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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第一节县城原状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县城原状县城位于东经103°21',北纬35°26',居县境东北,海拔2136米,坡度10~25度。5条城区街道总长6193米,面积7985平方米。设有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共有病床60张。城东西长600米,南北宽350米,面积0.21平方公里。建国初,宁河城尚完整,因城镇建设和群众用土等原因,三面城门及大部分城墙被拆除,1985年尚存北城墙及部分东城墙。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宁河城区设龙泉镇,辖19保、214甲。1983年恢复城关镇至今。
县城原状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一节 县城原状

县城位于东经103°21',北纬35°26',居县境东北,海拔2136米,坡度10~25度。城区内有城关镇的龙泉、西关、南关3个行政村。

1985年,城区面积1.28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55622.67平方米,人均16.95平方米,其中农民使用面积99902平方米,人均27平方米;三层以上楼房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以南关十字(现中心广场)为中心,有两纵一横5条街道,一纵南北向,为南关街(南关十字至三叉路口)、西街(南关十字至林家沟);二纵南北向,为城内街(城门口至滴珠山公园)、西关街(城门口至林家沟);一横东西向,为横街(南关十字至城门口)。5条城区街道总长6193米,面积7985平方米。

县城在建国初即开始供电,1979年后发展电炊、电暖等生活用电。1981年设立自来水站,机关单位和部分居民饮用县城后山龙泉为水源的自来水,其余居民饮用泉水。通讯设施为手揺电话机,只通机关单位和乡(镇)。

县城有沈家庄发电厂、康家坪发电厂、农业机械修造厂、食品加工厂、面粉厂、酒厂6家国营企业,1985年总产值480.92万元,实现利润15.06万元。设有百货、食品烟酒、煤炭、农副产品、饮食服务等国营商业网点20处,年社会商品零售额756万元。有粮食、山货、蔬菜、牲畜交易等简易市场。

县城建有文化馆、影剧院、电视转播台、广播站等文化设施。有完全中学1所、小学2所,在校中小学生2500多人,教职工136人。有幼儿园1所、学前班1个,入园幼儿百余名。设有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共有病床60张。另有个体诊疗所4家。

明洪武八年(1375年)筑成宁河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加固补修城墙。北城墙沿后山山顶修筑,东西城墙依山势逶迤而下,南城墙建在平地上。东、西、南三面均有城门。城东西长600米,南北宽350米,面积0.21平方公里。建国初,宁河城尚完整,因城镇建设和群众用土等原因,三面城门及大部分城墙被拆除,1985年尚存北城墙及部分东城墙。

明初,宁河城是宁河县治,清代不设县,属河州里甲,后辖于会社。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和政县,县治宁河城。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宁河城区设龙泉镇,辖19保、214甲。民国二十九年八月,改龙泉镇为城关镇,辖11保、112甲。1949年解放后,改称城关区,又改为第一区。1955年撤区并乡,由西关、龙泉乡合并为城关乡。1958年上半年改设为城关镇,8月,改建为城关人民公社。1983年恢复城关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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