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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德将自我分为几个阶段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尤其是《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广受世人推崇,被视为互动论的经典之作。米德批评库利的方法完全是内省的,库利认为心灵是相互作用的自我的活动场所,却对心灵的客观化这一方法论问题当作形而上学问题避而不谈。米德认为自我是在与他人、环境、社会及与自身的这外在与内在两类互动中产生的。

尽管库利、托马斯是互动理论的重要思想家,但米德被公认是这一理论最有影响的创立者。“米德处于库利的极端主观主义和涂尔干的极端客观主义之间。在库利那里,只有‘想象’才是社会学的研究课题,而在涂尔干那里,只有具体的社会现象即‘社会事实’才适于进行社会学分析。”[33]米德既承认客观世界的现实性及其在人性发展中的作用,又承认人主体对客观世界所作的主观解释的重要性,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为米德的核心议题。

米德生前很少出版著作,所教授的课程哲学而非社会学。米德所以跻身于社会学理论史的中心地位,是因为:第一,米德的学生大都来自社会学系。他的思想对其学生影响甚深;而这些学生更将米德的思想与得自社会学系的托马斯和帕克的学说结合,最后促成了符号互动论的产生。第二,这些学生将米德授课的笔记在他死后汇编整理成遗作出版,遂有《现代哲学》、《心灵、自我与社会》、《19世纪的思想运动》、《行动哲学》等著作。尤其是《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广受世人推崇,被视为互动论的经典之作。

1.思想的来源

米德受到的思想影响是多方面的,他的社会心理学可视为与这些影响持续对话的结果。

首先,米德反对将任何不变的人性质素归于孤立个人的还原论观点,或将意识视为不同于物理秩序的独立秩序的心理实体化观点。米德批评库利的方法完全是内省的,库利认为心灵是相互作用的自我的活动场所,却对心灵的客观化这一方法论问题当作形而上学问题避而不谈。这样在交往中出现了一个同我们周围的物理世界平行的自我的社会世界。米德说:“我们不能指望运用两种语言:一种关乎一定的物理事实,一种关乎一定的意识事实。”[34]意识、心灵不是实体,心理学也不是关于某种性质上不同于有机世界其他部分的实体的科学,而是关于某些可观察的事实,即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有机体的行为(就社会心理学而言,便是指社会条件下的行为)的科学。换言之,意识并非作为自成一类的实体而是作为有机体的功能而存在。米德相信人类行为可以从外在的方面来研究。上述观点与20世纪初支配美国心理学的行为主义有相通之处。

米德赞同华生(J.B.Watson,1878—1958)的行为主义的激进的反内省方法的观点,但对他把人类的行为归结为刺激—反应的机械论模式却是断然拒绝的。米德认为,这种心理学的行为主义源自动物心理学,其研究集中于动物的中枢神经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因而忽视了行为的内在(心)与外在(社会)两个向度。米德认为,人类的行动与反应不同于台球的碰撞,因为人不是刺激的被动接受者,他选择并解释刺激,联系其先前经验,他对于可能的不同反应是有所选择的,进而他会追求某些特定的刺激,而不是仅仅被动地接受。寻求社会科学中的主导概念并不是米德所感兴趣的,因为他不想用独立的因素对主体的结果来解释人类行为,不管这是生物的、环境的还是心理的,而是把人主体的行动本身作为中心问题。米德反对一个给定于个人的社会世界的观点,一如他反对给定于个体的心理秉性的观点。米德反对任何形式的决定论,就上述观点而言,米德继承了德国唯心主义与19世纪浪漫主义的传统,这两者均强调人主体对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性。米德说过,研究自我—他人问题,如果没有从黑格尔的分析那里得到强有力的推动,就绝不会采取在《心灵、自我与社会》这一著作中所表现的形式[35]。在《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中,米德巧妙地利用了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提供的对理解和交往的分析。

但是德国唯心主义没有把主体建立在普通人日常经验的基础上,未能很好地解释自我的起源。米德认为自我是在与他人、环境、社会及与自身的这外在与内在两类互动中产生的。概言之,其兴趣的焦点不仅是行动,而且是自我的行动和在社会互动、符号互动结构中的自我的行动。这一部分思想显然吸纳了实用主义、生态学(研究有机体与其环境之关系的学科)的社会学解释,以及人类学发展出的局内观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正如科林斯所说,对米德而言,“自我不是悬空存在的静态的统一体,而是动态的、历史的过程,包含了主—客体的关系,并且是在与其他自我的互动中产生的。我们对在持续不断的社会过程中的我们自己认识得越清楚,我们的‘类意识’就增加得越多”[36]

