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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观念学说的起源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面已分别论列了两派的主要哲学家各自对认识起源和途径问题的主要观点及其发展过程,其中也已偶尔涉及两派之间的论战,现在再来较集中、较具体地论述两派之间及各派内部在这些问题上的分歧与争论,并分为下列三个问题来考察,即:关于“白板”说与“天赋观念”说的对立问题;关于感觉经验与理性知识的关系问题;人获得普遍必然性知识的可能性与途径问题。

上面已分别论列了两派的主要哲学家各自对认识起源和途径问题的主要观点及其发展过程,其中也已偶尔涉及两派之间的论战,现在再来较集中、较具体地论述两派之间及各派内部在这些问题上的分歧与争论,并分为下列三个问题来考察,即:(1)关于“白板”说与“天赋观念”说的对立问题;(2)关于感觉经验与理性知识的关系问题;(3)人获得普遍必然性知识的可能性与途径问题。

1.关于“白板”说与“天赋观念”说的对立问题

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主要分歧,就在于经验主义认为一切知识都起源于感觉经验,人心在获得感觉经验之前就只是一块空无所有的“白板”,而理性主义则认为那种有普遍必然性的理性知识不能来自感觉经验,它的某些基本原则乃是人心中固有的或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或“天赋原则”。因此这两派的对立,在一定意义下也就可看作“白板”说与“天赋观念”说的对立。这两派的一些主要代表之间,是曾就这个问题进行过针锋相对的争论的。而在争论过程中,双方的观点也有所变化发展,从而也就显出两派内部的不同哲学家乃至同一位哲学家在其早期和后期之间的观点分歧。这种分歧与争论,较详细一点说,包含着这样一个问题:人的一切知识是否都起源于感觉经验,还是某些知识别有来源?这也就是问:人心是“白板”还是有某些“天赋观念”?以及问:人心是否永远在思想?因为主张有“天赋观念”就意味着人心永远在思想。而在同样主张有“天赋观念”的哲学家中间,也还在“天赋观念是现成的还是潜在的”,“是一切观念都是天赋的,还是只有某些观念是天赋的”这样一些问题上有分歧。

我们知道,“天赋观念”学说,其起源至少可追溯到柏拉图的“回忆说”,而在近代,则首先宣扬这种学说的著名哲学家就是理性派的创始人笛卡尔。其实,他那个时代如英国的剑桥柏拉图派也是宣扬天赋观念说的。笛卡尔一提出他的这种学说,就连同他的其他唯心主义观点一起遭到了霍布斯和伽森狄站在唯物经验主义立场的反对和诘难。例如,笛卡尔认为关于上帝和关于自我的灵魂的观念都是天赋观念,霍布斯就提出诘难道:“当笛卡尔先生说关于上帝和关于灵魂的观念都是天赋予我们心中时,我愿知道,那些在无梦的沉睡中的心灵是否也还在思想。如果不是,那它们在那时就没有观念。由此可见没有观念是天赋的,因为天赋的观念是永远呈现着的。”[42]霍布斯并且根据基督教教义本身认为上帝是不可思议的等理由,认为我们根本就没有什么上帝的观念,人们之认为有上帝存在,就好比一个天生愚人坐在火旁感到温暖而听人说那是火一样,其实对火的形状颜色等根本没有观念,人们也只是对自己的信仰或推理而得的对象给一个名称叫做上帝,实际对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观念。既然根本没有上帝观念,自然更说不上有什么关于上帝的天赋观念了。伽森狄也针对笛卡尔说:“至于你所称之为自然的,或是你所说的与我们俱生的那一类观念,我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观念是属于这一类的。我甚至认为人们以这个名称称谓的一切观念似乎都是外来的。”[43]

但对“天赋观念”说提出最详尽而系统的反驳的则是洛克。在他的《人类理智论》中,用整个第一卷除“引论”外的全部三章来反驳天赋观念说,论证人心中既没有天赋的理论原则也没有天赋的实践原则。他虽然并没有指明他的反驳是针对笛卡尔的,也许心目中更多是针对剑桥柏拉图派或其他人,但就其内容看显然也是针对笛卡尔的。

