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非洲国家解决土地问题的一种尝试

非洲国家解决土地问题的一种尝试

时间:2022-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非洲国家解决土地问题的一种尝试——关于津巴布韦重新安置计划的调查何丽儿 钱榆圭津巴布韦是非洲最年轻的独立国家,位于南部非洲。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对津巴布韦重新安置计划的背景、实施情况、成就、问题以及前景作出分析。欧洲人占有第一、二类地区的70%,非洲人土地大多位于第四、五类地区。穆加贝上台之后,解决土地问题受到两大约束:第一是宪法上的约束。
非洲国家解决土地问题的一种尝试_关于津巴布韦重新安置计划的调查_纪念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学术论文集·西亚非洲研究所卷

非洲国家解决土地问题的一种尝试——关于津巴布韦重新安置计划的调查

何丽儿 钱榆圭

津巴布韦是非洲最年轻的独立国家,位于南部非洲。独立前它经历了近90年殖民主义统治,其中50多年是处在种族主义统治之下。因而津巴布韦的土地问题极其严重。(1)1980年穆加贝出任第一届独立政府总理之后,立即着手用重新安置的办法解决非洲人的无地、少地问题。

为了对津巴布韦独立后的土地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我们于1987年年初赴津巴布韦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题考察(其中何丽儿同志还曾于1984年年初访问过津巴布韦,对农业、土地等问题也作了调查)。我们访问过哈拉雷市附近的各种类型的农村地区,也访问了素有“面包篮”之称的中马绍纳兰省以及土地问题较严重的马兴戈省、农业最落后的卡里巴的边远地区。我们还走访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对津巴布韦重新安置计划的背景、实施情况、成就、问题以及前景作出分析。

一、重新安置计划产生的背景

津巴布韦总面积391000平方公里,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国人口总数为7546000人,官方以此数字推算,到1985年津巴布韦人口为8300000人。(2)

自1930年起,白人种族主义政府即开始推行按种族占有土地,至1980年独立为止,这50年间,白人人数最多时不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3%,但他们却一直占有全国土地面积的一半,而占人口总数97%的非洲人却被驱赶到所谓“土著保留地”(3)居住。独立前白人政府几经修改土地立法,但是,按种族划分占有土地的格局一直没有变化,为数极少的白人占有大约半数土地的现实也没有变化。到独立的时候,大约5700个白人商品农场主占有1600万公顷土地,每户平均面积为1754公顷;而在非洲人公社地区的1600万公顷土地上居住着约100万户非洲农民,每户平均面积为16公顷,即每户白人商品农场平均占地多于非洲人的100倍。(4)

值得注意的是,按自然条件看,土地占有状况就更不合理。依降雨量的多少,津巴布韦全国土地分成五类地区:第一、二类为降雨量多、适于集约化农业的地区;第三类降雨量不足,适于半集约化农业及畜牧;第四类地区常年雨量稀少,只能用于粗放农业;第五类地区仅适于放牧。欧洲人占有第一、二类地区的70%,非洲人土地大多位于第四、五类地区。在津巴布韦,农作物必须在年降雨量28英寸以上的地区才能生长,非洲人地区的39%降雨量少于24英寸。年降雨量超过32英寸的土地只占全国面积的17.6%,而这些土地的91.6%为欧洲人所霸占。(5)

在土地数量与质量极端悬殊的基础上,形成了典型的双重农业经济结构,即现代化的白人商品农业与极端落后的非洲人自给农业。笔者曾到首都哈拉雷市附近的两个白人农场参观,那里的生产过程几乎全部机械化。从播种、除草、收割乃至将种子分类包装均用机器。一个3500英亩面积的谷物农场,只需雇用45个工人耕种;笔者也曾访问过卡里巴湖区的布米岛上的公社区,那里因孳生萃萃蝇,不能饲养耕牛,全靠手工劳动,所以那里保存着几个世纪以来的原始灌木林,非洲人一直无力开发。当地人唯一使用的是短柄锄头(把长只有2尺左右,使用时必须大弯腰)和极笨重的铁质砍树器,他们就靠这些极原始的生产工具进行耕种。因此,白人农场与非洲人公社地区相比:单位面积产值高3.8倍、总产值高3.4倍、人均产值高6.9倍,每户平均产值则高出378倍。(6)

上述极端不合理的状况,无论在独立之前还是独立之后,以穆加贝为首的津巴布韦民族联盟都曾承诺予以改革。早在解放战争期间,民盟将解决土地问题作为斗争的中心问题; 1980年2月,民盟在竞选宣言中,将土地问题列为政府最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穆加贝上台之后,解决土地问题受到两大约束:

第一是宪法上的约束。1979年年底在英国兰开斯特大厦签署的津巴布韦宪法(7)关于《权利宣言》一章规定了“保护私人家庭及其他财产,不能强制取得财产而不给补偿”。“因国防、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城市及国家计划等公共目的需要安置土地时可从利用不足的土地中取得”“必须足够补偿”,“不应阻止补偿的钱汇出国外”等。(8)由于这些条款的限制,穆加贝政府如要获得原属白人商品农场的土地,就只能通过自愿买卖的办法按市场价格去收购土地。

第二是经济实力方面的束缚。数十年来,白人商品农场主不仅拥有大量优质土地,而且通过代表他们利益的种族主义政权进行超经济盘剥。在信贷、市场、技术推广、交通运输等关键环节方面占据了绝对的垄断地位。因此,到独立的时候,白人商品农场占有农业总产量的75%、农产品市场销售额的95%、农产品出口总值的100%,并且,他们雇用了津巴布韦正式就业工人的33%。(9)由于白人商品农场在国民经济中的极端重要性,穆加贝政府在制订土地政策时,不能不采取极其谨慎的态度。

综观自独立至今穆加贝政府解决土地问题的指导思想,就是想在继续促进白人商品农场发展的同时,加速非洲人农业的发展,实际上是在公平分配与持续增长之间谋求平衡。这一指导思想充分反映在“公平增长”政策声明以及“1982~1985年过渡时期三年计划”之中。

“公平增长”政策声明指出:“(独立前的津巴布韦)一方面是外国占据支配地位,另一方面是本地人极少参与经济活动,特别是在占有土地方面极不合理,导致广大人民的贫困。”

“1982~1985年过渡时期三年计划”更明确指出:“土地分配的不均是形成非洲人农业不发展的主要因素。”(10)为此制订了土地重新安置计划,即将一部分无地少地农民安置到安置到原属白人商品农场主的土地上。

津巴布韦政府在解决土地问题时采取的是逐步安置,而不是激进的土地政策。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重新安置部负责人说:“商品农业对我国当前的混合经济是十分重要的”,“任何重分土地的政策都必须兼顾商品农场主和无地农民的利益。”“有两种不同的土地政策:一是激进的重分所有商品农业土地,这样可能在短期内妨碍生产;另一种是更谨慎、更现实主义的重分土地政策,这种政策可能不会立刻满足所有渴望土地的要求”、“只要商品农业部分仍在出口和外汇收入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土地重分政策就不能不在获得商品农场土地与外汇收入之间求得平衡。”(11)

二、重新安置计划的实施

独立后头六个月,穆加贝政府集中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力量,集中安置了在解放战争期间流落在邻国及被围禁在“保护村”里的120万难民,这是重新安置计划的前奏。

1980年9月,穆加贝政府正式开始实行重新安置计划,其主要目标是:

1.减轻公社地区的人口压力。

2.改进非洲人地区的农业生产。

3.提高农村地区贫苦人民的生活水平。

4.为无地、失业及受战争影响的人提供就业机会。

5.利用已被放弃及利用不足的农业土地。

6.改进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12)

重新安置工作由土地、农业和农村重新安置部统一负责,既负责收购土地,又负责组织安置。它还通过全国性的部际协调委员会和技术协调委员会在各部门间进行协调。

津巴布韦全国各省均设有安置机构。自1983年起,各省安置机构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省以下的地区负责人也分管重新安置事宜。我们在马兴戈省访问过该省负责重新安置的官员和地区负责人,他们都是40岁上下的精力充沛的知识分子。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对省和地区重新安置情况(包括数字)了如指掌,对重新安置的成就、问题和前景都有独特的比较符合实际的看法。

在省级安置部门下面,有由安置官员组成的安置队。每一名安置官员负责500个安置户的工作,手下配备一名文书和一名清理田地的助手。安置官员实际上起着基层政府的作用,因为在重新安置区内没有建立任何政府行政机构。安置官员负责动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维护基础设施及监督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政府给移民以民主权利,在村及地区一级设立由移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发展委员会,发展委员会负责监督农业、政府动员、卫生、教育、妇女及青年组织、运输、自然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策及财政问题,发展委员会不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安置区的土地由安置部负责按买卖自愿原则向白人农场收购。政府规定这些土地必须是:①靠近公社地区、特别是那些人口压力很大的地区。②土地面积足够建立学校、诊所、市场设施等。③有道路及供水等基础设施。全国设有一个评定地价并向政府提供咨询的委员会,安置部经常听取这个委员会的建议。购得的土地交与农业部负责技术推广部门对这些土地进行规划、定界。之后就进行基础设施,包括道路、蓄水池、办公人员住房、诊所、学校的建设。