2.人类互动的实质:符号的互动

米德的基本思想是个人、自我、社会均产生于持续不断的对话与交往,而人类交往则是通过“有意义的”动作,即有别于非人类行为的自觉的行动实现的。米德对交往的分析是从“姿态”(或动作,gesture)这一概念开始的。动物以“动作”进行对话,如一只狗龇牙咆哮,另一只狗则掉头逃跑。但这不是有意义的举动,狗之间的“动作”是对刺激的本能反应与调整,它们互相之间并无理解。只有当“动作”或“姿态”伴随有一种引起确定反应的意向,并且该“动作”不但能引起对方的某种反应,而且也引起自己相同的反应时,“有意义的”对话才出现。动作被赋予了意义,姿态就变成为符号(symbol),符号的互动正是人类社会行为的本质特点。透过符号的交流,我们双方都能为对方易地设想,这与动物的“动作”对话大不相同。动物不能够由此互相认同,造成这种区别的是有意义的符号。

有意义符号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至少涉及以下诸方面的问题。第一,语言使社会行动的参与者理解意义,并使意义得以交流。语言是社会黏合剂,它使人类组成拥有共同意义的共同体成为可能,这种共同体不可能产生于动物世界中。第二,抽象思想的出现,它使人能够进入一个纯用符号操作的世界,能在想象中排演各种角色和情境。第三,主体成为他自己的一个客体,对他自己的刺激作出反应,与他自己对话,把他自己当作行动的目标,解释和反思他自己的行为等。第四,互动的社会制度的形成,没有这种相对稳定的结构,有意义的对话是不可能的。以上诸点涉及两类不同取向的交往与对话:一类是“外在的对话”,我们一同创造我们共同的世界的互动过程;另一类是“内在的对话”,自我的两个不同面相之间的对话产生了“自我”。

3.自我与社会

米德的“社会行为主义”与华生的行为主义的根本分歧在于后者的行为理论缺少一个“自我”的概念。然而,米德“自我”理论最具创见处在于他强调自我如何借助于符号的互动产生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实为自我不断涉入与宾我(me)、他人(the others)以及普遍化的他人(the generalized other)的对话的过程。

自我起源于社会,因为自我是由对话形成的。一切思考均为“内心的对话”,为了懂得怎样与自己对话,人必须首先与他人对话。个人是在社会经验中发现对话者的,在其经验中首先被给予的正是那些他人,在这个意义上,只有通过他人,个人才知道他自己的经验。米德举盲人海伦·凯勒的例子,“直到她能运用能在她自身引起在其他人身上引起的反应的符号与他人发生交流为止,她才获得了我们所说的心理内容,或者说,获得了一个自我”[37]。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根本上是由其社会环境决定的。第一,社会并非一完全客观的存在,因此,它并非从外部单向地决定个人的东西。第二,在社会和个人的互动过程中,社会既非一套现成的标准和模式而强使个人接纳,个人也非一切外部刺激的被动的接受者。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主体可以把一切变成符号,从而在自己的想象中加以选择、组合、排演。自我通过扮演他人的角色,把自我放在了一个想象的他人的审视之下。如许多儿童在自己经验中创造看不见的、想象中的游戏伙伴。“他们通过这一方式把在他人身上和他们自己身上引起的反应组织起来。”[38]他想象着他人对其行为的看法及其反应。他不停地将自己置于一群想象的观众面前,他就像一位演员,对着镜子琢磨自己的表情,想象着观众对其表演的反应。

这种对“他人”角色扮演的进一步发展,便是把整个社会群体当作“他者”:其他人的态度被一般化、概念化了,而主体表现为整个的民族、社会、国家、道德或上帝。“扮演他人”若可称为玩耍阶段,那么“普遍化的他人”就是游戏阶段。在前者,个人扮演某些特定的角色,模仿他们的行为;在后者,个人的行为则要符合某些一般规则,使自己的行为适应整体的行为。米德举棒球队游戏为例,说明了如何以“普遍化他人”的态度要求自我角色承担的:

在第一种玩耍的意义上玩游戏的儿童,并未得到基本的组织。在那个初始阶段,他从一个角色变到另一个角色,不过是随兴所至。而在涉及许多人的游戏中,担任一个角色的儿童必须准备担任其他所有人的角色。如果他参加棒球比赛,他在自己的位置上必须具备各个位置上的反应。为了完成他自己的动作,他必须知道其他每个人准备做什么。他必须扮演所有这些角色。他们并不是全都必须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他的意识中,但是在某些时刻,他采取的态度必须考虑到三四个人的情况,例如那个准备把球投出去的人,那个准备接住球的人,等等。这些反应必须以某种程度表现在他自己身上。因此,在游戏中,存在这样一些有组织的他人的一套反应,一个人的态度唤起其他人的适当态度。[39]

