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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与维特根斯坦

时间:2022-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不可否认,维特根斯坦确实受到了弗雷格和罗素的启发,《逻辑哲学论》中的图像论、原子事实、真值函项等概念和理论都与弗雷格和罗素的学说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而维特根斯坦研究逻辑背后的思想动力更接近于康德和叔本华。在这一章中,我们试图将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以及同一时期的著作与罗素、弗雷格的文献中相应的内容加以比较,以便考察其思想上的传承关系和不同的出发点。维特根斯坦认为:世界是所有发生的事情。

第三章 弗雷格、罗素与维特根斯坦

从表面上看,《逻辑哲学论》中的思想资源似乎更多地来自于弗雷格和罗素,而不是叔本华的具有康德色彩的学说。不可否认,维特根斯坦确实受到了弗雷格和罗素的启发,《逻辑哲学论》中的图像论、原子事实、真值函项等概念和理论都与弗雷格和罗素的学说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但是如果深入分析他们的逻辑观念的差异,则不难发现:同样是谈论逻辑问题,维特根斯坦与弗雷格和罗素有着完全不同的思想背景和理论诉求。而维特根斯坦研究逻辑背后的思想动力更接近于康德和叔本华。在这一章中,我们试图将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以及同一时期的著作与罗素、弗雷格的文献中相应的内容加以比较,以便考察其思想上的传承关系和不同的出发点。

首先我们需要简单概括一下《逻辑哲学论》的基本思想框架。维特根斯坦认为:世界是所有发生的事情(TLP,1)。也就是说,世界是事实(facts)的总和,而不是事物(things)的总和(TLP,1.1)。逻辑规定了事物之间相互联结的可能性,也形成了所有可能世界的逻辑空间(logical space)。事物之间所有可能的联结构成了所有的事态(atomic facts),(1)事态的实现,即它在现实中的存在就是事实(TLP,2)。事态是由对象构成的,对象是简单的(TLP,2.02)。它是世界的基质。任何关于复杂物(complexes)的陈述都可以被分析为关于其组成部分的陈述,分析为完全描述这一复杂物的命题。虽然对象是世界的基质,但是人们不可能脱离事态的可能联系来想象对象。事物必然是处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之中的。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TLP,3)。而命题(proposition)将思想以可感知的方式加以表达,因此命题就成为事实的图像,因为它与事实有着同样的逻辑复多性(logical multiplicity)(TLP,4.04),也就是说,其中的要素,即语词(words)与构成事实的对象一一对应,更重要的是,它与所表象的事实有着共同的逻辑形式,也正因此,它才成为事实的图像,对其加以正确或错误的表现,并有了真假之分。正因为对象是简单的,而且它只能与其他对象联结为事态,因此对对象只能命名,只能说到(speak of)它们,而不能把它们说出来(assert)(TLP,3.221)。初始命题(elementary proposition)是名字的联结,其标志是:没有任何初始命题与它相矛盾(TLP,4.211)。而包括初始命题在内的一切命题都是初始命题的真值函项(truthfunctions),是以初始命题为基础的真值演算(truth-operations)的结果。正因为命题必须要有与它所表象的事态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才能够成为后者的逻辑图像,因此逻辑形式自身是不能加以表象的,而只能被显示(show it forth),因为要想对此加以表象,就需要在逻辑形式之外找到图像与所表象的东西的进一层的“逻辑形式”,而图像不可能在表象形式之外进行表象,因为这就意味着这个命题是非逻辑的。一个命题表现了事态的存在和非存在。而真命题的总和构成了全部的自然科学。除此之外,一切的东西都是不可思、不可说的。此外,他还指出日常语言中经常存在同一个语词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指称,或者以不同方式进行指称的词以表面上看似相同的方式运用于命题中,由此造成了诸多混淆。为此需要建立一种概念文字(logical symbolism)来避免这种错误。

从上述对《逻辑哲学论》的基本思想的概括中,我们可以发现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至少在以下几点与弗雷格和罗素的哲学有一定的渊源: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弗雷格和罗素的真值演算的方法,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以及两人对逻辑上完善的语言的推崇。但是如果仔细对比他们的思想,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并不是简单地将上述思想搬进了自己的体系中,而是将它们作为工具,为阐发自己的思想服务,其背后存在着完全不同的思想根源。下面,我们将对其逐一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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