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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公文)

时间:2023-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文的种类很多,不同种类的公文,其性能、作用和适用范围都不相同。公布性决议是为公布某种法规、提案而写作的决议。公布令用于国家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令用于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令用于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令用于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文种类_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

公文的种类很多,不同种类的公文,其性能、作用和适用范围都不相同。本节主要讲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公文种类。

一、公文种类

(一)决议

决议是指党政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一般分为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阐述性决议三种类型。公布性决议是为公布某种法规、提案而写作的决议。批准性决议是为肯定或否定某种议案的文件。阐述性决议是对某些重大结论的具体内容加以展开阐述的文件。

【范例阅读】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会议认为,报告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开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资料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2013年第2期。

(二)决定

决定是一种具有决策、指挥性质的公文,既可以经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由领导机关根据职权或有关规定做出。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安排性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二是奖惩性决定,适用于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三是变更性决定,适用于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范例阅读】

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发〔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201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水稻复杂数量性状的分子遗传调控机理”等41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飞机钛合金大型复杂整体构件激光成形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修复周围神经缺损的新技术及其应用”等7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嫦娥二号工程”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盾构装备自主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2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特色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与创新利用”等187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美国化学家理查德·杰尔等5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郑哲敏院士、王小谟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自觉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2013年1月8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年第3号。

(三)命令(令)

命令(令)是党政机关及其领导人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发布的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命令(令)可以分为:公布令、行政令、批准令、嘉奖令等。公布令用于国家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令用于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令用于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令用于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范例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1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3年10月2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年第30号。

(四)公报

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一种重要文种。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一般分为会议公报、事项公报和联合公报三类。会议公报是用以报道重要会议或会谈的决定和情报的公报。事项公报一般用于高层党政机关和部门公布重要决定和重大事项。联合公报则是一种具有特殊用途的公报,主要用以发布国家之间、政党之间、团体之间经过会议达成的某种协议,如《中俄联合公报》。

(五)公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范例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3年第61号

根据《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为界定我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基本内容,普及现阶段公民应具备的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促进社会共同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我部委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9月29日

《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年第34号。

互动问题:为什么发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用“令”(国务院令第641号)而发布《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用“公告”?

(六)通告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的使用范围比较宽泛,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都可以使用。

通告有两种,一种是执行性通告,主要是对某些事项做出行政性规定或法定性限制并要求一定范围内的组织和人员遵守执行。一种是告知性通告,主要公布需要有关组织和人员周知的事项。

【范例阅读】

关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四周年

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四周年,中央定于2013年10月1日10时,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为确保仪式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活动期间将对天安门广场及周边地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通告如下:

一、10月1日7时30分开始至活动结束,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东交民巷正义路路口(不含)至新大陆西口,人民大会堂西侧路与西交民巷交叉口(不含)至西交民巷东口,天安门金水桥以北,故宫端门北墙一线以南区域,除持有纪念活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东交民巷、西交民巷管制区域内居民和单位所属车辆,可凭有效证件出入。

长安街南长街南口(不含)至南池子大街南口(不含)双方向,禁止行人通行。

长安街南长街南口(不含)至南河沿大街南口(不含)双方向,机动车禁止上、下乘客,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长安街双方向公共汽车天安门西站甩站通过;地铁一号线天安门东、西站,地铁二号线前门站甩站通过。

行经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的公共汽车绕行北新华街、正义路大街、台基厂大街。

二、10月1日9时40分至活动结束,长安街南长街南口(不含)至南池子大街南口(不含)双方向,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三、10月1日9时50分至10时15分,长安街南长街南口(不含)至南池子大街南口(不含)双方向,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活动期间,天安门广场、毛主席纪念堂、人民大会堂、国家博物馆、天安门城楼、端门城楼、正阳门及广场周边商业网点停止对外开放和营业。

前往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参观游览的游人,可由中山公园西门、东北门,劳动人民文化宫东门、西北门出入。