“普遍化他人”的概念与斯密的“公正的旁观者”及库利的“镜中自我”颇为接近。对此,米德不否认这两位思想家对他的启发,但仍认为他的“普遍化他人”的思想比借来的思想丰富得多。斯密的“公正的旁观者”是一个为了社会地位居住在一户利己的人家中的利己的客人。而米德的“普遍化他人”则不是客人,他就是户主自己[40]。米德的这一说明亦使我们了解到,如果将他的“普遍化他人”、“扮演角色”等概念与涂尔干的“集体表象”和学习社会规则等概念视为相同,这不免有些勉强。在米德看来,通过扮演他人所形成的自我概念只适用于自我的“集体”部分,米德称这一自我为“宾我”(me)。但还有自我的“个体”部分,即“主我”(I),对自我的发展的描述须同等地包括“主我”与“宾我”两个方面。

“主我”是有机体对他人态度的反应,“宾我”则是个人所想象的一套组织化的他人的态度。他人的态度构成了组织化的“宾我”,进而有机体作为一个“主我”对“宾我”作出反应。[41]

当一个人作为“宾我”时,他将按照他人对他的态度来左右自己,或对自己作出反应。他的自我评价是他所设想的他人对他的评价的结果。“宾我”是按照有意义的他人和整个共同体的观点来设想和认识自我,它反映了法律、道德及共同体的组织规范和期望。当一个人作为“主我”时,他会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主体,它代表了人的冲动的倾向和自发的行为,它是不可计算、不可创造和不可预测的。正因为有了独一无二的“主我”,“宾我”才能成为一个客体。可以说,人格(自我)乃是一个“主我”与“宾我”不断互动的过程,这类似于有机体与环境的不断的互动。

米德的自我理论标志着社会学的行动理论的一个重要进步:行动和自我是同社会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结构,但又是创造的和反思的。个人作为一个有意识的主体,将社会规范内在化而参与社会生活,但也能够怀疑这些规范,从而使共同体免于停滞,而如果人格的塑造仅仅是对习俗的同化,那么停滞便在所难免。

但米德的自我理论仍反映了某种保守的倾向,他没有意识到文化(“普遍化的他人”)对个人的压制性,以及自我的创造性和与自由意志的一面同现代产业社会集体的、服从的性质之间的潜在冲突。

米德的社会理论是与他的自我理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人格(自我)是任何特定的社会的基础:没有人主体的有意识的行动的相互联系,就没有社会的实在;在自我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之外,也不存在社会秩序。“自我”的发展不仅不会削弱相反会增强个人与共同体的联系,这是因为对情境的共同定义把群体结合起来。这是借用托马斯的概念,米德类似的概念则是制度概念或“制度化的态度”概念。将社会控制等同于自我控制(“制度化的态度”),而完全撇开权力问题不谈,这是米德思想的显著特点,因为米德其实把“社会”一词用来指称一切发生了个人间互动的情境。由于人主体的互动主要是符号性质的,社会的界线也就是交往的界线。很显然,凡不能依社会心理学观点提出的问题全被米德抛弃了,这多少还是库利的路子。

米德为社会学留下了丰富的遗产。米德强调“自我”的社会性、开放性是在互动中对话中形成发展的,并反对把人归结为行为主义所假定的那种“心理机器”。这样,米德同时反驳了社会学中的心理主义与机械论;米德否定大多数古典哲学认为思想与行动之间存在根本区别的观点,赋予思想以互动的结构,又给人们的互动形式注入有意义的符号内容,在这个意义上,米德为从社会学角度具体地研究社会和思想过程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米德把意识视为运用有意义的社会符号而进行的内心谈话,同时把社会情境纳入川流不息的主观释义中(普遍化他人),这为填平向来分隔开原子个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鸿沟提示了一条启发性的思路;米德的扮演他人角色的概念是指一个人对他自身将取他人对他所持的态度,这与现代社会学称为角色表现或实行某一特定身份要求的期望等概念不是一回事,但正是从米德那里借用了角色概念,才有现代角色理论的持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这一点在学界已无异议。

当然,米德留给美国社会学的遗产不是没有缺点的。他关于自我意识在社会中发展的洞见虽深刻,但他对社会中社会组织的解释并不十分清楚;米德未能涉及所有社会学领域,这本来不足为奇,但他几乎不关心权力与社会分层、阶级与社会流动等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他严重的疏忽;他关于我们时代进步的观点则是过分理性主义的和乐观的。米德分析了互动的现存的形式,但却未考虑这些形式历史形成的问题。他也没有从互动的内容方面,尤其是从生产过程的社会关系方面分析互动过程,因此不可能把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当作决定与规定其他一切形式的互动的因素区分出来。米德对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互动的观点,是一种从“内部来的”(扮演角色)、不超出现成的、既定的东西的观点,因此而产生米德观点不可避免的主观主义、唯意志论的倾向,这正是他对库利的批评,但他终也未能完全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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