在这些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负责安置的官员就开始同地区负责人联系,组织安置事宜。按1981年的规定,安置对象必须是:难民、公社地区的无地或少地者、失业工人、穷人,1983年起允许一些经过训练的农业生产能手(Master Farmer)迁到安置区,目的是为其他人提供示范。政府对移民的年龄也有规定,移民必须在25至50岁之间,又规定移民必须是已婚或是有孩子的寡妇。

据安置部前负责人萨姆·吉扎提供的材料,(13)至1983年年底止,移民的来源是:

来自公社地区 占62%;

原为农业工人 占15%;

原为城市工人 占6%;

省内其他移民 占3%;

从国外日本的难民 占1%;

来自“保护村”(14) 9%;

来自非洲人购买地(15) 占1%;

其他 占3%。

要说明的是:当政府收购这些土地时,在这些土地上实际上已住着一些原先白人农场的工人或从附近公社地区擅自迁来的无地少地农民。因此,政府规定,1981年7月前擅自迁到安置土地上的移民可被接纳。

按规定,移民迁入安置区,都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移民对土地只有租用权而无占有权,政府不发地契。公社农民一旦迁到安置区,就要放弃在本公社享有土地的权利。土地租用期原定为5年,如果生产情况好就可继续延长租用期。实际上,从安置计划推行6年多来,还未曾有过收回安置民土地的情况。我们曾就移民租用土地的期限问题同安置部有关官员讨论过,他们也承认租用期限及归属不定影响移民的生产积极性及用于土地的投资。

津巴布韦的重新安置计划自1980年9月开始推行至今,历时六年半,其进程呈现一个明显的马鞍形。津巴布韦政府在头3年制订的指标是用6000万津元收购110万公顷土地,安置18000户农民,实际上到1983年已经安置了26021户。安置的速度颇快。鉴于进展迅速,津巴布韦政府在1983年中又制订了到1985年中要安置162000户的计划,准备投资2.6亿津元。但此后因遇到各方面的问题,计划远未完成。截至1986年年底,津巴布韦政府一共向白人商品农场收购土地2551000公顷,耗资5500万津元,其中2140000公顷已安置了39877户,约327000人。(16)具体进展情况如表1。

表1 安置进度表(17)

img14

从重新安置的类型看,大致包含两个不同的类型。第一种类型是1980年9月政府提出的正常型的重新安置计划,这个计划包含A、B、C、D四种安置模式。

A模式是个体耕种形式,每户可使用5公顷耕地以及大约25公顷的草地以饲养牲畜。迁入的头一年,政府免费提供所有生产投入、免费代耕半公顷土地;第二年,移民可向农业信贷公司申请季节性信贷以换取生产投入;第三年,移民可向信贷公司申请中期信贷以购买耕牛、犁耙等。(18)

B模式是集体生产的合作社,每个合作社有50~200名成员,集体使用耕地,而牲畜归私人所有,其他生产工具归集体所有。

C模式类似A模式,但由国家提供“核心”地产。这种模式主要为培训农民生产烟草、咖啡及饲养奶牛。

D模式是在第四、五类自然区里饲养牲畜。此外,移民可使用一公顷旱地以及1/10公顷灌溉土地种菜。

无论哪一种模式,政府提出每户每年的最低收入指标为400津元(其中不包括自己消费部分的115~120津元)。

第二种类型是1981年年底根据穆加贝总理指示而实行的加速安置计划。所以称为“加速”,是要在短期内安置尽量多的移民,它同第一种类型不同之处在于政府虽然仍提供生产基金,但对移民不提供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这种类型只有个体经营一种模式。

表2 各种安置模式占有土地情况(19)

img15

表3 安置区土地按自然区分类百分比(20)

img16

表4 安置区分布情况(21)

img17

关于购买土地的资金来源,根据独立前夕签订的协议,作为原宗主国的英国和独立后的津巴布韦各自承担款项的半数。

三、重新安置计划的主要成就

重新安置计划是独立后津巴布韦政府企图用改良的办法改造从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统治继承下来的畸形经济结构的一种尝试。如上所说,兰开斯特大厦宪法《权利宣言》一章规定了不能剥夺白人商品农场土地,只能按买卖自愿的原则按市价向他们收购土地;此外,鉴于白人商品农场在津巴布韦商品农业、出口、就业等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又鉴于商品农场主同制造业主以及农业部门商人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津巴布韦政府也只能通过逐步增强非洲人经济实力的办法来同白人商品农场主进行较量;更重要的是,由于独立前种族主义立法的束缚,津巴布韦非洲人根本不能得到技术训练,因而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业管理人员奇缺。我们参观过的一个由地方政府控制的农场,只能重金聘请白人当经理。据1969年统计,72%的成年非洲人或是文盲或仅受过三年教育。(22)在这种情况下,津巴布韦政府吸取了一些非洲国家不顾自身管理水平如何、仅为实行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而大规模剥夺或接管白人农场招致农业生产急剧下降的教训,只收购了白人农场的部分土地,这种做法显然是明智的、是符合津巴布韦国情的。

