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表格填写说明

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表格填写说明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各国对这一制度的情况看,有些国家将优抚条例单列,并做出特殊规定;有些国家是在一般社会保障中对优抚对象提供优惠性保障待遇。中国共产党自领导建立军队之日起,即把优抚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的和平建设时期,优抚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中国社会优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社会优抚概述_社会保障概论

14.1 社会优抚概述

历史上的优抚行为是和国家一同产生的。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项目,世界各国都从各自的兵役立法和国家稳定的需要出发,对现役军人的优待抚恤和退役后的生活待遇等做出具体规定。从各国对这一制度的情况看,有些国家将优抚条例单列,并做出特殊规定;有些国家是在一般社会保障中对优抚对象提供优惠性保障待遇。

美国在1930年成立了退役军人管理署,内设医疗、福利、阵亡纪念三个处,由其负责对退役军人保障的管理和实施。其所设的主要保障项目有:病残退役补偿、阵亡军人遗属抚恤、退役军人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职业培训、医疗照顾、退役安置等。英国政府规定对战争中的残废军人、阵亡军人的家属,实行战争抚恤金制度,这种抚恤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拨给,具体种类有残废抚恤金、遗属津贴等。法国早在19世纪就在政府文职官员和军人中实行养老制度,现在法国军人也享受较高水准的社会保障。前苏联的义务兵役制,把对军人家属的优待视为解除军人后顾之忧、稳定军心、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措施。世界各国的社会优抚事业,是在军队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建立和完善的。[1]

在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级为鼓舞士气、慰勉部队,稳定军心,也建立了优抚制度,如明代的“免役赐复”,清朝的“八旗优待”等。中国共产党自领导建立军队之日起,即把优抚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31年颁布了《红军优待条例》、《优待红军家属条例》。新中国成立后的和平建设时期,优抚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1950年,内务部颁布了《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1984年我国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8年国务院颁布《军人抚恤条例》,具体规定了对优抚对象的各方面的优待措施。中国社会优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