五、上述路段恢复社会交通的时间,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活动情况决定。请沿线单位和市民提前安排好绕行路线,以免影响出行。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13年9月27日

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13年第11号,http://www.bjjtgl.gov.cn/publish/portal0/tab91/info49557.htm。

【提醒您】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公告和通告都是公布周知性事项的文种,但二者具有很大区别,其区别是:

第一,发布性质不同

通告发布后具有告知性但也有执行性;而公告主要体现告知性,没有执行性。

第二,告知事项的范围不同

公告的告知范围大,面向“国内外”。通告的告知范围较公告小,“在一定范围内”使用。

第三,发布机关级别不同

公告庄重、严肃,宣布事项重大,一般由级别较高的领导机关或授权的专门职能机关发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和新华社授权等;通告宣布事项可大可小,一般机关均能发布,例如某个行政机关、某个职能部门、某条道路的施工单位、某条供电线路的管理部门等。

(七)意见

意见是党政机关经常使用的一种表明见解和对重要问题提出处理办法的带有指示性和执行性的公文。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按照适用范围和内容,意见可以分为表态性意见、提出处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设性意见三类。表态性意见是对重要问题表明态度,提出见解要求;提出处理办法的意见是对重要问题提出具体处理办法,要求下级机关知晓并贯彻执行。建设性意见主要是下级机关提出某方面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向上级献计献策以供上级决策参考。

(八)通知

在各种法定公文中,通知的适用范围最广,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从通知所反映的内容来看,通知可以分为周知类通知、执行类通知、批转类通知、转发类通知四类。周知类通知主要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周知的事项;执行类通知主要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执行的事项;批转类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公文,体现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发类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主要体现的是非隶属关系。

【知识拓展】

多层转发标题难 四招方法繁化简

材料1 ××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材料2 ××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为××同志恢复名誉后享受××级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材料3 ××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部《关于汉族地区佛教道教寺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批转)性公文,采用“通知”文种。这类公文正文简单,可以采用模板化写作,但其标题的写作相对比较复杂。因其是复式结构,如机械套用一般公文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的基本格式,往往出现如材料中两个乃至更多标题重叠的情况,造成“关于”“转发”“通知”的重复使用,繁琐冗长,不知所云。要使多层转发(批转)性公文标题化繁为简,可采用以下方法:

(一)简化

当转发层次较多时,可以省略中间环节,直接转发(批转)原公文,压缩介词“关于”和重叠文中,将删除后也不会影响提意的赘词或标点符号删去。

如材料1可简化为:××县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材料2简化为:××市人民政府转发《人事部关于为××同志恢复名誉后享受×级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二)合并

将多个被转发机关、被转发公文标题合并,因为在公文正文和附件中可以完整体现被省略的部分。

如:××××总公司印发《关于××项目管理的五个规定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局等六单位关于××××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重拟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公文格式只有“事由”没有标题。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在某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中已有明文规定:“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如其标题过长,可按事由摘要转发”。只标明事由的标题在海外公文中也十分流行。

所以材料3的标题可重拟为:××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汉族地区佛教道教寺观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四)直接翻印下发

按照《办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对于直接上级机关无密级来文,如果下级机关没有具体补充意见和执行意见,可以经过本机关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直接将上级公文翻印下发。翻印上级机关公文必须作一些简单的技术性处理。

技术性处理的内容包括:(1)首页保留原文件问头部分;(2)落款处去掉原发文机关印章,加上其落款;(3)去掉原发文机关版记,换成翻印机关的版记,发送栏标明印发范围,如“送或发:各地区机关名称”;印刷版记改为翻印机关和时间“××××机关办公室 ××××年××月××日翻印”;在圆括号内注明翻印份数。这样加工整理后,翻印件就算经过法定认定,可以作为正式公文执行。这种方式可避免层层照抄照转文件。

资料来源:杨戎主编:《公文处理案例精选》【案例4-8】,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略有改动。