从津巴布韦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观察,实行重新安置计划,实质上是利用国家机器的力量资助并促进非洲人商品农业的发展。独立前,由于近百年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歧视和压榨,非洲人被迫聚居在土质贫瘠的地区,进行自给性农业生产,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小农经济始终难以发展。而且非洲人小农占有的土地面积极为有限,1980年津巴布韦独立时,他们占有的土地面积只占全国总面积的3%。因此,独立以后,由于政府推行重新安置计划,方使国家有可能在土质较好和雨景较充足的一、二、三类自然区购买一定数量的土地分给非洲人,从而为非洲人商品农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目前,重新安置地区的土地无论就总面积还是就好地面积来说都大于非洲人小农地区(详见表5)。加上政府在税收、信贷、技术推广以及各种农业投入等各方面对重新安置移民的优惠待遇,单是税收一项就很明显,如规定:白人商品农场必须上缴51%所得税,而对重新安置区移民实际上是免税。无论津巴布韦政府主观意图如何,实际上都势必促进非洲人商品农业的发展。

表5 非洲人安置区面积与非洲人小农面积比较 单位:公顷

img18

①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材料。

②伊博·曼德扎编:《津巴布韦: 1980~1986年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第184页。

我们调查过的安置区情况也确实如此,例如南部马兴戈省的穆尚迪卡重新安置区,它包括35个村,分旱地与灌溉地两部分。旱地472户、灌溉区416户;旱地每户分地5公顷左右,灌溉区每户分地1.2~1.5公顷不等。因有水利灌溉,灌溉区的村子一般收成都好。如第十三村(共34户),1986年共收小麦1828包,出售1309包(每包120公斤);第三十五村(共10户),1986年收玉米967袋(每袋91公斤),出售612袋;其中一户卖两头牛得462津元。我们与十三村的一户移民进行了交谈,他告诉我们,1986年他出售小麦就获得1300津元,现正在盖新房。在十三村的棉田参观时,见到移民们正在地里忙碌,在田边见到农业技术推广员在指导施用化肥。据他们介绍,在这个安置区就有七名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一般初中毕业后全受三年农业技术培训,然后派到农村负责技术推广工作,他们同移民们一起劳动,从播种到收获都按科学规程进行。移民们还告诉我们,他们出售的农产品与牲畜均不用纳税,孩子入学与灌溉用水亦是免费,每年只需向政府交2津元的技术推广费用。此外,他们可向信贷部门申请贷款,数目不限,年息为13%,外加0.9%的保险金。因津巴布韦农业信贷公司一般是以农业投入的形式支付贷款,即移民们申请的信贷用化肥、种籽、化学除虫剂等实物支付,移民们获得农业信贷比其他非洲农民优先,因而他们能较快地获得这些生产必需品。我们问到能否及时偿还农贷时,灌溉区农民的回答是肯定的;旱地区农民则回答说因天旱,这儿年收成不好,因而不能及时偿还农业贷款。

我们还访问了位于津巴布韦西北部卡里巴地区的马坎蒂重新安置点,会见了一个名叫威廉·卡林纳的移民。威廉原是农业生产能手,1983年从附近公社地区迁到这个安置点,分得4公顷土地,主要种棉花。1985和1986年出售棉花收入得纯利5000津元。我们去他家时,看到他的家人正在院子里晾晒新棉。晒干后的棉花由政府的销售机构统一收购,他们用不着为运输问题发愁(运费在售棉款中扣除)。棉花的出售价格是每袋(190公斤) 120津元。去年他向农业信贷部门贷得10袋化肥,约合500津元。他又说:迁入安置区后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言词之间,不时流露出对现今生活颇为满足的神情。现在全家有两张犁、一部铧,因那里是萃萃蝇孳生之地,不能繁殖耕牛,只能用驴子拉犁耕地。

为了解全面情况,我们在访问中马绍纳兰省品杜拉地区的契特波安置点和赤乌布克安置点时,有意识地请安置区干部安排我们分别同富裕户及困难户进行了交谈。无论是富裕户,抑或是困难户,都一致认为:迁到安置点后,比原先在公社地区,生产有了发展,至少不用为土地发愁了。

由于种植经济作物收入高,发展商品农业生产已成为重新安置地区的一种趋势。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曾对11个安置点进行过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证明,几乎所有的安置点商品农业率都有所提高。最典型的是中马绍纳兰省的卡鲁亚纳模式A安置点,1983~1984年间只有55%农户种棉花;而在1984~1985年间种棉的户数已占91%;棉田由17.4公顷增加到56.7公顷,增加225%。到1986年棉田同玉米种植面积几乎相等。由于发展经济作物,移民的平均收入明显增加,1983~1984年每户平均收入仅308.35津元,到1984~1985年间平均收入增加到665.92津元,比上年度翻了一番以上。

