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对象

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对象

时间:2022-03-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孤立地从主体层面、客体层面或者目的层面揭示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所以,本人认为,将组织—公众关系和组织—环境关系进行区分并加以整合,既有利于概念体系的正确和完整,也能够从主、客体两个层面上统一而全面地把握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OERS主要指组织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之间的关系。
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_公共关系学原理

综观当今国内外的公共关系教材,其内容就像一个“社会科学的大百科全书”,几乎无所不包,从伦理到法律,从政治到环保,从历史文化,从媒体到广告,从品牌到礼仪,从策划到演讲等,说得学术一点,就是“泛传播”、“大文科”的概念,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大杂烩”、“大拼盘”。这些问题说明,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未能体现其独特的学科特征,公共关系学研究对象存在以下误区:

1.模糊性。笼而统之地将公众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实际上与社会学发生了较大程度的重合,其结果是丧失了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而难以获得独立存在和发展的合理依据。

2.片面性。将公共关系研究范围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比如前面提到的国际上对“关系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组织—公众关系(OPRS)的研究上,缺乏或者忽视对组织—环境关系(OERS)的研究,这导致了公共关系学研究对象的缺失,既无法囊括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已有的发展成就,又难以体现其更高层面,如战略咨询者的发展潜力。

3.单一性。孤立地从主体层面、客体层面或者目的层面揭示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比如,传统公共关系理论仅仅是把“公众”作为其研究对象,而没有把“关系”列入其中,也就是没有把“组织—公众—环境关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

事实上,科学研究的发展与学科间的互相渗透,正在日益填补纯客体意义上的学科研究对象的鸿沟,例如信息、网络曾是通讯工程的研究对象,而今天正在被传播学、新闻学、经济学等学科蚕食,这使得我们从纯客体的角度把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截然分开已不可能,同时,完全从目的论角度来确定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也是不可取的。

从生态学的观点来看,组织所面临的所有客体都是环境,一个组织的生态系统包括生命系统和非生命系统,公众属于生命系统,环境属于非生命系统。传统公共关系理论只是研究组织与生命系统如顾客、竞争者、消费者等的公众关系,忽视与非生命系统如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的环境关系研究,它们只是作为一种背景出现,这样使得公共关系理论仅限于一种战术层面的微观研究,而无法涵盖宏观层面的战略研究。

所以,本人认为,将组织—公众关系和组织—环境关系进行区分并加以整合,既有利于概念体系的正确和完整,也能够从主、客体两个层面上统一而全面地把握公共关系学的研究对象。

作者用“组织—公众—环境系统”来涵盖所有的公共关系研究对象,公共关系的研究对象包括两大子系统:

生命系统的OPRS和非生命系统的OERS,即组织—公众系统(Organi-zation—Public System,简称OPRS)和组织—环境系统(Organization—Envi-ronment System,简称OERS)。其中:OPRS主要包括组织—员工关系、组织—持股者关系、组织—消费者关系、组织—社区关系、组织—媒体关系、组织—政府关系、组织—竞争者关系、组织—金融关系等。OERS主要指组织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之间的关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