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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农业基础信息体系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议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系统、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中储粮总公司原粮收购价格等信息为基础,建立中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预警监测信息系统[45]。当农产品市场价格进入到接近最低或最高干预价的某一区间时,即发布价格预警,向市场主体释放即将进行价格干预的信号,引导市场价格自主回调。
加快建立农业基础信息体系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第一,抓紧建立“粮食等农产品价格预警系统”。建议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系统、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中储粮总公司原粮收购价格等信息为基础,建立中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预警监测信息系统[45]。当农产品市场价格进入到接近最低或最高干预价的某一区间时,即发布价格预警,向市场主体释放即将进行价格干预的信号,引导市场价格自主回调。

第二,建立“全国农户基础信息系统”。建议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采集并管理农户基础信息,包括农户人口、劳动力、承包地、宅基地、机械设备等基本情况,以及劳动力就业、收入、土地流转、种植品种与面积等年度跟踪情况,能够准确甄别和确定各农户的产量、种植面积等情况。建议充分发挥农户、基层组织的作用,采用农户申报、村组丈量统计、乡镇核实、县市抽样核查,县级以上主要采用统计信息、卫星遥感等技术的方式,建立中央—省市—县—乡镇—村组—农户的信息系统。有关部门应充分应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农户承包地登记、确权及农业普查等工作,率先在粮食主产区建立以农户为单位的耕地资源与粮食种植面积基础数据库和土地空间信息管理系统,为今后开展各类政策性补贴、农业保险、粮食估产等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注释】

[1]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局局长程国强研究员

[2]如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政府委托中储粮总公司作为政策执行主体,由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政策性收购。

[3]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指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从事农业生产的传统小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农业公司企业等。

[4]如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粮棉油临时收储政策等。

[5]如粮食关税配额管理政策。

[6]如良种补贴,与保护实际种植面积挂钩。

[7]如农机具购置补贴,与农机具实际购置挂钩。

[8]如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按农户承包地计税面积定额发放,没有与实际种植面积挂钩。

[9]详见程国强,《WTO农业规则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

[10]WTO《农业协定》第6条“国内支持承诺”。

[11]名义保护率(NRP)是世界银行经济学家Bela Balassa(1965)提出测度农业保护水平的指标,是农产品国内市场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间差额,与世界市场价格的比率。名义保护系数(NPC)即由名义保护率派生的指标。

[12]有效保护率(ERP)是澳大利亚经济学家Corden W.M.(1966)提出的测度农业保护水平指标,是以国内价格计算的单位农产品产出增值与世界价格计算的产出增值差额,与世界价格计算的产出增值的比率。

[13]其中,国内支持包括综合支持量(AMS)、微量允许、“蓝箱”支持、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总量(即OTDS,等于前三项支持措施的总和)以及“绿箱”支持。

[14]1999年以前主要采用生产者补贴等值(Producer Subsidy Equivalent)和消费者补贴等值(Consumer Subsidy Equivalent)衡量。1999年以后,改用当前的生产者支持估计(Producer Support Estimate,即PSE)和消费者支持估计(Consumer Support Estimate,即CSE)衡量。

[15]1999~2007年的PSE政策分类包括:市场价格支持、基于产量的补贴、基于耕地面积或动物数量的补贴、基于历史绩效的补贴、基于投入品使用的补贴、基于限制投入品使用的补贴、基于农业总收入的补贴、混合补贴(即1999年版PSE项目的A-H类)。本章采用的是2007年以后的PSE政策分类。

[16]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17]良种补贴尽管是一项投入品补贴(PI),但依据政策实施标准,即按中央规定的补贴标准,根据农户实际种植品种及面积,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种子售价折扣的方式补贴到农户,因此本研究将良种补贴归类为与产量挂钩的基于现期种植面积(或动物数量)的补贴(PC)。

[18]早籼稻最初执行范围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4省,2008年增加广西;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7省,2008年增加辽宁、江苏、河南、广西4省区;小麦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其他产区是否执行最低收购价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19]2005~2007年,最低收购价格没有进行调整,保持固定的价格水平。