从重新安置计划的进展速度来说,一般学者都认为肯尼亚的重新安置工作是较成功的,但是如与津巴布韦相比,则可看出津巴布韦的安置速度大大超过了肯尼亚。津巴布韦独立头8个月从白人手中获得土地分给黑人的数字,只比肯尼亚独立后头15年分给非洲农民的土地数少10%。(23)据统计,1961~1971年间肯尼亚分配了50万公顷土地,安置了大约5万户农民,(24)我们可将这个数字同津巴布韦6年内以200多万公顷安置近4万农户比较,津巴布韦无论从收购土地及安置数字两方面说都是不慢的。

按重新安置计划制订时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看,自该计划推行6年来,各个目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有些方面成就还是很显著的。主要表现在:

(一)缓解了公社地区的人口压力

目前居住在公社地区的人口在450万以上,而公社地区土地按生态学恢复地力的要求只能容纳100万,因而公社地区人口压力非常大,重新安置计划推行以来,将39877农户约327000人、即约占全国人口的3%安置到原属白人商品农场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社地区的人口压力。

(二)非洲人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有了改善

6年多来,津巴布韦政府将200多万公顷(占全国土地6.5%)原属白人商品农场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对非洲人地区的农业生产是个巨大促进。

近几年来,安置区的大部分农产品产量是在稳步上升的。请看下表:

表6 重新安置地区产量统计(25) 单位:吨

img19

1985~1986年生产季节,重新安置区的主要农产品产量,占全国同类产品产量的比重如下:玉米占5.8%、高粱占3.6%、花生占5.8%、棉花占3.5%。(26)这个数字同1982~1983年的数字对比,生产的发展是显而易见的。1982~1983年时,产自重新安置区的玉米、高粱、花生、棉花在全国同类产品产量的百分比分别为: 0.72%、0.08%、0.5%和0.54%。(27)

1984~1985年生产季节,重新安置区出售商品农产品的总产值约2600万津元。

(三)扩大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到1985年年底为止,津巴布韦政府一共在安置区修建了4088公里的道路; 228所小学(共有1034间教室、916间办公室); 890个机井、214个水井; 246个牲畜浸泡池; 41个农村服务中心(诊所一般设在这里)。估计用于这些项目的费用为4520万津元。

在实施重新安置计划的过程中,津巴布韦政府在扩大农村所有涉及生产的设施信贷、市场、技术推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非洲人农民在独立前根本不能享受信贷和农业技术推广,独立后,有关部门增设了在农村地区的服务网点,并从根本上改革了一些排斥非洲人农民的陈规陋习。例如,信贷公司原规定必须将地契作抵押才能得到贷款,因公社农民的土地属公社、并无地契,因而不能得到信贷。独立后,信贷公司改变了抵押办法,派工作人员监督生产,只需将产出作为回收贷款的保证,贷给非洲人农户的信贷数字急剧增长(详见表7)。又如农业技术推广:独立前,公社地区一个农业技术人员负责1000~2000户农民;独立后,政府在重新迁移地区大力推广农业技术,从生产计划的制订及整个生产过程都派技术人员进行帮助。我们访问过的马兴戈省的古图地区,技术人员的比例为1∶200户。

(四)安置了部分失业人口,贫苦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在解放战争及独立初期,不少白人商品农场主逃离津巴布韦东部游击区,造成了不少农业工人失业。安置计划推行之后,这些农业工人有了安身之处。此外,随着安置区生产的发展及出售农产品数量的增加,大体说来,移民收入也在逐步增加。加上学校、诊所以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发展,这些原来是公社地区最贫穷的无地少地农民,绝大多数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据调查,只有不到5%的移民想退回原来的公社地区。(28)

表7 非洲人农村地区信贷增长数(29)

img20

我们曾往素有“面包篮”之称的中马绍纳兰省访问了几个安置点。当地官员告诉我们那里绝大多数的重新安置区发展较快。所到之处,我们都同移民进行了交谈。交谈者异口同声说,迁入安置点后生活水平较前明显提高。在契特波安置点,我们看到那里的移民普遍住进了新房,其中有些是付现金盖的,有些是以分期付款的形式从信贷公司贷得材料自己出劳力盖的。其中不少人家住上了三至五居室的平房,新房已经不同于过去非洲人居住的草顶圆屋,而是砖瓦结构的西式房屋,每间房间都有明亮的玻璃窗户,用水有压水式机井。确是一番崭新气象。

四、重新安置计划的问题

尽管津巴布韦政府独立六年多来在推行重新安置计划方面已取得上述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问题大致包括两个方面,即计划指标过高以及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我们认为,津巴布韦政府在制订重新安置计划时,一开始就存在贪大求全的毛病,因而脱离了自己的实际能力。

