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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灾害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时间:2022-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市、县林业局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级国营林场下设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林业灾害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_宁夏自然灾害防灾

一、林业灾害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

目前,宁夏林业灾害管理统一由自治区林业局归口管理,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处,管理护林防火业务。

1.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系统

自治区林业局下设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和预防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办公室。各市、县林业局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级国营林场下设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各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分别管理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物灾害,业务上接受林业局和上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的领导。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业务上也接受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防治总站的领导。

表3-1 宁夏区级林业灾害防灾减灾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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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森林、草原火灾管理系统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自治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处合署办公。各市、县人民政府均设立有护林防火指挥部,设有森林防火办公室,各重点国有林场设有森林防火机构。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分别管理所辖区域内的森林火灾,业务上接受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护林防火管理部门的领导。宁夏护林防火指挥部业务上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

宁夏公安厅设有草原警察支队,统一管理宁夏草原火灾和破坏草原的事件。

(二)存在问题

自然灾害的管理是科学的决策性社会系统工程,应该在其自身学科体系的框架下产生。由于受自然科学学科体系的影响和传统的管理体制的束缚,宁夏林业灾害管理主要是按灾害在自然科学中的学科归类由不同部门分别承担,表现为单项灾害管理,其管理体制模式的特点是:灾害监测、预测预报为分类、分区、分部门的单一管理,防灾、抗灾、救灾管理则由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承担;对灾害的评估不系统且多数停留在科研部门和学术团体的“草估”阶段;现有的立法都为单项法规和临时性政策性法规文件,缺乏政府的综合防灾减灾管理基本法。

重大的林业灾害,如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性林木有害生物的大发生和大蔓延等的预防和进入抗灾、救灾阶段,都需要有一个统一协调、强有力的指挥系统,现行管理系统显然无法胜任。尽快立法政府的综合防灾减灾管理基本法,在此基本法的框架下研究、制订并实施单项和综合防灾减灾预案的平时、灾时和灾后的执行系统,林业灾害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才能真正科学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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