洛克明确地指出,有些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见,认为理智中有一些天赋的原则,即一些基本的概念,共同的思想、记号,“这些东西好像是印在人心上的一样;灵魂在最初存在时就获得了它们,并且把它们一同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他认为要使人知道这种意见的错误,只要指出这一点就够了:“人们单凭运用他们的自然能力,不必借助于任何天赋的印象,就能够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知识。”[44]他又进一步详细批驳了主张有“天赋观念”的种种论据。他认为,坚持天赋观念说的人支持其学说的最大论据是说有一些“普遍同意”的观念或原则,认为既然人人都承认同一些观念,可见这些观念是人所固有的。洛克则认为,并没有所谓普遍同意的原则或观念,例如人们总认为逻辑的同一律和矛盾律等是天赋的普遍同意的原则,但其实小孩子和白痴就不知道这些原则。还有人把神或上帝的观念看成是人人都同意或具有的天赋观念,对此洛克指出,世上有许多民族就根本没有基督教那种上帝观念。有人又说,这些原则或观念是人们只要运用理性就可以知道的,所以是天赋的。洛克则说,如果说只运用理性即可得到的观念就是天赋的,必将大大扩大天赋观念的范围,许多推理的知识都将是天赋的了,而人们又并不把它们都说成是天赋的。而且,说理智发现在自己之中存在自己之前就已存在的东西是矛盾的。实际上并没有单凭理智就能发现的东西。他还认为,即使说人一开始运用理智,就有这些原则在起作用,也不能说这些原则是天赋的。例如儿童早在知道矛盾律之前就已在运用理性,那时矛盾律已实际在起作用,但儿童并未能“获知这种一般的抽象的真理”,他根本就还没有这样的观念,如何能说这种观念已天赋在他心中呢?如此等等。

应该指出,洛克对天赋观念说的批驳,是站在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立场对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批判,他的基本立场是正确的。对于那种认为人的心灵天生来就已有现成的清楚明白的观念印在上面的主张来说,他的批驳也是有力的。但他对天赋观念的批驳,意在证明人的心灵原本是一块“白板”,或者说他是站在“白板说”的立场来否定天赋观念的。而这种“白板说”,诚然作为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础,有其正确的一面,但它却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反映论,有其严重的局限性,因此是经不起对方的反击的。莱布尼茨就正是针对“白板说”的这一弱点进行反击,从而以修改了的方式来维护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和理性主义的原则。

莱布尼茨在他的《人类理智新论》中,借代表他自己的“德奥斐勒”之口说:“我一向是并且现在仍然是赞成有笛卡尔先生所曾主张的对于上帝的天赋观念,并且因此也认为有其他一些不能来自感觉的天赋观念的。现在,我按照这个新的体系走得更远了;我甚至认为我们灵魂的一切思想和行动都是来自它自己内部,而不能是由感觉给予它的。”[45]这就表明他不只是像笛卡尔那样认为有些观念是天赋的,而是走得更远,认为一切观念都是天赋的了。但是,他又并不认为心灵中有任何自己原来就已清清楚楚存在的现成的天赋观念,他比喻说天赋观念在人的心灵中就像大理石的花纹一样,这些花纹还必须经过雕刻加工,才能显现出某种清楚的图像,例如某某英雄或神的形象。因此,他所主张的天赋观念并不是那样一些现成的明确的概念,而是如他所说:“观念和真理就作为倾向、禀赋、习性或自然的潜能天赋在我们心中,而不是作为现实天赋在我们心中的。”[46]现实观念的呈现,莱布尼茨认为是要经过感觉经验的刺激的,而且他认为,不仅一般感性知识的观念要有感觉作为观念的部分来源,就是最抽象的(例如数学上的)概念,以及其他理性概念,要在心中明确呈现,感觉的刺激作用也是不可少的。

