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应把握四个方面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应把握四个方面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违宪违法不干预;反之,就要求纠正,或者由县级人大常委会直接撤销乡镇人大错误的决议决定。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人大主席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自觉置身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最基层的国家权力。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应把握四个方面_点滴集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应把握四个方面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直接接触的是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处理的是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牵涉面广。笔者认为,必须认真研究把握好四个方面,即:明确三个关系、理顺三个关系、强化三个意识、抓好三个重点,努力把乡镇人大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明确三个关系

1.正确认识乡镇人大主席与主席团的关系。《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设副主席1~2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人大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就说明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办理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人员,主要职责是联系本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向政府反映代表建议意见等职权。《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代会举行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人大会议;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意见并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并负责答复。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主席、副主席有11项职责(如,主持本级人代会的筹备工作,召集和主持本级人代会主席团会议)。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是否存在,但笔者认为以上职权应该是存在的。人大主席团的存在有利于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为开好人大会议做准备,也便于推进政府工作。

2.正确认识乡镇人大代表与乡镇人代会的关系。乡镇人大代表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在会议期间,乡镇人大代表依照法定规定的职权外,有表决权、选举权、审议权、投票权;在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除法定职权外,还有分工联系选民,依法组成代表小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的职责。事实上,各地已在工作中自觉地探索运用,并加以延伸。

3.正确认识乡镇人大与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人大系统的上下级关系不同于行政系统的上下级关系。后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涉及事先请示汇报,上级对下级发指示等。前者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及指导关系。法律监督主要表现为事后审查乡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是否违宪违法。不违宪违法不干预;反之,就要求纠正,或者由县级人大常委会直接撤销乡镇人大错误的决议决定。工作联系与指导就是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各类文件,组织各乡镇人大开展经验交流会,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等。

二、理顺三个关系

1.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人大主席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自觉置身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人大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符合党心民意,符合科学发展。

2.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乡镇人大主席必须掌握好“依法办事、监督大事、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个基本原则,监督、支持、参与为一体,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当前,各乡镇人大主席都是在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中分管一定的中心工作,有的分管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往往不能拿出更多的精力来干好本职工作。往往是干好这头,应付那边。法律上明确规定人大主席不得担任行政职务。因此,在这种特定的工作环境下,乡镇人大主席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积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的原则,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

三、强化三个意识

1.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当前,学习、学习、再学习,已是摆在人大工作面前的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乡镇人大主席只有强化学习意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才能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驾驭工作的能力水平,才能做到为民办事、代民立言,才能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强化大局意识,行使好人大职权。人大代表、人大主席都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代言人”。因此,更应该注重行使好代表权力,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最基层的国家权力。在工作中,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利益出发,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保证全局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顺利实现。

3.强化法律意识,推进民主进程。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各项工作都必须“虚”事“实”做,做出成效。人大主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积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既要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又不越权,不错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代表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引进先进技术为我所用,进一步加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科学发展。

四、抓好三个重点

1.抓基础,夯实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人大开展工作的基础。为此,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工作要抓好七方面工作,一是代表小组学习活动,坚持每月一次,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二是强化对代表的培训,重点对《代表法》及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三是在继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五个一、五带头、争先创优”等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辟新的活动载体,是代表活动更加体现民意。四是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协助政府搞好工作,给代表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五是不折不扣落实政策,保障代表活动经费,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权。六是精心准备,广泛动员,一年选1~2名代表向选民述职,使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七是继续坚持开展人大代表互联活动,互通工作情况,征求和收集基层代表意见,及时向政府反映。

2.抓制度,规范工作。要在继续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工作制度、“两代表一委员”接待选民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尝试,逐步建立健全代表视察活动制度、人大主席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人大与政府工作联系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代表工作守则等,真正形成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促进工作的新格局。

3.抓调研,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会议期间的工作,科学规范会议程序,不断提高会议质量,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围绕本乡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精干、效能、务实”的原则,一年选择几项大事和要事,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发表于《人民之声报》2008年3月14日第12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