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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多义与词义阐释

时间:2022-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2.1 一词多义与词义阐释概念意义是词的基本意义,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或概括。由于人类具有相同的感观直觉和相似的生活空间,英汉两种语言中形成了一些相同的颜色词;比如red表示红色,yellow表示黄色,black表示黑色,blue表示蓝色等。汉语中的“青”可表示绿色、蓝色和黑色。英文purple也是个多义词,既表示紫色,又可表示红色,如泰尔红Tyrian purple。遗憾的是,很多人没注意到purple是个多义词。

7.2.1 一词多义与词义阐释

概念意义是词的基本意义,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或概括。没有这种概念意义,我们就无法进行语言交际。比如黑色,它的概念意义为“与‘白’相对的、像煤或墨的颜色”;蓝色即指“像晴天天空的颜色”。这是它们的概念意义。由于人类具有相同的感观直觉和相似的生活空间,英汉两种语言中形成了一些相同的颜色词;比如red表示红色,yellow表示黄色,black表示黑色,blue表示蓝色等。但英汉两个民族因为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民族心理因素、思维方式、审美和价值观念,英汉民族用来描写同一颜色的实物或颜色词在两种语言中并不完全对应,英汉色彩词往往具有多义性,有些颜色词能兼指一种以上的颜色,如汉语的颜色词“苍”可做“深蓝”、“深绿”、“灰白”、“灰黄”等解。“苍天”是“深蓝色的天”(the deep blue sky);“苍髯”是“灰白色的胡子”(a grey beard);“苍鹰”是“灰黄色的老鹰”(a greyish-yellow eagle)。因此,英汉颜色对应词之间并不是唯一对应的关系,简单地将颜色词一对一地翻译过来只会丧失原文应有的色彩,甚至产生误译。我们必须根据特定的上下文或词的搭配来确定它们所指的颜色,准确地把握词义,然后选取最贴近的词语来表达。如black一词,既可表示“黑人的”,又可表示“凶恶的”,因而black art便有两意:一指黑人艺术,二是指妖术。如果是去戏院看演出,我们可以判断black art是指黑人的民族艺术,而不是指妖术。又如pink party,既可指妇女成员参加的女性集会,又可指略带“左倾”的政党,因为pink在英文中表示白里透红的颜色,相当于汉语中的粉红色,多有女性的联想;又因为pink比red色彩淡,故它又有“左倾”的含义,我们只能依据具体语境才能准确地判断其词义。

跨文化交际的困难在于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不同,越是有文化特色的词语,越难以在目标语中表达,但我们又必须翻译。先以红色为例。李清照《如梦令》里的妙句“应是绿肥红瘦”,指的是词作者醉眼惺忪时看绿叶红花所得到的一片模糊的视觉形象,如只将“绿红”二色译出,其文化语义显然没有译出。“月凉梦破鸡声白,枫弄烟醒鸟语红”,(李世熊)说鸡啼是白色的,鸟语是红色的,似乎悖于常理,荒诞难解。作者两次运用了“通感”这一修辞手段,把声音和颜色联系起来,在人们心理上造成一种“音色联觉”(coloured hearing),使人觉得似乎是清凉的月光把地上万物都染白了,连鸡啼也不例外,而遍山的枫叶仿佛使鸟鸣都带上了红色,从而给人以丰富的遐想和朦胧美的享受,类似的诗句还有“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如果对这种优美奇特、令人叫绝的意境不甚了解,译成外文后就会与作者的原意相去甚远。

汉语中的“青”可表示绿色、蓝色和黑色。青天等同blue sky,青布是black cloth,青椒是green pepper,而英语中必须用不同的颜色词表达。再如“青红皂白”、“青史留名”、“青天白日”、“青云直上”等语,只宜译为right and wrong、leave a name in history,broad daylight,rapid advancement in one's career。汉语中的“红眼病”也有两重含义,第一指眼结膜炎,此时应译为pink-eyed;第二指妒忌别人,此时应译为green-eyed。英文purple也是个多义词,既表示紫色,又可表示红色,如泰尔红Tyrian purple。(陆谷孙,1993:1447)《最新牛津现代英语高级英汉双解词典》把the purple解释为“罗马皇帝或罗马天主教枢机主教穿的紫衣”,这个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它与该词条英文释义不符(李振华,1991:1279): the purple[sing]:the purple robes of a Roman Emperor or the crimson robes of a cardinal.显然,这里crimson表示猩红色或深红色,与scarlet互为同义词,英美人把红葡萄酒称为purple wine。因此,raise sb to the purple有两义:第一表示立某人为王,第二表示升某人做红衣主教。遗憾的是,很多人没注意到purple是个多义词。查良铮教授在翻译济慈的《夜莺颂》(Ode to Nightingale,Stanza,ii)时,也没有注意到purple的多义性,他把purple-stained mouth译为“给嘴唇染上紫斑”,从而造成误译:

O for a beaker full of the warm South,

Full of the true,the blashful Hippocrene,

With beaded bubbles winking at the brim,

And purple-stained mouth.

要是有一杯南国的温暖,

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明灭着珍珠的泡沫

给嘴唇染上紫斑,……(孙梁,1987:217)

这里诗人济慈是说,如果能喝上一口放在地窖中珍藏多年的红葡萄酒(purple wine),他便会忘掉一切烦恼。根据上下文,诗中的purple-stained mouth应是诗人喝了美酒后留在嘴角上的深红酒汁,而非“紫斑”。黄兆杰先生在翻译莎士比亚的《裘力西斯·恺撒》中安东尼那一段著名台词“愿殉恺撒”时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I do beseech ye,if you bear me hard,

Now whilst your purpled hands do reek and smoke,

Fulfill your pleasure,......(Julius·Caesar,III.i.175~159)

若对我仍有嫌怨,唯望你们

趁着紫了的手尚在冒烟,

能干须干的。……(黄兆杰,1989:117)

这里安东尼是谴责Brutus暗杀了罗马皇帝恺撒,purpled hands应是指凶手们沾满鲜血的双手,黄先生把它译为“紫手”,显然不合原意。翻译家朱生豪先生把上述台词译为:

我请求你们,要是你们对我怀着敌视,

趁现在你们血染的手还在发出热气。

赶快执行你们的旨意吧。(朱生豪,1991:255)

毫无疑问,朱先生的译文更贴近原文。由此看来,没有透彻的理解,就不会有准确的翻译,透彻的理解是准确翻译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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