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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数据之地理信息分类表

时间:2022-02-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地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专用分类表,是指针对某一个或者某些特定的地理信息系统而制定的地理信息分类编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统称为“标准分类表”。
实验数据_情报检索语言的兼容转换

3.6.1 实验数据

地理信息分类表不仅仅应用于文献数据库中空间信息检索(GIR)。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地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为了实现地理信息在地理信息系统(GIS)中的存储、检索、管理、应用分析、集成与共享等功能,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原则和方法,将地理信息按照内容、性质与管理者的使用要求进行分类与编码,建立通用或专用的地理信息分类表[8][9]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对地理信息分类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制定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用分类表。国家标准包括《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6]、《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7]、《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 000 1∶100 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10]和《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11]。其中,GB/T13923—2006规定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用以标识数字形式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类型。该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开始代替GB/T 13923—1992、GB 14804—1993和GB/T 15660—1995颁布实施。《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2004)中制定的《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是建设部于2004年5月批准的行业标准[12]。专用分类表,是指针对某一个或者某些特定的地理信息系统而制定的地理信息分类编码。专用分类表数量众多,本文不再一一列举。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统称为“标准分类表”。我国各种地理信息分类表通常采用“由下往上”的参照模式(参见图3-8),使分类表之间以最自然的、最简单的方式达到一定程度的语义一致性,从而使地理信息系统具备一定的语义信息共享能力。但是,由于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或者对地理客观现象的描述方式不同,我国地理信息标准分类表之间的语义导构现象非常普遍。尽管李新通等曾在文献中提及研究类似的地理信息分类表转换工具[9]。李德仁和崔巍等学者提出,基于地理本体的空间信息语义网格方法能在完整概念下实现地理信息分类表的全自动转换[13][14][15]。但是,相关地理本体的构建难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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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我国地理信息分类体系的参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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