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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伤害性质分类

时间:2022-05-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伤害性质分类(一)按伤害性质分类就损伤后果分类,美国标准协会提出按伤害后果的不同性质分四类,这个分类法已为多个国家使用。永久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上所述不同是身体的某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残缺或失去作用,或者全身或部分功能遭到永久性损伤,不管这肢体或身体功能在受伤前情况怎样。对于第四种情况,按实际损失日数。

按伤害性质分类

(一)按伤害性质分类

就损伤后果分类,美国标准协会提出按伤害后果的不同性质分四类,这个分类法已为多个国家使用。

(1)死亡:任何由工作伤害导致的死亡,不论死亡的时间多长。

(2)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受伤者不可能再从事可以获得报酬的职业,或在一次事故中导致下列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残缺或功能完全丧失:两眼,一只眼和一只手(臂、脚、腿);不在同一侧下列中的两个(手、臂、脚、腿)。

(3)永久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上所述不同是身体的某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残缺或失去作用,或者全身或部分功能遭到永久性损伤,不管这肢体或身体功能在受伤前情况怎样。

(4)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导致死亡或永久性损伤,但导致一天或更多天不能上班工作。

对于前两种情况,损失工作日数可规定为6000天(指平均丧失20年,以每年工作300天计算)。某些国家则选用7500天。对第三种情况可根据肢体残缺和功能丧失对劳动力的影响,参考医学方面的意见,将各种典型情况归纳整理,分别给出对于6000天的百分数。对于第四种情况,按实际损失日数(不包括受伤日,但包括假日、厂休日等受伤害的非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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