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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区的动火管理

时间:2022-11-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禁火区内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经过审核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前必须详细核对动火批准范围,在动火时动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动火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未经申请动火,没有动火证,超越动火范围或超过规定的动火时间,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关系大的应在动火证上会签意见。

(1)为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企业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动火管理制度。

(2)企业各级领导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贯彻执行动火管理制度。

(3)企业安全消防部门应认真督促检查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

(4)企业必须根据生产特性、原料、产品危险程度及仓库车间布局,划定禁火区域(如易燃易爆生产车间、工段、仓库、管道等)。在禁火区内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经过审核批准,才能动火。

(5)企业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一般实行三级审批制。

①在危险性不大的场所、部门动火,由申请动火车间、部门领导批准,在消防部门登记,即可动火。

②在危险性较大、重点要害部门动火,由申请动火车间或部门领导批准,有关技术人员介绍情况,消防、安全部门现场审核同意后,进行动火。

③特别危险区域、重点要害部门和影响较大的场所动火,由需要动火的车间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由安全、消防保卫部门审核提出意见,经企业领导批准后,才能动火。

(6)申请动火的车间或部门在申请动火前,必须负责组织和落实对要动火的设备、管线、场地、仓库及周围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才能提出申请。

(7)动火前必须详细核对动火批准范围,在动火时动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动火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未经申请动火,没有动火证,超越动火范围或超过规定的动火时间,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动火时发现情况变化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有权暂停动火,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企业领导批准的动火,要由安全、消防部门派现场监护人;车间或部门领导批准的动火(包括经安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由车间或部门指派现场监护人。监护人员在动火期间不得离开动火现场,监护人应由责任强、熟悉安全生产的人担任,动火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9)一般检修动火,动火时间一次都不得超过1d,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隔日动火的,申请部门一定要复查,较长时间的动火(如基建、大修等),施工主管部门应办理动火计划书(确定动火范围、时间及措施),按有关规定,分级审批。

(10)动火安全措施,应由申请动火的车间或部门负责完成,如需施工部门解决,施工部门有责任配合。

(11)动火地点如对邻近车间、其他部门有影响的应由申请动火车间或部门负责人与这些车间或部门联系,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确保安全。关系大的应在动火证上会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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