观念虽需有感觉的刺激作用,并且需进行加工,甚至需经过学习,才能在心中呈现,莱布尼茨仍然断言它们是天赋的。他说:“我也不能承认这样的命题,即凡是人所学到的东西都不是天赋的。数的真理是在我们心中的,但我们仍不失为学到它们的。”[47]莱布尼茨的意思是,任何观念的产生,既然总是以心灵中固有的东西为基础,而且观念并不都是外界刺激造成的图像(例如针刺造成的疼痛和针刺本身就是并不相像的),所以观念应当仍然是心灵自己产生而并非由对外物的感觉产生的。他也曾作过一个比喻来说明观念产生的过程,把心灵比成有一条小缝透光的暗室,室中有一块幕布接受光线,“这幕布不是一色平平直直的,而是有各色各样的许多折皱,这就代表着各种天赋知识;还有,这幕布或薄膜既是绷紧的,就有一种弹性或活动的力量,并且甚至对于已有的折皱也和对新来的影象所造成的印象一样都有一种相应的作用或反作用”[48]。这样,似乎可以说观念是主观和客观共同作用产生的。不过必须注意,莱布尼茨虽然在说到形成观念需要感觉的刺激时,仿佛也把感觉说成是由外物引起的,这只是一种“从俗”的说法,是“好像”如此,严格说来,根据他的单子没有“窗子”可供事物出入的观点,是不可能有外物(不论是实体或偶性)进入作为单子的心灵之中的,这种外物“影响”心灵的“现象”,在他看来其实质都是出于“前定和谐”,只是“显得”像外物影响心灵而不是实际影响心灵。他也正是根据单子没有“窗子”这一点,才肯定一切观念都不能从外面来而只能是天赋的。这是他把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更推向极端的一面。但另一面他又把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修正得较为缓和,认为天赋观念只是潜在的而不是现实的,并且其从潜在变成现实的过程也需要感觉的刺激而不是完全不依赖感觉。应该指出的是,笛卡尔有时也说天赋观念并非永远现成地呈现在心中,而毋宁只是一种潜在的能力。例如当霍布斯以天赋观念当永远呈现,而我们沉睡无梦时就没有观念呈现为理由而否认天赋观念时,笛卡尔就辩解道:“当我说一个观念是天赋在我们之中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它永远对我们呈现出来。这就会使得没有观念是天赋的。我的意思只是说我们具有唤起这一观念的功能。”[49]但这只是在唯物经验主义者的批评面前所表现出的不得不后退,也表明笛卡尔自己也觉得说人天生来心中就已有一些现成的观念是难以令人信服或接受的。但事实上,笛卡尔所肯定为天赋的观念,正是他认为是“自明的真理”的东西,而作为这样的真理的标志就是“清楚明白”,因为他是把“清楚明白”作为真理的标准的。“清楚明白”的观念当然是现成的或“现实”的观念,而不仅是潜在的东西。此外,笛卡尔虽然也承认我们大部分观念是通过感觉从外面来的,但他并没有认为那些“天赋观念”也需要感觉的刺激或帮助才能显现。因此,把天赋观念说成是潜在而非现实的;认为天赋观念的显现需要感觉的刺激,这两点是莱布尼茨对笛卡尔天赋观念说的修正或发展,同时也表现出其在与经验主义的论战中又吸收了某些经验主义的成分,企图调和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倾向。只是他既然维护了天赋观念,他的基本立场仍是理性主义的。他正是站在维护理性主义原则和天赋观念说的立场上,否定了“白板”说。他说:“我们又到哪里去找本身毫无变异的板呢?因为绝对没有人会看见一个完全平整一色的平面。”[50]这也是根据他的肯定每一单子都各有不同的质,没有两个单子或两个事物会毫无差别,即所谓“不可辨别者的同一性”的原则。如果心灵是“白板”,则每个人的心灵就应该都是一样而毫无差别的了,这是和莱布尼茨的上述原则不合的。与此相联系,莱布尼茨也对洛克和霍布斯等一样,对通过否认心灵永远在思想来否认有天赋观念的论据进行了答辩或反驳。洛克也认为心灵并不是永远在思想的,沉睡无梦时就没有思想;心灵可以没有思想,就像物体可以没有运动一样。莱布尼茨则一方面引证波义耳反对绝对静止的著作并且根据经验否认了物体有绝对静止,另一方面也根据他的关于“微知觉”的学说否认心灵可以绝对没有思想。他认为,“我们也从来不会睡得那样沉,连任何微弱混乱的感觉都没有”。[51]所谓无思想的状态,只是没有被人“察觉”到或“注意”到的清晰知觉,其实仍旧始终有那样一些模糊的“微知觉”。那清晰的知觉,在一定意义下可以说也是由“微知觉”构成的,就像大海波涛的怒吼,也是由每一个波浪的微小声音合成的一样。没有一个一个单独的波浪那种几乎听不见的微小声音,就不会有波涛的怒吼,没有这些“微知觉”,也就不会有那清晰的知觉。心灵哪怕在沉睡时也有混乱的“微知觉”,就意味着心灵没有什么时候是绝对没有思想的,正如没有物体是绝对静止的一样。

