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焚书与坑儒的真相

焚书与坑儒的真相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焚书与坑儒的真相秦始皇三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213年,依据一个经过秦始皇亲自裁定的诏令,全国各地开始了大规模地焚毁图书的行为,许多古代珍贵的文献因此而销声匿迹。这两个事件史称“焚书坑儒”。在秦始皇的一生中,“焚书坑儒”一直被认定为是最残暴和最专横的表现。秦始皇的政治理念与法家学说相近这是事实;在“焚《诗》《书》,坑术士”中,儒学遭受到的损失可以说是最严重的,这也是事实。

焚书与坑儒的真相

秦始皇三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213年,依据一个经过秦始皇亲自裁定的诏令,全国各地开始了大规模地焚毁图书的行为,许多古代珍贵的文献因此而销声匿迹。时间仅仅过去了一年,秦始皇的另外一道诏令,一批在官方机构服务的术士、学者被活埋或者流放。这两个事件史称“焚书坑儒”。在秦始皇的一生中,“焚书坑儒”一直被认定为是最残暴和最专横的表现。事实上,无论从哪个时代的价值标准来看,秦始皇的这种行为都可以说是残暴的表现。

“焚书”是一个王朝文化建设与文化专制交织的产物。“坑儒”事件所坑的也并非都是儒生,准确地表达应该是“坑术士”。这两件事虽然有一定的关联,但是其中是非曲直应该从还原历史的真相入手。

“焚书”的起因在此前有一次提及,简单来说就是在一次盛大的酒宴之上,仆射周青臣向秦始皇献了祝词,他充分肯定了秦朝的制度,认为郡县制是取得目前太平盛世的主要原因。但是他的说法遭到了博士淳于越的强烈反对。他认为秦始皇对子弟不进行分封是极其错误的做法,这种行政方式不仅不值得颂扬,而且有亡国的危险。(www.guayunfan.com)

此时焚书事件的主角登场了,他就是一直力主郡县制的李斯。李斯对淳于越的观点进行了两点针锋相对的反驳,这次反驳在历史上很有名,全文如下: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简单来说,李斯对淳于越的反驳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法后王不当法先王。也就是说,五帝治理天下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夏、商、周三代治国的方法也并不是完全沿袭前朝。这都是因为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已。如今陛下开创大业,建立万世之功劳本来就是儒生所能料想到的。何况淳于越谈论的都是夏、商、周三代的事情,有什么可以值得效仿的呢?

第二,禁私学以灭异说。李斯认为现在有些人不学今人而只学古人,对当今现状进行种种议论,扰乱百姓之心。有的人只知道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诽谤皇上所创立的制度。如今一些人一听到皇上的诏令就议论纷纷。如果这样的局面不加以控制,很容易就形成结党营私。

在说完这两个理由后,李斯趁机向秦始皇说出了自己的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说不是秦国史官写的史书都要全部销毁,对于各种不遵从法令的人将会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

秦始皇很快就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焚书”正式开始。

秦始皇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说是秦始皇是野蛮的人,一点也不重视文化建设?从现存文献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发现:秦王朝和秦始皇对于文化建设还是相当重视的。“焚书”具有相当的偶然性,是特定矛盾在特定情境下激化的结果。事实上,在此前嬴政在位的30多年的时间里,秦国也从来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以残酷的手段推行文化专制的实例。那为什么淳于越的话会如此激怒秦始皇呢?

仔细分析淳于越的问题后,我们就可以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淳于越提出的不是一个具体的政策问题,它实际上是涉及了对秦朝基本制度和统治方略的基本评估问题。“郡县”之争的实质并不是简单的制度之争,而是新旧两种政治模式之争。这对于已经树立起威严的秦始皇来说是不可容忍的。秦始皇原本有更适当的方案和手段来解决这次争端,但是最终他却选择了一种最不可取的方式。他试图用最为简单和粗暴的方式来让人们臣服,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一场劫难。

事实上,秦始皇焚书不仅没有达到统一思想、杜绝批评的目的,而且非常不利于统治思想的发展和完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经过这件事以后,秦始皇的统治方略开始逐渐变得僵化,同时也给自己树立了更多的敌人。

对于“坑儒”,从字面上看,似乎这次秦始皇的行动是专门针对儒家的,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而采取的有步骤的行动。一些学者就此认定秦始皇是“尊法反儒”的。秦始皇的政治理念与法家学说相近这是事实;在“焚《诗》《书》,坑术士”中,儒学遭受到的损失可以说是最严重的,这也是事实。但是,这两件事都不是专门针对儒学或者儒者而来的。

坑儒的事情发生在秦始皇三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212年。整个事件的缘起以及结果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详细的记载: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 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这是一段相当完整的记录,之所以要全文录下,是因为我们可以从这篇原文中发现几个被人忽略的基本事实:

首先是坑儒的起因。

术士侯生和卢生原本就是一群政治骗子。他们能够得到秦始皇的信任,获得官爵和财富,只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能够找到仙药。在“焚书”和秦始 皇杀掉自己随从的事情发生后,卢生和侯生感到了一丝害怕,担心谎言随时会被戳穿,自己性命终将不保。于是,他们聚在一起议论秦始皇以及秦朝的政治。这些术士的议论触及了三个问题:秦始皇的为人、秦始皇的为政以及秦始皇的求药。总体来说,他们认定秦始皇是一个刚愎自用、贪恋权力的暴君。这种人是不可能得到仙药的。

其次就是坑儒的经过。

侯生和卢生的这番言论可以说是让秦始皇颜面无存。在这一番议论之后,两个人觉得再待在秦始皇身边就会有性命之忧,于是很快就逃走了。可能由于保密工作做得并不好,他们在背后议论秦始皇的话很快就传到了秦始皇的耳朵里。秦始皇的反应不是普通的愤怒,而是“大怒”。

秦始皇大怒的首要原因就是自己遭受到了欺骗,这对一向以英明神武自诩的秦始皇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他对侯生等人“尊赐之甚厚”,不仅给予官爵和俸禄,而且提供大量资金供他们求仙寻药。但是这种信任带来的结果却是屡屡上当受骗,这对一直满怀希望的秦始皇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

除了感到受骗之外,秦始皇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这些人不仅欺骗自己,而且“诽谤”朝政。这种对君主的攻击让秦始皇勃然大怒。于是,秦始皇开始下令逮捕京城咸阳的诸生,并派人私下进行查访。这一查访不要紧,秦始皇还得知了另外一个事实:诽谤朝廷并不是个别人的行为,那些被官府以官爵、俸禄供养在咸阳的诸生中竟然有人“言以乱黔首”。

这就将这一事件的性质定下了一个基调。恼怒至极的秦始皇开始了大规模的逮捕和审讯,而这些被逮捕的诸生又相互揭发,因这事受到牵连的人高达460人。对于这些人的处理,秦始皇采取的是肉体消灭的办法,将这460人全部活埋,并且通告天下。

后世对这一事件的争论就是秦始皇坑杀的诸生到底有多少儒生呢?按照历史的记载,当时“诵法孔子”者对秦朝政治的非议是最多的,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到,“诵法孔子”者不一定都局限于儒家学派。许多阴阳家和名家学者在一些政治主张上深受孔子的影响,表现很像儒家。简言之,这些不幸被坑杀的诸生中以儒者或者深受儒家政治思想影响的学者居多,但绝不是秦始皇故意将矛头对准某一个具体的学派。

无论是“焚书”还是“坑儒”,其性质其实都属于“帝王一怒而天下秋”,是专横暴虐的君主在政治上的统治行为。这一举动对中华文化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因此受到后世的广泛批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