第2例中“自”至少可以认为是既复指大主语“人”,又代表动作的受事,即“自己衡量自己”;第3例中前一个“自”是“禁”的受事宾语,后一个“自”则作主语,附加有“亲自”义。第4例中“自”作宾语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世》中还有以介词结构“以……”作状语的句子,其中谓语如果是及物动词,一般要求带宾语,至少可以补出宾语。如:

人久以此许君,何须复尔?(企2)

乃自吴寻二陆,平原不在,正见清河,具以情告。(自1)

前1例中“许”有宾语“君”,动宾结构前用“以”字介词短语限制;后一例中“告”的宾语“清河”承上省,“告(清河)”前有也有“以”字短语限制。据此我们认为,“自”作宾语时,V是及物动词,且为自主动词。《世》中[“自”+V]式中及物动词有16个,列举于下:

乘 养 营 禁 目 胜 遇 视 叹 侍 没 全 通 箴诲修改 陈说

(七)受事主语句

“受事主语句”是受事作主语的句子,也叫“反宾为主句”,“其外动词已用成‘被动式’”[13];或称之“N受+V”句[14]。这里所说的“受事主语句”不包括“受事主语+助动词(足、可等)+动词性词语”在内。“受事主语句”的主语一般都是无生名词,如果是有生名词则有可能发出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容易产生歧义。受事主语句具有被动的语法意义,句中动词是及物动词。《世》中用于受事主语句的及物动词有29个。如:

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政11)

明旦有客,公头鬓未理,亦小倦。(赏57)

须臾食下,二王都不得餐,唯属羊不暇。(雅42)

考掠初无一言,临刑东市,颜色不异。(方6)

后丁艰,服除还都,唯赍《战国策》而已。(谗2)

王仆射在江州,为殷、桓所逐,奔窜豫章,存亡未测。(德42)

《世》受事主语句中的及物动词有29个,列举如下:

奏 理 开 下 除 觉 刑 测 降 给 损 闻 判 举辟 传 定 赏 废 释 构 申 煮 辟命 考掠 营建 捶挞倾覆 摧屈

(八)施事宾语句

施事宾语句是施事作宾语的句子,动词为及物的。《世》中仅1例,如:

今逼高命,不敢苟辞,当释冠冕,袭私服,此绍之心也。(方17)

“高命”是“逼”的施事宾语,表被动,“逼于高命”义,要靠上下文关系来判别。

(九)宾语前置句

疑问句和否定句的代词宾语,在上古时必先置于动词,战国后期已经开始出现例外。东汉以后例外发展为正常的规则,变成“动在前宾在后”。《世》中这类受事主语句,出现次数不多,是上古汉语的遗留和模仿,仅有6例。句中动词的宾语都在动词前,用代词“是”或“之”复指,各3例,动词为及物动词。如:

卿海内之俊才,四方是则。(规3)

今政荒民弊,覆亡是惧,臣何敢言盛!(规5)

桓玄诣殷荆州,殷在妾房昼眠,左右辞不之通。(言103)

及桓还荆州,将西之间,意气甚笃,奕弗之疑。(简8)

宾语前置句中及物动词列举如下:

则 惧 忧 通 疑 有

(十)[“所”+V]式

蒋绍愚先生说:“在一般情况下,动词如能处于‘所+V’的格式的,多数应是外动。”[15]郭锡良等先生也认为:“就一般说,‘所’字后面必须是及物动词。如果是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它们也都变得具有及物动词的性质。”[16]至于原因,“所”字是用以表转指的形式标记,“所+V”表转指时只能提取V所支配关涉的受事、与事、工具、处所等宾语,不能提取施事。它所提取的宾语中至少要有一项空缺。[17]如果在句中提取的是受事宾语的话,V就是及物动词,而在动宾关系中施受关系是最常见的一种。如:

充即庐江人,所闻异于此!(方28)

已而会雪下,未甚寒,诸道人问在道所经。(言93)

但如果“所”提取的是处所,那么“所”后的V可以是不及物动词,如:

晋简文为抚军时,所坐床上,尘不听拂,见鼠行迹,视以为佳。(德37)

《世》中“所”共出现288次,我们去除“所谓”、“所以”、“所在”、“所生”等固化了的词,处所名词用法、代词用法,后接动词结构的“所”以及“为……所”式中的动词,以上约有100例,其余180余例是“所”后带单个动词,这些单个动词都是及物动词。因此就《世》而言,我们认为蒋绍愚先生所说的“所+V”中的V“多数应是外动”的说法是正确的。考虑到以上180余例动词中重复出现的情况,如“说”、“言”、“论”、“见”等出现不止一次,我们经过去重复处理,“所”后不计重复有90个及物动词。列举如下:

爱 白 保 卜 测 长 传 存 道 得 短 乏 妨 赋 贡

构 关 弘 怀 患 讳 计 寄 见 建 禁 经 敬 历 戮

论 罗 目 签 遣 亲 求 取 任 容 如 上 献 识 食

说 思 探 闻 问 无 饷 携 行 幸 须 选 言 疑 倚

诣 益 用 忧 有 逾 欲 愿 在 瞻 争 知 致 助 注

著 资 支 钻研 题目 推服 遗忘 给使 爱重 献替 因承

履行 点定 爱幸 知拔

我们把以上全部句式里出现的及物动词进行去重复处理,共有238个及物动词,约占《世》全部及物动词的20.6%,其中双音节及物动词55个,单音及物动词为183个。单双音节数量的差距反映出单音节词的活跃度和自由度要强于双音节词。其他那些没有出现在以上句式中的及物动词,可以通过考察是否能带受事宾语等来加以判别。

周一良先生在讲到佛典翻译对汉语文法构造的影响时指出:

助字“於”在先秦两汉的书里,没有用在他动词与宾语之间的。……六朝译经才有这种用法……如竺法护译《佛说海龙王经》:“护于法音、见于要”,不胜枚举。大约最先是在韵文中凑字数,逐渐在散文里也流行起来。……这种用法一直传到皮簧戏词里,如“打骂于他、怨恨于我”等。[18]

周先生推测“於(于)”的作用在于音节、韵律方面。我们在《世》中也看到这样的情况,如:

a桓惮其旷远,乃趣解兵。(雅29)

b若乐不假潘之文,潘不取乐之旨,则无以成斯矣。(文70)

a’何尝见明镜疲于屡照,清流惮于惠风?(言90)

b’苟是天下人望,亦可无言而辟,复何假于一!(文18)

以上“惮”、“假”都是及物动词,分别是“害怕”、“借”义。前2例中动词后直接带宾语,后2例中动词加“于”后带宾语。及物动词后一般直接跟宾语,但有时出于音节、韵律的需要在它和宾语之间插入“于”字,这时候动词仍是及物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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