总起来看,在关于认识起源问题上,以洛克为代表的经验派肯定人的一切知识都起源于感觉经验,人心原本是一块“白板”,绝对没有任何“天赋观念”,人心也不是永远在思想的。而以笛卡尔和莱布尼茨为代表的理性派则虽然承认人的日常知识也大都来自感觉经验,但那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则不是起源于感觉经验而是由理性固有的原则得来;因此心灵不是“白板”,而是具有某种“天赋观念”。此外,在理性派内部,笛卡尔认为只有某些观念是天赋的,大多数观念还是从外来的,而这些天赋观念一般说来就是“清楚明白”的、“现实”的“自明真理”,虽然他有时也说天赋观念并非永远呈现而只是某种潜在的功能;莱布尼茨则在一定意义下认为一切观念都是天赋的,但它们只是作为潜在的禀赋或倾向而不是作为“现实”的观念天赋于心中。这就是两派观点的要旨。应该说,就基本立场来看,经验派的“白板”说是一种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而理性派的“天赋观念”说是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观点,前者是正确的而后者是错误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就另一方面来看,“白板”说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反映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它无法说明人与人之间智力不同的客观事实,也忽视了人类智力的历史发展,如现代人与原始人的智力上的巨大差异。这种观点如果片面地坚持下去,也会因其形而上学性而转化为唯心主义。相反地,理性派如莱布尼茨的观点倒有些辩证法因素,如看到观念由潜在到现实的发展过程,看到人的智力各个不同,并看到了白板说的形而上学局限性等等。但总的说来,两派的观点都脱离了人的社会实践,脱离了历史发展来谈认识问题,也就把认识仅仅看作个人的事,而看不到在一定意义下是整个人群以至人类作为认识主体,看不到个体与群体的辩证关系,因此都不能完全正确地解决这个认识起源的问题。

2.关于感觉经验与理性知识的关系问题

“白板说”与“天赋观念说”的对立问题,和感觉经验与理性知识的关系问题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可以说只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来看的同一个问题。前者主要从认识的起源着眼,后者主要从认识的途径着眼。主张“白板说”的人既肯定一切知识都起源于感觉经验,在认识途径上也就必然主张一切认识必须先从感觉经验开始,然后才能由感觉经验引申出理性知识,因此理性知识必须以感觉经验为基础,这就是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基本主张;反之,理性主义者则倒过来,认为感觉经验没有普遍必然性,因此有普遍必然性的理性知识不能来自感觉经验而须别有来源,即只能来自理性本身固有的某种“天赋原则”或“天赋观念”,故否认人心是“白板”,也否认理性知识须以感觉经验为基础,感觉经验对理性知识的获得至多只起一种刺激作用;有的理性主义者则认为感觉经验正是错误认识的来源,对理性知识不但没有帮助甚至是起妨碍作用。

培根认为寻求真理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就是“从感觉与特殊事物把公理引申出来,然后不断地逐渐上升,最后才达到最普遍的公理。”他也主张要首先搜集各种正面和反面的事例,列成三个“表”,然后才来进行“真正的归纳”,以求得对事物的“形式”即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他自称“已经在经验能力与理性能力之间永远建立了一个真正合法的婚姻。”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他是主张认识的途径必须是从感觉经验引申出理性知识,两者是必须结合也能够结合的。

