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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

时间:2022-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档案法律既是专门法律,又是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档案法律宣传是国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构成,它不仅是档案部门的重要工作,而且应纳入国家、地区以及各级组织和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范围。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_档案法制与标准

(一)专门性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专门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是专门或者主要针对档案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其任务主要是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宣传的内容具有明确的专指性。第二,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是专门服从、服务于档案工作需要的宣传教育活动,其基本的立足点和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档案工作依法治理,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具有专门的目的性。第三,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属于专门的普法宣传活动,与一般的档案工作宣传和档案专业教育、业务培训活动相比,在内容、功能、性质上具有明显的区别。

(二)普遍性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是专门的普法活动,但又具有法制宣传教育的共性特征。第一,档案法律既是专门法律,又是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档案法律宣传是国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构成,它不仅是档案部门的重要工作,而且应纳入国家、地区以及各级组织和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范围。第二,由档案法治的要求以及档案工作的性质、任务所决定,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应只专门针对档案部门、档案人员,而要面向与档案工作相关的各类人员,面向全社会,不断扩大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范围,使各级领导、专业人员普遍依法落实档案工作的法定职责,使全体公民普遍依法履行保护档案的义务。

(三)条件性

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事业整体发展中,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处于条件性的地位。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依托法治,法治的关键是守法,即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而守法的前提条件就是普法宣传教育。只有通过广泛普法、认真学法,才能促使人们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自觉守法。离开普法宣传教育,再好的法律也可能被束之高阁,法制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在推动档案法治,促进档案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档案立法是基础,档案执法是关键,而档案普法则是十分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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