(九)通报

通报是具有表彰、劝诫、指导和沟通重要信息作用的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主要有表彰通报、批评通报和情况通报三种类型。表彰通报主要用于通报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以便树立榜样,推广经验;批评通报主要用于通报事故或反面典型,引起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重视,起到警戒和教育作用;情况通报主要是反映情况,通报信息,用于传达上级重要精神与重要情况,对当前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案例阅读】

国务院关于表扬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的通报

国发〔201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2011年我国全面实现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08%。这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成就。在实施“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和“两基”攻坚过程中,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突出“两基”重中之重地位,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上下一心,扎实工作,许多地区做出了显著成绩,创造了丰富经验。为表扬先进,激励和动员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推动义务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国务院决定,对北京市顺义区等80个“两基”工作先进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地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把本地区的义务教育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各地区要向受到表扬的先进地区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全局,坚持把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名单

国 务 院

2012年9月5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年第26号。

(十)报告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事项或问题,回复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询问及要求时使用的一种公文。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一般可以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和回复报告。工作报告是指将本机关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情况报告是指本机关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情况或问题反映给上级领导的报告;回复报告主要是针对上级机关对有关问题的询问或交办的事项进行回复的报告。

【案例阅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13年4月2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3日下午对旅游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现将主要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发展旅游业要特别注重保护环境和生态,建议在相关条款中进一步体现这一要求。法律委员会赞同上述意见,建议在有关条款中增加相应规定。

二、根据有的常委委员的意见,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二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三次审议稿规定了政府和有关机构对旅游者的安全保障责任,是必要的;同时也要明确旅游者应承担的安全义务。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五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等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一些常委委员提出,草案中规定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应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行梳理。法律委员会赞同这一意见,建议对草案三次审议稿中有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导游执业资格许可、导游和领队的在职培训等制度作必要调整。

五、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十三条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旅游景区无论增加收费项目还是提高价格,都应进行听证。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些景区将多个景点捆绑收费,实行一票制,不给游客选择权,变相涨价,对此也应作出限制。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本条第一款中“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的规定,修改为“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同时在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十四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还对草案三次审议稿做了一些文字修改。

草案建议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做了修改,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资料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2013年第3期。

(十一)请示

请示是下级组织要求上级组织对某一事项或有关问题给予指示或批准的上行文。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使用请示应当慎重,凡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或上级机关以往政策中明确的问题都不在请示之列。请示可以分为求示性请示和求批性请示两种。求示性请示是请求上级机关对请示问题给予政策、认识上的指示的请示;求批性请示是请求上级机关对请求事项给予批准、认可的请示。

【案例阅读】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3年会议计划的请示

林办字〔2012〕57号

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国发〔2000〕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08〕第5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财〔2006〕426号)和《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2008〕331号)要求,现将我局拟召开的全国性林业会议计划报上,请予以审批。

一、会议名称:2013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

二、会议时间:2012年12月底。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

四、会议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经济、农村、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2年林业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林业工作。

五、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长,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长,国家林业局领导、各司局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同志等。

六、经费安排:会议人数控制在200人左右,工作人员40人,会期2天,按照国管财[2008]33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天500元综合定额标准执行,经费预算24万元。所需经费从我局2013年部门预算2130201“行政运行”经费中统筹安排。

特此请示。

国家林业局

2012年11月30日

资料来源:中国林业网,信息公开,http://www.forestry.gov.cn/portal/main/govfile/13/govfile_1974.htm。

互动问题:根据上述范例内容,你能代国务院拟写出批复吗?