按津巴布韦政府原来的设想,每个安置点都必须有配套的居民住宅、学校、诊所、服务中心等一系列设施。结果形成发展投资大大超过了购买土地的支出。据统计,已用于购买土地的支出为5500万津元,而发展投资却预计需要1.109亿津元。实际上,津巴布韦政府早在1983年已购买200多万公顷土地,但因缺少资金,无力建设整套的基础设施,不少移民点直到近一、二年间才建立起来,至今仍有数十万公顷土地未能安置。当然,设立学校和诊所是必要的,但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本可以因陋就简,不必追求成套的砖瓦结构。

也许出于同样的根源。1983年津巴布韦政府制订了到1985年要安置162600户移民的指标,显然也是不切实际的。如按模式A每户需要耕地、牧场共30公顷土地计算,共需要486万公顷,占白人商品农场总面积的37%。而按当前每公顷土地市价46津元计算,需款2.2356亿津元。再加上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起码需款近5亿津元,这笔开支,多于1978~1980年政府收入的80%,几乎等于这些年政府平均预算的60%。(30)

首先遇到的是财政上的问题。按照兰开斯特大厦协定,英国与津巴布韦各承担半数安置用款。但英国坚持只承担原定安置18000户的费用,拒绝承担后定的162000户安置费。几经争执,穆加贝总理甚至以没收白人农场土地相威胁,至1985年年底,英国才一共承担了6200万津元。后津巴布韦政府多方奔走,从非洲发展银行取得2720万津元、从科威特取得780万津元、又从欧洲经济共同体取得630万津元外援,一共取得外援1.03亿津元。可是,这笔款项同实际需款5亿多津元相比,自然相差太远。

1984年年初以来,安置计划面临的财政问题更加突出。原因是:由于连续三年旱灾以及国际范围经济衰退的影响,出口收入下降,津巴布韦政府财政困难,政府开支急剧上升,1980年政府支出为6.77亿津元,到1985年已增加到15亿津元,(31)分配给重新安置计划的预算明显减少;与此同时,地价却急剧上升,1980~1981年间每公顷地价才10~30津元,而到1987年2月,安置部有关官员告诉我们,地价已上涨到平均每公顷46津元。

其次,土地的来源也是突出的问题。目前由政府所购得的土地多是离境白人农场主所出售的,从表4可以看出,安置区多数设在受游击战影响较大的马尼卡兰省和马兴戈省,而在土质较好、雨量较充沛的东、中、西马绍纳兰省,政府很难购买到土地,即使买来的也是投资多而收益差的土地。偶然有些靠近水源、具备灌溉条件的土地,政府买来后首先考虑的也是在那里建设国营农场,轮不到安置无地少地农民。我们在马兴戈省参观过一个名为西卡托的白人商品农场,农场经理告诉我们,这个农场准备出售。我们参观时,正碰上来自首都管理国营农场的部门派人来接洽购买事宜,据说是因这个农场靠近小湖,有灌溉之利,因此政府准备全盘收买这个白人农场后改为国营农场。

1985年,津巴布韦政府通过了《土地获得法令》,授权总统在一定情况下可强制获得土地,又规定白人商品农场出售土地时须经安置部发证明。(32)但是,鉴于兰开斯特大厦宪法的束缚,通过强制获得的土地要付外汇补偿,在当前津巴布韦外汇奇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即使通过了土地获得法令,政府也难得到土地。

在执行重新安置计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更多。归结起来说,无论在安置模式之间、移民的生产与收入、旱润年成之间的差别都是很悬殊的。

先说模式之间的悬殊。一般说来,模式A较成功,模式B、C均不理想。在已安置的土地中,模式B,即合作社模式,占5.3%共约安置了2000户,组成了41个生产合作社。这些合作社人数从30人至100多人不等。由于政府财政困难,这些合作社得不到多少资助,在统一经营管理和评工记分等方面又缺乏经验,情况不妙。据中马绍纳兰省农业技术负责人告,全省11个按合作社组成的安置点只有一两个较成功,其他均不理想。例如,我们曾经访问过的萨斯·德累斯合作社,移民多是先前的游击队员,自1984年11月迁入。因他们复员时的复员费早已花光,迁入时并无多少资金,因而一无机器二无牲口,靠赤手空拳去接管面积1000多公顷的农场自然遇到不少困难。办社两年多来,主要靠政府的补贴分得现金,数目有限。一批20多岁、体力强健的小伙子,两年来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不到20津元,比起别的模式收入少多了。现在他们正极力争取比利时、联邦德国等国援助以购买大型机器设备,但经营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此外,情况不妙的还有模式C。这种模式在全国只有两个安置点:一是雅玛祖拉烟草种植点(162户移民);另一个是鲁西图奶牛饲养点。从雅玛祖拉的调查材料看,按规定,那里的移民有1.5公顷份地种烟草,因种烟技术要求高、成本又高,有一个村12户移民中,头一年平均每公顷产量才383公斤(规定指标为1200公斤,全国每公顷平均产量为2369公斤),平均每户欠债3950津元;第二年收成较好,每公顷产量达1321公斤,还了上一年的债,但大部分移民仍无现金收入。