霍布斯也明确主张必须承认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获得的。他认为,对于事物的这种感觉与记忆,是人与一切生物所共有的,它们虽然是知识,可是由于是自然直接给予我们的,不是由推理得到的,因此不是哲学,而“哲学是关于结果或现象的知识,我们获得这种知识,是根据我们首先具有的对于结果或现象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加以真实的推理”。[52]可见霍布斯也是主张必须从通过感觉获得关于“现象”或“结果”的感性知识开始,然后经过“推理”才能获得那种“哲学”的知识,即理性知识。只是他把这种推理完全归结为观念的“加和减”,并不能正确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本质区别,因此也不能正确理解两者的辩证关系。他有时又把从已知原因求结果的知识和从已知结果求原因的知识并列起来,在关于认识途径问题上的主张,也有折中主义的色彩。但大体上也还是与培根的主张基本一致的。

洛克作为系统论证经验主义原则的哲学家,也对感觉经验与理性知识的关系问题,提出并系统论证了培根、霍布斯所已提出的经验主义观点。洛克关于“简单观念”与“复杂观念”的关系,以及关于“观念”与“知识”的关系的学说,都包含着他关于感觉经验与理性知识的关系的观点及其论证。他所说的“简单观念”,不论是从“感觉”还是从“反省”来的,显然都是属于感觉经验或感性知识的东西,而他所说的“复杂观念”,诚然不能等同于理性知识,但至少其中如由“抽象”作用而得到的“一般观念”,特别如“一般实体观念”,以及关于“关系”的观念等等,事实上是属于理性知识的范围。他肯定一切复杂观念都是人心用简单观念造成的,没有简单观念就不可能造成复杂观念,这实际上就是肯定理性知识必须来自或依赖于感觉经验。此外,就“观念”与“知识”的关系而言,洛克所说的“观念”不能等同于感觉经验,因为其中的复杂观念有些是属于理性知识范围的东西,但至少其中大部分实际上是属于感觉经验的;他所说的“知识”也不能等同于理性知识,因为其中他明确指出也包含“对于特殊存在物的感性知识”,但其中的“直觉知识”即关于两个观念本身,不必插入其他观念就能察觉其是否符合的知识,以及“证明知识”,这两者显然是属于理性知识的范围的。而他明确肯定“知识不能越出我们具有观念的范围”,“不能越出我们能够知觉到观念是否符合的范围”[53],这实际也就是肯定理性知识不能越出感性经验所提供的范围,即必须来自或依赖于感觉经验。他虽然似乎也和理性派一样,认为“直觉知识”和“证明知识”亦即“推理知识”比“感性知识”还更可靠,但他还是认为“直觉知识”乃是对于最初由感觉等途径得来的“观念”之间是否符合的知识,和理性派所讲的“理性直观”似乎完全不依赖感觉经验是不同的;而“证明”或“推理”的知识也是要以从感觉经验得来的“观念”为基础,所谓“证明”也无非是要插入许多中间的“观念”来察觉两个观念的符合或不符合,所以还是要依赖感觉经验的。正是洛克以其《人类理智论》这一巨著,详细地论证了一切知识都来自感觉经验,理性知识也必须以感觉经验为基础,从感觉经验中引申出来这一原则。

巴克莱和休谟虽然反对洛克及其先驱的唯物主义立场,但对他们的经验主义原则则不但接受而且力图更进一步贯彻到底,因此也都是强调理性知识必须以感觉经验为基础的,如休谟作为其哲学的“第一原则”加以肯定的“印象先于观念”这条原则,也就是理性知识必须以感觉经验为基础这一原则的更简明表述。尽管休谟也和其他的经验主义者一样,都有混淆或甚至抹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本质区别的缺点或错误,但就其思想实质说,都是强调理性知识必须依赖于感觉经验的。只是休谟在关于“事实”的知识之外,又承认各门数学等学科只以“观念的关系”为对象,而可以完全不依赖于感觉经验,这是和他的经验主义原则相矛盾的。但在关于“事实”的知识范围内,他是坚持理性知识必须以感觉经验为基础的。他片面坚持这一原则的结果,是实际上否定了获得理性知识的可能性,而走进了不可知论的死胡同。