【小技巧】

哪些问题需要请示

工作中遇到以下问题可以向上级请示:

第一,工作中出现无章可循、难以处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需要上级批准的问题。

第三,对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不甚了解,有待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问题。

第四,因本单位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统一规定,需要变通处理的问题。

第五,其他本机关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有关问题。

【提醒您】

拟写请示的注意事项

拟写请示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拟写请示首先要注意与报告相区别。“请示”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文种,具有不同的作用,尤其注意二者不能连用,写成“请示报告”是错误的。

第二,拟写请示应当遵守“一文一事”原则。每份请示只能提出一个请示事项,非请示性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三,请示应当主送一个机关,并逐级请示。请示一般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主送一个机关,不可直接呈送领导个人,不得越级请示。

第四,请示事项应真实具体,语气应平实恳切。拟写请示时,不能为了让上级批准而虚构情况;对需要上级审批的事项应该进行具体明确的说明。请示时,语气应平实温和,恳切谦恭,既不能出言生硬,也不要低声下气。

(十二)批复

批复即审批答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批复针对下级机关单位报送的请示,就其中的问题表明意见,答复提出请示的机关。

批复是适用性最为单一的一种公文,它只与请示相对应,也就是说,没有请示就没有批复。批复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行文,分为指示性批复和审批性批复两种。指示性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要求给予政策、认识上的指示的批复;审批性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要求给予批准、认可的事项的批复。

【范例阅读】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青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3]12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青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鲁政呈[2012]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青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青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名胜古迹众多,街区特色鲜明,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省及青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青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 务 院

2013年11月18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年第34号。

互动问题:根据上述范例内容,请拟写出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青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

(十三)议案

议案是由具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党政机关公文中的议案主要解决政府与同级人大之间的行文问题,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就内容而言,主要有五种,即立法案、预决算案、人事任免案、罢免案和重要事项决定案。

【范例阅读】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党中央的部署,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并先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和修改。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两个文件。现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2008年3月4日

资料来源:财经网,2008年两会专题,议案提案(http://www.caijing.com.cn/2008-03-14/100052446.html)。

【资讯浏览】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2时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4日上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2时。

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反映人民意愿、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途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据统计,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 000多件。这些议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

据了解,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准备提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召开前就做了充分准备,他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起草议案。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代表提出的议案经全国人大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将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资料来源:新华网,2013年全国“两会”专题(http://news.xinhuanet.com/2013lh/2013-03/04/c_114883398.htm)。

(十四)函

函是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都可以使用的公文,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函是一种反映平行关系的书信性质的公文,根据内容和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商洽函、询问函、答复函、请准函、委托函等。

【范例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3]89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西部〔2013〕1552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9月8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年第27号。

互动问题:根据上述范例内容,试比较答复函与批复的异同。

(十五)纪要

纪要的意思是记录要点的文字。作为一种公文,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可分为会议情况纪要和议定事项纪要两种。

纪要一般根据会议记录、会议材料等会议文件提炼整理而成,既可以作为上行文报告会议精神,也可以作为下行文指导工作,还可以作为平行文与不相隶属的机关进行沟通联系。

【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文文种演变一览表

从1951年9月29日政务院发布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到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发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60多年里,我国机关公文文种体系有以下6次大的变化和调整。

资料来源:《公文写作与处理》,夏海波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5页。①栏内容根据2012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公文种类的作用

不同的公文有不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种类不同,行文方向不同

不同种类公文的行文方向是不同的。如请示是用来请求指示和批准的文种,其行文方向只能是自下而上,是上行文种。批复是用来答复请示事项的文种,其行文方向只能是自上而下,是下行文种。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用来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属平行文种。

2.种类不同,行文目的不同

不同的文种反映了不同的目的和要求。如通知和通告虽然都是告知性文种,但目的是不同的。通知不光是要把发文机关的意图告诉下级机关,目的还在于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人员在了解上级意图的同时还要配合行动。而通报的主要目的在于向下级机关或有关人员通报情况,不一定要其配合行动。请示和报告虽然都是上行文,但目的也是不同的。请示的目的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或批准,而报告的目的在于让上级阅知,不能在报告中向上级提出具体要求。

3.种类不同,处理方法不同

不同的文种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如请示是用来请求指示和批准的,对于收到请示的上级机关来说,不管是否同意下级机关的请求都一定要尽快答复对方,必须“热”处理。报告是用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对上级机关没有肯定性的要求,对收到报告的上级机关可以进行“冷”处理,按有关规定归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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