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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应急救援系统

时间:2022-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破坏性和严重破坏性灾害,应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救灾指挥部及分管领导报告,并通报宁夏军区作战值班室,灾害救灾工作开始启动。重大水灾和破坏性地震、地质和严重破坏性地震、地质紧急救援由宁夏军区根据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批准动用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
建立应急救援系统_宁夏自然灾害防灾

一、建立应急救援系统

1.应急预案

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前,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性水旱、地震、地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灾害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抢险队伍、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快速、有序、协调、高效地指挥应急救灾。

在重点监护防御区,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加强粮食、帐篷、药品等物资储备;建立物资调集、运输等有关制度,增强灾害的救援能力。为提高重大灾害紧急救援能力,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以消防、武警部队为主体,组建一支自治区紧急救援队伍,配备适应发生破坏性灾害紧急救援的需要设备,一旦发生大灾,能及时赶赴灾区,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

2.应急反应

(1)当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明显,突发性灾害即将发生前,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疏散避险方案,发出预警信号,通告当地人民群众做好紧急转移和防灾准备。明确有关人员和财产的撤离路线,并在可能成灾的范围内树立醒目的标记和告示。

(2)一旦灾害发生,自治区有关防灾减灾部门立即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快速评估。对于破坏性和严重破坏性灾害,应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救灾指挥部及分管领导报告,并通报宁夏军区作战值班室,灾害救灾工作开始启动。

(3)自治区政府救灾指挥部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重大水旱灾害、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地质灾害,自治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4)工作组到达受灾地点后,应尽快了解灾情,确定救援方案,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救灾指挥部汇报地方救灾工作情况,自治区政府视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部署救灾和灾民救助工作。

(5)综合灾害损失评估、灾害发展预测及灾害救援情况,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报告灾情,申请中央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发生中、小型突发性灾害时,由市、县(区)启动实施相应级别的灾害应急预案。

3.应急救援

当突发性灾害已经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时,各有关部门应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重点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灾民生活安排和安置、维护社会秩序,对次生灾害源进行紧急防御等工作。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以消防、武警部队为主体。重大水灾和破坏性地震、地质和严重破坏性地震、地质紧急救援由宁夏军区根据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批准动用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

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毁的道路、铁路、水港、空港和有关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其他部门有交通运输工具的,应当无条件服从抗灾救灾指挥部的征用或调用。

通信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通信畅通。其他部门有通信设施的,应当优先为灾害应急工作服务。

供水、供电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设施,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者建立临时治疗点,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灾所需药品。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等,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石油、化工、水利、电力、建设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严密监视灾区火灾的发生;出现火灾时,应当组织力量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火势扩大、蔓延。

抗灾救灾指挥部可以请求非灾区的人民政府接受并妥善安置灾民和提供其他救援。

4.灾民安置转移

灾害对人民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边远地区或来不及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村委会或村委会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转移,并想方设法尽快报告当地政府。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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