理性派关于认识途径问题上的主张,在一定范围内也并不和经验派截然对立。例如在日常生活范围内,他们也还是承认我们大部分的知识都来自感觉经验。笛卡尔承认“从外面来的”感觉观念是和“天赋的”及“自己制造的”观念并列的三类观念之一。斯宾诺莎也承认“其实,差不多所有关于实际生活的知识大都得自泛泛的经验”。[54]莱布尼茨更是把关于事实的知识也看作和“推理的真理”并列的“事实的真理”,只是不像前者之为“必然的”而是“偶然的真理”罢了,但它毕竟还是“真理”;并且他还承认感觉对于我们的一切现实认识是必要的,对于那种普遍必然真理的认识,也还要有感觉的刺激才能引起。但一说到那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或理性知识的起源和获得的途径,则理性派与经验派的主张就有原则分歧而形成对立了。理性派认为这样的知识是不能从感觉经验引申出来的,而必须别有来源。莱布尼茨对此说得最清楚,可作为理性派观点的代表。他说:“感觉对于我们的一切现实认识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不足以向我们提供全部认识,因为感觉永远只能给我们提供一些例子,也就是特殊的或个别的真理。然而印证一个一般真理的全部例子,不管数目怎样多,也不足以建立这个真理的普遍必然性,因为不能得出结论说,过去发生过的事情,将来也永远会同样发生。……像我们在纯粹数学中,特别是在算术和几何学中所见到的那些必然的真理,应该有一些原则是不依靠实例来证明,因此也不依靠感觉的见证的,虽然没有感觉我们永远不会想到它们。”[55]从感觉经验中得不到那种普遍必然性,这一点不仅理性派是如此主张,其实在经验派本身,如洛克,特别是休谟,也是如此主张。应该说正是休谟通过对因果观念的考察和探索,最深入细微地表明和论证了这一点。所不同的是休谟并不因此就否定理性知识必须依赖于感觉经验的原则,而毋宁是因此否定了获得关于事实的普遍必然知识的可能性,走向不可知论;而理性派则并不否定获得普遍必然知识的可能性,而是因此否定了一切知识都必须起源于感觉经验的原则,认为这种普遍必然的知识既不可能来源于感觉经验,就只能来自理性本身的天赋原则或天赋观念。这样理性派与休谟,虽在否认从感觉经验能获得普遍必然的理性知识这一点上是一样的,但其出发点或理论归宿则是不一样甚至正相对立的。

3.人获得普遍必然性知识的可能性与途径问题

从以上所说感觉经验中能否获得普遍必然性问题,自然就引到经验派与理性派的分歧中的另一个问题,即人获得普遍必然性知识的可能性与途径问题。这个问题,简单地说主要的也就是可知论还是不可知论的问题。但具体一点说,则也包含着不同层次的若干个问题,例如:首先,人能够获得某种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还是根本不能获得任何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其次,如果人能够获得某种普遍必然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否关于“事实”的?即能否获得关于“事实”的普遍必然知识?以及这“事实”是心外客观存在的物质性事物还是心中的“观念”或“知觉”?再者,如果人能够获得关于“事实”的普遍必然性知识,这种知识是从感觉还是从理性得来?两派主要哲学家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在以上不同场合都已曾多少涉及,或可以从有关论述中稍加引申得到。在上一章论到作为认识对象的实体是否可知的问题时,尤其曾更多地论及这些问题的某些方面,因此不必一一重复。这里只须指出,这些问题既可从认识对象的本性是否可认识的角度来探讨,也可以从人有无能力认识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这个角度来探讨。我们在这里就只限于概括地从后面这一角度来指出两派对这些问题的主要观点。

