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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墙体防水材料

时间:2022-10-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地下防水是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共包括五个分项工程:主体结构防水、细部构造防水、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排水及注浆。

地下防水工程是对房屋建筑、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地下铁道等地下工程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作的工程实体。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见表2-29。

表2-29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

续表

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地下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2008)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的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及以上风天施工,其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2-30的规定。

表2-30 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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