移民之间生产与收入的悬殊也是明显的。在文内曾介绍过的卡里巴地区马坎蒂重新安置点,生产能手与一些无生产技能的移民之间收入差别很大。上面说过的那个名叫威廉的移民,年收入达2500津元,而有些农民生产的收入连支付种子和运输费都不够。

有牲口同无牲口的移民,收入悬殊。因为无牲口者不得不使用政府提供的机耕,每耕种1公顷要交60津元机耕费,大大影响收入。例如西马绍纳兰省森格子安置点,在1984~1985年间,使用牲口耕种的移民收入达800津元,靠机耕的移民平均收入才170津元。

津巴布韦常年不闹水灾而是闹旱灾,雨水缺少对农民是最严重的威胁,旱润对年成的影响很大。例如上述的森格子安置点,旱年每公顷才收1.5吨玉米,而润年能收2.5吨;处于干旱地区的马兴戈省的赤斯文里斯安置点,差别就更大。旱年时平均每户只收1.76袋玉米、2.7袋高粱;润年却能收到18.6袋玉米、29.8袋高粱。

还有,分得的土地土壤能否蓄水,对移民收入的影响也极大。例如,在中马绍纳兰省的赤乌布克安置点,我们访问了一户分得好土质的妇女,1986年收入7000津元;而另一户身强力壮的男人,因土质次,收入差,同年仅收入500津元,相差悬殊。

上面说过,独立前所有基础设施和生产服务设施都是为白人商品农场主服务的。独立后,尽管津巴布韦政府做了很大的努力去改变上述状况,然而,时至今日,安置点的移民对信贷、市场和生产投入的供应都是不甚满意的。有关部门在10个安置点进行抽样调查,结果如表8所示。

从抽样调查材料中还了解到,半数以上的移民不能及时偿还信贷,例如上述的森格子安置点,到1985年平均每户欠债1912津元。以农业生产投入支付的信贷,移民往往不能及时取得。移民没有运输工具,不得不向销售市场或中间商交付运费,每袋运费一津元、每吨运费10津元。这对经济地位刚刚稍有改善的移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表8 安置点移民对信贷及生产设施的态度(33)

img21

五、前景

迄今为止,津巴布韦白人商品农场无论在信贷、市场、生产投入的供应、技术水平等方面仍然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这种状况恐怕还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考虑重新安置计划的前景时,我们千万不能忘记这个基本格局。特别应该注意,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目前所有农业投入(包括化肥、种子、零件、燃料电力等等)迅速上涨,处在这种情况下,津巴布韦政府要通过重新安置计划去扶植非洲农民,就要付出加倍的努力。

最近,土地、农业和农村重新安置部长莫文·马哈奇说:“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土地问题仍然是关键的政治问题,正因为如此,土地的公平分配仍排在政府工作的首位。”(34)新近公布的五年计划(1986~1990年)中,计划五年安置75000户,每年准备花3450万津元购买75万公顷土地,安置15000户农民。(35)

通过调查、考察及参阅有关材料,我们总的看法是:单靠重新安置计划,恐怕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津巴布韦的土地问题。理由是:

第一,自重新安置计划推行至今六年多,一共安置了全国人口的3%;但津巴布韦全国人口的年增长率大于3%;其中主要增长来自农村地区。

第二,据安置部负责人R.M.穆佩沃西的报告,全国无地少地农民共219000户、180万人,如按计划进行安置,每户分地50公顷的话,一共约1100万公顷,占白人商品农场总面积的68%,很难设想白人农场主会用出售或其他形式出让这些土地。

如何才能较好地解决津巴布韦的土地问题?我们认为:津巴布韦政府除应继续贯彻重新安置计划外必须一手抓改变土地所有权,另一手抓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立即着手控制人口的增长,三管齐下。

独立后,兰开斯特大厦宪法限制了用剥夺的办法解决土地问题。到1990年,兰开斯特大厦宪法就可修改。到那时,鉴于白人商品农场在国民经济中占居重要地位,用剥夺的办法解决土地问题仍然行不通。但可以通过国家机器的力量立法,将白人商品农场未利用或利用不足的土地以较低的价格收买过来分配给非洲人。