本来,除了休谟宣扬不可知论,以及洛克在“实体”的“实在本质”等方面有些不可知论的观点之外,当时两派的其他哲学家的思想,包括洛克哲学的主要方面,都是主张可知论的。而休谟的不可知论,也不是像古代的皮浪主义那样否定一切知识的可能性,只是否认我们对“知觉”之外的客观事物或“实体”能有确实的知识,以及对“事实”的规律性如因果律能有普遍必然的知识而已。再从上列的那些问题来看,即使休谟也并不否认人能够有某种普遍必然的知识,因为他也肯定那种数学知识是普遍必然的,只是他认为这种知识只涉及“观念的关系”而不是涉及“事实”的而已。就是涉及“事实”的知识,他在一定意义下也并非绝对否定我们能有某种“必然”的知识,只是这种“必然”是指作为“知觉”的“事实”之间的“恒常结合”或心灵“联想的习惯”,而不是指那种其反面包含着矛盾的命题那样的绝对必然性。他所否认的也就是关于事实的知识能有后一种必然性。在这一点上,莱布尼茨的观点其实也是一样的。他所说的“事实的真理”,虽说是“偶然的”,其实也只是说没有那种其反面包含着矛盾的绝对的必然性,即他所称的“形而上学的必然性”或“逻辑的必然性”,但既然是真理,他也仍认为是有某种必然性的,这就是那种“假设的必然性”或“道德的必然性”。他和休谟所说的那种关于事实的知识或真理,可以说是“理无固然而势有必至”。就其“理无固然”来看,可以说是没有必然性而是偶然的;但就其“势有必至”来看,也可以说有某种必然性,只是这必然性的含义与前一种必然性的含义有所不同罢了。莱布尼茨所说的“必然真理”,主要也是指的如数学知识之类被认为和“事实”无关的真理,只是他不像休谟那样只承认数学的真理是必然的,而是认为:“还有逻辑以及形而上学与伦理学,逻辑与前者结合形成神学,与后者结合形成法学,这两种学问都是自然的,它们都充满了这样的真理(即必然的真理——引者)。”[56]这就是说,除了数学之外,还有逻辑学、形而上学、伦理学乃至自然神学和自然法学,在莱布尼茨看来都包含这种具有“逻辑必然性”的“必然真理”,而不仅仅是一些“偶然真理”或”事实真理”。此外,洛克其实也认为关于事实存在的知识都只是“或然”而非必然的,只有关于观念间的契合与否的关系的知识才可能是普遍必然乃至永恒的。除了他们之外,经验派和理性派中都有人肯定或不否认我们能有普遍必然的知识,也包括关于事实的普遍必然知识。但他们对此往往并未作过认真的探讨,就视为当然或武断地加以肯定,因而可以说都是独断论的。只是经验派认为这种关于事实的普遍必然知识,也必须从感觉经验得来,而理性派则认为这种知识不能来自感觉经验而只能来自理性本身,即从直观把握理性中某种固有的“天赋原则”或“天赋观念”开始,然后据以进行理性的演绎推理而得到一整套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

这样看来,关于人能否获得关于事实的普遍必然性知识,简言之即可知论还是不可知论的问题,或照康德以来的传统所说的怀疑论与独断论问题,似乎只是以休谟为一方(包括洛克思想中的某些方面)和当时两派的其他哲学家为一方的对立问题,而不是经验派与理性派之间的对立问题。但我们认为这一事实其实只是表明除休谟之外的其他经验主义哲学家没有把经验主义原则贯彻到底使然,而如果他们把经验主义原则贯彻到底,则他们就应该同样达到休谟那种不可知论的结论。因为单凭感觉经验,总只能认识关于特殊或个别事物的现象,而不可能达到对事物的本质或规律的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的。休谟的不可知论不是偶然提出的,正是经验主义发展所必然要达到的逻辑结论。而理性主义作为理性主义,当然是肯定人能够获得关于世界事物的普遍必然知识的,但他们认为这种知识可以不从感觉经验得来,既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也是未能提出其理由和论证的独断论。因此,虽然事实上经验派中有许多人也都采取独断论的态度,但就理论的实质来说,经验主义的逻辑结论必然是怀疑论即不可知论,只有理性王义才是真正的独断论,因此这个问题本质上也应该是表现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对立或分歧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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