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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主要方式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同时也要注意提高老龄人法律权益的维护等。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思想基础,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等传统观念也深入人心。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不同在于,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的责任主体由个人和家庭转向家庭、企业、政府和社会。以农村老龄人为重点人群,考虑适时推出政府老年津贴。
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_“积极养老”的全方位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针、内容和动力的研究

1.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国家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主要方式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同时也要注意提高老龄人法律权益的维护等。对社区工作,国家应该加强社区卫生等各种服务资源的整合,现在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主要的经济支撑工作隶属民政部管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归卫生部管理,协调和沟通不畅,今后应该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合作,建立社区老人健康服务档案,更好地服务社区老人。

2.突出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

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养老居所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思想基础,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等传统观念也深入人心。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不同在于,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的责任主体由个人和家庭转向家庭、企业、政府和社会。居家养老既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又尊重老龄人长期在家庭中形成的生活习惯,可以避免机构养老带来的中心社会化和环境疏离等问题,使老龄人安度晚年。

3.发展和规范机构养老

在我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中,救助性的养老机构(主要面向“三无”对象)和福利性的养老机构(主要面向优抚对象)是机构养老的主体,政府承担了较多的管理责任和财政责任。民办养老机构(主要面向自费养老对象)近年来刚刚起步。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机构养老,实现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福利性机构养老和救助性机构养老的国家责任,在规模上逐步缩减福利性机构养老,固化救助性机构养老。

4.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不仅面临缺少社区养老机构的困境,还面临缺少专业护理员、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缺少医疗卫生保健设施等问题。因此,要发挥居家养老的主体作用,首先应当健全以社会化和市场化为主导的养老服务组织,培养具有专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建立社区老龄人的医疗卫生网络和家庭医生联系制度,保证在社区内满足老龄人居家养老面临的吃饭、照料、看病等基本需求。

5.推出政府老年津贴

以农村老龄人为重点人群,考虑适时推出政府老年津贴。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行老年福利津贴制度。我国是一个有着尊老传统的文明国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应当以农村老龄人群体为突破口,考虑适时推出面向老龄人的政府福利津贴制度。这是因为: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发挥养老保障的功能,农村老龄人没有退休金;在少子高龄的情况下,农村老龄人丧失劳动能力后马上就会陷入养老的物质困境。另外,农村生活成本普遍较低,便于政府老年福利津贴的低水平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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