与此同时,应该继续采取行政及经济措施扶植非洲人农业的发展。包括在信贷、农业投入供应、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推广等等方面改革陈规陋习,切切实实扶植贫苦的非洲农民。应该看到,独立后津巴布韦非洲人生产能力的提高是颇为显著的,目前非洲人所生产的玉米、棉花以及小麦均占市场总销售量的40%~50%,而独立时才占6%,进展的速度是不慢的,任何悲观论调都是没有根据的。

关于控制人口增长的问题至今仍未为津巴布韦政府所重视,实际上这已是刻不容缓的了。据估计,津巴布韦的人口20年以后将要翻一番,而津巴布韦耕地数却从1980年的30万公顷减少到1983年的18万公顷;加上津巴布韦大部分居民年龄在15岁以下,公社地区本已容纳不了原有的农业人口,这些孩子过几年长成之后,土地压力与就业问题就会更加严重。广大农村中又流行一夫多妻制,我们在卡里巴地区访问的那位生产能手,有6个妻子、18个孩子。布米地区的莫拉酋长一夫娶了10个妻子,究竟有多少个孩子,连他自己都数不清,这些给我们以极深的印象。如果不控制人口的增长,无论多么英明的政策都难以解决土地问题。目前津巴布韦政府的税收、法律等规定实际上片面助长非洲人人口的增长。例如,津巴布韦政府规定个人所得税为51%,而自1983年年中起,又规定城市工人月薪100津元以上者纳2%的低收入所得税。但在农村按人均收入计算,收入高而孩子多的农民实际上不用纳税。因此,至今全国800多万人口中只有20万人左右纳51%所得税,这无疑是间接鼓励非洲人多生孩子。又如法律规定不许流产,即使已有十多个孩子流产也属犯法。这些都亟待改变。

(原载《西亚非洲》1987年第5期)

【注释】

(1)何丽儿《津巴布韦的土地问题》一文(《西亚非洲》1982年第3期)。

(2)津巴布韦财政、经济计划和发展部:《社会—经济评论(1982~1985年)》,第1页。

(3)“土著保留地”后改称为“部族保留地”,独立后又改称为“公社地区”。

(4)琼·杜:《关于津巴布韦土地重新安置的最新报道》,载美国出版的《非洲研究》杂志1986年夏季号。

(5)尤德尔曼:《非洲人在土地上》,第57~84页。

(6)B.H.金西:《津巴布韦土地重新安置计划的政策问题》,载英国《发展政策评论》1983年11月号。

(7)1979年9~12月,在伦敦兰开斯特大厦,由英国主持关于津巴布韦独立的谈判。参加的有:白人政府代表史密斯;各派津巴布韦非洲民族主义政党领导人。最后达成协议,签订了津巴布韦宪法。根据这个宪法,津巴布韦宣告独立。

(8)《津巴布韦宪法》,第9、12、13、14页。

(9)伊博·曼德扎编:《津巴布韦: 1980~1986年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1986年版,第210页。

(10)《1982/1983~1984/1985年过渡时期发展计划》,第1卷,第3页,第65、66页。

(11)土地、农业和农村重新安置部秘书R.M.穆佩沃西和土地、农业和农村重新安置部助理秘书E.T.琴古合著:《津巴布韦土地政策的确定》。

(12)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重新安置部文件。

(13)津巴布韦《非洲社会发展》杂志1986年第1期。

(14)在游击战争期间,白人政权为阻止非洲人支持游击队而将他们集中于远离游击区的村庄,美其名曰“保护村”。

(15)“非洲人购买地”是独立前允许非洲人自由购买的土地。在这里居住的多是从事小商品生产的非洲农民。

(16)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1986年9月材料。

(17)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1986年9月材料。

(18)中期信贷期限为2~5年。

(19)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材料。

(20)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材料。

(21)伊博·曼德扎编:《津巴布韦: 1980~1986年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第186页。

(22)联合国贸发会议:《津巴布韦:走向新秩序》,1980年版,第196页。

(23)B.H.金西:《史无前例的成果,重新安置和土地政策在津巴布韦国民发展中的来龙去脉》,载《津巴布韦的过去及现在》,曼彻斯特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02页。

(24)G.M.鲁伊古:《肯尼亚小农过去的表现及未来的前景》。

(25)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材料。

(26)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材料。

(27)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材料。

(28)津巴布韦:《社会变化及发展》杂志1984年11月7日,第3页。

(29)伊博·曼德扎编:《津巴布韦: 1980~1986年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第216页。

(30)B.H.金西:《津巴布韦土地重新安置计划的政策问题》。

(31)津巴布韦中央统计局:《季度统计材料》1986年9月号。

(32)津巴布韦政府:《土地获得法令》,1985年出版。

(33)津巴布韦土地、农业和农村安置部材料。

(34)津巴布韦《先驱报》1987年4月21日。

(35)津巴布韦《先驱报》1987年4月2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