[20]玉米和大豆的临时收储执行范围为东北主产区,即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油菜籽为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17个油菜产区。

[21]综合程国强(1993)估算的1982~1990年中国农业支持总量水平(包括谷物、食用植物油、猪肉、牛肉、禽蛋、棉花和食糖等主要农产品)大概在-256亿元到-1781亿元之间波动,由此可初步判断,1993年以前,中国农业基本处于“负保护”阶段。

[22]PSE方法中计算的农业总产值系种植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和,剔除了水产品和林产品的产值。

[23]根据测算方法,指与国际市场相比的农产品生产者收入或消费者补贴支出。

[24]根据农业支持总量TSE定义和计算方法,TSE=PSE+GSSE+TCT=TSES+TSET+TSEU,其中,TCT指纳税人向消费者的转移,TSET、TSET、TSEU分别指消费者向农业部门转移的价值、纳税人向农业部门转移的价值和政府的预算收入。

[25]由于未包括纳税人向消费者的转移,因此二者的比重之和不等于100%。

[26]消费者支持估计CSE及%CSE从2000年开始由正值转变为负值,其绝对值呈增长的趋势,亦表明消费者逐渐成为农业支持成本的重要承担者。

[27]即国内农业生产者获得的销售价格要低于国际市场平均价格。

[28]农业政策由负保护向正保护的转变,主要由国内价格支持政策和边境保护措施共同作用形成。

[29]WTO《农业协定》所指“农产品”系《农业协定》附件1规定的“基本农产品”,不包括渔产品。因此,在计算我国农业总产值时,采用农林牧渔总产值-渔业总产值。

[30]仅包括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未包含对农业投资的利息补贴。

[31]如果按1996~1998年固定基期参考价(进口CIF价格)直接计算中国大豆、油菜籽价格支持水平,那么突破微量允许的问题将更加突出。但由于进口大豆、油菜籽为转基因产品,而国产大豆、油菜籽为非转基因产品,因此本研究用1996~1998年外部参考价加上25%的质量差价作为调整后的外部参考价,以此计算价格支持水平。

[32]棉花收购数据尚不确定,故棉花黄箱支持未在表中列出。有关部门公布2011年收储临储棉花503万吨,2012年收储临储棉花360万吨,若数据无误,则仅价格支持即达到200亿元以上(2011 年263亿元、2012年209亿元),分别占棉花产值的22.1%、16.8%,严重突破8.5%的微量允许水平。

[33]棉花与大豆、油菜籽类似,其1996~1998年外部参考价为14584元/吨,2011年国内临时收储价为19800元/吨,价差达5216元/吨。

[34]指市场年度,小麦为当年6月至次年5月。

[35]2010~2012年小麦因此已出现少量缺口,即当年新增供给小于年度总需求。

[36]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37]相关研究表明,中国非特定产品的“黄箱”支持空间较大,但部分特定产品,如棉花、大豆、小麦等的“黄箱”支持今后面临较大压力,可能会突破微量允许水平。

[38]对现行政策操作方式可作适当调整。

[39]一般把目前实施的最低收购价与临时收储措施称为“托市收购”。

[40]即以农业经营为主业、规模适度的农户,不包括大规模的商业化农户。

[41]我国现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主要是针对产量保险的保险费补贴。目前正在探索产量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近年,世界银行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推广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即天气指数保险)。

[42]也可以将收入保险的支出费用计入种粮收入当中,美国即是如此。

[43]投保人所在县(市)的种粮实际收入,等于当年作物收获季节的全国平均市场价格与投保人所在县(市)当年平均单产水平的乘积。

[44]2005年韩国实施大米收入保障直接补贴,2007年日本实行跨品种经营稳定对策,2008年美国推出的平均作物收入选择补贴,意味着与农作物经营收入挂钩的直接补贴将成为今后农业补贴的重要方式。

[45]这可以作为整个价格支持措施的基础技术支撑。将该系统的市场价格信息作为启动或退出国家政策性收购的依据,改进和完善当前仍带有随意性的政策启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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