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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救助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以来,县政府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此外,县政府每年在全县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捐款活动,先后募集救助资金48.37万元,对98例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补助治疗费用。表16-1-3 2007—2009年环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统计表资料来源: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报表
计划生育救助_环县人口志

一、计划生育救助

计划生育救助,是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进行救济、帮助和扶持。2004年以来,县政府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2005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列支10万元,并通过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募捐,建立救助基金,专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采取一次性生活救助、计生家庭子女结对帮扶、意外事故慰问、生产帮扶等四种形式实施。止2009年,有249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了1000~4000元的救助金,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见表16-1-1)。此外,县政府每年在全县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捐款活动,先后募集救助资金48.37万元,对98例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补助治疗费用。

表16-1-1 2004—2009年环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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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报表

2004年国家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具体政策规定见附录8)。甘肃省将1933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作为省级奖励扶助对象。环县被列为试点县份之一,扶助60岁以上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2009年将奖励扶助金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720元。实施这项政策以来,全县有3624人(次)享受奖励扶助资金227.04万元(见表16-1-2)。

表16-1-2 2004—2009年环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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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报表

2007年国家开始实施特别扶助制度(见附录9),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2007年至2009年,全县有84人(次)享受此项扶助,兑现扶助资金9.408万元(见表16-1-3)。

表16-1-3 2007—2009年环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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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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